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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暗咒之血禁断-第4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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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人,小的刚刚可什麽都没看见。”肖恩插话。
他双手捂住眼睛,可是开叉的指缝都能让人看到他的眼珠子,让他的话显得很没说服力。
正当祈要开口,鲁道夫已经冷著脸拍掉了肖恩的手,斥责道:“没大没小,老爷和夫人说话什麽时候轮到你插嘴,再有一次就滚出去,格勒梅兹庄园不需要没规矩的家伙。”
手背被打红,火辣辣的,即使这样肖恩也不敢去关注,只得低著头,惨兮兮的向鲁道夫赔罪,“小的知错了,再也不敢了,请总管原谅。”
“他有什麽错?”祈火了,他最看不惯的就是拿著鸡毛当令箭狐假虎威的人,“他还是孩子,犯得著总管这样吗?格勒梅兹庄园的主人还在这,让谁离开,还劳烦不到总管做决定,总管要是手痒痒回去自己找个木板拍一拍,在庄园里上至家仆下至牲畜的处罚都由公爵决断,公爵忙的话还有我,这规矩从今天就立下了,希望总管起到带头作用,我不想听到有格勒梅兹庄园都是野蛮人没规矩这样话传出来。”
鲁道夫老鼠一样的眼睛暗盯著祈,更恨祈,竟然一次又一次的让他难堪,他发誓一定要让这个不把他放在眼里的女人後悔,但表面上依然恭敬有礼,“夫人的教诲,我一定铭记在心。”
被出头的肖恩对这位异族的夫人更加崇拜。
“我的祈真是越来越一家之主的样子了。”凯米修斯搂住祈的肩膀,感慨。
他真没想到,原来祈还是有得罪人这种技能,明明看起来很精明的啊,现在是傻得可爱,看来祈真是被他宠坏了。
“什麽时候该做什麽事,我可是很清楚的。”祈嘀咕了一句。
“好了,这件事就到此为止了。”凯米修斯就此打住,并不是针对祈,仅仅是因为他难得和祈有二人相伴消遣,不想因为不相干的人浪费大把的时间,“肖恩,给夫人挑一匹温驯的。”
“小的知道了。”肖恩乐颠颠的跑了出去。
很快,他便牵著一匹体型中等的白马回来,白马一双眼睛黑洞洞的看,给人一种很无辜的感觉,虽然它的身材和其他马比起来矮小了一些,但是并不影响它的气势。
“老爷,它叫怀特,绝对是为体贴女士的绅士。”
“白色?这名字你取的?”凯米修斯觉得这名字取的看,未免太直接随便了。
“是啊,白色,所以叫它怀特先生,它很满意这个名字呢。”或许是为了表示怀特很喜欢这个名字,他自豪的拍了拍马脖子。
凯米修斯打量了一下这匹白色的马,觉得肖恩的话,除了关於名字的问题,其他还是比较靠谱,随後问祈,“你以前有没有骑过马?”
伴随著摇头否认,祈也向後退了几步,这匹马离他有些太近了,他连它浓密上翘的睫毛都看得清清楚楚,并且怀特似乎有些热情过度,它自来熟的将鼻孔凑了过来,向他喷气,这可不是绅士的所谓。
事实上,祈不仅没有骑过马,连碰都没碰过,因为觉得太危险,马终归有烈性,哪怕驯服的再好也会有发狂的时候,他接收过不少因为耍马而跌落马背,被马匹宽大马蹄踩踏踢,因此受伤的伤患,下场都很惨。
“没有的话更好,就由我来亲自教你好了。”说罢,凯米修斯走向马场角落的一匹被拴在马栓上的,褐色额头上带著云朵一样的白色图案的高头大马。
他刚进马场的时候就相中了这匹马,这匹马与其他悠哉悠哉的几匹马相比,显得有些神经质,其他马都是散放在草坪上,只有他被栓了起来,或许是因为不满,它不停的踢腾著马蹄,时不时的猛晃著脑袋试图挣脱,看起来有些焦躁,附近的草地已经被它踢出了坑。
“老爷,这匹可不行。”肖恩看到凯米修斯要解开白云的缰绳,连忙跑过去阻止。
祈不想跟太过热情的怀特先生独处,就叫鲁道夫在原地牵好马,自己追了过去。
“嗯?”凯米修斯眯起鹰眼,表情冷了下来,“你说什麽?”
“……这、这马,您、您……您不能骑啊!”
“放肆!整座庄园都是本公爵的,什麽时候轮到你在这里指手画脚的,区区一头畜生我不能动?”
这次,凯米修斯吓得肖恩顿时打了个寒战,颈部汗全数立起,颤抖的说不出话来。
“凯,你吓坏他了。你跟小小的马夫较什麽劲。”见状,祈也吓了一跳,忙得从中调停,“肖恩,你也说句话,现在不是你该闭嘴的时候。”
你是真想被杀了吗?当然这句话祈不可能说出来,他很清楚,凯米修斯唯我独尊惯了,从拉齐娜口中他多少了解到,时至今日的凯米修斯的地位,无论是在血族内部还是帝国贵族中,凯米修斯都占据著举足轻重的地位,不会有人敢对凯米修斯说一个不字,据说就连密党的长老们都要买凯米修斯的帐,敬他几分。
这麽一个人,已经不习惯听到违背他的话,这大概也是他当初被他折磨的那般凄惨的原因,因为他是百年来第一个忤逆了他的人,并且还是被血族当做食物而蔑视的人类。
如果不是祈说话了,肖恩以为自己已经死了,肖恩从来没有承受过如此强的压迫感,他差一点就尿失禁了,他发誓,他再也不会在凯米修斯面前说一个不字。
“白、白、白云它,还……还没、没驯服,您……您,您会,受、受伤的。”舌头像打了一百个结一样的肖恩,总算磕磕巴巴的把一句话完整的说完。
白种人的肖恩比其他白种人还要白的多得多,过白的皮肤衬得鼻梁颧骨处的雀斑异常清楚,显得很孩子气,此时肖恩的脸色已经不能用白皙来形容,而是完全没有血色。
凯米修斯充耳不闻,径直将拴在马栓上的马解开,他抓著马缰,如同肖恩说的一样,马确实未被驯服,即使被凯米修斯牵著也一样不安分的甩著脑袋企图挣脱,扬起它厚实有力的前蹄踢腾,充满了攻击力。
不过凯米修斯像是什麽事都没发生一样,淡定的对肖恩道:“这里我说什麽,就是什麽,不要让我说第二遍,记住,你没有下一次机会了了。”
“记……记住了。”肖恩快要哭了,不知恐惧与委屈谁的比重更大,总之,眼泪已经在眼窝里打转了。
凯米修斯没再理会肖恩,转而对祈道:“看好了。”
说完,凯米修斯双手抓紧缰绳准备上马,还没有被驯服的野马充满烈性,连著马缰的辔头还是最简易的那种,这还是肖恩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给套上的,并且也是他的极限了,马鞍马鞯马镫更别奢望了。
连基础的马具都没有,凯米修斯开始了和烈马的角力。他首先要做的是骑上马背,没有马镫的助力,想要蹬上和普通人差不多高的马背上,本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更何况这是一匹狂躁的野马。像是要维护尊严一样,马疯狂的嘶鸣著尥蹶子,狠踢蹄子,好几次都要踢中凯米修斯的要害,但每次都被他有惊无险的躲开,若是普通人大概很难躲得过去,挨上一蹄子基本小命不保。
旁观的祈即使知道他不可能受伤,也还是忍不住为他捏一把冷汗,十指下意识的交叉紧握,啃咬著自己的手指骨节。肖恩更加夸张,睁大眼珠的看著凯米修斯和白云之间的战意酣畅,肖恩快要吓死了,要是凯米修斯出了闪失,那他真是真正的死定了。
凯米修斯许久没有这般斗志昂扬了,这匹烈马彻底将他的斗志点燃,他誓要征服不可。不过,既然是能被眼高於顶,什麽样的宝马名驹没见过的凯米修斯,一眼相中,就说明这匹马也不是什麽善碴。
几次失败後,凯米修斯掌握了已经掌握了要领。他看准时机,猛的拉住马缰,纵身而跃翻身跨马,虽然并没有坐稳,但总算是骑了上去。斜跨上马背,凯米修斯修长有力的双腿紧紧夹住马腹与马背、一只手勒紧马缰,一只手抓野马未经修剪过的长茂鬃毛,这麽做一是为了防止马缰断掉,二是为了对马脖子进行牵制。
被人骑了上来,性子刚烈的野马更加狂躁,可是无论它怎样,不管是高扬前蹄,还是猛踢後退,怎麽折腾就是无法把背上的人甩下来,背上的人甚至在它的一番折腾下越骑越稳。
宽阔马场的草地上,一人一马在激战,双方都像是赌上了尊严一样,如同两名决战贵族,连刚刚还在旁边或是进食或是嬉闹或是遛弯的其他马也都停了下来,它们也看向了马场角落的主角们,马儿们马尾垂下,偶尔徐风掠过,时不时抖动一下竖立的耳朵。
与紧张到心脏悬在嗓子眼中的祈不同,看过凯米修斯与白云惊心动魄的较量後,肖恩越来越有信心,他觉得白云被凯米修斯驯服已将成为既定的事实,此时他对凯米修斯的感情从对主子的单纯敬畏之情转变为对偶像的崇拜之情。
突然野马发了狂的一样暴冲出去,毫无徵兆的猛烈加快速度,差点将侧挂在马背上,马上就要坐稳的凯米修斯甩下来。
祸不单行的是,凯米修斯手中握著的缰绳,在野马疯狂的挣扎下扯断了,在相互作用力的影响下,他猛的整个身子後仰。好在早已千锤百炼的他,在被甩出去的瞬间狠抓马鬃,变成双手扯著马鬃,被拽疼的野马嘶叫著扬起前蹄,半个马身竖起,靠著两条强健的後腿撑著。野马的前蹄落地,他藉著惯性身体被甩了回来,抓住时机,原本就一直抓著马鬃的右手猛的将马脖子搂住。
如此,他才勉强坚持住,没从一人来高的马背上摔下来,若不是他善骑技百年来历经无数战场骁勇善战,普通人早就被这匹野马甩了出去,摔到地上滚几圈骨折什麽的是幸运的,严重的更可能摔断颈椎被马蹄踩踏肠穿肚烂。
“啊──”突如其来的一幕令祈吓得尖叫著捂住眼睛,甚至忘记了即使凯米修斯真的摔下来也不会死,伤也会自己痊愈。从指缝间看到凯米修斯并没有重大事故,但是狂奔的的野马仍让去祈心有馀悸,他焦急的拉住旁边想看戏一样的肖恩,语气也急了起来,“还杵在这干什麽,快去想办法把马拦下来啊!”
“夫人,你只需镇定的看著就可以了,白云已经被老爷征服了。”肖恩双眼闪著兴奋光芒,语气肯定的对祈道,“夫人只需要慢慢的看就可以了,请相信小的。”
肖恩略显怠慢的态度,让祈有些气急,当他气得正准备指著凯米修斯的处境反驳肖恩时,他惊讶的发现,不知道什麽时候,几秒钟前处境还岌岌可危的凯米修斯已经彻底坐上了马背,马缰断掉便用马鬃代替,控制著节节败退仍负隅顽抗的烈马,但差距很清楚的显示出来,烈马已经在这场角力中处於了下方,就连不会骑马的祈也能看出来,除非奇迹发生,烈马不会再有翻盘的机会了。
“怎麽会……”他瞪著黑曜石的双瞳,不可思议的喃喃自语。
心有不甘的马还在做最後的抵抗,而凯米修斯早已游刃有馀的将绝对的节奏掌控在手中,凯米修斯的薄唇扬起一道弧度,从他参加的最後一次战场上,跟随他风雨中数年的战马牺牲後,他已经许久没有自己的专属的座驾,只因他一直没有遇到能与他相衬的宝马良驹。如今他遇到一匹绝世宝马,更难得的还是一匹没有被驯服充满野性的骏马,单这一点就足以燃起了他的熊熊斗志。
这匹马果然没有辜负他的期望,脱了缰的野马轻而易举的驮著他越过一米多的栅栏,优美的弧线如雨後横亘在天际的一道彩虹,跳出马场一头冲进茂密的丛林之中,在枝叶繁茂的树林中横冲直撞,大有要带著凯米修斯同归於尽的架势。
凯米修斯相信,前面要是有悬崖,它会毫不犹豫的冲下去,拼个鱼死网破。
面对树林中体积庞大的古树伸出的横七竖八纵横交错的树枝,避免被足以有成年人手臂粗的树枝打下马,凯米修斯改变策略,双腿夹紧马腹,双手抱住粗壮有力的马颈,将整个上半身贴服在马背上。
耳边是马疾驰而过,破风穿林打叶的飕飕声,一不小心,一条令他无处躲闪的细枝条毫不留情的抽过他的脸颊,刹那间在他的颧骨留下一道伤痕,血珠立即从伤口渗出,冷不防的伤让他抽了口气。
“你很有骨气嘛,如果只是试验我有没有资格做你的主人,那麽试验可以到此为止。”在马背上上下颠簸的凯米修斯伏在马耳边,压低声线,尽管是面对一头畜生,声音也充满魔性的诱惑,“你选择了我,我不会让你後悔的。”
马当然不可能说话回答他什麽,但是它狂奔的速度明显减慢,可还没有停下来的趋势。
凯米修斯搂著烈马的手臂逐渐收紧,直到将马颈狠狠勒住,只要他稍一用力,这匹刚烈的野马就会一秒内倒地几秒内气绝,“现在给你两个机会,一是被我驯服,二是被我杀死,你的能力我们都很清楚,我得不到的东西别人也不可能得到。”
脸上的伤口已人类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言语间,围绕在凯米修斯身边的气压开始下降,笑意凝固消失,墨绿的双瞳微眯,散发著比草原上大型食肉动物还要恐怖的压迫力与杀气,普通人类根本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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