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之见习阎王爷-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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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静存鼎的地方在中央路上的招商银行内,那是招商银行南都市分行所在地,是南都市最大的招商银行。
尽管银行刚刚开门,已经有不少市民前来办理业务了。
庄静是这里的vip客户,不仅在银行存有大额现金,还和银行在金融上有密切的业务往来,庄静刚到银行门口,如约等在这里的客户经理就已经迎了上来:“庄总,今天您怎么亲自来了啊。我们王行长和孙副行长都去京城那边开会了,要不肯定得来亲自迎接您。”
“呵呵,小胡啊,我来保险柜取东西,那玩意我不亲来能行吗,你也别跟我客套了。我们直接办事去吧,呆会我还有别的事呢。”庄静笑着说道。
庄静此人,八面玲珑,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所以生意做得很大,他这个人,就算是面对一个乞丐,都是笑容满面,不会产生任何轻视之心的。
尽管很多人在排队办理业务,庄静这种级别的客户来这里,当然是不用排队的,胡经理亲自将其引到了保险库内,为他打开了他的保险柜。
在庄静一个人进去取保险柜内东西的时候,胡经理热情的和方大雷进行着交流,刚刚庄静就跟他透露出,方大雷手上有不低于1000万的现金存款。
胡经理自然想将方大雷发展成自己的客户,毕竟1000万现金一直存在行内的话,对于他来说也是一个业绩点。
方大雷对此倒是不置可否,毕竟钱存在哪里都是存,招商银行算是国内服务最好的商业银行,在这里存款,并且办理一些金融业务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于是在庄静存款的这段时间,方大雷手上那张庄静给的白金卡里的1000万就顺利转到了另外一张白金卡上,卡的户主自然就是方大雷。
胡经理顺便还忽悠方大雷办理了一张透支额度为100万的白金信用卡,还帮他免除了第一年的年费,并承诺信用卡办下来以后会第一时间帮方大雷送卡上门。
卡片是不可能现在就拿到的,这不是怠慢不怠慢的问题,信用卡不同于储蓄卡,所有信用卡的发放都是在总行进行的,那种小说中大客户一到,银行工作人员就笑眯眯为其送上新鲜出炉的信用卡的情节完全就是在吹牛逼。
虽然这点小钱并不看在方大雷的眼里,卡片是寄上门还是送上门他也没多大意见,方大雷还是为胡经理的贴心服务感到满意,并且打定主意,以后要是有了多余的钱,就存在胡经理这里了。
等到方大雷这里一切都搞定了,庄静也从保险库里走了出来,手上捧着一个古朴的红木盒子,一尺见方。
胡经理识趣的将两人引到了私密的vip会客室,为两人泡上了上好的雨花茶就退了出去。
等到胡经理退出去之后,庄静打开了红木盒子,一尊造型大气古朴的三足鼎呈现在方大雷面前。
整个鼎高一尺有余,直径一尺左右,炉口内径约两寸。炉身正面为一个威武的龙头,背面是双龙戏珠,炉盖上有两只盘踞戏珠的金龙,上下环绕共九条龙,寓意九转乾坤,定鼎天下。
有帝王之气者持此鼎可以助其成就王霸大业,修真者得到此鼎,借助鼎的功效,霞举飞升不是梦想。
看到乾坤鼎的一瞬间,方大雷心中似乎就有一个声音在呼唤:这是我的鼎,我一定要得到它,它是属于我的!
第三十三章 打劫
方大雷迫不及待的双手捧起了乾坤鼎,就在他双手接触鼎身的一瞬间,一道五彩的光华从鼎身上冒出,照亮了整个房间,这光华闪亮却不刺眼,柔和中带着丝丝的霸气。
“傻瓜!快滴血认主啊!”冰冰的声音冒了出来,将愣神的方大雷从痴傻状态中拉了回来。
他赶忙腾出一只手来,咬破手指,逼出一滴精血滴在了乾坤鼎的鼎身上。
当精血和乾坤鼎接触的一瞬间,那光华更盛,接着乾坤鼎忽然从方大雷的手中腾空而起,“嗖”的一下撞向了方大雷的眉心。
想象中的猛烈撞击并没有产生,乾坤鼎直接没入了方大雷的眉心不见了踪影。
在对面的庄静看来,这乾坤鼎冲向方大雷之后,直接的进入了他的脑子,而方大雷本人则是通过内视知道,乾坤鼎进入了自己的识海中心,高悬在功德种子之上,当然,它和功德种子的距离要略微逊于生死簿和功德种子的距离,两者之间的差距可见一斑。
差距虽有,但是两者却互相响应,有点相辅相成的感觉,两者就像是久别重逢的兄弟,一点都不生疏,令方大雷吃惊不已。
要知道,功德种子是高傲无比的,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高端大气上档次,生死簿这种先天功德至宝可以悬挂其上方大雷一点都不惊讶,可山寨版的乾坤鼎也能悬挂其上,受其功德之气熏陶这就证明了鼎本身的不凡。
昨晚在成为筑基期修真者以后方大雷就做过了实验,将章起源遗留下来的那柄法宝级别的飞剑收入了体内,本想将飞剑置于功德种子之上的,结果飞剑根本无法靠近种子就被踢了出来,最后只好将其放在丹田内温养。
由此可见不是什么法宝都能接近功德种子的,功德种子选择伴生装备是有条件的,方大雷估计最起码要是后天至宝级别的装备才能悬挂其上,先天灵宝都不行。
传说中这山寨的乾坤鼎是真正的乾坤鼎上崩坏的一角铸成的,方大雷现在有点相信了。
想当年,生死簿和乾坤鼎都是混沌青莲所化,本就同宗同源,这山寨乾坤鼎和生死簿相互辉映,毫不违和感,就是最好的证明。
方大雷从内视中恢复过来,看着呆若木鸡的庄静说道:“庄先生,感谢你的乾坤鼎,看样子我跟它还是很有缘分的,如此我就却之不恭了。当然,以后如果庄先生再遇上类似解决不了的麻烦,我答应你,可以出手帮你解决。”
修真者最怕因果关系,尽管自己救了庄静一次,可是赠鼎这么大的因果关系就不是救一次可以抵消的,如果方大雷现在不做什么,日积月累下来,指不定以后会有什么奇葩的任务等着自己去了结这份因果。
君不见当年许仙救了未修炼成型的白素贞一命,白素贞没有及时报恩,最后修炼有成要飞升成仙时却飞升不得,只能委身嫁给许仙偿还当年的救命之恩。
庄静不愧是商场上的老狐狸,听到方大雷的话后,他迅速恢复了过来,见事已至此,他洒脱的一笑,对于方大雷的话算是认可了。
两人又闲聊了几句,就结伴走出了vip客户室。
胡经理一直等在贵宾室的门口,见到两人出来,立刻迎了上去,庄静示意他事情搞定了,胡经理立马将两人送到门口,恭送他们的离开。
就在这时候,五个身穿黑色高领风衣,戴着礼帽,鼻梁上架着墨镜的大汉,各自身背一个旅行袋走进了银行。
这身装束在银行中煞是惹眼,所有人都对他们投去了好奇的目光,连庄静和胡经理都不例外。
五个人进入到银行里面后就迅速的分散开来,其中一个人守在了门口,另外三个人则是走向了银行的各个角落,如果是当过特种兵的人就能看出来,这几个人呈的是标准的攻击队形,在银行内抢占了各个要点。
最后剩下的看似为首模样的那个人则是二话不说,直接走到了银行柜台前面,在众人惊讶的目光中,从风衣内掏出了一根三尺长的镔铁棍子,大喝了一声:“打劫!”
他的这一行为先是将银行内的客户和工作人员都镇住了,接着,大家一起哄堂大笑,听说过有拿枪抢银行的,最不济也是拿刀抢银行,就没见过有拿棍子抢银行的。这几个黑衣人造型是挺拉风的,就是似乎头脑不太正常。
客户中一个看似混混的人物还一边抠鼻屎,一边嘲笑几个大汉道:“哈哈哈哈,哥们,造型不错,挺唬人的。不过你要抢银行,麻烦也专业一点啊,没真枪,你搞几把逼真点的玩具枪也行,就算没玩具枪,你拿几把斧子也比提着这根破棍子强吧?”
银行里其他人,包括庄静和胡经理听到混混的话,都不由自主的笑了起来,刚才因为那一声“打劫”而变得有些凝重的气氛随着混混的一插科打诨,顿时变得又愉快起来。
只是方大雷却没有那么好的心情跟着众人一起娱乐,他敏锐的感觉到,领头的这个家伙不简单,而且其他四人也不是混混说的没有任何准备。
果然,混混话音刚落,抢占关键位置的四人就从宽大的风衣里面一人掏出了一把乌兹冲锋枪端在了手上。
相比较于又笨又长的恐怖分子专用枪ak-47来说,这乌兹冲锋枪结构简单,结构紧凑,动作可靠,勤务性好,且造价低,使用9mm巴拉贝鲁姆手枪弹,威力也是不俗。意大利那边的黑手党都喜欢用这种枪。
毕竟这种枪随便在风衣后面随便一掖就能隐藏起来,而ak-47那么长的家伙,不仅不便隐藏,在城市中打巷战的时候,也因为其长度和过于强的威力,有着不小的劣势。
再加上华夏枪支管制相对严格,乌兹冲锋枪的体积比ak-47小得多,明显也更加容易混进来。
从这些劫匪掏出冲锋枪的一瞬间,银行里的气氛瞬间就凝固了,无论是客户也好,工作人员也好,这回是真正的愣住了,他们没有想到,这伙人真的是来打劫的。
就在众人还在愣神的时候,黑衣人首领一个冲刺,冲到了混混的面前,一伸手,捏住了混混的脖子。
面部表情严肃的他惜字如金般的挤出了几个字:“你的废话太多了!”
第三十四章 妖怪也抢银行
只见黑衣人首领先是手上稍微一使劲,就将混混的脖子给捏断了,混混顿时就像是被宰杀了的公鸡,脖子软趴趴的歪倒在一边。
首领直接一抖手腕,混混的尸体就飞越了一大堆的大厅中等待区的椅子,最后撞在了一个保安的身上,将他撞晕了过去。
整个过程中,从进银行到现在,包括首领在内的五个人除了说了“打劫”二字以外,就是首领捏住混混的脖子说了一句“你的废话太多了”。
就算混混被捏死的时候,这伙人都丝毫没有动容,还是一副面瘫的表情,可见其心性之残酷。
混混的死再加上前面众人手中的冲锋枪,终于引起了大厅内的一丝混乱。
一个女的银行职员见到这种惨烈情景,欲尖叫一声抒发其紧张的情绪,结果被黑衣人首领一瞪,直接吓得小便**,晕了过去。
“安静!否则全部死!”黑衣人首领冷酷的环视了大厅一圈,说道。
所有人都被他吓得蹲了下去,方大雷不想过于突出,也跟着众人蹲了下去。众人震惊于黑衣人首领的实力,居然能单手抓起一个最少也有120多斤重的混混,还轻松的将他捏死后甩得老远,大气都不敢出一声。
黑衣人首领的目光扫视到方大雷的时候愣了一下,在他身上足足扫视了有三秒钟才收了回来。
别人不知道,只是以为他多看了方大雷几眼,方大雷自己知道,这家伙根本不是用眼睛在看,而是用神识在扫描。这家伙根本就是个筑基期的修真者,还不是人类修真者,是个妖修。
要是换成别的修真者在这里,和妖修实力相当,也许就被他找出来了,可方大雷是什么人?身具先天功德至宝,修炼地府至高法诀,隐藏个自身气息还不是小菜一碟。
他如果不想被人发现自己的身份,别说是筑基期的妖怪了,就是大乘期的都找不出他来。
就在这时候,混混的尸体突然有了一丝的变化,只见他的尸体上浮现出了一个灰色的影子,活脱脱刚才那个死鬼混混的模样。
“这应该就是那混混的鬼魂吧?”方大雷看着新生成的游魂在心里暗暗说道。鬼倒是见过不少,还亲手抓过,可这从活人变成鬼的过程,他还真是第一次见。
只见那鬼魂满脸迷茫之色,盯着自己的尸体一阵猛看,似乎还没有意识过来,自己就这么挂了。好半晌,他才一副恍然大悟的感觉,原来自己真的已经死了。
紧接着,就看他脸色大变,逐渐变得凶恶、狰狞起来,身上戾气陡升,眼睛变得血红,连带着周围的空气似乎都变得凝固起来。这是游魂要进化的先兆。
在大厅的那些普通人类黑衣人劫匪都自觉的哆嗦了一下,万年不变的扑克脸终于有了一丝变化,其中一个嘴里还轻声叨念道:“奇怪了,这会才几月啊,怎么感觉天一下子变得好凉啊!”
第一次经历游魂突变,方大雷倒是有了点兴趣,他在心里说道:“刚刚看起来还是一副完全无害的游魂模样,现在一下子就变得凶起来了,看样子还是冲着那妖怪去的,冤有头,债有主,现世报还的快啊!这真的是变鬼了回来报仇了?有意思,有意思。”在这种情况下,他不仅不担心,反而有点幸灾乐祸的样子,也不知道是说他神经大条好呢,还是说他实力高强,不在乎好。
就在那鬼魂完成变身,气势陡升,准备扑向妖怪的时候,一条锁链突然套在了他的脖子上,边上还有一人大喝道:“人有人路,鬼有鬼道,人鬼殊途,既然已死,还有什么好放不下的,千万不要多做杀孽,还是老实跟我回地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