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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迟爱(出书版) by: 蓝淋-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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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爱(上部)(出书版) BY: 蓝淋

上部

LEE,李莫延,法界菁英人士,在逼近四十大关时,

费心铺好的路却因支持的政客倒台,又被恋人甩开,一切成空。

坐困愁城的他,意外接到昔日学长的邀约,

从LA回到T城当个上班族,却见到那个在LA不辞而别的男孩,柯洛。
 
想装做不当一回事的LEE,在作践自己,被伤的体无完肤之後,

才发现自己原来只是他人的替身……是爱,来得太迟,又太悲伤?




序 

少年终于把椅子转过来,抬头看着我,“LEE,我决定回国了。” 

我静默了一会儿,弯下腰,在他额头上亲了一下。 

他的嘴巴微微一瘪,小声说:“对不起。” 

我突然有点心酸的感觉。 

林竟跟着我已经有七年,之间吵吵闹闹,分分合合,纠缠不清,到后来他显然已经不爱我,而我却反而有些摆脱不了。 

虽然谈不上爱情,但他是个值得真心相待的好孩子,我下了决心,带他来LA,有点想跟他这么厮守下去的意思。 

而秦朗的一个电话就把我们这种虚假的安稳生活打破了。林竟是他儿子,他当然可以带他回去。 

最残酷的事实是,我和林竟这七年的感情,却完全不足以深厚到,能让我们向他父亲公开承认两人的秘密关系。 

行李和手续都很快打点好,我亲自送林竟上飞机,他的头发还是染得乱七八糟,淘气地卷了几个卷,脸很瘦,有点黑,眼睛却很大,他在人流里回头看我,只看了一眼,就迅速转过身,拖着箱子消失了。 

这就是他的作风。我知道他心里会记挂我,但他绝对不肯表现得软弱。 

我又何尝不是。我都是快四十岁的人了,事业有成,为人老练精明,怎么能为感情露出虚弱的姿态。 

虽然我一个人真的很寂寞。

第一章

“LEE,你迟到了。” 

我笑着跟众人道歉,在吧台边要几杯酒,推过去。 

林竟回国以后我一个人倍觉凄清,每天从事务所回到家,对着连宠物都没一只的房间发呆,简直就是活受罪,跟狐朋狗友一起鬼混的次数就日益增多。 

坐在一起聊天的这几个都是圈子里熟识的朋友,工作上也有来往,平时常常一起出来喝酒或者猎艳,消磨时间,却都不是彼此的菜。 

直接一点说,大家都爱美少年,你保养得再好,在老朋友眼里也是四十岁的老男人,跟年轻男孩子差太远了。 

周末晚上的同志酒吧里塞得满满的都是各种各样的男人,不同年龄,不同职业,不同肤色,不同国籍,挤在一起像只沙丁鱼罐头,晃得人眼花。 

但我们这样的常客,早练就了在昏暗光线里也能迅速辨别优劣的火眼金睛,没几分钟身边的PAUL就眼睛一亮,端起酒杯在人群里乘风破浪,朝着他看中的猎物挤过去了。 

这家伙还是一样冒失。 

PAUL的形象不怎么样,轻微秃顶,大肚腩,又很急色。但他很敢出手,屡战屡败,屡败屡战,又舍得大把扔钱,所以在钓男孩子方面还是很有一手,颇有收获。 

我就矜持得多,这大概是东方人的本性。 

而且我太爱惜自己的羽毛和脸面,不肯失态,更不肯低姿态,献殷勤也要端骑士的架子,难怪大多时间都是一个人在床上度过。 

他妈的。 

“啪。” 

一个清脆响亮的耳光,虽然酒吧里如此吵闹,我们仍然听得清楚。 

几个人对视一眼,忙都低头喝口酒,心照不宣地讪笑。 

过了一会,PAUL果然一脸狼狈地挤回来,咕哝着骂了两句脏话,掏出块手帕擦脸。 

我忙给他叫了杯酒,掩饰他的尴尬。 

PAUL人其实真的不坏,像这样吃瘪受辱回来,也绝对不会伺机报复,他只是好色,为人还是很磊落坦荡的。 

但那些年轻英俊的男孩子,有哪个会因为我们的磊落坦荡而爱上我们? 

“PAUL,不一定要找那么漂亮的吧,年龄跟我们近一点的不是更方便?” 

“那不行,这种事,还是年轻人比较好。” 

看着PAUL胖大的脸上隐约的油汗和指印,我忍不住吐口气,微微苦笑。 

你看我们这个尴尬的群体,连同龄而条件相似的人都不甘心接受你,更何况青春大好的少年们。 

我比他要好很多,我比他们年轻个几岁,样貌算英俊,也不像西方人那样老得快,又勤于运动健身,身材还是不错。如果肯放下身段苦追,仍然能找到不错的男孩子。 

但是以后呢? 

再过十年,我会比PAUL现在还惨,大概只能骄傲又孤独地度过残生吧。 

光是想想就背上发凉。 

前不久新闻还报导,一位独居的老太太去世一个星期都无人知晓,被邻居发现的时候,已经被自己养的猫吃掉半边脸。 

我实在不想自己将来也是这种结局,但我们这样的人,想有一个能陪着到断气的伴侣,机率跟买一次乐透就中头奖一样低。 

可我买乐透从来都没中过。 

他妈的。 

PAUL第二次碰运气就比较幸运了,那个身材高大匀称,面孔也不错的年轻黑人似乎对他有好感,两人很快就相谈甚欢。 

同桌的还有其它男人,容貌都颇端整,我们几个也就识趣地坐过去,请了大家的酒,开始醉翁之意不在酒地交谈。 

来这种地方,各人的目的都大同小异。大家都在用眼神和语气互相试探,脸上挂着笑,眼光乱闪,声东击西,暗自揣摩。 

找个床伴也需要这样斗智斗勇,真是不容易。 

我正笑着边喝酒边听PAUL信口胡扯,耳边突然一热。 

“麻烦让一下好吗?” 

清晰标准的英文,但那种发音方式专属于来此地不久的华人,我立刻让了让,转过头去,对上的果然是张东方面孔。 

极清丽的脸,皮肤在这样的光线下居然泛着淡淡的光,可见光洁紧绷到什么地步。 

见我看着他,他便礼貌性地微微一笑。方才是因为音乐声音过大,他才凑到我耳边喊话,这时候直起腰来,便看得出他身材也颇高,可能都不输给我。 

对面的男人挥着杯子朝他说话。“怎么去这么久,介绍新朋友给你认识……” 

原来他是跟他们一起的,中途去了洗手间而已,我坐着的正是他的位子。我笑着挪了一下,他就在我身边坐下。 

所谓的“介绍新朋友”其实很好笑,只是知道该怎么称呼对方而已。 

在这里放松的人都很谨慎,谁会向一夜情的对象诚实坦白自己的姓名、爱好和家庭职业。十个有八个都说自己叫JACK,剩下也是满地都能捡的JIM、JAMES、JOHN,过过耳朵就忘了。 

果然这个男孩子自称JACK,我暗自发笑,和他点点头,碰了一下酒杯。 

喝酒的时候我从杯口上方抬眼看他,他也正好抬起眼睛,四目相对,我心脏猛地重重一跳。 

我忙笑笑,把杯子放回桌上,跟坐在另一边的人随便说了两句闲话。我不想让人看出来那一瞬间自己居然心动了。 

真要命,这个孩子完全是我喜欢的典型。 

忐忑地喝着酒,脸上平静,心里暗自盘算要怎么样不动声色地示好。 

我是身经百战的人了,跟他这样紧贴着坐着,不知怎么脸上竟然有点热,无意中碰在一起的大腿也发烫。 

隐约感觉到他似乎在看着我。我佯装镇定地喝了一会儿酒,血越发流得快,只觉得太阳穴突突跳。 

打定了主意,微微侧过脸,抬起眉毛笑着望他。他果然正在不加掩饰地盯着我看,但未必就是那种情色的意思,他的眼神很孩子气。 

“你头发应该弄下来……”他毫无预兆地突然伸手,小心拨了拨我的头发,为我理出几缕额发。 

我心脏狂跳,顿时张口结舌,怀疑自己会有这样的好运气。我固然是个英俊成熟的男人,但对着他这样的男孩子,也不会有什么必胜的信心。 

不过旁边的人显然已经都认为我们俩必定是共度良宵的一对,纷纷转移目标。这下我连跟别人搭讪的机会也没了。 

时间渐晚,找到伴的人差不多都该离场,找地方寻欢作乐去了。我看他一眼,这小鬼最好不要耍我,他若是放我鸽子,我今晚铁定只能靠自己右手解决了。 

他的表情倒是很诚恳,“我们去哪里?” 

对着他清明无辜的黑眼睛,我差点就冲动到开口说“去我家”,幸好这种傻话在喉咙口硬生生地住车。

LEE你不要脑袋发热,不知道对方什么来历就带回去,跟引狼入室有什么分别,搞不好第二天就被劫财分尸。 

一把年纪了,我很爱命的。 

我让他上了车,开车去饭店。 

到此为止我都还是很谨慎的,他一路乖乖地,不多话,只专注地望着我,我问什么,他就答什么,很坦然。 

对话间感觉得出他受过不错的教育,眼神清朗,没有嗑药的痕迹,经济看起来也并不拮据,鞋子很好,手腕上样式简单的表是出了一年多的名款,大学生戴着刚好合适,指甲更是整洁干净,只有轻微的墨水印记。 

他应该还在念书,不是身分可疑的小混混,也排除了玩仙人跳的可能,我总算放下心来,松了口气。 

我不是神经过敏才这么多疑,实在是……被这样的男孩子青眼相待,会让人受宠若惊。 

进了饭店房间,我让他先去洗澡,他“嗯”了一声,就顺从地拿着浴袍推门进去。我在床上坐着,掏出自己的钱包,取出几个CONDOM(保险套),还有细长条包装的润滑剂。 

随身带着这些东西,可不代表我是一天到晚都在想这种事的老色鬼。这是起码的安全和礼貌。 

我可不想第一次就弄痛人家小孩子。 

听着浴室里的水声,渐渐有些紧张。在路上我试探着问过他,他果然来LA没多久,头一回跟朋友来这个酒吧,而且,他今年才二十岁。 

我大他十八岁…… 

虽然不想承认,但如果我有儿子的话,估计也该跟他差不多大了。 

年轻人的体力……我的体力…… 

我看着手里保险套的数目,原本拿了两个,想想又多取出两个,琢磨了一会儿,还是又放了一个回去。 

年龄真是残酷的东西…… 

听到浴室门的响动,我忙迅速把套子和润滑剂塞进枕头下面,站起来笑着看他。 

他走出来,头发湿湿的,越发衬得眼睛黑而且亮。满脸的英气,又孩子气,举止沉稳从容,脸上却带点干净的生涩。 

光是这么看着他,我就快要心律不齐了。要命,这个小鬼简直就是我的克星。 

我好象很久没有这么紧张过了。在浴室里胡乱冲着水,边对着镜子审视自己的身体。 

宽肩窄腰,但身上肌肉的线条已经有点松懈了,所幸小腹没有赘肉,可惜也不是很坚实,腿还算长,腿型不错,腿间的……呃……基本上都还OK吧。 

希望自己的表现不要太失水准。 

我很庆幸自己随身也带了药丸…… 

虽然有点作弊的可耻,但为了给自己加分,现在谁不会作假啊! 

男人去入珠,女人去隆胸,简直就是时代潮流。我吞点小药丸,跟他们比起来,小巫见大巫。 

洗完出去,我叫的酒也送来了。见他在床边乖巧地坐着,我便绑好浴袍带子,拿过已经打开的瓶子,倒了两杯酒。 

刚要鬼鬼祟祟吞药,冷不防他转过头来,我忙迅速把药丢进杯子里,用手掌不动声色掩住,笑着问他:“怎么了?” 

他居然主动伸手放在我腰上,把我拉过去。 

我心花怒放,原来我对这小鬼还是满有吸引力的嘛。 

嘴唇凑过来,我背上有些僵硬——他竟然是打算要接吻。 

说真的,这道程序对于一夜情而言太多余了,而且容易让人误会。下半身是性,嘴唇是感情,连这个都弄不清楚,果然是小孩子。 

但还没想完,他已经吻上来了,我认命地张开嘴唇。 

不接吻还好,一接吻,只觉得魂魄都去得差不多。他的吻技固然不错,但按道理来说,怎么也不至于到能让我这种老手失魂的地步。 

可是,被他暖热的舌头在口腔里翻搅舔舐,我脑子里瞬间就一片空白。光是舌尖温柔地进出,我下半身就迅速进入危险状态,膨胀到自己都觉得轻微胀痛的地步。 

照这种情况看来,我不用靠小药丸帮忙,也绝对能超水准发挥。 

不知道过了多久,嘴唇才湿漉漉地分开,两人都喘息不定,他的黑眼睛亮晶晶的,人半伏在我身上,小狗一样凑过来反复蹭着我的嘴唇。 

这样被反复蹭了几次,炽热的下半身贴在一起,我差点就把持不住,忙一把推开他。 

“等一下……”实在担心自己会兴奋过度,狼狈不堪地早早发泄出来,“我们先喝点酒吧。” 

好歹给我点缓冲的时间,稍微控制一下自己的情绪。 

“嗯。” 

他倒也温顺,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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