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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安琪儿写照(短篇小说集)-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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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换了衣服,迅速出门。

  还是听见大姐悄悄说:“小弟最近鬼鬼祟祟的。”

  想了一想,开出小本田车子。

  这部车本来由妈妈用,保养不错,一会儿见女生,也不失礼。

  说是说打球,到了会所,发觉女孩穿得花枝招展,根本没换运动装。

  我哑然失笑。

  自己何尝不是,反正这种场合,男孩来是为着看女孩,女孩来是为着看男孩。

  大家都故作轻松,不在意,潇洒,坐在太阳伞下,喝着冰茶,眯着双眼,在艳阳白云天消磨青春。

  话题有关音乐,诗、书、电影、旅行。

  世界大事,饥荒战争,与我们有一段很大的距离,为什么不呢,能享受便多享受。

  在场有四个女孩子,五个男孩子。

  当然只注意女性。

  短头发的爱莉斯太活泼,并且有意无意炫耀家势,说话夹着英语与法语,声音做作得似演话剧,每句话开头,总是先赠送一串银铃似的笑声。

  不,不是爱莉斯。

  我们互相评分,不合眼缘,便没有机会见第二次。

  这种场合我来过多次,一直没有看中谁。

  梅也不好,穿得太时髦,年轻人不必这么注重衣着,一下子去到尽头,很难担保可以一辈子穿亚曼尼的衬衫。

  尼可拉长得最好,大眼睛,方面孔,完全是八十年代坚强的时尚,一双长腿晃来晃去,话又不多,采蒲公英的小黄花玩。

  不过看上去太成熟了。

  年纪会不会比我大?

  会不会已有廿七八?

  这也是我担心的,将来接吻的时候,她会教我:手放这里,头歪过去,对,差不多了再来一次……

  不能比我大。

  最好比我小两岁,十九或二十几岁差不多,也不能太小,十六七就没意思了,什么都不懂,就爱跳舞爱吃。

  美玲看上去也过得去,不过头发太短。勉强她留长,违反她的意愿,而我不喜短发的女子,况且她每隔十分钟就说要打电话给各式各样的朋友。

  真闷。

  偷偷打个呵欠。

  也许女孩们也觉得我平凡庸俗,是普通人中之普通人。

  看看表,回家还可以睡午觉,看两章书,我告辞。

  他们都想留我,因为也不知做什么才好,人多可以混时间。

  但没有留。

  我走了。

  自小路兜过网球场,穿过泳池去大门,看到有人在跳水,教练在一旁指导。

  池里并没有人,乍暖还寒,尚未到炎夏,那个跳水的女子吸引我。

  她穿一身电光紫的泳衣,似一层薄膜贴在身上,长发湿水,似一千一万条扭动的滑腻的小蛇,垂在肩膀。

  她的面孔与身裁一般标致。

  她试跳好几次,做得筋疲力尽,低声嚷痛。

  跳水是很累的,她已运动过度。

  果然,我听得教练问她说:“今天到这里为止,明天再来。”

  她点点头,包上大毛巾,躺帆布椅上。

  她高大,强壮,帅气,俊美。

  与刚才那几个女孩子完全不同,她充满活力生气,自然性感。

  她是女人。

  她们是小孩。

  她魅力芬芳。

  她们尚青涩幼稚。

  我不由自主的接近她。

  开场白即使是老手也不能视作等闲事。

  她抬眼看到我,很客气的点点头。

  这就容易多了。

  我朝她笑,颇为紧张,手心及腋底都出汗。

  她转个身,微笑说:“放暑假了。”

  气结,我额角又没凿“学生”两字,长得又不算稚气。怎么搅的。

  我急说:“我早毕业了,在做事。”

  她上下打量我,点点头,“在美质银行的电脑部?”

  我跳起来,是哪家的铁算盘,打得这么准?

  “你怎么知道?”

  她笑,“猜的。”指一指她的额角。

  我有点失落,是因为我们看上去都差不多,几乎进了模式,所以才给她一猜而中。

  原来骄傲的我竟是个凡夫俗子。

  心中不知是个什么滋味。

  奇怪,几时我这么重视别人对我的看法?照说一个陌生的女孩子把我当什么样的人,我不会在乎。

  现在的我,怎么忽然小器起来?

  她用毛巾擦着头发,我坐在她身边,如黏一样,双腿不听大脑指示,不愿动弹。

  如果这样站起来走,以后还不知有否机缘会见面,要见面的话,总得有联络的地点电话。

  我怎么办?

  问:小姐贵姓?

  听得她说道:“天气正在热起来了。”

  有蝉声,有茉莉花香,她说得不错。

  “夏天会不会出去?”她问。

  我立刻清清喉咙,难得她肯与我攀谈,“你指旅行?”

  “是呀。”

  “不去了。”我说:“有短假的话,或许会在家睡个够,几个洲都跑腻掉,除非为公事出门,否则听见长途飞机四个字都打冷颤。”

  她笑。

  一切动作是这么自然与完美。

  “你呢?”我问。

  “你说得很对,哪里都不如家好。”

  我喃喃说,“连狮身人面像都爬过四次,乘过莫斯科的地下铁,同象牙海岸的土人赌过钱,真的还是家好。”

  她还是客气的笑。

  忽然我又自觉幼稚,为什么忙不迭把自己的观感经验告诉她?

  她喝完手中的饮料,要进更衣室。

  我站起来,“我不知道你是谁,”她说:“我姓梁,”“梁小姐——”

  “梁太太,”她改正我,“我做梁太太有八年了,没想到还有荣幸被认为是小姐。”又笑。

  我张大嘴。

  “再见。”她翩然而去。

  已经结婚了。结了有这些年。年龄恐怕近三十。跟我的择偶标准没有一点点相似。

  但她能令我张大嘴似傻瓜似站在这里,这又是什么道理?

  由此可见,理论是一套,实践又是一套。

  我追到更衣室附近,拉住管理员问适才那位女子是什么人。

  他们很诧异,“那是梁实湘夫人。”

  我深呼吸一下,那么她是这间会所的老板娘。

  真没想到是她,这么年轻漂亮,而且和蔼可亲。

  完了。

  我踢起一块石子,飞出去老远。

  还想什么,啥子机会也没有。

  回到家中,大二姐夫在沙发上累得东倒西歪,二位宝贝姐姐却还在高谈阔论……

  她们会恶有恶报的。

  很多太太在丈夫把她们甩掉的时候才如晴天霹雳,怨天尤人怪苍生,当有机会的时候,却如此糟塌夫妻关系。

  我摇头浩叹。

  还是话归正题,继续努力寻找我的伴侣。

  更加努力的到书展,音乐会,研讨会去。

  有没有发觉一件事?越丑的女孩越是故意标出气质。通常都是瘦小身裁,黄黑面孔,有点营养不良,没有什么笑容,因怕人瞧她不起,预先眼高于顶,整个人如受惊的流浪猫,弓着背,竖着毛,永远战斗格,肌肉僵硬,不能松弛。

  这一类女孩爱背布袋,穿改良唐装,在大会堂剧院兜来兜去。

  当然不会看中她们。

  我的女友……一定要长得美。

  说我幼稚好了,太强烈的内在美,与我无缘,我吃不消。

  大抵男性都这么想,所以有艳色天下重这句话。

  还在寻寻觅觅。

  对于大堆头聚会,已经不感兴趣,又不敢不去,怕走了好机会。

  越来越乏味。

  家人从不在这种事上插手。“小弟经济犹未独立,急什么”,他们说完一次又一次,听多了,我奉之为金科玉律,他们怕万一我带了小女朋友到家来说要结婚,吓坏人,况且现今迟婚是风气。

  父母对我是好得不能再好:津贴,补助,什么都做齐,但对别人的女儿是否视如己出,就实在是不能担保的事。

  他们说:才廿二岁。

  我却说:已经廿二岁。

  下班跟年长的同事出去喝一杯。过了三十岁的女同事豪爽与男性无异。

  一日刚喝啤酒剥花生,忽而一阵骚动。

  “什么事?”我问。

  “看,周丽玲进来了。”

  “谁是周丽玲?”

  “说你是初生之犊真错不了,周丽玲是名女人,有才有貌有钱。”

  同事们都有点兴奋,伸长脖子看。

  人看我也看,明星不看白不看。

  就是她?

  一个中年女人,浓妆,长脸,苦相,一只眼睛高,另只眼睛低,正在笑呢,一看就知道牙是假的。

  我立刻坐下来,再也没有兴趣。我妈比她漂亮得多。恐怕尚要年轻数岁。

  女同事亦即时说:“老了,皮肤很坏。”

  另外一位说:“再美的美女也会老,今年不老吗,不要紧,还有明年,总能把你等老,唉,如水流年,太残忍。”

  我忍不住说:“那位女士,恐怕少年时也不见得很美。”

  她们笑了。

  可是还有大堆中年男人围在她身边说尽赞美之词,日子就是这么过的。

  大家诉说一番白天做多么辛苦,就散会了。

  我出去拿车子,看到一个人靠在我的车子上。

  慢着,在呕吐。

  要老命,我赶过去,别弄脏妈妈的车子才好。

  “喂你!”

  那人抬起头来,却是个女孩子,一双眼睛,似寒星一般。

  我一见之下,连忙身不由主的掏出雪白的手帕递给她。

  她也不客气,接过便擦嘴。

  她并没有弄脏车子,还好。

  “小姐,你没有什么吧。”

  她哭了。

  一定是喝多了,感触心事。

  我问:“住什么地方?替你叫车。”

  她摇摇头,一手撑着车身,像是很痛苦。

  “要不要替你打电话?”

  她亦摇头,晃两下身子,挣扎向前走。

  穿得那么时髦,单身女人,喝得半醉,这一带蛮乱的,不由得叫人担心。

  “喂你,别走,”我焦急。

  正在这个时候,有人追上来,扶住她。

  “倩萍,”那男人说:“这是何苦呢。”

  她明明知道他是谁,又摔开他的手。

  情侣,吵架,与我无关。

  我开车门坐进去,只见那男的温言劝她,两人一直走远。

  一下子就回心转意了,接着再吵……这种花枪,男男女女玩了好几千年。

  惜我尚未有资格入局。

  叹口气,把车子开走。

  真不知人们是怎么结的婚,芸芸众生中,竟然会遇到终身配偶,虽然离婚率高,但只要有那一刻的真诚,也算难得。

  最近流行明菜型女孩子,鹅蛋脸,大眼睛,纯得似洋娃娃,同事中的小陈的女友就是那个样子,他把她捧在手心中,因为抢的人实在太多,不由他不小心翼翼,只见他俩进出时手拉手,亲密得似蜜糖。

  我怀疑日子久了也很累的,她会长大,重量会增加。

  届时捧着她会吃不消。

  女朋友不是小玩意,不是兔宝宝,不能因她长得好玩可爱而聚在一起。

  仍然寻寻觅觅。

  父亲说过,“你们这一代真幸福,读书时一门心思读,恋爱时又可一门心思恋爱,根本不必为柴为米。”

  “想我们在战前出生,跟着父母逃难还来不及,书也没得念,饭也没得吃,百忙中还要报父母养育之恩,一不听话老大的棒子打将下来……”

  “好不容易长大成人,一半苦学,一半运气,总算挣得一头家,已经去掉半条命,把最好的给孩子,次好的给父母,第三等才留着自用,什么叫恋爱?听都没听过,只晓得柴米夫妻,唉。”

  “才隔一代罢了,天同地,云同泥,你们可别身在福中不知福。看看你们,来着大学文凭还说吃苦,我们小时候,两百六十元港币一个月当信差开始,受的气要是算起出怕没有几十吨。”

  “啥人来帮一记,挽一把?你们廿多岁还算小,咱们十多岁已是大人,所以,只要福气好,不用出世早。”

  父亲所说的全属实,并无夸张,无奈钉一不刺到肉,全不觉痛,听了也不过似一个故事,且是陈年的故事。

  他们四十余岁的那代确是苦,上有七八十岁的双亲,永无履足,不但要钱,最好小一辈侍候膝下,天天报到去听规矩,少一样就不孝顺了。

  怨天尤人,并不体谅子女的时间心血早用在创业上,筋疲力尽。子女有成就,那是他们遗传优秀,不在话下,子女有什么不妥,那是不争气,有辱门楣。

  说句老实话,那时做父母顶容易,此时做子女也不难,最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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