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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精灵诺儿-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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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对,”艺频走过来,“语气不对。你干吗那么一本正经?安妮说这话时应该是很不屑、很淘气的。再来一遍。” 

我扬起衣服,用幼稚得近乎可笑的口吻说,“我讨厌这件睡袍,我讨厌我所有的睡袍,我还讨厌我全部的睡衣。” 

林百茜扮演的女官上场:“亲爱的,你有这么可爱的东西。”她很有表演天赋,演什么都是那么游刃有余。 

“但我没有200岁老呀!”我狠狠地扔下衣服,“我为什么不能穿睡衣裤睡觉呢?” 

女官放下手里的餐具:“睡衣裤?” 

“只穿上面那件!你知道吗,有些人睡觉时什么都不穿……” 

“不对不对!”艺频大叫着,神情很严肃。我知道艺频排起戏来是六亲不认的,这是她的职业病。“你说话时应该看着女官---斜着眼睛看她,像一个小孩在向大人试探着要求什么……” 

我头痛欲裂。 

艺频继续说:“‘你知道吗’这四个字要重读,安妮是怀着想引起对方足够重视的心理说这话的。再来一遍。” 

我尽量装出轻松的样子,说:“你知道吗?有些人睡觉时什么都不穿的。” 

女官把手搭在胸前:“我很庆幸地说,我不那样……” 

“文乐,”艺频再一次打断,“这时你应该撅着嘴看着女官……算了算了,你下来吧。”艺频一脸同情地看着我,“你抱病来排练,我骂都不好骂你。” 

我当然是不会等人来骂的。我实在头痛。我从床上直接踩进鞋子里,步履蹒跚地走下台。这个沈艺频,又不是王家卫,又不是导演国际巨片,神气什么啊神气。我想骂人。 

“你吃药了吗?”沙暮问。 

“没有。”我坐下来,长长地舒了口气。 

沙暮回过头去看司司南奇:“南奇,你带琉璃沙了吗?” 

我猛地一怔。 

司司南奇摇摇头。 

“出来时记得带一些就好了。”沙暮叹息着,自言自语地说。 

我诧异极了,分明回想起宇宙翔也常提到一种叫“琉璃沙”的东西。据说那是一种很奇异的沙子,能拯救生命、护住祥和,通常人迹罕至的大漠才有。我还记得宇宙翔半认真半开玩笑地说他要去海边寻觅琉璃沙,如果寻到了,就送一袋给我。一切都清晰如昨,难道那不是一个神话么? 

“你见过琉璃沙?”我问沙暮。 

“见过,”他不紧不慢地回答,“我们宫殿里有这种沙子。” 

“什么宫殿?”我将信将疑地看着他,头又开始剧痛。 

“就是戈壁,就是我们居住的地方。” 

见鬼,这个故弄玄虚的家伙。我不想再追问下去,也无力再追问下去。宇宙翔已经死了,重要的是,宇宙翔已经不在了,已经确实地从这个星球上消失了。琉璃沙是什么,对于这个金发碧眼来历不明又古古怪怪的家伙如同笑话一般。 

我说了声:“导演,我回去了。”就走了出来。 

天色有点黯淡,地面正恢复自然的清凉,我清醒了许多。 

远处又传来Roamer乐队“别的那呦呦,别的那呦呦,我的青春小鸟一去不回来”的歌声,来来回回地唱,想必也是国庆上的节目吧。我已经厌倦了。 

绕过红色塑胶跑道的时候,我停了下来。我看到陆楚蓝一个人在操场上打篮球,奔跑、跳跃、上篮,动作潇洒利落得几近疯狂。陆楚蓝是篮球队队长,曾是宇宙翔生前最好的朋友。 

我走向前,陆楚篮一个投篮不进,球碰在框架上,滚落到我脚边。 

“文乐,你来了?”陆楚蓝一见到我,便露出哀伤的表情。 

我坐到篮球架下,问:“你怎么一个人打球呢?” 

“是啊,现在我只好一个人打球了。”他也走过来坐下。 

我这才意识到自己又无端端地触到痛处,我怎么能忘了往日的现在都是宇宙翔和他一同打篮球的。 

“至今我还记得那天他去参加联谊赛之前充满自信的笑容。那种必胜的信念感染了整支球队,作为队长的我真的自叹不如。”陆楚篮漫无目的地凝视着远方,语气缓慢而沉重,“每一场比赛,他总能以那样的决心鼓舞人。无论对手多么强大,我们始终是一支最有凝聚力的队伍。他惊人的意志默默地告诉我们,不到最后一刻就永不放弃。” 

泪顺着我的脸颊流下来。 

“我永远无法忘记是他的存在让一支快要死去的球队复苏并重新充满斗志。”陆楚蓝站起来,捡起球狠狠地朝对面的篮框扔去。 

宇宙翔。 

如果生与死之间的距离不过一步之遥,就请你再从那个世界里跨回来吧,回到我们中间。谁愿意隔着生命细数昨日,谁言情至深处生死便可无怨尤。疏星寥落,我在这里祈祷,还会有人与我遥相呼应吗? 

宇宙翔的笑容浮现在我眼前。他的阳光般的笑脸,一直、一直浮现在我眼前,挥之不去,让我痛彻心肺。 

今晚,又是一个不眠的夜。 

可可也是很通人性的。这几天它一改以往的活跃,不吃不喝,也不多动,整日趴在沙滩上,闭着眼,对任何声响都漠不关心。有时甚至把四肢藏进硬壳里,半天不出来,我见不到它均匀的呼吸。它在悼念宇宙翔么,还是为我的几日忽略而耿耿于怀? 

前天洛杨兴致勃勃地来找我,说为《罗马假日》新写了一段音乐,想作为演出时的主题曲,便叫我来填词。那是一首节奏舒缓而略带忧伤的歌,编曲有些复杂,几乎没有完全重复的旋律。头不痛了,我便在写字台前坐了整整一下午,一边写一边回忆剧情里精彩的片段,但怎么样都没法押韵。我有点火,爬到床上看窗外的风光被细雨淋湿,松弛的泥土变得柔软而浓重,不知不觉,笔下竟溜出这样一段文字: 

那天清晨/你向我走来/初起的阳光/是你的笑颜/你对我诉说/要去海边/寻找琉璃沙/留住永远/你的话语犹在耳边/为何你却消逝不见/我独自过着没有你的夏天/像蝴蝶活在没有花的季节/琉璃沙里掩藏着什么/从前的约定从前的诺言/琉璃沙里掩藏着什么/点点滴滴全是我的心愿 

歌的名字叫《琉璃沙》。 

我不免有点惆怅,为什么总是经意不经意地怀念起那段已故的岁月呢? 

我拿着歌词去戏剧社。 

今天我们是排安妮公主逃出使馆,和乔初次相遇的那一幕。 

我侧躺在一个堆满乱七八糟的货物的街角里。 

“我想你最好坐起来,你太年轻,警察会逮捕你的。”演乔的沙暮在一边推我。 

我迷迷糊糊地念叨着:“哦,2点15分回来换装……2点45分……” 

“你知道,掌握不了酒量的人不该喝酒的。”乔的口气里略带埋怨。 

我发现沙暮其实很会演戏,不论眼神、举止、语气都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艺频说他只是暂时从别的剧组里调过来的,但感觉竟像科班出身,许是如周迅一般,天生的演员。 

“‘哪怕我已死去、被埋葬,尘土之下的心也会为听到你的声音而欢悦’”我微微睁开眼,看到沙暮英俊的脸庞,“……你知道这首诗吗?” 

乔说:“你知道什么。你博学,饱读诗书,穿着高贵,却睡卧在市街上。你能否解释一下呢?” 

“这世界需要的是美丽和高尚回到年轻一代的灵魂之中……” 

“文乐,”艺频在台下叫道,“语速太快,你别忘记这时安妮喝醉酒了,吐字哪能那么清楚?” 

和沙暮演戏,不对的永远是我。 

“你们休息一下吧,”艺频回头冲着大伙道,“大家休息一下吧。” 

我坐在舞台边上,双脚任意地垂着。沙暮走下台,坐在观众席上。司司南奇如影随形,守在他身边。艺频从包里拿出一瓶矿泉水,煞有气势地往嘴里灌去,举手投足都充满了职业导演的风范。林百茜还是淑女模样,用馨香的纸巾轻轻擦拭着粉脸上的汗珠,卓彬在一旁巧笑倩兮。 

“要是这次演出顺利,我们就好好庆祝一下。”艺频笑盈盈地说。 

“导演,我们要出境旅游。”卓彬毫不客气地说。 

“出境?”林百茜问,“你想去哪儿?” 

卓彬道:“去埃及看金字塔。” 

“那还不如去法国看埃菲尔铁塔呢,”艺频发话了,“文乐,你呢?” 

宇宙翔的脸又清晰地浮现在眼前。 

“我想去大漠。”我说。 

众人好奇地盯着我。是的,我想去大漠,我想去寻找宇宙翔所说的那种奇异的沙子。除了我,还会有谁去实现那没有兑现的如烟轻逝的承诺,即使它根本只是一句玩笑。 

“你想来我们戈壁国旅行吗?”司司南奇打破了沉默,“国王一定会好好款待你的。” 

众人又好奇地盯着司司南奇。 

寂静的剧场里,忽然响起一阵优美的旋律。洛杨坐在高高的长腿凳子上弹吉它,闭着眼边弹边唱:“那天清晨,你向我走来,初起的阳光,是你的笑颜。你对我诉说,要去海边,寻找琉璃沙,留住永远……” 

我涌起一阵莫名的感动。 

“……你的话语犹在耳边,为何你却消逝不见。我独自过着没有你的夏天,像蝴蝶活在没有花的季节……” 

虽然洛杨的才能早就众所周知,但我仍然讶异于他驾驭节奏的能力,轻重缓急,每个音符都切中要害,把整首歌的感觉拿捏得不差分毫。每个人都沉浸在他变幻莫测的吉它声中和清澈而富有灵气的嗓音里。洛杨简直是音乐天才。 

“……琉璃沙里掩藏着什么,从前的约定从前的诺言。琉璃沙里掩藏着什么,点点滴滴全是我的心愿,点点滴滴全是我的心愿,啊,点点滴滴全是我的心愿……” 

吉它回到前奏时的旋律,慢慢地在大家一片掌声里停止了。 

“洛杨,你太棒了,这首歌如果拿到Roamer乐队去参加市里的比赛,准得冠军。” 

“是啊,你应该去念音乐学院,呆在我们戏剧社,实在太辱没你了。” 

“以后你要是成了歌星,可别拒我们于千里之外啊。”   

众人你一言我一句地纷纷夸耀,赞不绝口。 

“这首曲子不是为《罗马假日》而写的吗?”林百茜打破一片赞美。 

“好像是啊,洛杨,”卓彬接口说,“你填的词么?” 

洛杨犹豫了片刻,道:“文乐填的。” 

“这太离谱了吧,导演,跟《罗马假日》的内容根本风马牛不相及。”林百茜总能在关键时刻强而有力地抓住权威。 

艺频看着我,有些小心翼翼地说:“的确如此啊。” 

“可我觉得这篇歌词真的很适合这首曲子。”洛杨有些为难。 

林百茜故意看着我,高声说:“写得再好也是徒劳。为了我们的演出,歌词必须重写。对吗,司司南奇?”多么冠冕堂皇的话。我知道她是记恨于选角的事才如此积极的针对我。 

“对啊……只是……太可惜了。”司司南奇叹惋地说。 

林百茜继续联系群众的力量:“沙暮,你说呢?” 

沙暮不作声,动也不动地注视着前方,一副事不关己的傲慢神情。 

“沙暮,你说呀!”林百茜催道。 

沙暮瞥了她一眼,接着看看卓彬,看看洛杨,再看看艺频,最后把目光落在我身上,片刻之后,他一拧眉,不屑地吐出一句话:“我不懂音乐。” 

气死我了。这通俗的流行音乐还有什么懂不懂的,他分明是冷眼旁观,分明是怕事、怕得罪人,恩,见风驶舵、明哲保身、窝囊、没出息、又犯神经。 

林百茜看他模棱两可,显然有点失望,便叫了声:“导演。” 

“好吧,”艺频终于说,“歌词重写。”她看了我一眼,补充道,“现在不是意气用事的时候,我们要抢时间。”伸手从洛杨手里拿过歌词,递到我面前,“重写一遍,好吗?” 

众人眼睁睁地看着我,空气如死了一般,分明是没有转圜的余地了。 

“你另请高明吧。”我跳下舞台,径自走了出去。 

我是不是真的再也找不到任何方式来纪念宇宙翔了?宇宙翔走了,是否我在人间也没有位置?唯一的最了解我、最明白我的人走了,留下我空洞的躯体毫无生命可言。甚至,在这样一场重大的不幸之中,居然找不到责任所在。这便是宿命么?只因他太优秀了,太重要了,太幸运了,所以死神说“我必须收回他,那样才不失公平”,所以宇宙翔就暗暗地跟着走了,江山太平,仅此而已。那么,又为什么要留下我,留下我一个人在这里厮守往昔,酿回忆之苦酒,见叶落成冢却无计留春。毕竟,先走的那个才会比较幸福。 

暮色渐渐降临了。我又来到了安曼乐园。我坐在过去和宇宙翔常坐的长椅上。 

夜还未深,安曼乐园依然冷清。 

长椅的靠背上刻着詹姆斯.亨利.利.亨特的一首诗: 

Jenny kissd me when we met,jumping from the cha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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