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去读小说网 > 武侠电子书 > 清明记 >

第23章

清明记-第23章

小说: 清明记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一翻身从床上爬起来,身边是空的,想必潘白华已经起来了。啊……不对,我的衣服呢?

翻了一圈,哪里都不见我的衣服,终不成让我去穿潘白华的衣服,他的衣服出点问题我可赔不起。没办法,只好穿着睡衣下了床。

来到客厅里,潘白华正好端着一杯刚热好的牛奶走进来,穿一件乳白色的休闲衬衣,闲雅洒脱,看见我时温文一笑,风采如画:“清明,睡醒了?”

一时间,心脏不由也漏跳了半拍。

但是我岂是甘受美色(小潘:清朗泥过分‘|||)诱惑之人,“喂,潘白华,我的衣服呢?”

“送去干洗了。”他说得倒干脆。一点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不对,当然不对,我怎么回去!

看着我气急败坏的表情,他笑了,“下午衣服就能送过来,在家里多呆会儿不好么?”

“好……”不好也得好……等等,什么叫家里?是你家里好不好?

正想着这个问题,潘白华却把手里的牛奶递了过来,“先喝点牛奶,中午咱们再认真吃饭。”

你一定是故意的,知道偶最讨厌喝牛奶……

但是如果我不喝,没准他又会把“我是你老板”这句话搬出来,这个月的奖金我还想不想要了……

人生大事,奖金二字!我喝!

以一种大义凛然的姿势,我拿着牛奶一口气倒下去,潘白华有点惊讶的看着我,然后他问:“清明,这牛奶,过期了么?”

“……”

不过中午的饭真是让我吃了一惊,昨天晚上的面倒也罢了,今天中午却是三四道极其正宗的川菜,味道正宗到爆,超级爱吃川菜的我感动的几乎落下泪来。

“潘白华,你太强了!”我由衷感叹。

他很无奈的看着我,伸手揉揉我头发,“笨小孩,难道你不知道,世界上有一种东西叫做外卖么?”

这一句话一出口,两个人同时怔在了当场。

随即我低下头,大口大口吃着菜,不再看他。

他却叫着我的名字:“清明……清明……”声音很低,表情也略有些迷茫,眼神幽深如梦。

呵呵,笨小孩,笨小孩。

你这家伙,怎么还是这样叫我。

吃过午饭不久,我的衣服就送来了,潘白华似乎还想留我,我却不想多呆,找个借口,速速溜走。

周日在家里混了一天,没出门,泡了杯茶打开电脑百无聊赖的浏览着网页。我不是当地人,所谓的家只是租来的房子而已,大多数书都留在自己南方那个小城的家里,在这里想看书很简单,上网就好了。

在随手翻开的网页上,看到了这样的词句:

多应不信人肠断,

几夜夜寒谁共暖?

欲将恩爱度来生,

只恐来生缘又短。

好词,可也够郁闷,小晏不知那根神经不对了净写这些东西,干脆去看卫斯理的小说,热闹过瘾之极,又不用动脑。

可是,还是忘不掉。

周一中午,像平常一样到地下一层的食堂去吃饭,端了满满一大盘菜,刚找了地方坐下,一个人端了盘子也走了过来,正好坐在我对面。

“是你?”好端端的副总你和我们吃什么大锅饭啊。

潘白华看着我笑笑,“清明,好久不见,最近有人送了些不错的茶叶,晚上到家里来尝尝?”

貌似我们前天才见过面吧……

咽下一口汤,含含糊糊的说了一声:“周末再说吧。”

他点点头,没有多说什么。

周末我还是去了,这次呆了一天,到了晚上才回去。潘白华并没有骗我,他拿出的茶叶是顶级的西湖龙井,味道果然不凡。

这以后的每一周,他都能找出不同的理由。

“清明,有朋友带来瑞士手工制作的巧克力,要不要尝尝?”

“清明,我新买了几本书,也许你会有兴趣。”

“清明,你喝没喝过我煮的爱尔兰咖啡?”

…………

到后来干脆就变成了,“清明,周末不回家么?”

这个人用词越来越奇怪了。

可是慢慢的,也就养成了周末去他家消磨个大半天的习惯。

其实在他家里是很舒服的,那个超级舒服的大沙发不算,还有非常好喝的茶水,一个几乎顶到天花板上的大书架,一大箱CD,满满一柜的好酒,潘白华虽然喜欢收集酒,但自己喝的并不多。

还有,他煮的爱尔兰咖啡足可达到专业水平。

两个人在一起,其实也没干过什么正经事,听听音乐喝喝茶聊聊天。有时他有工作周末要做,我就自己去找点好酒什么的窝到沙发里,再找一本有趣的书,不知不觉就能消磨掉一个下午。

又一个周六下午,潘白华有工作要做,我找了本小说照例跑到沙发上,面前的小几上放了一杯香气四溢的爱尔兰咖啡。准备照例好好享受一下。

可是今天下午的阳光实在太好,暖融融的照到身上,加上昨天晚上睡的差,没看几行字,困意就袭了上来。

真是的,这岂不是成了只有在他家,我才能睡好么?抗议抗议!

可是抗议归抗议,身体却不听指挥。没一会儿,我手中的书慢慢的滑到了地上,真是要睡着了。

一阵淡淡的古龙水清香飘了过来,是潘白华。

努力睁开眼睛,面前的人影还是有点模糊,我刚想说点什么,却被他的唇堵住了口。

“!!!”

触感温软,一瞬间就离开了,接下来感觉到是衬衣的柔软触感和肌肤的温度。

很温暖,他的怀抱真的很温暖。

“清明,我喜欢你,喜欢到……连我自己都不知道该怎么形容的地步……”

那个人用力的抱住我,在耳边轻轻的说。

某年某月某日,潘白华对我说他喜欢我,然后我成了他的情人。

但是潘白华很讨厌“情人”这个词,他很认真的对我说:“清明,你听好,你不是我的情人,你是我的家人——我最重要的家人。”

我很听话的点点头,然后继续靠在沙发里喝我的茶,看我的书。

他似乎很有点无可奈何,不过以他身份教养,自然不能说什么“我再说一遍”或者“你听清楚没有”一类的话。

哈哈,粉开心。

其实生活也没有太大的变化,我依旧是周六过来,喝喝茶看看书听听音乐,他给我煮咖啡喝,我去翻他的好酒,或者做水果冰茶试着玩。有几次试验失败,味道真不是一般的怪异,可是他都能面不改色的喝下去。

也有时两个人一起出去散步,他带我去他熟悉的那些有名的饭店和咖啡厅,我带他去我常逛的那些小店和酒吧。不过说实话,我们还是更喜欢在家里,他似乎也一样。

最大的变化有一样,我周六一定在他家留宿了。

什么,你问留宿做什么?怎么又是你问……拒绝回答!

两个人的第一次真不是一般的乱七八糟。没记错的话大概是在他表白(这算是表白吧?算吧算吧)的三个星期后。自然也是某个周六。

自然对于那天晚上,我也有了相当的心理准备,其中镇定之处非常人所能及(确实一般人达不到这水平,某朗作证^^)。

下午窝在沙发上看书,以一种十分镇定的态度看了100多页,最后潘白华实在忍不住坐过来,揉揉我的头发,“笨小孩,书看的怎么样了?”

我以十二分的优雅风度一笑:“很精彩的一本书啊,你看这里……”

哦,我把书拿倒了……

不看了,把书随手一扔,潘白华吓一跳,一手把书从后面接住,“清明,后面是金鱼缸……”

他动作还真快……

溜溜达达的晃到厨房里,再试验一种冰茶好了,同时一手把跟着过来的某人推回去:“放心,我不会把厨房烧了的!”

“好好。”他无奈笑笑,自回到客厅里,不过还是不断的向这边看。

看什么看!

不到15分钟,我端着一壶极漂亮的冰茶跑了回来,淡绿的颜色,清澈如见,上面漂浮着晶莹透明的冰块,要多好看有多好看。

“来尝尝我的新作品!”十分得意。倒了满满一玻璃杯给他。

潘白华接过那杯冰茶,似乎也很赞叹于它的漂亮颜色,喝了一口下去,然后……

“扑——”

啊,原来温文尔雅的潘少也有喷茶的一天啊……

他很镇定的拿出手帕擦了擦,然后很镇定的问我,“清明,你做的是什么茶?”

“砂糖莲子薄荷茶……”我说这句时不是不心虚的……

“你确定你放的是砂糖,不是盐?”

“……”让沙发垫子把我埋起来让潘白华养的金鱼把我吃掉吧^^

他忽然笑了,一把拉我到他怀里,笑意暖暖的,“笨小孩,紧张了是不是?”

他似乎很喜欢抱我(别乱想,就是字面意义上那个“抱”!)有时这样的姿势会保持很久,安安静静一句话也不说。太阳的影子一点点斜下来,只有房间的时钟指针滴答作响。

有一次他说,“笨小孩,似乎我很久很久以前就想这样抱抱你了。”

我说不出话来,把头埋在他衬衣里,淡淡清香的味道很好闻。

而现在,我被他抱了一会儿,换个姿势枕在他膝上,开始数绵羊。

数到第一千一百八十二只的时候,我数不下去了,看看表才过了二十分钟,于是开始天马行空胡思乱想。

他伸出手,摸摸我头发。间或低下头,轻轻亲亲我额头。

这么过一辈子,也没什么不好啊。

但是想当然耳,自然不可能这样一辈子。晚上到了||||||||

“笨小孩,洗好了么?”潘白华敲敲门。以他教养,原不能说出这样的话,问题是,我已经进去快两个小时了……

“当当”敲了两声,没人回答。

“当当”又敲了两声,还是没人回答。

这次他不敲了,找了把椅子,直接坐在了门前。

浴室门是毛玻璃的,所以从里面看外面,分外的清晰。

潘白华,你这一招够狠!

5分钟后,我依旧穿着潘白华的睡衣,心不甘情不愿的走了出来。

他忽然又笑了,一手拿过一条干毛巾,很用力的擦着我的头发,语气却是很宠溺的,“这些坏习惯总是不改,洗过澡后头发不擦干,走路不看人……”

我一下子怔住,“潘白华,你怎么知道我走路不看人的?”这时我和他认识未久,两人一起出去的次数也不多,他没理由知道!

他也怔了一下,“是啊,我怎么会知道的……”

忽然间心里像被什么东西刺了一下,身上冷得发抖,再也站不住,慢慢蹲了下去。

潘白华一把抱住我,“清明!”

好在他也知道我这个毛病,扶着我躺到了沙发上。

“让我一个人躺一会儿。”我说。

他看了下我的神情,点头同意。拿过一床毯子为我盖上,倒了一杯热茶放在一边,又把客厅里的壁灯光线调到最小,这才慢慢走了出去。

可是他也没有回卧室,而是去了书房,里面的灯光一直亮着,在客厅里乳白的墙壁上投射出一个温暖的金黄色长方块。

我笑起来,这次算是自嘲吧。

清明你这个自以为是的家伙,你不是一向自认为洒脱到底么!

但是看了那一小块金黄色的灯光,又觉得,其实完全可以都不在意的。

要么也从没在意过,笑笑。

这样想着,一手掀开毛毯,刚想从沙发上爬起来去找他,门却无声无息的开了,某个即使穿着睡衣依然一派清华风雅的贵公子站在门前,眼神幽深。

“清明,现在好些了么?”

我点点头。

潘白华走过来,壁灯乳黄色的光打在他身上,轮廓柔和漂亮的惊人。他伏下身,一只手扣住我的腰,深深吻了下去。

“潘白华,灯……”

“别关灯,不然我看不见你的脸。”

“你知道么,清明,好多时候,我都会担心,担心我找不到你,担心下一刻你不会在我身边……”

…………

第二天早晨,我醒的很早,睁开眼睛时才发现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回到了床上,身上也被清洗过了,很干净舒服的感觉。

“醒了?”潘白华微微一笑,他居然比我醒的还早,一只手依然揽着我,低下头亲亲我的脸,“再睡一会儿,外面下雨了。”

“是么?”我很开心,一直满喜欢下雨,一激动就想跳下床拉开窗帘,刚一动,才发现身上酸痛不说,更糟糕的是,我好象根本没穿什么东西……

喂,潘白华,不带这样的……

潘白华忍了笑,从床边拿过一套睡衣来为我穿上,曾被我大加赞赏的细长手指扣起扣子,居然是超一流的好看,我忍不住,低下头抓住他的手,使劲在上面咬了一口。

他看看自己中指上的牙印,叹口气,“笨小孩,我本来还以为能克制住自己的,这可是你自找的。”

“啊,什么?”

还是那么好看的,骨感优雅的手指解起扣子居然比扣扣子还快,我被他拥在他的睡衣里,他的唇已经压了上来,微凉而细致。不似平日的温柔,竟有几分激烈霸道。

“潘白华你乘人之危……”下半句没说出来,那时我已经说不出什么话了。

“清明,清明……”他进入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