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出阁记-第15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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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臭小子!又没饿着你!商行不是也有点心吗?”胤禛慢条斯理地嚼完一块桃花酥,这才瞪了弘昼一眼,打断儿子的抱怨。
“有是有,可哪有额娘做的好吃嘛?!”弘昼依然不怕死地告状。
“行了行了,我算是听出来了,你们就是还没用午膳咯?成,额娘马上下厨去。横竖也要为你皇玛法炖锅营养米粥,顺道也给你们做几样好吃的。”
“皇阿玛怎么了?可是身体不适?”胤禛不解地望向槿玺。
“身体应该无虞,有恙的是心情。都是你十四弟干的好事,不知给皇阿玛的书信里写了什么刺耳的内容,让皇阿玛已经几日没吃好了!”槿玺随口解释了一句,随后便朝父子俩摆摆手,“我去厨房了,想吃什么,尽管报上名来。”
“额娘,我要吃风鹅!”弘昼一听有的吃,立即开口报名。
死小子!上回水姨娘陪她母亲回扬州,回来时带来了许多特产,其中一道风鹅,就将弘昼这小子的胃收服了,天天想着吃!
“风鹅哪有想吃就吃的,最快也要下个月。等着吧!”
“既然如此,儿子想吃叉烧肉。”弘昼闻言,眼珠子滴溜溜地一转,赶紧想出另一道佳肴。
“想吃就来厨房帮忙,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儿子喂!”槿玺顺势将弘昼拐去了厨房。
……………………
胤禛见状,好笑地摇摇头,弘昼这小子,聪明归聪明,可太没有定性,也太憨直,不适合官场、宫廷,故而,他从弘昼八岁起就培养他在商贸上的潜能,希望日后能接下应惜商行的首脑事务。
弘历因为自小养在宫中,太后薨逝后,也随皇阿玛入住畅春园,平素全赖皇阿玛教育栽培,虽然年方十二,举手投足间早已隐隐有了上位者的气质,就算被皇阿玛越过他们这辈,直接立弘历为储君,他也丝毫不觉得奇怪。
弘时已在两年前娶媳,婚后不久,就随十四的大军,远征西宁,至今未归。
也不知十四给皇阿玛的信中说了什么,竟让皇阿玛这般犯恼?!
胤禛正坐在书房里沉思,苏培盛在外头扬声传话:“爷,皇上遣人来请爷去畅春园小谈。”
也好,胤禛掸了掸衣袍,即刻起身出了书房,朝苏培盛吩咐了一句:“告诉福晋一声,爷去畅春园见皇阿玛了。”说完,就起身出门了。
槿玺听苏培盛的来报,知是老康找胤禛说话去了,当下也不急着做菜了,拉着弘昼慢悠悠地炖起药粥、烘烤点心,以及做了弘昼点名要的港式叉烧肉,胤禛喜欢吃的素牛肉、老康赞不绝口的龙井虾仁……
直至粥熬地差不多了,看看天色也不早了,这才让丫鬟们一一装入食盒,准备送去畅春园给老康父子俩做晚膳。
正要进畅春园,却见十四福晋的马车也刚刚停下,“四嫂,好巧啊!”
“是十四弟妹啊?可是来探望额娘?”槿玺心下虽然有些纳闷,脸上依旧笑着招呼道。自从熟记太后赠与她的宫廷辛秘大全后,即使对于她不喜欢甚至讨厌的人,她也能扯开唇角对上几句无关紧要、不痛不痒的话了。谁让她现在还是大清四福晋呢,这段扯不断理还乱的纠结关系啊。
“嗯,许久没来探望皇阿玛和额娘了,难免记挂。哪像四嫂,就住隔壁,莫说隔三差五,就算日日前往,也不会觉得车马劳顿呢。”十四福晋圆滑地回道。
“十四弟妹说的是,那就一道走吧。我正好也要进去呢。”槿玺笑着说道,丝毫没将十四福晋的挑衅之辞放在心上。
在她看来,不是所有妯娌都能成为好友。而对于这些不是好友的妯娌,她最多给几分客气,再多就没有了。至于对方承不承情就无关她的事了。
、220 终成定局(中)
十五年前的向阳中学在海城其他各所中学中还是相当气派且脱颖而出的。
这也是她为何会被父亲送来这里的原因之一。
另一个原因嘛,就是那个表面上为她已故的母亲守了五年活寡、暗地里却已不知春风几度的父亲,终于忍不过人到中年的寂寞,在她满十一岁那年迎娶了已经觊觎季太太名号多年、和父亲偷生的女儿都要报户口上小学的女人——她那个年轻漂亮又有气质的后妈——白莲翘。
因为白莲翘在向阳中学初中部教音乐,而向阳中学离季家又太远,上下班高峰期,开车也至少需要两个小时。
为了照顾新婚妻子兼小女儿,季军扬,也就是季恩釉的父亲,决定将住家迁到向阳中学所在的滨海区。连带着,刚结束小学毕业考的季恩釉,也被打包送入了白莲翘任职的向阳中学初中部读书。
至于她那个同父异母、小她五岁的妹妹季恩婕,自然进了向阳中学的附属小学——向阳附小。
从此,她和宁洲区那帮从小玩大的死党挥泪道别,抱着母亲留给她的唯一遗物——一张写满临终叮嘱的温馨信笺,搬离了整整住了十一年的家,淡漠地住进季军扬安在滨海区的新房。
从此,她成了季家多余的人。季军扬、白莲翘、季恩婕,他们三人才是同一国的。
于是,季恩釉选择留在学校的时间也越来越长。即使才初一,课业根本没那么重,她也会尽量拖到最后一个走出校园。慢吞吞地往所谓的“家”走去。
要不是初中部不收住校生,否则。她肯定第一个报名。
“砰!”
随着一声巨响,季恩釉觉得鼻息一阵发热,胡乱用手背一擦,一道鲜红的血痕就这么突兀地出现在了她的眼前。
……这是……怎么了?莫非是传说中的血癌?她眨巴了几下眼,还没搞清楚状况,思绪就被一道正处于变声期的粗噶嗓音打断了:“喂,没事吧?”
没事?都出鼻血、搞不好得血癌了还能没事吗?季恩釉愤愤地抬眼朝来人瞪去。
这才发现对方是个很帅的男生,帅到——很难不让女生心头砰跳。只是,对方好像不怎么有耐性。
只见他从她脚边勾起一颗篮球。拧着双眉,睥了眼坐在看台前犹自愣神的她。有丝不耐地训道:“这么多空席可选,干嘛非选第一排?不知道这个位置很容易被球砸到吗?”
“……呃……”她囧了,感情她是被篮球咂到了,可是,为何不疼呢?
刚一想到这个问题,她就感觉脑门上一阵火辣辣地疼……唉,她迟钝的痛觉神经啊……
“需要送你去医务室吗?”一道温和的嗓音插入两人之间,又一个穿着同色篮球服的清俊男生站到了她面前。
“……没事。”季恩釉羞赧地抚着额头。又手忙脚乱地拿出纸巾塞住鼻子。既然不是血癌。她还是要珍惜生命的不是?
一听她说没事,那个一脸不耐的帅气男生,废话也不多说一句。就转身下了看台。
嗓音温和的男生则拍拍她的头,“没事就好,那我们先去练习了,明天要和文华打友谊赛。不舒服就去医务室,别硬撑哦。有事就来初三(甲)找我们。我叫温御衡,刚才那个一脸大便味的,是闻人燚。放心,既是他砸到你的,他一定会负责到底。”温御衡说完,扶了扶金丝镜框,笑得一脸的牲畜无害。
负责到底?怎么负责?把她流失的5cc鼻血还回来?还是说,让她也拿着篮球对着那家伙的脑门狠狠咂一下?
算了,谁让她哪里不好坐,偏偏坐到了室外篮球场的看台上,坐也就罢了,还发呆发到傻,不仅不知道篮球飞来砸到了她,甚至连痛觉神经都滞缓了数秒才启动保护工作……何必去怨别人?!
“真的没事……那个,不打扰你们练球了,学长!”等头痛缓解了一点,季恩釉抓起邻座上的书包,朝温御衡挥挥手,表示再见。唔,还是希望别以这样的方式再见了……
温御衡目送季恩釉离开,含笑的视线锁回场上那位正和队友奋力拼杀、忍耐性极差的死党——闻人燚,托着下巴摩娑了几下,脑中闪过一个极为有趣的镜头……嗯,能让闻人忍着性子立在学妹身旁足有十秒,再加上那句虽然生硬却也是饱含关心的招呼——“你没事吧”,一切不可能是否也可以酿成可能呢?
“我回来了!”季恩釉用尽最大可能,花了五十分钟,从学校走回事实上只有五分钟脚程的家,没有声调起伏地汇报了一声,就准备拖着书包溜回自己的房间。
“恩釉啊,回来了啊?累不累?快开饭了哦。”比以往热络百倍的白莲翘从厨房端着一锅汤出来,满脸堆笑地朝季恩釉说道。
季恩釉秀眉轻挑,不明所以地斜睨了白莲翘一眼,随后,当她视线触及另一道从厨房出来的身影时,才知道白莲翘反常的原因——正是因为她那个自从坐上行销部经理后就三不五时要出差的父亲回来了啊,怪不得呢……
她在心底冷哼了一声,拖着书包继续往自己房间走。
“你妈和你说话呢,你没听到吗?”季军扬高扬着嗓门对季恩釉说道。
“妈?”季恩釉闻言,缓缓转过身,淡漠地顶了一句:“我妈五年前就已经死了。”
“你!”季军扬骤然动怒,重重搁下手上端着的菜盘。
“算了,军扬,恩釉还小,一时间难以接受也是正常的。”一旁低垂眉眼的白莲翘适时地出声了。
“小?都上初中了,哪里还小?!”季军扬听白莲翘这么替大女儿说话,心头的怒火越发难消。朝季恩釉狠狠瞪了一眼:“下回再被我看到这种不恭不敬的态度,不要怪你爸我对你动粗!”
季恩釉面无表情地盯着季军扬看了一眼。“下回,不会了。”不会再给他们抓到惩罚她的由头,也不会再让自己陷入失落的痛苦。
她要坚强地活到成年,然后,靠着自己的双手,离开这个对她再无温情可言的家。
“初一(丙)有个学妹,天天在校园里晃到最后一个离开,你们说,是不是咱们学校的风景很好?”
初冬的一个午后。校篮球队几个主力懒洋洋地躺在草坪上晒太阳,已经有直升高中部特优资格的他们。已经和升学考暂时拜拜了。偶尔偷个懒,不回教室上课,也不会有老师窜出来训斥他们。
听军师之称的温御衡浅笑着道出这则新闻,余下几人皆很有默契地齐齐摇头。
“阿衡,这不像你哦,竟然也学暗恋者的戏码,天天跟踪小学妹?”帅气高壮的大前锋——严景寰咧嘴打趣起温御衡。
“阿衡暗恋人家?啧啧!这则新闻太劲爆了!”得分后卫杨铮躺着也不忘把玩手上的篮球,闲来无事也调侃起球场指挥官温御衡的行列:“只是不知是何方神圣。竟然能勾得咱们指挥官春心大动了啊?”
“依我说。阿衡是想赶在十四岁生日之前来段纯纯的暗恋吧!’我爱你,但与你无关!’哦,阿衡。你少文艺咧!”唯恐天下不乱的小前锋——顾宁睿也哈哈笑着打趣道。
“闻人,你怎么不发表意见?”温御衡温煦一笑,推推身旁的闻人燚。据他观察所得,已经有三次,哦,不,是四次,加上第一次乌龙见面的那次,闻人和那个一脸忧思又佯装无事的小学妹已经有四次碰面了。虽然说的话,不过寥寥几句。不过,在校园内,能让闻人主动上前打招呼的异性,除了老师似乎也就她了呢。
这说明什么?温御衡眼底波光一闪,脸上的笑意更甚。
“闻人?”见推了半晌也没反应,温御衡转头一看,这死小子,竟然睡着了!
“怎么又是你来倒垃圾?一周五天天天都是你在做值日?”正欲推着自行车离开操场的闻人燚,扫到从操场一隅的垃圾站缓缓走来的人影,忍不住眉峰紧拧,不耐地开口问道。
“咦?嘠?是你哦?”季恩釉左右手各一只垃圾桶,看清来人时,忍不住脸颊有些泛红,经过两个月来同桌和后座几位八卦女们的饭后闲谈,她对初中篮球队几个学长已经堪称如指掌了。
当初失手拿篮球咂她脑袋的是初中部有名的”烈骏”——闻人燚。据说,除了篮球队几个学长可以和他勾肩搭背外,其他没几人能近得了他的身。
初时,对闻人燚的好奇,源于他的火爆脾性,不知怎样的家庭可以养出这么一个……呃,堪比烈骏的少年……渐渐的,对他的好奇就变质了。
因为有“家”不想早归的缘故,季恩釉总是抢着帮当天的值日生丢垃圾,一来二去,初一(丙)每日的垃圾桶就成了她的消遣之物。
是的,消遣。趁值日生打扫卫生的时候,她就将当日的复习预习等家庭作业全数完成,随后就提着两个垃圾桶,从东校区闲闲地晃到西校区,若是运气好,还能碰上正在室外篮球场练习的闻人燚。
有股当面向他取经的冲动,想问他,他那副睥睨全校的火爆脾性是如何养成的?养成过程中会不会受到家长和师长的训斥?养成后又是不是真的可以畅行无阻?……总之,若是可以,她好想向他拜师学艺,希望,自己也能转个性子……
“嗨,Emily,你傻了?公司月刊有那么好看吗?哈喇子都快滴下来了耶!”
一记足以刺破耳膜的招呼声,打断季恩釉陷入旧忆的愣神。
她缓缓地抬起头,面对一张放大数寸的脸孔,随之,她才像恍然苏醒般,倏地一跃而起,糟糕,好像是公司的午休时间,才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