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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记得要忘记gl-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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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要忘记GL》作者:景小六

 第1章 好声音

接连好几天的雨,淅淅沥沥的声响,在寂静的夜里,显得格外诱人。沈倾习惯性地敲打着键盘,手边的咖啡杯还残留着被她舔舐过的痕迹,黑乎乎的看得人没有半点食欲。

“呃,原来咖啡的减肥功效是因为喝完后的残尸够丑。”

键盘声暂时停止,还想再喝一口的沈倾看到杯子时,立马倒了胃口。

桌上的闹钟指示又是新的一天到来,隔壁屋里的父母已经安然入睡。在属于沈倾的小天地里,她每晚都会熬到这个时点,仿佛每到这个时候,自己写作的灵感就特别强烈。

打开网络收音机,耳机里就传来了沈倾熟悉的声音,这个节目,不知不觉就已经追了大半年:

“在这个纷扰城市里,在来来往往人群里,总有那么几件事,有那么几个人,会让你忘不掉,会唤起你心灵深处的一段记忆。

各位听众朋友,欢迎准时收听守候栏目,丝丝与你们相约在此,共同度过美好的一小时。”

午夜广播最大的好处,就是少了那些不断进行疲劳轰炸的广告,少了那些卖力的吆喝,少了那些光天化日下的浮躁。

“台词一如既往的老套而做作,不是QY奶奶上身,就是后尔康时代。”

听到广播里熟悉的声音还有那曾经吸引她的开篇词,沈倾撇撇嘴。

虽是时不时地毒舌点评,沈倾却没有换台的意思。这个节目,在某一个莫名其妙失眠的夜里出现在她手机里的收音机,瞬间就被主播的声音给吸引了。

她是声控,她承认,这声音,让她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似曾相识。

“今天我将继续和听众朋友们分享来自于无痕的爱情故事,故事开始前,先来听一首歌。”潘丝媛的声音,在寂静的夜里,撩拨着每一个等候在收音机前的寂寞人。

深沉的夜,紧闭的窗户隔绝了雨声和寂寥,却无法割裂内心的孤独。耳机里缓缓传来梁静茹的“可惜不是你”。当旋律响起,沈倾飞快驰骋在键盘上的手,冷不丁地顿住了。

莫名地鼻间就有了酸涩感,沈倾开始有点讨厌潘丝媛。最近这个女人总是这样,老是在节目一开始,就让她情绪起伏。

“大半夜的,搞这么煽情干嘛,害我明天又要眼睛肿了。”

咬牙切齿地说着,抽了抽鼻子,沈倾继续着手中的工作。半年前,她开始了小说创作,尝试着把心里的故事写出来。夜深人静时,听着潘丝媛主持的节目,她渐渐学会将脑海中还有心底盘旋着的思绪逐一还原和拼凑。

“你如今好吗?”潘丝媛的声音渐渐盖过了音乐的尾声,她将和大家分享的故事,是来自于网络投稿的爱情故事。

一年前,潘丝媛被市台高薪借调请来,只为挽救日渐萧条的午夜广播。作为海归,她在业界小有名气,可她不爱出镜,也不爱从事幕前宣传。在接受这份邀请之前,一度准备转型到节目制作,专职幕后。

也许是对于这座城市有着一种说不出的感觉,内心里的潜在牵引,让她最终接下了这份为期三年的合约。而她到来后第一项改革,就是提议接受听众的投稿,从中选出有新意的故事,每晚连播。

这样不仅解决了节目主题不固定不突出没有特色的问题,也能锁定一部分有心投稿的听众。

“一个小时的时间过得很快,又到了说再见的时候,今晚的最后一首歌,丝丝与各位相约明天。”电台里,再没有人声,一首接着一首随机切换的歌,沈倾的思路仿佛也乱了方向。

一句句话被敲了出来,却很快又被删除。沈倾呆呆坐在电脑前,盯着屏幕,望着刚才自己灵感迸发期间写下的语言,嘴里忍不住地跟着无声哼唱听到的旋律。

“晚安咯,潘丝媛。”又挣扎了一会儿,沈倾认命地关上电脑。

最近三个月,她已经无可奈何地发现,只有在收听潘丝媛的节目时才会文思如尿崩,根本停不下来。

刚下了节目的潘丝媛从工作间里走出,脸上的妆容依旧精致,习惯了这样日夜颠倒的工作,并没有太多疲惫。

“丝媛姐,媛姐,丝丝。。。”电台走廊里仍有不少为制作节目而忙碌的身影,迎面而过,大家都会恭敬又亲切地朝潘丝媛点头示意。

“丝丝,走,去吃宵夜,我快饿疯了!”从剪辑室里蹿出了刚下班的郑婷,她是台里目前为止和潘丝媛混得最熟的,原因有二,一是她们算是校友,另一个最重要的,就是她们都酷爱深夜加餐。

共同的爱好让这两个相识不到一年的年轻人迅速走到了一起,她们不知疲倦地穿梭在这座城市的大街小巷,专挑各种黑暗料理入口,还不忘在每餐开动之前用手机“扫毒”一下,PO到朋友圈里得瑟。

殊不知,她们这个爱好,已经给自己划定了个“驱魔圈”,所有人都会自觉站在安全线以外。

“恩好,你等一会儿,我收拾好就能走了。要不,你再多叫几个一起去吧,反正车也坐得下。”潘丝媛爽快地答应,夹着稿件朝自己办公室走去。走了两步,又回过头对郑婷说话。

“得了吧,台里还有谁敢跟着咱们去觅食啊。去了一次了都没有第二次了,他们都是一次性产品,可不环保了。”郑婷对能约到其他人,根本就不抱希望,还是就是她们俩就好。

为什么郑婷一听到搭伙宵夜就如此消极?她的解释就是:“跟吃猪大肠非要洗干净的人实在没法做朋友。”让她没想到的是,在见到庐山真面目前的潘丝媛,被台领导吹得捧上了天,结果还是一顿大肠餐让她们瞬间拉近了彼此的距离。

“我先去开车,老地方见。”郑婷一条消息发了过去,潘丝媛正在收拾着包,拿起手机看了一眼,稍稍加快了些手里的动作。

临出门前,像是想起什么,又折了回去,利落地把桌面上一个红色透明文件夹给塞进了价值不菲的手提包里。

“丝大主播,今天比平常晚了5分钟诶,你是特地去补妆了么?今天俺们去吃的还是老三样啊,不同的只是在室内,又不会淋花你的脸,不用搞防水妆呐。”在车里等了一会儿的郑婷看到潘丝媛冒着细雨,从台里小跑了过来,手里也没撑伞,反倒是把她那款国外买的包顶在了头上,看得她一阵心痛。

“防水妆夜里会反光,为了你驾车安全,我考虑了下还是没有用上。下回等我开车了,你可以尝试一下。”利索地钻进副驾驶座位,潘丝媛对于郑婷的打趣不以为然,随手把那包擦了擦,甩到后座上。接着又抽出几张面巾,轻轻抹了抹脸。

“好了,我是搞剪辑的,说不过你。你一口气能说老长一串句子了。”每次斗嘴,郑婷总是占不到什么便宜。

撇撇嘴,放下手刹,开车。

“你也不赖啊,我说得再多,你一刀咔嚓下去,不就什么都没了么。”潘丝媛这回敬的话,飘荡在空气里,又多了一点揶揄的味道。

繁华的大都市里,凌晨的夜晚,车水马龙的场景比不上白天,但行驶在路上的车也绝不是形单影只。雨天路滑,郑婷放慢了车速,专注地盯着前方。

“丝丝,我说,那个爱情故事,还有多少期才会完结啊?你都已经做了快四个月了。”回想到刚才播出的节目,郑婷对于什么时候会换个主题有些好奇。

“你说无题?老实说,我也不知道,等到某一天我觉得这个故事不再吸引我的时候,也许就会停播了吧。”半年前,潘丝媛的节目改版后首播,大张旗鼓地向听众宣传约稿,起初应邀者聊聊。稿件虽有,有新意又足够连播的少之又少。

台里为此还曾专门开会讨论过节目可持续性,当初潘丝媛咬牙坚持了下来。慢慢地,几期短篇故事质量颇高,播出后反响不错,节目也算开始渐渐积累了人气。

再之后,节目组的邮箱里就出现了这篇名为无题的故事,作者落款:无痕。当时潘丝媛就被这个看似什么都没写明的标题给吸引了,最先发来的五章故事让她果断地和无痕联络,希望其能定期供稿。因为接下来的日子,她决定在节目中连播无题。

“你说,这个故事到底是真的还是虚构的?”郑婷担任守候栏目的音乐剪辑,每次节目播出前,她都要提前阅读本期选中的文章,再和潘丝媛共同确定选取的配乐。

对于无题,她也算是忠实读者之一。

“真真假假,何必太在意。艺术本就来源于生活,就算是虚构,多多少少也会有真实的影子。”不是刚毕业的小女生了,潘丝媛懂得将工作和生活分开。

工作上,无题这个故事很吸引她,生活中,她却不愿意过多研究。

“那你说,无痕将来会不会火啊?成为个什么网络写手什么的?现在网上不是挺流行广播剧什么的么。你有没有想过等到故事快完结的时候,请他到电台来做一次节目?”按照惯常的旧例,节目火了,作品红了,作者也该露面了。

“他不会来的,当初同意供稿,前提就是不过多曝光*,只要播出作品就好。”靠在座椅上闭目养神的潘丝媛摇摇头,这个念头也曾在她脑海中浮现过,但很快,无痕给了她明确的回复。

直到现在,她都不知道无痕究竟是男是女。

“这年头,奇葩怪人出奇多,雷点各不同。不想出名,那投稿干嘛啊。”打了转向灯,郑婷转动方向盘的动作有点大,拐进小巷,路就变得难开了。

要不是下雨,那段泥泞让她们两个穿了职业套装和细高跟的女人厌恶到极致,她就跟往常一样,把车停在上一个路口了。

“每个人的想法不同罢了,出名的方法有很多,不一定要从我们节目里出去。而且,这个故事当初打动我的,就是它的真实和质朴,太过于小说形式的东西,没有吸引力。”电台不比电视台那种出镜率高的单位,也算不上真正意义的娱乐圈,潘丝媛一直将自己定位为一个文艺从业人员。

她也刻意地保持着和这个圈子,还有这个圈子里人的距离。

郑婷忙着找合适车位,这个话题告一段落,车里一阵突兀的寂静。

“总算是到了,饿死我了!以后雨天觅食,要提前点出来,不然我就垮在半路了!”好不容易把车停好,郑婷有气无力地扒拉下车,催促着潘丝媛快点朝人气红火的大排档走去。

 第2章 工作

“青石路,青石桥,书生哼着江南调。。。”手机闹铃又在老时间响起,随手按停,沈倾翻了个身,又沉迷在未完的梦里。迷迷糊糊,闹钟又一次响起,她的手再一次摸到旁边的枕下,按停。直到第三次闹钟响起,才依依不舍地离开被窝,闭着眼,摸索着把衣服穿好。

“倾倾,今天外面还下雨,出门别忘了带伞。”沈妈妈的声音从厨房传来,半掩着的门,遮挡的是正准备出门的沈倾。

“嗯,知道了。妈,我走了。”依旧维持着半眯着眼,半蹲在门边从鞋柜里掏出鞋子。

“让你早点睡,每次都不肯听!天天熬到那么晚,上班怎么会有精神!”从厨房里出来的沈妈每次看到沈倾的样子,就气不打一处来,忍不住又要唠叨几句。

“哎呀,太早了我睡不着啊,我生物钟已经定格了,改变太难,懂?”熟练地系好鞋带,沈倾站起身,小跳了两下,把裤腿给蹬顺了。

“你总是有无数说不完的大道理。”沈妈对于沈倾的回答,已经见怪不怪了。从小到大,沈倾总是喜欢问为什么,也喜欢用自己的一套理论去生活。

昨夜的雨没有停,走到楼道口,沈倾推开防盗门,嗅到空气里飘荡的雨丝气息,带着几分享受的神情,深呼吸了一口,撑开伞走了出去。

初春的细雨,总带着润物细无声的触感,让心中的种子悄悄发芽。沈倾现在的睡眠时间变得很少,但她除了觉得起床困难,醒来后心里却是满满的。眼下,她还是挺满意自己目前状态的,除了,即将要去往的公司。

沈倾的工作,被不少人羡慕着,也被不少人不屑,对于她自己,则开始变成了一种麻木。毕业几年,她从满腔抱负,踌躇满志,向往着成为每天穿着职业装,做着份“高大上”工作的专业人士,变成了想要抓紧每一分钟穿休闲装、穿卫衣的“扮嫩者”。

上班途中,她可以是让人看不出真实年纪的潮人装扮,也可以偶尔文艺清新范儿的复古摩登,但进了公司,她就是一直固定在一个样子上。

“沈经理,早。”到公司后换好了职业装,刚出更衣室,就有同事向她打招呼。

“早。”点点头,迈入公司的第一秒,沈倾迷糊的眼就换上了精神抖擞的犀利。抬起头,挺起胸膛,沈倾瞬间让自己看起来又老成了几岁。

“陈宇,能把上周何总交待的报告修改版给我看一下吗?”上班时间过去半小时,陆陆续续到来的人坐满了办公室,开放式的办公区域响起了此起彼伏的电话铃声还有键盘声。

“好嘞,倾总,一会儿就发到你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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