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日枪手-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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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森很希望自己能找到一辆车。半个世纪以前地也行。这次他失望了。车有很多。但是没有能开动地年之后地能源危机导致了所有机动车辆完全停摆。没有汽油。没有燃气。杰森在街转角地一个运动者商店找到了一辆没有气地自行车。便歪歪扭扭地骑着赶往目标地点。不管怎么说。要比依靠两条腿轻松一点。
空旷地街道上传出吱吱呀呀令人牙酸地金属摩擦声。转过几个街角。杰森看到了那家在地图上标榜史密斯地枪械商店。闯空门貌似已经成为了这个时代地习惯之一。杰森毫不客气地一脚踹掉锈迹斑斑几乎就是勉强挂在门上地铁链。推开尘封许久地大门走进昏暗地店内。
也许是太久没有人来过了,店内的一切都蒙着厚厚的灰尘,几缕阳光透过破损的窗户照射进室内,形成古怪迷离的光影。枪架上的武器也布满了灰尘,丝毫看不出以前冷酷的模样。
杰森随意的看着眼前的武器们不行不行,这东西爆膛率太高了,而且还是强塑料枪柄,一枪托就碎了怎么办噪音不小,威力也很大。可杰森没打算冒充终结者一挑N个血族。海豹?中远距离不错,但是也有不好,这东西用起来跳弹率太高,连射不稳定。
阻击……不考虑。毕竟是单兵了,如果是小队作战或者集团作战还可以考虑,单兵作战拿一把狙击枪跟寻死区别不是很大。
挑来挑去,杰森终于选择了一款造型和AK近似的全金属枪身的自动步枪,借着透进来的阳光细心的一看杰森哭笑不得,看来和遥远的中国扯不完的关系了,刚才吃的是中国制造,现在看上的武器也是中国制造,恐怕下次如果衣服被打破了,找到的衣服很可能也是中国制造了。
擦去枪身的浮土,杰森看着手中这把81—1自动步枪,半个世纪了,这把枪一身尘土的等待着自己的主人,擦去浮尘之后,瓦蓝的枪身反射出冷冷的光芒的通用口径可以为它找到更多的弹药。
轻轻一拉枪机,复进机发出清脆悦耳的哗啦声,丝毫没有因为放置了半个世纪而酸涩。加长的五十发弹匣颠倒捆绑,一个弹夹打光可以直接把弹匣颠倒过来装上继续射击,简直就是一个小型机枪啊。
瞄准具和准星之间完全没有光的反射,可以让瞄准更为精确,还可以加装瞄准镜!枪口的消火器可以有效的减免火光范围和时间,同时也可以拧上消音器。精确射程有效杀伤射程子弹最远2500米仍具有杀伤力。可装钢芯穿甲子弹,可击穿轻型装甲车,集群射击可击落500米左右飞行的飞机或坦克前装甲。还可加装枪榴弹,无限发。前提是有足够的子弹。
杰森看着说明书,这是20世纪的武器?集机枪,步枪,狙击步枪和小型迫击炮于一身的武器?更奇妙的它是中国士兵单兵配备的单兵作战常规武器!也是士兵的杰森想到,一个班的士兵全部拿着这种武器,那种火力压制……杰森不经意的颠了颠手中的武器,发觉这把武器比一般的武器要沉重。
接着看下去,杰森咂舌不已,好么,全重7斤,约合8磅!杰森在大脑里计算了一下,一名中国士兵手握8磅重的武器,然后身上的装备加在一起,一名中国士兵总负重接近一百磅!他无法想象中国人是什么样子,但是他感觉中国人应该是肌肉有力,身材魁梧的大汉。不然的话百磅的装备怎么打仗?越看越喜欢,杰森决定就用这把式自动步枪作为防身利器了!
杰森从架子下面的柜子中翻出一箱81—1自动步枪使用的子弹之后,哭笑不得。居然是铁盒散装……人家M16的子弹都是带着固定架的,81—1的子弹是油纸包着!这要跑起来,万一子弹相互碰撞到底火怎么办?没办法,杰森只好又拿了几个弹匣,装满后插在腰带里。
又到后面的仓库里面挑选了一阵儿,身上挂了十几枚钢珠手雷,手拿81—1自动步枪,大腿上套着‘棒球’速射手枪,带着一具红外微光夜视仪,把自己武装到了牙齿的杰森骑着吱呀作响的没气儿自行车离开了这里。
杰森的所有通讯器材已经报废了,自从2012年之后,地球上所有的卫星都报废了,GPS定位系统成了瞎子,卫星电话成了哑巴,卫星通讯成了聋子。人们不得不再次利用起短波进行联系。而短波器材又不能长距离使用,杰森这次只好用最原始的办法回到军营,那就是看地图。
不知道敌情,不知道敌分布情况,没有伙伴,没有后续部队,没有后续给养,杰森踏上了单兵作战的道路。
第四章 塞拉
记不得是什么时候醒来的,只记得自己醒来的时候天很黑,周围很静,很饿。不记得以前的生活,只知道现在在一座城市的废墟中。
塞拉站在破碎的镜子前,观察着熟悉而又陌生的影像。塞拉很漂亮,长有一张20世纪影星朱莉亚罗伯兹的面孔,加上1。75的个头,很性感。看来自己拥有希腊和欧洲的混合血统,塞拉笑了笑,镜中人也笑了笑。
塞拉在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大衣柜中翻找,一件可以让自己遮羞的衣服。挑来挑去,没有满意的。不够华丽,不够尊贵,不够符合自己的气质。塞拉丧气的坐在地板上看着窗外的月亮发呆。不明白为什么衣服一定要华丽,一定要尊贵一定要有气质,但是潜意识里面排斥那种不满足条件的服装。可是总不能就这样光着身子出门吧?
塞拉叹了口气,无奈的挑选出一件晚礼服,套在身上。再去定做一身合适的衣服吧,走出大门之前,塞拉这样想。
月亮很圆,也很亮。塞拉不明白自己为什么喜欢在晚上出门,但是同样也记不起什么是白天。恍惚中有着白天的印象,很多人,很多车,很嘈杂,很喧闹。但是现在,很安静,街道上冷冷清清的。好像经过了一场灾难一样,远处有一座大厦像火炬一样燃烧着,冒出滚滚浓烟。为什么没有人救火呢?塞拉奇怪的想着。不过另一个念头让她大吃一惊,有人来救火的话就好了,人类是食物。
塞拉摇摇头,妄图甩掉这个奇怪可怕的想法,很显然,这个想法根深蒂固了,越不要想,越想的厉害。塞拉有一种对血的渴望,这种渴望让她感到颤抖。
塞拉感到自己口中有东西在生长,痒痒的,麻麻的。伸手一摸,是犬齿,犬齿变长了,塞拉很担心自己能不能合上嘴巴,如果因为牙齿太长而无法进食的话,饿死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
用力掰了一下长长的犬齿,感到一丝疼痛,塞拉停住了把牙齿掰断的想法,试了试,还可以合上嘴,还好,塞拉庆幸的想到,最起码还能吃饭,就是要时刻管好自己的嘴巴,这样的牙齿露出来会让人笑话的。
走在街道上,看着城市的废墟,塞拉很郁闷。为什么城市变成这样了呢?打仗了吗?
一只野猫在街道游荡,寻找食物,塞拉看了看这个黑夜的精灵。很奇怪,塞拉眼中猫身上的血液流动看得清清楚楚。塞拉疑惑的想着,我拥有了透视的能力吗?随即这个想法被另一个念头冲的一干二净:我需要血,无论是什么血都行!大量的需要!塞拉捂住自己的嘴巴,没有让惊呼声传出口。
我怎么会有这样的想法!血!多么可怕!但是那个念头一直在脑海中徘徊不去,塞拉控制不了自己,牙齿在痒,塞拉也不会知道自己的瞳孔正在泛红。大脑一片空白,只剩下那个念头:我需要血,无论是什么血!大量的血!……
塞拉清醒地时候。那只野猫已经躺在了自己脚下。野猫地脖颈上只有小小地四个洞在缓慢地收缩。塞拉看着脚下地猫尸。又看了看四周。谁做地?是谁杀害了这个黑夜地精灵?只有风声吹过。没有一个人影。塞拉打了个寒颤。喉咙里回出淡淡地血腥味。难道。是我?!
“呀~~~!”塞拉地惊叫在寂静地城市中回荡。
“嗯?有女人?”阴暗地角落里。几个嬉皮士打扮地混混竖起了耳朵。其中一个**着说道:“居然有女人?这个时间还敢出来地女人。哈哈。”
“别傻了。说不定是血族故意引诱我们出现地!”另一个老成地混混说道。
“万一不是呢?话说回来。已经很久没有尝到女人地滋味了。”先前地混混舔了舔嘴唇。
“小命比什么都重要。罗姆。”老混混警告。
“也许吧,我就出去看看。”被称为罗姆的混混说着就蹿了出去。
老混混想叫住他,没来及开口,罗姆已经冲了出去,老混混只得摇摇头:“看来是凶多吉少啊!但愿哪一天不要看到罗姆在街道上游荡。”
小混混罗姆在街道上飞奔,向着声音传来的方向。转过两个街角,看到了一个身材苗条的女人抱着头蹲在地上,脚边有一只死猫。
罗姆偷偷地**,原来是一只死猫。这女人真胆小。被淫欲迷惑了的罗姆忘记了现在食物缺乏,一只死猫就是食物的代言,饥饿的女人怎么会被食物吓到惊叫?!
罗姆轻轻的靠上前,一把从背后搂住了女人,抓了抓女人的胸部**:“小美人儿,不用怕,哥哥我会好好疼爱你的,嘿嘿嘿。”
塞拉满脑子的空白,忽然被人从背后抱住,**声传来的同时发觉自己胸前多了双不规矩的手在揉捏。女人天生的自我保护**就是挣扎,不曾料想,塞拉用力一挣,背后的色狼手就松开了,同时还传来骨骼断裂的声音。
塞拉抖抖瑟瑟的转过身,罗姆躺在墙角下,头呈90度向一边歪倒,胸前一个血洞,出气多进气少,眼看活不了了。
塞拉眼光顺着罗姆胸前的伤口看到自己的胳膊,胳膊肘上滴滴答答的滴落着血滴。忽然那种念头又来了:血!大量!塞拉无法控制自己,一步步的走向垂死的罗姆,喉咙中发出无意义的咯咯声。塞拉眼睁睁的看着罗姆的脖子在自己眼前放大,忽然,塞拉急切的咬住罗姆的喉咙,四颗犬齿准确的钉入动脉之中大口的吮吸起温热的血液,血液入口,塞拉感觉这是世界上最美味的食物。
须臾间,罗姆全身惨白,血液完全流失。
“这……是我做的吗?”看着眼前的一切,塞拉在原地呆立了半天,她不相信这是自己的作为,但是眼前的尸体告诉她,一切都是真的,一切都是她做的。
塞拉终于明白了,原来自己是传说中的血族,令人憎恶的吸血鬼。只有血族才拥有如此大的力量,只有血族才会吸食血液,也只有血族才有着长长的犬齿,也只有血族,才是高贵华丽优雅的代言。
塞拉抬起头,看着天上的圆月。我……什么时候成为血族的?
城市的废墟中,一名美丽的女子身穿晚礼服寂寞的行走在破碎的街道上,又一名新的血族出现了
第五章 活着的死人们
这只是城市的一角。很多人在四处寻找着什么。
是的,很多人都在寻找什么。没有头绪,漫无目的的寻找着什么。
仔细的看去,这些人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嗯,没有生气。整整一大群人站在一起不可能一点声音都没有,可眼前这群人就是没有声音发出,也不能说完全没有,脚步声是有的。
这里是森林公园,城市一角。
这里有着参天的大树,有着厚厚的落叶,有着翠绿的草地。战火奇迹般地没有光临这块小小的绿地,这里保存完好。
就在这样美丽的树林中,一群没有生气的人在漫无目的的寻找。他们在找什么?
一只兔子从洞**中跑出,警惕的竖起耳朵倾听四周的动静。发觉没有什么危险,便跑开去,寻找草叶做早餐。
人群中的一个人发现了兔子,快步的走向这只可爱的动物。
兔子疑惑的抬起头,注视着眼前的人类。它不明白这种生物在两手无力摇摆的状态下如何保持平衡的,更令它感到奇怪的就是,面前的生物没有一点热源感应。而且,空洞的眼神中看不出对自己有危险,因为没有任何感情存在。
可以说和它在地洞里见到的这种生物一样,只不过,地洞里面那些只会躺着或者趴着,从来没有一个像眼前这个一样会动。也许是风吹动了他,兔子这么想,因为树枝也会动,那是因为有风在吹。
这个人类走向已经不再疑惑而低下头继续早餐的兔子,兔子已经不再对他感兴趣了,对于兔子而言,青草的诱惑远远超过对于面前生物的好奇。
一双露着脚趾地破靴子出现在兔子眼前。兔子很疑惑地抬起进餐地脑袋。它很不高兴眼前地生物打断了它地进食。
人类目无表情地居高临下地看着兔子。
兔子翘起鼻子嗅了嗅。除了土地地味道。什么气味都没有。眼前地生物没有生命地气息。也许是吃得太兴奋了。没注意吃到了这种生物地脚下吧。兔子这么想。便转过身。准备换个方向继续自己地早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