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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谈笑之间破大案 作者: 吴乐府-第13章

小说: 谈笑之间破大案 作者: 吴乐府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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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们不禁想到,案发当晚,如果王月华不是为了那个异常高的废品率,如果她的工作态度不是那么认真的话,她就可以跟着薄板车间的其她职工一块儿下班,也就可以在人流的裹挟之下平安地回到宿舍,也许就不会遇害了!
“是个好女孩,可惜了!”他们不禁为这位不幸遇害的女孩感到痛惜。


第十四章 凶案现场勘察(四)
更新时间20121214 8:18:36  字数:3054

 民警们出了薄板车间,便站在了东西向道路横二路上。
沿着横二路向西前行,接着向北折向南北向的厂区主干道纵三路。这是连接宿舍区与薄板车间之间的最短、最顺畅、也是最安全的路线,因此薄板车间的职工上、下班通常都选择这条路线。这也是王月华平常上下班所走的路线。
大约七分钟后,他们看到了一条与纵三路垂直的支路。所谓支路不过是对于干道而言,它的路面宽度也有十一、二米。
在这条支路的左手侧,距离路口八、九米处,有一座高大的粉煤灰堆场。在支路的右手侧,距离路口大约十五、六米处,是焦化厂的两座车间。根据设计,车间全都是垂直于那条支路布置,目前只建成了靠南部的两座车间,而靠北部,即靠支路的这一侧,仍然是空地,范围足有三、四十米宽。
沿着支路再往前,便是一座孤零零的厕所,那就是发生凶杀案的现场,位于支路的左手侧,距离煤堆大约三十一、二米。
再下去便是炼钢厂的仓库了。
那天,王月华正是沿着这条支路,走向了死亡。
令民警们感到不解的是,清钢厂基本上在每一个车间附近都设有公厕,薄板车间附近就有一个,对于王月华来说,比这个要方便的多,可她为什么要舍近求远,跑到这个公厕来方便呢?
此外,这个公厕也并非位于那晚她回宿舍的路线上,距离她通常走的那条纵三路有四十多米,厕所周围既没有灯光照耀,也没有毗邻任何建筑物,是个人烟相对稀少的地方,绝非女孩子晚上方便时会乐意选择的场所。
如果是何赛姣这类连鬼都怕她的恶煞倒也罢了,可是象王月华这样胆小、羞涩的女孩,怎么会有胆量在深更半夜、路上没有任何行人-----根据王月华离开车间的时间加上路途所耗时间,她到达这里至少已超过了十二点二十一分,小夜班下班的人早就走远了,而上大夜班的人也已全部到岗,这个时间通常不大可能还有人在外面四处走动-----的情况下,不嫌麻烦来到这个厕所呢?
王月华那晚的行踪是搞清楚了,但却令人感到费解!
有民警猜测,她也许是去炼钢厂找人办事,或者跟谁约了一起下班,顺便到那个厕所去方便。
但这个推测立刻遭到了其他民警的反对。
首先,没有人会在半夜三更去车间找人办事的。
其次,清钢厂的职工宿舍全部集中在厂区北部的生活区内,薄板车间的职工基本上都集中在生活区内的两幢楼内,王月华跟随下班的人流一起回到宿舍很安全,根本不需要找其他车间的人来跟她作伴下班。而且,那也不符合王月华内敛的个性。
再次,如果说她那天因为下班迟了,害怕一个人摸黑走夜路,所以事先打电话跟其他车间的人约好一块回宿舍,依她胆小的性格,应该会让对方到薄板车间来等她,而不敢自己独自走那么长一段夜路去找对方的。
吴小康决定把这个问题先搁过一边。不过,无论如何一定要弄清楚,炼钢厂或焦化厂那晚是否有人跟王月华有约,以及这两个厂是否有人跟王月华关系较好,或者平日里跟她有来往。
吴小康跟他的队友们站在纵三路与那条支路的交汇处,扫视着四周的地形和建筑物、构筑物,寻找凶手与被害人的交集点。
清钢厂真是个灰朦朦的世界,灰朦朦的厂房,灰朦朦的天空,灰朦朦的大地,还有穿着灰色工作服的人,就连植物都裹上了厚重的灰色。在灰色基调的笼罩下,数十米开外天地一色,一切物体都化作一团灰影了。
民警们恨不得象二郎神那样在额头上长出第三只眼睛,来对抗这只灰色的巨兽。
先前看到的那个煤堆吸引了他们的目光。那个煤堆直径大约八、九米,高度在八十至一百八十公分之间,其足以遮挡来自纵三路和支路的视线;选择合适的角度,可以方便地观察到这两条路的情况;如果有交通工具,可以沿着这两条路快速逃窜。因此从作案的角度来看,它最有可能成为凶手通常会选择来作为躲避人们的目光,并籍以对猎物进行寻觅、守候和观察的场所。
“就是那个煤堆!咱们的勘察工作就从那儿开始。”吴小康一挥手,领着他的人马直奔煤堆而去。
他们绕着煤堆一寸一寸地仔细察看地面和煤堆上下。
“这儿的味道简直跟厕所不相上下!”民警耿连声不满地嘀咕道。
背向道路的一侧散发着阵阵的尿骚味,大概为了图方便,一些过往的行人时常把这里当作厕所。凶手如果隐身在煤堆后面,即使被人看到了,也只会被当作是在那里撒尿的某位职工,而不会起疑心的。
煤堆的南侧和西南侧,也就是靠近支路的一侧,有许多铁铲留下的痕迹,那是焦化厂的工人取煤灰时留下的,所以在这两个方向上煤堆的高度较低,只有七十至一米一、二十公分。这两个方向的地面上有许多鞋印和轮胎印。鞋印有的清晰,有的模糊,且大小不一,估计可能是取煤的工人留下的。轮胎印痕倒是比较一致,比较宽,可能是他们使用的手推车留下的。
在煤堆的东北侧和北侧几乎没有铁铲的痕迹,高度也比较高,均在一米六十至一米七十公分之间。这个方向,正适合凶手藏身,当然,也适合人们方便。
所以光是依靠鞋印,恐怕很难把凶手与到此方便的职工区分开来。
不久便有了新的发现。
“头儿,发现了烟蒂!”民警方东升用戴镊子夹着一枚烟蒂,高高举起,兴奋地喊道。
接着,民警罗力强和宋晓军也相继发现了两枚烟蒂。
这三枚烟蒂都被踏扁了并半掩在煤灰中,都被吸成了短短的一小截,但从其中的一枚上还是可以辨认出是大前门牌香烟。
“这个牌子的香烟在清川市挺吃香的,据说尤其深受工人们的喜爱,我看这个厂的烟民没准百分之八十以上都在抽这种烟。”民警蓝少平兜头给大家泼了一瓢凉水。
“这话不假……”,吴小康沉思道,“不过这仍然是个不可忽视的线索。如果两个犯罪现场都发现了同样的烟头,我们就有理由把它们与凶手联系起来了。”
“如果幸运的话,我们技术科可以从烟头上提取唾液来分析它们的主人的血型……”黄华谨慎地说道。
话音未落,肩膀就被吴小康大力拍打了一下。“好样的,这事就拜托你们技术科了!”
在发现烟头的部位还发现了一些凌乱的鞋印,但都相互重叠覆盖,且模糊不清,像是某人在此长久站立造成的。
“类似这样的鞋印在背向道路的这一侧并不罕见,它们有可能是凶手留下的,也有可能是图方便的职工留下的,对破案没多大帮助。不过还是将它们拍照记录,也许会有助于分析比对。”吴小康吩咐道。
黄华立刻拿起相机,从不同的角度拍摄下那组鞋印。技术科的宋晓军则在记录本上勾画现场示意图。
方东升指着发现烟蒂及凌乱鞋印的部位说道:“这儿的煤堆高度大约一米六十四、五公分,凶手如果站在这儿要想从煤堆上方清楚地观察到四周的情况,他的眼睛至少要位于这个高度之上,因此可以判断其身高至少应在一米七十四公分以上。”
吴小康点了点头。“如果清钢总厂保卫处拍摄的那些自行车轮胎印痕确系凶手留下的话,那他很可能是发现了身单影只的被害人后,骑着车子尾随她而去,作案后再骑车逃走。那么,当他隐蔽在煤堆后面守候时,自行车应该就在他的身旁,或者就在他守候的地点附近。所以,煤堆附近应该会有自行车轮胎印迹,如果它们还没有被粉尘所淹没的话。大家分头找一找,留神脚下,不要破坏了有用的痕迹。”
民警们从发现凌乱足印的地点仔细向外搜索,终于在起东北方向大约两米处发现了踪迹。那里长着一片低矮的野草,可以看出有被重物碾压过的痕迹,时断时续,向西最远可以追踪到靠近纵三路的部位。
在草地边缘,失去了草丛的掩盖,从裸露的煤灰中可以分辨出断断续续的轮胎花纹。
稍往南,那些印痕便消失在大量的鞋印、轮胎印和煤灰中了。
“凶手或者不明人物很可能就是从纵三路到达这个煤堆的。他把车停在草地上,避免在煤灰中留下痕迹。这家伙真够狡猾的。”蓝少平道。
“不过,这些印痕也有可能是某个下班路过的工人一时尿急留下的。”方东升撅着嘴提醒道。
“没错,任何可能都有,需要将这些痕迹与清钢厂保卫处拍摄的那些印痕进行比对,才能进一步作出判断。这就是我们技术科之所以存在的意义。”宋晓军毫不谦虚地说道。


第十五章 凶案现场勘察(五)
更新时间20121215 8:38:23  字数:3135

 煤堆东侧有一座小棚子,朝东的一面砌着砖墙,其余三面通透,用钢管支撑着一个油毛毡顶棚。棚下吊着一盏两百瓦的白炽灯,大概是为夜间取煤或卸煤时照明用的。
“检查一下那个棚子。”吴小康吩咐道。
棚子里一目了然,除了那盏灯和一张污迹斑斑、伤痕累累的小方桌外,什么也没有。
“那盏灯如果点亮的话,对凶手显然是不利的。”吴小康边说边上上下下打量着那盏灯,灯下吊着的拉线开关引起了他的注意。
这根拉线上部有一个接头,接头以上的拉线显得又黑又脏,沾满了灰尘,一副饱经沧桑的模样;而接头以下的拉线却很新,好像是刚刚换上去的。
“露出来的断口很齐整,不象是老化后自然拉断的,而更象是用什么利器割断的。”黄华指着断口道。
“这显然不会是普通职工干的。”吴小康说着,伸直手臂掂起脚尖,指尖距离断口仍有二、三公分。
“如果此人手握切割工具,这个距离差不多可以弥补过来。所以,如果灯绳确实是被割断的话,那么做下这等勾当的人身高至少应该跟我差不多,一米七十六公分左右,或者更高一些。”
灯的下方有一些五公分左右的正方形印痕,其中的一些还有缺角,有点像三角形。印痕周围有一些凌乱的鞋印,似乎都是同一个人留下的。
“这些小方块和三角形是……”方东升满腹疑惑道。
吴小康指着棚子一角的小破桌,笑道:“大概是那张破桌子的四条腿留下的。”
方东升奔到小方桌前,“哈,原来这条腿缺了一角……这桌上还有两枚鞋印。”
他拧起方桌,把它悬在那些印痕的上方小心翼翼地比对,它的四条腿正好与其中的一些小方块和三角形吻合。
“这些鞋印的主人大概利用这张小方桌来系灯绳,方桌上的鞋印应该也是他留下的。此人应该是焦化厂的工人。必须找到这个人了解情况。”吴小康自言自语道。
宋晓军的声音打断了吴小康的沉思。
“头儿,你看,这个棚子里的鞋印绝大多数都非常清楚,而且有许多一点儿也没有遭到破坏!如果那个灯绳是凶手破坏的话,这里面应该会有他留下的鞋印!”宋晓军指着棚内地面的印痕说道。这是勘查现场以来所遇到最清晰的痕迹,所以他的口气显得很兴奋。
棚内的地面确实有不少清晰的鞋印,花纹都很相似,但大小不同,可以分辨出大约有六、七组不同的尺码。其中位于灯下方的鞋印有一些只有前脚掌部分,大概是脚的主人掂着脚尖留下的,也许他们当时正在处理灯绳。
因为鞋印大多分布在棚子的右半部分和灯的下方,这与工人们的活动范围一致。因此棚子左侧的一组鞋印就显得格外引人注目了。
这组鞋印从灯的下方一直延伸到棚子的西北角,它们不仅花纹相同,而且大小也相同,看上去象是同一个人留下的。鞋印的方向有朝向棚内的,也有朝向棚外的,前者大部分被后者所覆盖,表明它们的主人先是由外走向棚中,然后又从棚中走向棚外。
在棚子的边缘还能找到两枚虽然有些模糊、但仍可分辨的鞋印,看得出来与棚内的鞋印属于同一人所有。
“测量一下步距。”吴小康吩咐道。
宋晓军拉开卷尺蹲在地上,一边测量一边喃喃地报送着数据。黄华在一旁做记录。
“步距在七十四公分至七十六公分之间,平均七十五点二公分。”黄华大声宣布道。
吴小康盯着鞋印沉思道:“本人正常行走时,步距一般在七十三至七十四公分之间,可见该不明人物身高很可能比我要高。”
“我们需要向焦化厂的职工了解这个灯绳是什么时候以及是什么原因断掉的,也许可以藉此了解与案情有关的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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