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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神级保镖在都市-第7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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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无形中也增加了沈冥的战斗难度,在这种环境下发现山鬼就很难了不说,发现后出手则更加困难。
就在沈冥渐渐靠近了人群最多的广场夜市之时,身旁的一座电话亭内的电话机上,一部带有蓝牙耳机的苹果6突然传来了急促的电话铃声。
有钱的村子就是好,可谓路不拾遗,换在大城市试试,别说放电话亭了,就算你捂在口袋里都能给你摸走。
看着那电话,沈冥并未上前,而是让身体完全隐藏在了街角的黑暗中。
直到铃声中断,第二次再想起时,一个踮起脚尖还够不到电话的小朋友,一手举着波板糖一手拿着小马扎来到了电话机前,踩着马扎将手机和蓝牙耳机都取了下来,回头走到了沈冥的面前。
“叔叔!你太懒了,连手机都不肯自己拿。”小鬼头一本正经的教育道。
“谢谢小朋友了,不是叔叔懒,是叔叔正在和朋友玩捉迷藏,可不能轻易被抓住。”沈冥笑着摸了摸小鬼头的头发。
“是女盆友吗?”小鬼头舔着波板糖道。
“不是……”
“那一定是好基友咯?”
“你哪学会的这个词?”
“网上啊,叔叔没什么不好意思的,这世道没有好基友都不好意思跟人打招呼,我邻座的小狗子就老摸我腿呢。”
“呵呵,小朋友珍惜生命,远离电脑吧。”沈冥无言的检查了手机的定位程序,全部关闭后这才接通了电话。
“这么半天才接电话,还找了个小朋友帮你拿,你有这么怕死吗?”耀祖言语间满是挑衅。
“你一定是天底下话最多的狙击手了,难道你都是用舌头扣扳机的吗?”沈冥反唇相讥。
“我承认你很牛逼,在见到你以前,我一直觉得自己是天底下最好的狙击手之一,不管是我的队友,还是我的敌人都这么说。
但你完全刷新了我对狙击的认识,你是怎么办到那种狙击方式的?虽然我也能预判敌人的运动轨迹,但你打我的那一枪,你根本连我前期动作都没看到!”耀祖纯属职业本能的问道。
“想学吗?叫声爸比,磕3个响头,我教你啊!”沈冥玩味道,“对了,忘记了你就是那种连老子都要杀的孽畜,当你爸比很糟心。”
“你根本就不懂我跟他的恩怨,也不知道他做了什么,所以,闭嘴吧。”激将法本就是战术的一种,只不过耀祖显然火候不如沈冥,“现在你只有两种选择,要么打死我,要么被我打死。”
“人生从来就不是只有2种选择,就连我也能涅槃重生。现在回头,还来得及。”沈冥叹息规劝道。
“可惜,我已无路可退。打了这么久还不知道你的名字,方便透露一下吗?”耀祖的声音满是悲伤,背景里传来了庙会的锣鼓声。
“沈冥。”沈冥说话时,沿着夜市的入口,走进了庙会人群最密集的街道。
“生命?好名字,我叫耀祖,老头子大概是想我重振爱新觉罗氏的辉煌吧?可惜,他要失望了。。”耀祖轻笑道。
“你想一路和我聊天到死吗?”沈冥不太喜欢这样的说话方式。
“别这么冷淡,好歹也算生死之交,贝勒村我好久都没回来过了,说来变化真大。”耀祖此刻如同挤压了满胸的话无处倾述,“你喜欢这地方吗?满是虚伪的和蔼可亲,飘散着迂腐自私贪婪的土地。”
“来得时间不多,还老被你堵在亲王府里,没机会感受此地的人情冷暖。”沈冥说话时也在仔细寻找这耀祖的踪影,袖里的弹弓已经自然垂落握在了手中。
“抱歉,是我的错,该给你们机会感受一下贝勒村的特色,既然有时间就跟你解说一下好了。”耀祖乐此不疲,“如果你仔细留意,这里每户门牌的颜色是不同的,分金、银、铁青三种,金为‘贵族’,都是过去跟随我先祖来到此地的八旗子弟,在村子里待遇最好,他们的孩子读书都坐前排,分红也最多;银为‘平民’,全是亲王府带过来的将士后代,因为当初护主有功,待遇也还算可以;铁青为‘贱民’,当初先祖创立贝勒村带了一大堆的金银珠宝,这些东西都需要人挑吧?然后建村也是大兴土木,需要人像奴隶般的卖命吧?
那些做着最苦最累活,然后没死的人就是贱民的先祖。
在贝勒村里,贱民跟贵族打招呼需90度鞠躬,跟平民则需要45度,如果被发现有人不懂礼数,则会按照村规用藤条打手心。
在村子里你可以随便拉一个贱民的小孩,看谁没挨过鞭子的。”
“我不是人权协会成员,人生来不平等的地方世界上多了去了,阿三国种姓制度都写进宪法了,又怎样?”沈冥毫不同情。
“说得也是,但贝勒村最逆天的规则是,全村人都不得和村外人通婚不说,内部也是贵族最多可和平民配,平民最多可与贱民配,但贵族是绝对不容许娶贱民的。”
“让我猜猜,雯靖应该是贱民的孩子吧?”沈冥轻易说出了那个让耀祖魂牵梦绕的名字。
“你竟然知道雯靖……老头子看来跟你说了不少关于我的故事……”耀祖微微颤抖着,“我猜,他一定没告诉你,当我18岁离开贝勒村时,雯靖已经有了我的骨肉。”
“够狗血的,还能再狗血一点吗?”沈冥的心如磐石。
“我们本已私定终身,高考后一起离开这虚伪之地,去过普通人的生活,哪怕不当这村长,哪怕清贫一生。
可雯靖放不下年迈的父母,她的父母只有她这一个女儿,那时正好父亲病重需人照料。她答应了我,不出3个月,等她的父亲住进了贝勒村的疗养院,她就会出来找我。可3个月后,我却彻底失去了她的消息。
而在我18岁生日的那天……老头子告诉我一个家族秘密,那就是……贝勒村根本就没有什么绝症疗养院,有的只是一个叫做‘秘境’的人间地狱!”
“这么好听的名字,就算是地狱也不会差到哪里去吧?”沈冥根本没有融入故事中。
“看看你的四周,你没发现什么不对吗?”耀祖冷笑道。
沈冥从未一刻不停的留意四周,不过更多留意的是人,而当他将搜索范围扩大到物品时,立刻发现了耀祖口中的“不对”,因为这里不管是店面小摊的装饰品,还是女孩子头顶上都满是一种红色花朵的身影。
这种花,瓣大如叶、叶红如血,带着一种异样的花香,到不像随处可见的山林野束。沈冥瞪大了瞳孔的自语道,“罂粟花?”
“没错,正是魔鬼的花朵,这可不是什么无害的观赏型罂粟花,而是货真价实罂粟果实开出的花朵。你以为贝勒村的财富真的来自古玩字画吗?别开玩笑了,那些古董流出量非常有限,卖老祖宗的家当本就被视为罪孽,死了如何面对列祖列宗?
但卖毒品,就变成可以理解的生财之道了,多有趣的贝勒村啊?”耀祖冷笑道。


第一百一十三章 山鬼之殇
第一百一十三章 山鬼之殇
9年多前,当耀祖身在哥伦比亚大学内,连续1天拨打雯靖的电话时,对面传来的依旧是不变的忙音,紧张的他就像热锅上的蚂蚁般。
明明什么都应该已经安排妥当了,自己3个月前以不归家要挟老头子,让他接受了废除贝勒村贵族不可与贱民通婚的规矩,并且代为照顾雯靖即将临盆的孙儿。
耀祖觉得这是十拿九稳的买卖,毕竟震庭就他一个儿子,雯靖哪怕是贱民,但腹中毕竟是他们的孙儿。最重要的是,在18岁生日那天,老头子已经告诉了他贝勒村秘境的买卖,那是一片不为人知的罂粟花海,而且是清朝时期就流传下来的最优花种培育的罂粟,配合上贝勒村人杰地灵的自然环境,可谓世界最高等级的毒品原料。
贝勒村的货每年都是直供银三角,换来的都是数亿的丰厚回报。这才是贝勒村最赚钱也最黑暗的买卖。知道秘境存在的,全村不超过百人,皆为贵族。
每到村长继承人年满18岁时,就能获知这个秘密,并且当其继任村长时获得秘境的唯一钥匙,掌握贝勒村的兴盛或衰败的命脉。
村长总是残忍的将贱民里的绝症将死之人送入秘境,帮助打理花海和提炼鸦片,直到死于其中。
当得知这个消息时耀祖惊为天人,不过为了妻儿之事,他接受了家族的原罪,答应继续打理花海,并且学成归来后努力寻找贝勒村另外的出路,交换条件便是妻儿的被认可。
可是最近他却突然断了和雯靖的联系,明明此刻已经临近预产期,雯靖却连一个电话都没打。
就在耀祖焦急的要给家人挂电话时,父亲却先给了打了过来。
“耀祖,接下来我要说的话你要冷静的听……雯靖难产而死,孩子……没有保住。”
耀祖根本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整个人在瞬息间崩溃了,那种感觉,沈冥懂得。幸运的是沈冥还有复仇的对象,可耀祖除了自责什么也做不到。
他飞奔回国,赶到了贝勒村架设的灵堂前。震庭还算仁义,虽然雯靖并未入亲王府家门,但震庭还是认了这个媳妇,让灵堂架设在了亲王府中。
耀祖在灵堂上长跪不起,出殡那天更是发疯大闹,指责父亲没有照顾好他的妻儿。刚刚过完头七,耀祖就跑回了美国,从此和家族决裂,闹了一年之久,伤痛未愈,更是定下要取老头子狗命的誓言,投笔从戎,进入了世界最高等级的军事部队学习杀人之术。
“你还真是你老爸的好儿子,老婆孩子死了却要迁怒于父亲,还不死不休?我要是你老爸,情愿当初撸管把你涂墙上,也绝不让你降生的。”沈冥听完了耀祖全部的故事,没有半分同情,有的只是厌恶。
正所谓子不嫌父恶,狗不嫌家贫,父子本就该是这种超脱了世间是非曲直的情感,什么大义灭亲之人,背地里还是接受道德伦理的审判。
“你根本什么都不懂,我并非迁怒,而是老头子从一开始计划好了让我妻儿无存!”耀祖咬牙切齿道,“本来,老头子让雯靖灵堂设在亲王府我是心存感激的,但奇怪的是,既然认了雯靖这媳妇,为何族谱上不留她的名字,而却将尸体埋进了我们家的祖坟。。
老头子可是最讲求封建规矩的,将一外姓人埋进我们的祖坟,比杀了他还难受。
就在头七的前一天,我冒雨挖开了雯靖的棺木……里面是空的!”
沈冥在这时一颤,但绝非为这动情的故事,仅仅因为30开外,一个弹弓打野鸭的游戏摊位前,一群人正在欢笑打鸭子换奖品。其中却有一个身着黑色风衣的男人呆立的不发一弓,后面排队的小弟弟正在催促着他,那声音和沈冥耳机里的声音相重合。
找到了!
沈冥抬手拉弓的动作和耀祖转身拉弓的效率一致,同样配备着现代军用弹弓的耀祖,拉满了弓弦。。或许他的手劲仅仅足够支撑他拉足10股皮筋,杀伤力也只能覆盖30米,但对于两人来说,这个间距30米的空间,武器,力量,反应的差别几乎已经不存在了。
沈冥和耀祖同时放开了弓弦,两粒同样大小的钢珠相斥飞行,在半空中竟然擦撞在了一起,传出了宛若惊雷般“啪!”的一声巨响,激发出了耀眼的火光,改变了飞行轨迹的两颗钢珠,一发打断了身旁摊位的方木桩支柱,一颗打碎了展位上的巨大花瓶。
突如其来的变故吓得四周的人叫嚷了起来,不知所措又无路可逃,他们可都没受过避难训练,村里也没什么大楼被飞机撞过,反恐安全意识薄弱。。
“趴下!”沈冥浑厚的声音响彻云霄,给了一群手足无措路人最好的指挥。
身边的路人本能的全趴在了地上,将街道上留给了两个手握弹弓的狙击手。
弹弓的杀法远比狙击步枪更多变,不过改变出力的方式,就能形成截然不同的射击效果,例如耀祖凭借过人的轻功,保持高机动力的闪避,而手臂采用半悬瞬发速秒。或许这样的钢珠弹不足以打透沈冥的躯体,但也足够打断他的骨头和陷入软组织了。
沈冥则不喜欢跳来跳去,每每出手闭拉满弦,一秒一发的效率,让那射击出的钢珠宛若巴雷特的穿甲弹头,将耀祖用来当掩体的木头摊位打出拳头大小的孔洞,光是看着木屑四溅的模样就颇为吓人。
至于耀祖的连射,沈冥则用优先的弹道判定闪避了大半,一些实在躲避不了的,用硬旗鼓骨气的肌肉硬接,也没太大的难度。
两人对射了半分钟,耀祖的劣势暴露了出来,他单位时间内拉弓太多,肌肉发劲已难以维系最高水准,钢珠的杀伤力和射速都下降严重。
沈冥虽然中了不下4发钢珠,被击中的位置青紫红肿,从毛细孔里挤出了血珠来,但却基本不影响他的拉弓战斗能力。
“耀祖,你完了。”沈冥保持着满弦,用跛脚的姿态向前走去,他的右脚小腿中得一发最重,不能自如行走了。
而那山鬼已经累到手指都在抽搐,背靠着一块木招牌的灯箱坐在地上休息。
“艹!平生第一次玩弹弓输了……你他吗到底是什么怪物?不是狙击手吗?为什么连近战的硬气功也懂?!”耀祖输得可谓心服口服。
当他自信能打穿薄铁盘的钢珠命中沈冥时,他看到的只是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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