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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浮生物语(第一卷) 作者:裟椤双树-第16章

小说: 浮生物语(第一卷) 作者:裟椤双树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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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那么爱师父,相信他,尊敬他……颠覆他,等于颠覆你的整个世界。”唐小花的眉头微微锁起,“你的内丹还未炼成……你一直想成为师父的继承者……如果,凶手是师父,你还会继续修炼么?在这个关键时候放弃修炼……你会元神大损,会致命的。可是,如果凶手是我……你会愤怒,会伤心,但只要你抱着找我复仇的心,就一定会努力炼成内丹……只要过了这关,你会成为你想成为的山神。”她的眉头舒展开来,“没有什么,比让你好好活下去更重要。说谎话,不是想骗你,是因为……我爱你。” 
狐狸是从来不哭的,尤其男狐狸。但是,我今天破例了。“真是笨蛋!”我擦掉眼泪,深吸了口气,捏了捏唐小花的鼻子。 
她打了个喷嚏,睁开了眼睛。“小透……你还不睡啊?”她坐起来,揉着眼睛。 
“我要离开一阵子。”我故作轻松,像往常一样没好气地说。 
“去哪儿?多久?”她紧张地问。 
“老家。呃……大概一个月吧。”我戳了她的脑袋一下。她松了口气。我仔细看着她的样子,想把她的蠢样牢牢印在脑海——我不是离开一个月,是永远。在那之前,我还有一件事要做。 
         浮生物语·狐守(15) 
“睡吧。我得走了。”我把她摁回了床上。 
“现在就走?”她不舍地看我。我点头。她看了我半晌,突然咧嘴一笑:“那,我们假装明天还要见面吧!” 
明天是四月一日,愚人节。我笑笑:“好。明天见!” 
“明天见!”她心满意足地缩进了被窝,“要早点回来哦!” 
我走出了房门,没吭声。直到她再次熟睡,我穿过墙壁,站到她身边,看着睡得像只小猪的她。我想,此刻我脸上洋溢的笑容,是许多年都不曾出现过的温暖与疼惜。你会变成一个正常的丫头。以后,你也不会再记得,跟我有关的一切。你会有崭新的幸福。这是你的守护灵,一只狐狸为你做的最后一件事。 
破晓前,从唐小花的卧室窗户里,跃出一只皮毛雪白的狐狸,它轻盈落在地上,仰头看了唐小花家一眼,然后,头也不回地消失在微明的光线里。 
尾? 
那只雪白的狐狸,优雅地蹲在椅子上,用爪子抓起一块红豆饼塞进嘴里,一边嚼一边惬意地摇动着毛茸茸的大尾巴。 
“红豆饼做的还不错。就是这杯茶太苦了。”它咂咂嘴,把那杯浮生茶推到离自己很远的地方。 
“不后悔?”我斜睨了它一眼。 
这只狐狸,用尽了自己的全部修为,消除了唐小花身上的,作为谶花转世的异能,也抹去了她对过去,以及过去的过去的全部回忆。 
愚人节这天,唐小花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健康的普通人,而阿透,打回原形,一切皆要从头开始。 
“有何可悔?!她已经是真正的人类了。人类的生活里,不该有狐狸,不该有谶花。她应该像所有普通的女孩一样,上学,恋爱,结婚生子。这是真正的幸福。”阿透轻轻说道,旋即白了我一眼,话锋一转,“我说,我把迎月山交给你代为照顾,你看看,现在变成了什么鬼样子!” 
“我又不是那里的山神。”我瘪嘴,“反正你也回来了,虽然没了人形,可灵气尚在。那座山的复原工作还有那个不太严重的天缺,我正式交还给你哈!” 
“那我给你的酬劳要减半!” 
“你敢!” 
我们一人一狐相谈甚欢,完全忽略了从一身异味的胖子跟瘦子眼里透出的,极度怨念与愤慨的目光。 
好吧,我承认我在愚人节耍了他们一把。说是去春游,实际上是要他们当一回掏泥工兼潜水员,从那条又脏又臭的迎月河里,把元神归来的阿透给挖出来。这是我们俩百年前的约定。 
狐狸始终是聪明的,考虑也很周全,元神在外折腾那么久,回归本体后哪里还有多余的力气从河底爬出来,一不小心被淹死就太杯具了。 
“我们强烈申请加班工资!”瘦子跟胖子怨妇般飘到我面前。这次我半点都没有犹豫,进里屋取了两根金条塞进他们手里。他们简直不敢相信我的慷慨。胖子抓住金条用力咬了N次。“真的咧!”两个人高兴地跳脚,举着金条便跑了出去。 
五分钟后,我听到了几声怪叫。 
胖子跟瘦子一脸扭曲地跑了回来,手上的金条变成了一只漆黑的乌鸦,凸着一对眼珠子在那儿大喊:“愚人节快乐!愚人节快乐!” 
是啊,今天是愚人节。有什么是不会发生的呢,对不对?嘿嘿。我想,以后再经过迎月山时,那里应该会有万丈阳光了吧。 



浮生物语 夜蝶 

【楔子】 

  他的落脚点,位于整个月城的最高处,一座用废弃金属堆积而成的高塔,在浑圆金黄的满月下闪烁着刀 
锋纵横时才有的,凌乱的光。 
  躺在塔底的一块残缺的广告牌上,有人用鲜红如血的油漆,歪歪扭扭地写着谁也看不明白的单词,字体 
夸张而硕大,夜色也抢不去它的醒目。他的脸上,没有表情,只有那颗缓慢跳动的心脏,在等待一场宿命。 
  今天凌晨,他去拜会了一个老友。那个女人,不,女妖,大约是他毕生唯一的朋友。 
  他们有三百年,还是五百年没有见面了吧。她还是老样子,风情万种、嬉笑怒骂,在一条小巷里开了家 
甜品店,对两个看起来蠢蠢的帮工呼呼喝喝,一副铅华洗尽大隐于市、天下忧患与我无关的悠然模样。 
  谁能料想,在曾经的某段岁月的某个傍晚,他们二人在呵气成冰的墨山之巅,那块半是冰棱半是火焰的 
黄泉湖上,合力对付一头食人无数的双头赤鳍蚺。 
  彼时的她,长发雪剑,翻手为雨,覆掌成风,矫捷如豹,那头硕大而危险的怪物,口吐红信,在残阳下 
翻腾啸叫,掀起的水浪遮了半壁天空。 
  他看着她的剑,在淡金的光线下舞出美丽而镇定的轨迹,精准地刺进了赤鳞蚺的咽喉。 
  当这头庞然大物的尸体重重落入湖水中时,它湛蓝的鲜血,迅速弥漫了整个湖面,如同倒映出一片最罕 
有的蓝天。 
  “你是我见过的,最狠的妖怪。”他望了她一眼,一刀割开了赤鳞蚺的背脊,从里头抽出一条拇指般粗 
细的“线”,绕成几圈,放进口袋。 
  她捧起地上的雪,细细擦拭着自己的剑,微笑:“彼此彼此。” 
  “我们可以做朋友吗?”临走之前,他突然停下脚步。 
  在这天之前,他的生命里,没有“朋友”这个词。 
  “如果你请我吃顿好的,再送我一箱金条的话……”她起身,耸耸肩,朝他吐舌头,“我可以考虑。” 
  以后的日子,他跟她成了朋友。虽然不常见面,即便见面,也不过是一场快意江湖的大醉,醉了的他, 
看醉了的她大笑大闹,最后,瘫坐在地上,靠在他膝上睡去。 
  他知道,自己跟她是不一样的。她剑锋上的狠绝,仅仅为了保护那些没有能力保护自己的人。但,他的 
刀却不一样,虽然它拥有同样的力量。 
  有那么一天,他去找她,把自己最重要的一件东西交给她。 
  “替我保管吧!”他拍拍她的肩膀。 
  她看着手里的东西,沉默了许久,说:“你要想清楚,你可能没有机会找我取回了。” 
  “如果真是这样……那就便宜你了。”他朝她眨眨眼,转身,走得无牵无挂。 
  几百年时光,时而慢如滴水,时而白驹过隙,半点不由人。 
  昨天,他坐在她的“不停”里,平静地喝着她给他沏的那杯很苦很苦的茶,说:“你都不问我来取回那 
东西的缘由吗?” 
  “我只问你打算给我多少保管费。”她一挑眉。 
  “你真是一点都没变。”他笑了。 
  她没回话,看着他深吸了口气,上前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拥抱,良久没有松开。 
  离开时,他回头:“如果明天我来找你,我们大醉一场?” 
  “这得看你给我多少金条再说。”她冲他吐舌头。 
  站在大门口,她目送他远去的背影,总是神采飞扬的眉梢渐渐染上一层隐忧——我一定会同你大醉一场 
,就像许多个从前的日子一样。只要你明天,平安出现在我面前。 
  她在心里,这么跟自己说。 





【001】 

  要找到枯月并不太难。他不是在睡觉,就是在酒吧里。他点上一杯酒,却从来不喝,懒懒从午后坐到日 
暮,并在这段时间里阅读完毕一本书。有时是本时尚杂志,有时是Lorca的诗集,有时只是一本无聊的小说或 
者漫画。 
  他总是选择靠窗的位置,把窗帘拉上一半,让外头的阳光照进来,却不会触及自己。窝在松软的沙发里 
,他举着书本,半眯着细长的、有一对紫色眸子的眼睛,深粟色的头发柔软地贴在额际,跟诸多享受闲暇时 
光的普通人没有区别。越是顶级的赏金杀手,日常生活越简单。 
当那个女人找到他时,他照例只问了三个问题:“时间?地点?人物?”在枯月看来,当杀手跟写作文没什 
么区别,最重要的,只有这三个要素,别的,他不关心。 
  这么多年,死在他手里的妖怪不计其数,换来的报酬也不计其数,大多数都被他花掉了,在世界各地买 
房子,公寓,别墅,普通民宅,就像孩子买糖果一样。只不过,他从不去住这些房子,只是任它们摆在那里 
,在岁月里积攒灰尘。 
  “在拿到那个盒子之后,杀了他。”黑绒宽边帽下,只露出女人半张脸孔,那张好看的嘴唇,涂着艳丽 
的口红,把一整袋钻石推到他面前,“这是一半报酬。” 
    地点:月城,SWORD区。 
    时间:三个月内。 
    人物:靳飞羽 
    PS:解决目标人物前,取得其手中桃木雕花盒,需完好无损。(费用另计。) 
  枯月在自己的笔记本上草草写下了这几句。 
  “杀那些妖怪的时候,你会不会难过?”女人微微抬起头,露出纤细秀挺翘的鼻子,以及嘴角深邃的笑 
容。 
  “雇佣我去杀它们的时候,你们会不会难过?”他反问。 
  “呵呵。”女人啜了一口杯里的lafite;“你为什么要当杀手?” 
  “我会按时交货。”他也不看她,在手指间翻动的书页哗哗作响。 
  女人笑笑,摸出一张钞票放在桌上:“好吧,这杯酒我请你。等你的好消息。” 
  他点点头,听着她的高跟鞋踩过地面的声音,渐渐消失。她坐过的位置,留下一缕淡淡的,特别的味道 
,缠绕在空气里,落进晶亮的酒杯里。 
  枯月合上书,离开酒吧。 
  月城,那个遥远的边陲小城,离他现在的居住的城市还有很远很远的距离。在去那之前,他需要再好好 
睡上一觉。 
  只有在睡梦里,他才是真正安全并幸福的。 




【002】 

  “你坐那么高干什么?”枯月站在这家名叫Butterfly Kisses的酒吧前,仰头看着坐在酒吧屋顶的人。 
  那人高声回答:“晒太阳!” 
  现在是下午五点半,夏天,可天色已经黯淡下来,天边的霞光只剩一条细细的线。月城实在太偏僻了, 
偏僻到跟他上一个居住的城市产生了时差。 
  每到一个城市,他要找的第一个地方就是酒吧,他需要轻松,哪怕是人造的,这已经成为了一个习惯。 
  他顺着屋顶上的人所眺望的方向看去,只看到夹杂在大小工厂之间,朝空中吐着黑气的烟囱,还有一些 
在暮色中闪烁不止的,残缺不全的霓虹灯光。这里没有高楼大厦华丽的鳞次栉比,也没有弥漫着香水味道的 
干净而奢华的夜晚,所有的建筑都很陈旧,包括来往的车辆,以及生活在这里的人。 
  属于月城的每一部分,都陈旧得像被时间抛弃的老照片。 
  “你不热么?”他对于喜欢在盛夏的屋顶,对着这样的景色晒太阳的人产生了兴趣。 
  “不热!”那人很兴奋地回答。 
  远处,传来几声笨重而悠长的钟声。一听到钟声,屋顶上的人挪了挪身子,像是打算下来。 
  这时,空气中嗖一声擦过道疾流,一块石子从酒吧斜对面的巷子里飞出,恶作剧般击中了那人的屁股。 
只听一声尖叫,那人乱晃几下,竟从屋顶上坠了下来。 
  在枯月准备出手救下这个倒霉鬼的时候,这家伙却在离地不到一米的地方,漂浮起来,手臂平展着,像 
一对翅膀,然后缓缓落到了地上。 
  “死馒头你又乱玩弹弓!看我下次不揍死你!”安全落地的人,对躲在巷子那边的一个胖得像馒头的小 
男孩大吼,边吼边把紧紧握在手里的一个闪烁着奇特光芒的玻璃瓶小心放进挎包里。 
  “落叶姐我下次不敢啦!”那小胖子举着弹弓,朝这边扮了个鬼脸,跟身边几个嘻嘻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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