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级说客 作者:约翰·格里森姆-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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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个混蛋!”
“喂喂,鲁迪,我们——”
“你这个混蛋!”我对着话筒大声骂着,心里感觉好了一些。
“别激动嘛,鲁迪。”
“莱克在不在办公室?”我问。
“可能在。不过,他不会——”
“我5分钟就到。”我吼着,啪的一声搁下电话。
10分钟后,我猛踩车刹,在车轮发出的吱吱叫声中,在事务所前刹住车。停车场上停了3辆汽车,大楼里亮着灯光。但巴里并没有在门口等我。
我砰砰捶响前门,但却无人露面。我知道他们在里面能听见我的声音,但那些孬种谁也不敢吭声。他们或许会报警,假如我不肯离开。
但我决不离开。我绕到北面,捶响另一扇门;接着又绕到后面,擂着一道安全门。我站在巴里办公室的窗下,朝他大喊大叫。他的灯亮着,但他对我却不予理睬。我又回到大门口,在门上重新擂起来。
一个穿着制服的安全警卫,从阴影里冒了出来,一把抓住我的肩膀,吓得我双腿发软。我抬头一看,他起码有6英尺6英寸高,是个带着黑帽子的黑人。
“你得走开,小伙子,”他用深沉的嗓音轻声说。“走吧。再不走,我可要报警啦。”
我使劲一摇,摆脱了他抓着我肩膀的手,默默走开。
黑暗中,我在包娣小姐借给我的破沙发上坐了很久,想对现状做一适当的估计,但却难以集中自己的思绪。我灌下了两听未加冰的啤酒。我又哭又骂,编织着复仇的计划。我甚至想宰了乔纳森·莱克和巴里·X。这些下流的杂种用阴谋诡计把我的案子骗走,叫我现在如何向布莱克一家交代?这一切我怎样才能向他们说清楚?
我在房间里踱来踱去,等待日出天明。昨天晚上,当我想到要重新掏出律师事务所的名单,再次挨家挨户地敲开他们的大门时,我居然笑出了声。需要再去拜访马德琳·史金纳,这一想法本身就令我畏缩。“还是我呀,马德琳。我又回来啦。”
我在沙发上最后还是睡着了。9点刚过,有人把我唤醒。不是包娣小姐,而是两位便衣警察。他们在敞开的门外晃了一下警察证章,我请他们走进屋。我穿着运动短裤和T恤。由于眼睛火辣辣的发胀,我便一边用手揉揉,一边在心里揣摸,警察为何突然光顾。
他们简直是一对双胞胎,年龄都在30左右,比我大不了多少。他们穿着牛仔裤和运动鞋,留着乌黑的八字须,动作活像两个二流的电视演员。“可以坐吗?”二者之一边问边从桌子底下拖出一张椅子,一屁股坐下。他的伙伴照葫芦画瓢,二人迅速各就各位。
“当然,”我装得神气活现地说。“请坐。”
“你也坐吧。”一个说。
“干吗不?”我在他们两个中间坐下,他们向前倾着身子,继续表演。“现在请告诉我: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你认识乔纳森·莱克吗?”
“是。”
“你知道他的事务所在哪儿吗?”
“是。”
“昨天晚上你到那里去过吗?”
“是。”
“什么时候?”
“9点与10点之问。”
“你去是什么目的?”
“这说来话长。”
“我们有的是时间。”
“我想找乔纳森·莱克谈话。”
“谈了吗?”
“没有。”
“为什么没有?”
“门锁了。我进不去。”
“你有没有试图破门而入?”
“没。”
“你肯定吗?”
“是。”
“你在半夜以后,有没有再去事务所?”
“没。”
“你肯定吗?”
“是。可以去问那个安全警卫嘛。”
听了我这句话,他们相互瞟了对方一眼。这可是意味深长。“你见过那个警卫吗?”
“是。他要我离开,我就走了。”
“你可以把他的外表描绘一下吗?”
“可以。”
“那就请吧。”
“是个黑人,长得又高又大,大概有6英尺6。穿制服,戴着帽子,别着手枪,还有诸如此类的东西。你们问他去。他会告诉你们他叫我走我就走了。”
“我们无法问他。”他们又相互瞟了一眼。
“为什么?”我问。可怕的事情就要落到我头上了。
“因为他死了。”他们目不转睛地观察着我,看我有何反应。像任何人都会感到震惊一样,我真的非常震惊。我可以感到他们的表情是多么严肃。
“怎么,呃,他怎么会死了?”
“在火里烧死了。”
“什么火?”
两个警察都闭口不言。他们眼睛望着桌子,疑心重重地点着头。有一位像初出茅庐的记者那样,从袋里掏出一本小小的笔记本。“外面那辆小车,那辆丰田,是你的吗?”
“你明明知道还问。你们不是有计算机嘛。”
“你昨天是开它去事务所的吗?”
“不是。我是推着它去的。什么火?”
“别神气活现了,好吗?”
“好。做个交易吧。只要你们不神气活现,我也就不神气活现。”
另一个警察插话道:“有人今天早晨两点钟,看见你的车出现在事务所附近。”
“不,决不可能。不可能是我的车。”此刻无法知道,这两位说的是否是真话。“什么火?”我再次问。
“莱克事务所昨天晚上起火,全烧光啦。”
“全化成灰啦。”另一位帮腔道。
“那么你们二位是专抓纵火犯的了?”我说。我仍没有从最初的震惊中恢复过来,但他们把我当成纵火犯,又使我非常不快。“而巴里·兰开斯特肯定对你们说过,那个地方被人当火把一样点着,我是最大的嫌疑犯。对不对?”
“我们抓纵火犯。我们也抓杀人犯。”
“被杀的有几个?”
“就那个警卫。第一次报警是今天凌晨3点,当时事务所里空无一人。屋顶掉下来的时候,那个警卫显然是中了圈套。”
乔纳森·莱克当时要是和这个警卫在一起,那才是好呢。可我又想起那些漂亮的办公室,那些油画和地毯。
“你们在浪费时间!”我说。想到被他们当成嫌疑犯,我格外生气。
“兰开斯特先生说,你昨天去事务所的时候,情绪非常不好。”
“确实如此。可是还没有不好到放一把火将事务所点着的程度。你们在浪费时间,我对此可以发誓。”
“他说你刚被炒了鱿鱼,想面见莱克先生。”
“不错,不错,不错。你们讲的全不错,可是却难以证明我因此就有放火的动机。你们还是实事求是一点吧。”
“纵火时犯了谋杀罪,可是要判死刑的呢。”
“别逗了!我和你们完全一致。去抓住那个杀人凶手,咱们一起让他下油锅。只是请你们现在不要来打扰我。”
我猜想我的愤怒大概很有点儿说服力,因为他们两个同时向后缩。一个警察从衬衫口袋里掏出一张折好的纸。“这儿有份报告。一两个月以前,你由于破坏私人财产受到通缉,与打破城里一家律师事务所的玻璃有关。”
“瞧,你们的计算机确实没有睡觉嘛。”
“对一个律师来说,你的行为相当出轨。”
“我还见过比这更坏的呢。而且,我不是律师。我是律师帮办,或者说跟律师帮办差不离。刚念完法学院。再说,你提到的指控早已撤消了。我相信在你计算机的打印机上,这一点写得明明白白。要是你们一定要把我4月份打破玻璃的事,与昨晚的纵火案硬连在一起,那么真正的纵火犯就可以逍遥法外。他就会平安无事,永远不会被人发现。”
听完这段话,两个警察一先一后跳了起来。“你最好跟一位律师谈谈,”一个便衣低头指着我说。“目前,你是主要的嫌疑犯。”
“好,好。正像我刚才说过的那样,如果我是主要嫌疑犯,那么真正的杀人凶手就是一个幸运儿了,你们离他远着呢。”
他们砰的一声带上门走了。我等了半小时,然后上了车。我开车走了几个街区,小心翼翼地向事务所驶去。我停好车,步行了一个街区,钻进一家方便店,从店中可以看见两个街区以外还在冒烟的事务所的残垣断壁。只有一堵墙还没有倒塌。人们在到处乱转,律师和秘书们这里指指那里戳戳,消防队员穿着沉重的大皮靴四处转悠。警察在用黄胶带拉着隔离圈。烧焦木头的气味呛人鼻息,一团灰色的烟云低低地笼罩在整个街区的上空。
这座建筑物的地板和天花板都是木质的。除了少数的例外,所有的墙壁用的也都是松木。再加上散存在大楼备处的大量的书籍,和必须储存的成吨的纸张,大楼被烧成灰烬,也就很易理解了。但令人不解的是,在这家事务所里有着一个巨大的灭火系统,油漆过的管道纵横交错,常常构成装潢的一个组成部分而无处不在。
由于明显的原因,普林斯不是一个早起的人。他通常在凌晨2时左右将尤吉酒家打烊锁门,接着就跌跌撞撞地爬进他那辆凯迪拉克的后座,让终身为他开车的司机兼保镖费尔斯通把他送回家。有几次费尔斯通自己也喝得烂醉如泥,不能开车,就由我驾车把他们两个送回家。
普林斯一般在上午11点前到达办公室,照顾兴旺的午餐业务。我中午在他的办公室找着了他,他正在翻动纸张,处理日常事务。下午5时以前,他只吃止痛药喝矿泉水;一等那神奇的时刻来到,便溜进朗姆酒和兴奋剂构成的飘飘欲仙的世界。
普林斯的办公室没有一扇窗户,位置又在厨房下面,因而十分隐蔽。只有快步穿过三道没有标志的门,走下一道暗梯,才能进入他的办公室。这是一个正方形的房间,墙上每一寸地方都挂着普林斯和当地的政客或其他适合上镜头的人物握手的照片。房间里还放着许多用镜框镶着的剪报,上面都是有关普林斯受到怀疑、指控、告发、逮捕、审判而最后总是宣告无罪的消息。他喜欢看到自己在印刷物上出现。
他和平常一样,情绪很糟。几年来,我已经掌握了规律,在他3杯下肚以前,尽量不会见他,而他喝光3杯的时间一般是下午6点,因而今天我早了6个钟头。他做了个手势叫我进去,我随手关上门。
“出了什么事?”他咕哝道。他的眼睛布满血丝。他那长长的黑头发,飘垂的络缌胡,敞开的衬衫,毛茸茸的胸膛,总是让我想到沃尔夫曼·杰克。
“我遭殃啦。”我说。
“有什么新情况?”
我把昨天晚上发生的事,一一告诉了他:丢了饭碗,纵火案,警察。我特别强调发现了一具尸体,警方对此特别关注,而这自然是理所当然的。我无法想象自己会成为头号嫌疑犯,但看来警察确实是这么认为的。
“这么说莱克是被人点了灯笼啦!”他大着嗓门说,似乎对此感到高兴。有人放了把大火,这一类的事准能让普林斯开心,整个上午也因此由阴转晴。“我从来没有特别喜欢过莱克。”
“他并没有死。他只是暂时关了门。他还会东山再起的。”而这也正是我担心的主要原因。乔纳森·莱克在许多政客身上比钱如流水,发展与他们的关系,随时可以让他们帮忙。假如他真的相信我卷入了这件纵火案,或者只想找个临时的替罪羊,那么警察就会死死地缠着我。
“你敢发誓你没有放火?”
“你别逗啦,普林斯!”
他捋着山羊胡,沉思着。我立刻就看出,他十分乐于突然卷入这一事件之中。这一事件涉及犯罪、死亡、阴谋和政治,是犯罪多发地区正常生活的一个小小组成部分。要是动用几个脱衣舞女郎,再给警察塞几个美金就能把它了结,那么他普林斯会举杯痛饮以示庆祝的。
“你最好找个律师谈谈。”他说,手依旧捋着山羊胡。令我伤心的是,这正是我来此找他的真正原因。我本想找布克,可是我打扰他已经够多了。再说,他目前正和我一样苦恼:我们都还没有通过资格考试,都不是真正的律师。我们都是同样地无能为力。
“我请不起律师。”说了这几个字,我就闭口不语,等着他接下面的台词。只要他提出一个替代的办法,我将高高兴兴地扑过去接住它。
“我来办,”他说。“我来给布鲁索打个电话。”
我点点头说:“谢谢。你看他会帮忙吗?”
普林斯咧嘴一笑,向两边伸开双臂。“我叫他干啥他就会干啥,不是吗?”
“那是。”我顺着他的意思说。他拿起话筒,按了号码。我听着他用低沉的闪雷似的嗓音,打发掉一两个人,然后接通了布鲁索。像所有知道自己的电话遭到窃听的人一样,他的话说得既快又高度浓缩。“布鲁索,我普林斯。对,对。需要尽快见你……一件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