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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赶着去投胎(伪重生) 作者:肿舵主-第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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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翘不由自主地驻足看得出神。
只消一眼她就知道那不是他。她爱过的那个男人永远不会有那么和煦的笑容和透亮而满不在乎的眼神。
但她还是忍不住用目光慢慢地描摹他脸上每一寸线条。
“小姑娘,要不要买一本回家看看?”坐在报摊后面的大叔发话把她拉回现实。
“哦,多少钱一本?”她把马夹袋放在脚边,从口袋里翻出零钱。 
“三十块一本。”
楚翘翻遍了全身的口袋,把手里的零钱数了两遍,总共只有28块9。
她抱歉地冲摊主笑笑,最后向那张盈盈笑脸回望了一眼,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那是她最后一次见到常乐。


☆、番外常安(下)

“要怎么杀她?直接开车过去撞死?”常安把车停在路边,望着前面不远处斑马线上那个侧影,偏过头对坐在副驾驶上的罗骁文道。
“还不到时候。”罗三少眼神兴奋而癫狂,“你现在杀不了她,乔生手下不知道有多少人想要她的命,什么样的方法都试过了都没成功,每次她都莫名其妙阴差阳错地躲过了,不然你以为那些老狐狸会凭我一面之词来找你?只有你杀得了她,这是你们命里的定数。”
“那我们就试试看好了。”常安不信这个邪,嘴角向上一挑,狠狠地踩了一脚油门,向着正穿过马路的身影直冲过去。
女人走到马路中央,突然停下脚步,困惑地转过头看着朝她横冲直撞过来的超跑。
四目相接的那一刹那,鬼使神差地,常安脑子里一个激灵,身体仿佛不受控制地猛踩刹车,一边把方向盘往右边打,最后撞在了路边的消防龙头上。
“现在你相信了吧?哈哈哈哈哈。。。。。。”罗三少笑得前仰后合像个神经病——这少爷从小精神就不怎么正常。
常安阴沉着脸气恼地拍了下方向盘。
只见楚翘三步并作两步走到距离他们撞瘪的车头两三米的地方,对他竖中指。
“傻逼!”虽然听不清她的声音,单看嘴型常安也能判断出她在骂什么,脸上不由漾起微笑。
“那我什么时候才能杀死她?”他用拇指抚了抚下唇,心情莫名地好起来。
“要杀她你得先让她对你动心,怎么样?以你常公子的手段应该不难吧?”
“这游戏规则可真有趣。”常安饶有兴致地欣赏着女人气急败坏地甩头发。
对常安来说要赢得一个女人的心是最容易不过的事,他仿佛天生知道不同的女人需要的是什么,知道什么时候该急起直追,什么时候又该若即若离欲擒故纵。
让楚翘爱上自己比他想象的更容易。她是个完全不会掩饰自己情绪的人,爱憎都写在脸上,对他这种情场老手来说,就跟脸上印着字幕一样。常安素来不喜欢一根筋的女人,几面之缘就对他交心的女人不但让他打心眼里瞧不起,还常常让他有种不被尊重的愤慨。所以许思瞳这样懂得欲拒还迎的女人才可堪作他游戏中的对手,玩上几年也不叫人生腻。楚翘这样没有城府的,充当猎物都显得乏善可陈。 
不过好在从一开始他想要的就不是她的心,而是她的命。
“我想和你上床。”她郑重宣布。
过了很久他还记得那天晚上她穿着他随手送她的红裙,把自己打扮得像个盛装的偶人,在摇曳的烛光中傲慢的昂着下巴,醒酒器中溢出的红酒香气在空气中缭绕,时间一分一秒流逝,他眼看着她的双颊一点点变红,膝上的双手不安地绞在一起,却偏不给她回应。
“你觉得怎么样?”她伸出微微颤抖的手去拿酒杯。
“好啊,”常安邪邪地笑,在半空中抓住她的手腕,把她拽进怀里。
进入她身体中的那一瞬间,他只觉得茫然,这茫然好像积累了几辈子,找不到出口,无法排遣,把他的心生生腐蚀出一个洞。
“常乐,我喜欢你。”她痛得嘴唇发白,还是故作轻松地朝他笑。
楚翘的姿色在他的女人中只能算中上,在床上更是直来直去连撒娇和卖弄风情都不会,但却很扛得住,自己把嘴唇咬肿了也不知喊痛,只是一味承受着他一次又一次的冲击。常安在男女事上经验丰富,早就学会了怎么控制自己把握分寸,但此时却只一味地想要释放心中的茫然,心里是空的,眼中也是空的,仿佛独自在苍茫无边的雪原上跋涉,把身下的人弄痛了也浑然不知。 
“叫我常安。”他从没告诉过别人自己真正的名字,此刻却脱口而出,“叫我常安。”
“常安,”她低低地叫了声,“这是个好名字,我喜欢你,常安。”
“你为什么喜欢我?”他的心里仿佛有野草疯长,胯|下的动作越发不管不顾,“为什么?”
“我也不知道,好像本来就该喜欢,” 她弯起眼睛道,仿若梦呓,“你很像我认识的一个人。”
相处的那一个月中,她不厌其烦地说着喜欢,在他拔枪对着她的前一刻,她还在说喜欢,比起那一句廉价的喜欢,他其实更希望她恨他,怨他,怕他,但是到死他都没在她明亮的眼睛里看到他渴望的那些情绪,她只是平静地接受了他给她安排的剧本,从容地翻过栏杆从十九楼坠落,一直到死她都在嘲笑他,嘲笑他没能亲手杀死她。
如果有机会,他一定要再杀她一次,他茫然地俯瞰着那个模糊的红点时,在心里对自己说。
三年之后看见变成鬼魂的她,常安由衷觉得高兴,或许是老天终于听到了他的祷告,给了他又一次机会。
常安不知道她这三年来发生了什么,但是他感觉到她身上有什么地方和以前不同了,仿佛有另一个人在她的身上留下了一道痕迹,虽然浅,可怎么也擦不掉。
“你知道怎么杀死一个鬼吗?”他紧紧抱她在怀中,欣赏着她脸上的绝望,直到她的身体慢慢化作虚空,直到他的怀里什么也不剩,兴奋褪去,那种熟悉的茫然再一次涌上心头。
当那个白衣白发的男人出现在他面前时,他终于明白她的变化从何而来。
“我来替朋友取一样东西。”男人长着张媚到极致的脸。
“什么东西?”
“你剩下的阳寿。”
“如果我不肯给呢?”
“恐怕由不得你。”
一道白光闪过,那人嘴角清浅的笑在他的视野中慢慢倾斜。 
阖上眼之前,他看到身侧那只下了咒的木盒,想起她就在里面。
他用最后一丝力气把盒子打开时,明明只是想再见她一眼。
可是当他再一次睁开眼睛的时候,他发现周围仍然是他的公寓,他仍旧独自坐在餐桌前,双臂还保持着怀抱她的姿势。
“我来替朋友取一样东西。” 
常安不由哑然失笑,对了,他怎么忘了,罗骁文的咒只是能让他的魂魄再重复一次死亡过程,然后灰飞烟灭而已。
再次倒下的时候,一些混乱零碎的记忆在他脑海里划过,他突然想起小时候吃过的一种糖,装在玻璃罐子里,说不上是什么味道,好像有点酸,有点甜,又有点涩,他吃了一颗又一颗,还是尝不出究竟是什么味道,最后性子起了,索性把剩下的糖连同玻璃罐一起扔进了后院的池塘里。
此时他不无遗憾地想,或许只需再一颗,他就能知道那是什么味道。
心底涌起的茫然终于将他整个吞没的时候,他终于记起了她是谁。 
作者有话要说:常公子的番外终于写好啦~也就是说明天终于可以开始第二卷~~其实我还是挺喜欢常公子的,他在的时候可以尽情YY高帅富滴人生啊~这期榜单有2万字,已经不会爱了,照例求花求收~~


☆、我想吃肉

楚翘离开报摊,穿过一条车辆川流不息的大马路,经过街角的几家热气羊肉火锅店、潮汕打边炉店,越往前街道越来越窄,房屋也越破落低矮。
街面被流动小摊贩侵占了一大半,有卖纽扣皮筋鞋垫之类小商品的,有补锅子磨菜刀的,有给手机贴膜的,有卖陕西凉皮手撕鸡的,有煎山东杂粮饼的,有插满糖葫芦的挑子,还有卖各种舞曲热歌碟片的,大喇叭里单曲循环着凤凰传奇和云南山歌帮的最新热曲,楚翘被那绕梁三日的旋律绕得脑仁疼。
已是四月中旬,天气一天暖似一天,白昼也越来越长,已经五点多了太阳还是明晃晃的没有要西沉的迹象。
街对面的那排小食店采光不好,店堂里早早就点上了灯,液化气灶和大油锅就架在店门口,肌肉油亮的的大汉一手颠着锅,一手热火朝天地挥舞着炒勺,额头上的汗珠折射着太阳的光芒。
楚翘踏进自家铺子里却是又昏暗又冷清,半个客人都没有。
“哟,是八宝鸭和小楚回来了。” 容貌绝世的白衣男人慵懒地侧身躺在折叠躺椅上,打开的折扇掩在身前,见她进来只是微微抬起眼皮,银色的发丝散落在肩头,是这逼仄昏暗的小铺子里唯一的亮色。
“咦?你的手里怎么是空的?为师的鸭鸭呢?哎。。。你真是。。。。。。”他叹了口气收起扇子抵着脑门满面愁容。
楚翘这才想起经过报亭的时候把手里的马夹袋放在地上忘了拿,都已经过了二十多分钟了,回头去找肯定也没了,她不由肉痛得紧。
“嚷什么嚷,烦死了。”从头到脚一身墨黑的男人靠在墙边,双脚搁在货架上,完美地融合在墙角的阴影里,一吭气就把楚翘吓了一跳。 
尼玛他是忍者吗?!楚翘心里顿时有一万头草泥马狂奔过去,为什么啊?她一次又一次无语问苍天,尼玛这是为什么啊?好不容易还阳一次,她的生存状态为什么和在地府的时候没差别啊?当然背景换了,从地府寸土寸金的一流地段高端公寓换到了S市出了名脏乱差的棚户区,否则她真要以为自己这半年来只不过做了场梦或者被外星人绑架了。
这家沿街小铺子原本是个二十来平米的整间,后面是个小得没法转身的厕所,后门通向一条狭窄的里弄,厨房是用彩钢板搭建出来的违章建筑,楼上带个低矮的小阁楼,成年人要猫着身子才能进去。
他们租下之后用三夹板把店堂隔成前后两半,前面开门营业,后面又拉了道蓝布帘子进一步分割成两个空间,帘子的一边并排打着两张折叠单人床,另一边塞了套简易餐桌椅,勉强算是餐桌椅。白薪和秦明一人霸占了一张床,剩下最没地位的楚翘只能在阁楼上打地铺。
“洗了。”魔君在避风头,不能施展法力,但基本功还在,准头很好,说话间一双袜子准确无误地落在楚翘头上。 
楚翘怒火中烧地从脑袋上扯下袜子,即时抬手在半空中接住飞来的内裤。
“啧啧,小明你一个吃软饭的怎么能这么对我徒弟。”说话的这位大概忘了自己也是吃软饭的,摇着扇子在一旁说风凉话。
“鸭子呢?你不是去买鸭子么?”秦明抱着手皱着眉头质问道,听这口气不像在说鸭子,倒像是楚翘藏了他孩子。
“路上丢了。”楚翘死猪不怕开水烫,面无表情地甩下一句话,转身打开三夹板门进到里间。
“什么?!丢哪里了?回去找过了吗?”白薪和秦明难得那么有默契,居然异口同声惊叫起来,只怪他们太久没沾到油腥,那鸭子的意义非同寻常。
“大概已经被野狗叼走了。”楚翘隔着门对外面喊道,心里涌起一种变态的快感,虽然她自己也已经很久没开大荤了。
楚翘脱下外套挂在门背后的钩子上,瞥了眼挂在门上的小圆镜,虽然已经过去大半年了,但是乍一看到镜子里自己的脸她还是有点不习惯。那时她虽得了十年阳寿,但是肉身早就化成灰了,现在这具身体是白薪用西王母的琼华膏替她造的,因为是师父的作品,自然融入了他的个人审美。五官比起楚翘原来的样子少了几分明丽,只一双眼睛没什么变化,左眼下却偏偏多了颗泪痣,最让她沮丧的是胸部足足缩水了两个罩杯,加上长期吃不到肉营养不良,原本□的身材变得单薄羸弱。 
吃不到肉的原因是因为他们现在实在太穷了。
他们刚到阳间的时候身无长物,两个魔头虽然号称一出手就是几千几万条性命,但是为了躲避九重天和地府的双重夹击只好隐藏法力在阳间蛰伏,用个最简单的障眼法都要瞻前顾后,最后还是好钢用在刀刃上只遮了秦明的眼珠子,毕竟顶着一双血红的兔子眼在附近招摇过市的话,早晚要被穿睡衣满头发卷的大妈查户口的。
于是两大魔头空有一腔魔血无法施展,杀个鸡都不如楚翘利索。好在楚翘想起自己在老屋床下暗格里藏了几根金条,以秦明的身手避过四叔的耳目摸黑进去偷出来还是没问题的。
这几根金条在黑市上不过兑得几万块现金,白薪和秦明对阳间的货币没什么概念,楚翘却深谙坐吃山空的道理,于是做主盘下了这个商住两用的小铺子,看中的就是附近往来不息的人流量,只要人气旺,做什么生意都是赚,她信心满满地教导他们。
结果实践证明楚翘在法国受的金融教育都是狗屁。
他们最早选的是最稳妥的杂货店,刚开张时生意不错,青春靓丽的楚掌柜吸引了不少青年。没几天巷子口老牌烟杂店的王独眼不干了,派他娘们儿几次三番去他们店里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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