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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明珠劫-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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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他仍然在不断的追求,在长安市上一些名媛贵妇经常出没的地方,他也常挨了去,设法觅寻新的对象。
  他相信总会遇上一个人,能给予他富贵的。
  以他俊秀的外貌、豪华的穿着、甜蜜的言词,倒是很容易引人注意,而且也钓上了好几个名女人。
  只是令他很失望,那些女人爱他到了极点,但除了在金钱之外,谁都无法给他其他的帮助了。
  他像是那些女人们心爱而秘密的玩具,除了自己之外,谁都不肯让别人知道,自然更不可能向她们有势力的丈夫推荐了。
  刘立群只是气沮,却没有失望。
  他还是继续地追求下去,而且,他也有着一个愿望,他想交遍长安市上的名女,来作为一种自我的补偿。
  “天下没有找得不到的女人,也没有我征服不了的女人,更没有一个能拒绝我第二次约会的女人。”
  这是刘立群的豪语,他也够资格如此说,凡是跟他一度春风的女人,就无法再摆脱他的影响了。
  只要方便或是环境许可,他始终是受欢迎的客人。
  即使环境不许可,她们听说他要来,也会千方百计,偷空来跟他幽会。
  几天不见,她们甚至于会找上门来,坐候终日而取得片刻的温存。
  这天,是大佛寺的香期,东汉末期,佛教由西土天竺传入,至魏晋而大盛,所以进香也成为长安妇女们的盛事。
  每逢香期,家家都盛装以赴,名为礼佛,实际上却是赛美去的。
  而长安市上的贵族子弟,登徒纨裤,也藉这个机会,大饱眼福,成群结队地去品头论足的。
  这当然会造成很多的故事,也发生了不少悲剧。
  但还是以欢笑居多,这原本就是欢乐的日子。
  刘士群自然不例外,他杂在人群中,不敢很特出,因为他认识的人不少,都是有交情的,他怕她们会找上他。
  刘士群并不反对叙叙旧情,但必须等一无所获之后,今天,他是出来获新人的,此刻还分不得身。
  闹闹嚷嚷的挤了一天,刘士群显得有点意兴阑珊,他看了不少的女人,她们也都很美,有些是认识的,有些虽无深交,却也知道的,但没人使他动心。
  交往多了,他的眼界也高了,那些娇滴滴的美人,望去仪态万千,等到裸身相见时,都是那么庸俗了……。
  先是贪得像头浪,然后喘得像猪,最后倒在一边,像是条刮了毛的死猪,既无生命,又无灵性。
  初来长安时,他曾为她们颠倒过,现在,他太了解她们了。
  渐渐的,开始有点厌烦她们,因为这些女人在他面前时,把她们人性中最丑恶的一面都表现出来了。
  在一个男人的眼中,女人最可怕的时候,就是她们情欲达到高潮的时候。
  女人最恶劣的时候,也是高潮巅峰的那一段时间,,那时,她们只是唯性的动作,完全失去了女人的美感与动人的的魅力。
  刘士群离开了人群,走向一条小径。
  忽然在竹林间传来一阵女子嬉笑的声音。
  刘士群他并没有什么企望,只是出乎本能的轻轻走向发声处,藏身草中,从竹枝间疏中窥去。
  他的心突然像静止了跳动,整个世界也似乎静止了,因为他看见了一个女人,一个美极美极的女人。
  天气很热,这个女人也许是玩得太高兴了,流了一身汗,湿透了她的罗衫,所以带了一群侍儿,在这林中无人处更衫。
  待儿们分散在四面警戒着,却偏偏漏了这面。
  那女人轻轻地脱去了身上的湿衣,用待儿带来的玉瓶中的冷水淋沐她那美妙的胴体后,又用一方轻纱轻轻地抹干水渍,而后再穿上干净的衣服。
  那张脸、那副身体、那肌肤色泽,已不是人间所能有的。
  刘立群交往过的女人大多了,每一个都是人间绝色,但是跟这个女人一比,就像是放在土砾中的美玉明珠。
  使人一眼望去,但见珠玉之光泽,而不知有土砾的存在的。
  那女人更衣之后,不经心的向他这边望了过来,而且还妩媚一笑,露出了两排雪白的牙齿……
  刘立群不知道她为何而笑,更不知道她是否已发现了他。
  他身不由己地跪了下来,伸出两只手,虔诚而庄严地膜拜着,哺哺地道:“仙姑!仙姑!凡夫俗子,绝非存心冒犯,只是无意行经此地而已,善望饶恕唐突冲撞之罪!
  仙姑请千万恕罪!”
  他倒不是发了痴,在他的脑海中,人间是不可能有这么美丽的女人,只有在天上仙宫,才有这么美的女神。
  他读过屈原的、宋玉的辞赋,对其中许多描述女神仙姬的许多缥渺旖丽的章句辞藻,有关神秘的向往。
  他一直想着能见到这么一位女神,年事渐长,他也有机会接近了许多女人,都是被人称为尤物的女人。
  但他始终没有激起楚人辞赋中的感受,使他明白了那只是居在天宫中的仙女,仙凡路隔,他只能遥望云天,空寄相思!
  突然,这天上的仙女来到凡间,活生生地站立在他的面前,叫他怎么能不欣喜若狂,如痴如呆呢?
  那些待女们看见了他,娇声呼斥赶了过来。
  每个人手中都拿了竹杖,步履轻盈婀娜,而且她们就像是在那半人多高的草上飞过来似的。
  一个婢女穿着宫装,娇声喝斥道:“大胆狂徒,居然敢擅闯仙境,冒犯仙子,罪该抉目杖毙!”
  一面说着,一面举起了竹杖打了过来。
  刘士群虽是个书生,却是个很壮硕的青年男人,虽然未习技击,却也有两膀子力气,开得了强弓,骑得了劣马,身手颇为矫捷。
  他虽在色授魂予之际,却也没呆成木头。
  自然他也不会乖乖地着挨打的。
  竹杖未落,他已站起跳开。
  可是那女婢的竹杖,竟似有魔法似的,半空中一个转折,仍是追了上来,“啪”的一声,打在他的腿弯上。
  将刘士群打得往前一屈腿,又跪了下去。
  另一名婢女也像粉蝶儿似的飞到,娇喝道:“狂徒,你居然还敢抗拒避责,该加倍处罚于你!”
  原来的罪行,是杖毙抉睛,加倍处罚,难道还要在死后鞭尸不成?刘士群却没有这么问她。
  他知道自己躲不掉,干脆挺身受责了。
  奇怪的是竹杖打在他的身上,也不怎么痛,可能是那仙子过来了,如他盈盈一笑,使他忘了疼痛。
  也不知挨了几下,那仙子一挥手道:“住手!原来是位读书的相公,你们退下。不得无礼!”
  那婢子止了手,却不满意道:“仙子,那他就更该死,读书相公乃斯文中人,就该知书达理,懂得非礼勿视,非礼勿行之礼,他却偷窥仙子更衣。。。。”
  刘士群忙抗声道:“仙姑这就太冤枉小生了,小生途经此地,只是与仙子凑巧相遇,就是怕惊了各位,才藏身草中。”
  “哼!你分明说的是假话!”
  “不!小生绝不敢欺骗仙姑。”
  “那你藏身草中,为何又偷窥仙子更衣?”
  “这……小生并非心存轻薄,只因林中声息俱无,小生想看看各位离去了没,这才看见仙子正在除农。”
  “啊!该死的东西,你不会立刻闭目不看啊!”
  “这。。。。。。我……”
  “你却伸长了颈子,一双贼眼紧盯着不移,要不是怕惊吓了仙子,我们当时就过来活活打死你的。”
  刘立群的脸红了,像是被人抓住了犯错的小孩子,平时伶俐的口才与潇洒的举止,不知上哪儿去了。
  他结结巴巴地道:“仙子请恕罪,小生自知于理不该,可是见了仙子的绝世风姿后,小生实在舍不得闭上眼睛。”
  “混帐东西,你还敢说这种话!”
  刘立群鼓起了勇气道:“仙姑,小生说的是真心话,冒犯仙子,小生情愿领罪,只求仙子免了抉睛之刑。”
  “为什么?”
  “让小生能看着仙子领责,杖毙而无怨。”
  “你想得倒好,仙子的身子也是你看得的。”
  举起杖又要击下。
  那仙子却笑笑摆手道:“罢了,叫你们出去看好闲人,你们偏偏偷懒,空出了一面,这位相公也是无心之过,放他去吧!”
  挥挥手,叫他离开。
  那婢子才愤然道:“便宜你了,还不快滚,赖在这儿干嘛!”
  刘立群那里肯走呢?直盯盯地望着那仙子发呆。
  那婢子喝道:“叫你滚蛋听见没有?还没有挨够打?”
  他于喝止了女婢:“小云,不得无礼!”
  “仙子…”
  “这位相公也许被你打伤了!”
  刘士群闻言,连忙便赖哼起来,而且伸手到衣下,狠着心抓了一把,把股上的皮抓破了,顿时鲜血淋淋。
  没多久,血迹渗出了外衣。
  那仙子看见了,无限怜惜的对她的小婢道:“小云,你看你,下手未免太重了,把人家的皮都打破了。”
  叫小云的女婢不解的说道:“奇怪了!婢子落杖并不重,怎么会破皮呢?他的皮肉太嫩了!”
  仙子斥道:“读书人的肌肤自然是细的,你怎么当成山野猪夫樵子一样看待了,还不快把相公扶起来。”
  于是就有两名婢女上前将他托了起来,放在一张精致的锦榻上。
  那仙子则亲自捧了一盏白玉杯,里面盛了半盏浅绿色的液体,送到他口边,低声道:
  “刘公子,待儿鲁莽,唐突了你,请钦下这杯琼浆,以赎妾心……”
  刘士群的灵魂儿飞上了半天。
  即使这是一杯毒药,他也会饮之甘如馆。
  何况这杯中的汁液又香又醇呢?
  他忙喝了下去,顿时就恍恍惚惚,不知人事了。
  但他也不是完完全全失去知觉的。
  在他迷离中,仿佛觉得有些记忆,在那张云榻上,他如同腾云驾雾般的来到一所天宫之中,往来都是花枝招展的仙女。
  眼前的每一样东西,都是金碧辉煌,前所未见的,琼花玉树、翠雉鸠鹿,傍人缓缓而行。
  鸽卵大的夜明珠,随便安在烛台上,当作烛光。
  用餐时,面前罗列着的是山珍海味,大部分是他以前所没见过的佳肴,仙乐风飘时而可闻。
  那位美丽的仙子伴着他,热情如火,使他享受到真正的销魂滋味,那是在任何一个女人身上无法得到的。
  而且,他也竭尽所能,显然地也使得那位仙子十分满足,在床策之间,他们是功力悉敌的。
  这种温柔梦也不知做了多久,但他在另一杯琼浆之后,又再度失去了知觉,醒来时却已在自己的寓中。
  一问家丁,他失踪了足足七天,然后就奇迹似的出现在寓所里,没有人知道他是如何回来的。
  他的身边多了一包珍宝,价值连城。
  他的身上却少了一样东西。
  使他不能再成为一个男人了。
  说起那神奇的七天,几乎无人相信,只能解释为遇仙。
  因为那一切都不是人间所有的,人、物、景、地,都只在神仙的传说中存在,何况还有那一包珠宝为证。
  当然,持这种想法的人,没有到过石崇的金谷园,没看过绿珠,否则他们就不会再坚持那种说法了。
  金谷园中。
  藏珠楼上。
  绿珠与她的妹妹心儿相对密谈。
  绿珠的眼光中充满了仇恨:“妹妹!万能的药果然能使人失去神智而由人摆布,从那个姓刘的书生处,就可以得到证明。
  因此,可知当年爷的出事,一定也是受了这种药酒的作用,万能没这个胆子,必然是石老贼的支使,我好恨!
  我一定要手对此贼,为爷报仇!”
  “姐!你要慎重,别忘了我们的国家还要仗着他的庇护才堪自保。”
  “我知道,我自然会选择一个适当的时机,先作好安排再下手的,那个姓刘的书生送回去了?”
  “是的,照你的吩咐送回去了。”
  “那就好。”
  “而且我还送了他一包珠宝,足够他享用一生的。”
  “为什么?我没叫你送他珠宝呀!”
  “那是给他补偿,因为我叫人为他施了宫刑。”
  “为什么?是我们设计把他诱来的,事情与他无关。”
  “我知道,可是我也知道他生具异禀,是爷之后,唯一使你能快乐的人,我怕你会再想他,因而忘了爷的仇。”
  绿珠神色很平静:“妹妹!你对我不够了解……”
  充满了仇意的女人,是最难了解的人,她们的行为已失常态,谁也不知道她们在想什么?会做些什么?
  石崇的势力越来越大了,甚至于连他的后台支持人——大将军王浑,都要开始看他的颜色了。
  因为石崇长袖善舞,多金而慷慨,不但在长安城内!”
  结党翼,就是在外面,他的关系也很好。
  尤其是跟那些藩王,更是走得密切,这当然也因为他有钱的原故。
  晋朝的老祖宗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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