佣兵天下 (实体新修版)作者:说不得大师-第3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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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前车水马龙的来往着讨债的人,甚至有些权高位重的人直接从国库透支了他们十年内的所有俸禄作为赌资的赔偿。
就此家道破落,窘迫潦倒一生。
易苏三世也没有想到事情会闹到这么大,还好,有10万个金币可以还给现场70%的普通城民,所以也不再好和艾米说什么。
他面子也实在过不去,连续几天没有召见使节团,所有领取幻兽的事情,索性安排了外务大臣一并办理。
从那时起,使节团办理所有的事情都极为顺利,所有的地方一路绿灯,就连艾米他们上街吃饭都可以达到清场的效果——王都所有人都知道了A级佣兵团两位罪大恶极的主官。
三天后,林雨裳代表艾米帝国使节团正式向易苏三世提出返回艾米帝国。
出于礼节,易苏三世还是带领重臣出雪原城送别使节团。
天一天比一天冷,夏末的早晨,一方对这个城市浓浓的留念,尤其是艾米阁下,而一方则顾左右而言它,巴不得眼前这些人早早离开、快快闪人才好。
大队的雪狼骑士在使节团前后护送着,终于,恶人两人一龙组就这样要消失在皑皑白雪中……
看着使节团终于走远的背影,易苏三世刚准备率众臣返回,突然听到背后传来艾米的喊声:“殿下留步,殿下留步。”哈米人王国君臣以为艾米这孩子准备流连忘返了,一个个吓得脸色煞白……
艾米一个人骑着缴获的墨黑驹从狼骑士群中跑了回来,他嘴角露出浅浅的笑,从怀里掏出了一个信封,递给了易苏三世:“殿下,差点忘了把这些交给您,认识您真的很高兴。”
说完,策马扬鞭而去。
信封里是两页纸,写得满满的,看不出艾米的字还是蛮漂亮的,工工整整就像他那种与生俱来的贵族气质一样,让人看了总是那么舒服。
殿下:
有一次,我和大青山自称是“臣子”,看得出,您当时很惊讶,一定感觉为什么这两个小佣兵自称是臣子。
事实上,虽然我和大青山的先一辈人都不是在王国出生,但是,我和大青山都是在这个暴风雪呼啸的大陆出生,都是这一方土养育了我们。
对这方土壤,我们还是留有极其浓郁的感情。
殿下,您知道我为什么选择佣兵这个职业吗?
我的父亲是军人,养育我长大的池寒枫叔叔也是军人,但是,我从很小的时候,就梦想做一个佣兵。
说出来,或许您会笑话,当佣兵的唯一目的就是为了可以自由杀雪狼。
您应该已经猜到,我长大的村子是一个纯粹的外来人口移民村,很小的时候,几乎每隔一个月,附近就有雪狼到村子里来扫荡一番。
不是生活在这种村子里的人,永远不会体会到躲避雪狼时的惊心动魄,小时候,我有好多只毛茸茸的小雪鸡是被雪狼吃掉的,还有好多只没有来得及赶回家的雪羊被狼拖走。
我真的已经记不清到底为它们流过多少眼泪。
其实,我们家还算幸福的,附近的村子里,哪一年没有小孩子被雪狼吃掉的事情发生?
殿下,您是一个非常开明的君主,废除旧制,休养生息,我想这也是很多外乡人顶着雪狼的压力迁移到王国的原因。
请殿下多替王国内非哈米人考虑考虑。
我有个建议,能否在雪月湖一带修一个大一些的镇子,还有,在沿龙牙山公路一带也修几个镇子,把围墙修得高一些,这样避免雪狼对居民的骚扰。
这次,也是很巧合,能够在王国国都得到一些钱,我想能够参加大赌注的人,一定也不会太在乎这些钱,而我,从小手边就没有真正地有过钱,有钱也不知道怎么花,大青山就更不用提了。
这些钱,放在我这里其实也没有用,所以我想还是用来做一些实际事情比较好。
我和洛克前辈商量,把所有的钱大概一共90万金币都放在他那里了,您随时可以去拿。
希望王国每一个人都幸福……
大青山艾米
魔法历2年秋
“这……傻孩子……”易苏三世嘴里轻轻地念叨着,眼睛里一片湿润,忍不住紧紧地闭上了眼睛,两颗巨大的泪珠涌了出来……
远处,骑士们越来越远了,雪与森林逐渐淹没了一切,天上的绿儿也融合在碧蓝的天空里。
很多很多年后,当年艾米和大青山屡屡入住的树屋酒吧附近,由易苏三世扩建的几个以非哈米人为主的小镇规模越来越大,甚至已经连在了一起,形成了一个规模非常大的城市圈。
那时,树屋酒吧完全被包围在城市里面。
经过协商后,这个新兴的城市被命名为冰雪友情,冰雪友情的南区单独命名为艾米家园,北区单独命名为青山故里。之所以这样命名,是因为在这个城市的南区小镇主要居民都是从艾米出生的海克村搬迁出来,而北区的小镇的居民都是从大青山出生的小村子里搬迁而来。
这个城市是唯一得到佣兵王后代以及大青山后代所认可的以他们名字命名的城市。
泽被后世这个词用在大青山和艾米身上,是再恰当不过的了。
贵族与领地
领地的主人一般是有爵位的封建贵族,如公爵(Duke)、侯爵(Marquis)、伯爵(Earl)、子爵(Viscount)、男爵(Baron)等。
领地又分为多种。
世袭的大贵族领地往往称为采邑。
采邑多数是开国帝王分封重臣的一种有效的激励手段,在采邑内,贵族拥有绝对的权利。
采邑之外,还有庄园。
庄园一般是指非国王指定的贵族领土,大多数是通过合法或者不合法的购买获得,在庄园里,贵族的权利已经无法等同于法律。
很多贵族因为诸多原因,喜欢在国外购买庄园。
——《大陆发展史·诸侯纵横谈》
第四十六章 矮人伙伴
有了雪狼骑兵的帮助,返程的路一帆风顺。
风,由南转北,嗯……大概是代表雪原城的城民欢送瘟神离开吧。
走出冰雪森林后,已经月色阑珊,前面黑洞洞的就是帝国边防军的前沿哨卡,随行的几个帝国老兵护送林雨裳上前做了简单交涉,哨卡的大门打开了。
艾米和大青山都是第一次离开哈米人王国,当他们跨入艾米帝国边防线的一瞬间,几乎无法相信自己已经来到了另外一个国度,两个年轻人还嘻嘻哈哈地打赌:艾米帝国的土地是否和哈米人王国的土地是一样的,谁赌输了,晚上就和绿儿挤到一起睡。
最后,艾米抱着被子挠着脑袋嘟囔着诅咒着和绿儿挤到了一起,看到又有人和它挤在一起睡觉,绿儿兴奋得一个劲把自己的脑袋往艾米怀里钻,不久在艾米肚子的部位就响起了少年龙族排山倒海般的鼾声。
是夜,林雨裳和沙若到营地医院看望了重伤在床的使节大人——帝国外务次长,他的伤势已经好了很多,但是医生认为依旧不良于行,此外,冰封大陆寒冬可以充分杀死一切易于感染的病菌,所以建议外务次长大人能够在冰雪大陆一直治疗到明年的夏天。林雨裳和沙若都建议外务次长大人放宽心,任务已经完成,医生说的还是非常有道理。外务次长是林雨裳父亲的老部下,在过去20年间担任林伯爵的参谋总长,在昏迷中被送回了边防军驻地,得知林雨裳他们独自去了哈米人王国,非常忧虑,现在看到平安回来,长出了一口气。回去的路上都是边防军的精锐护送,应该不会出什么事情,所以放心养伤。
第二天一大早,500名护送的雪狼骑兵离开边防哨卡返回哈米人王国,继续护送的任务由帝国边防军骑兵大队承接,几个随同他们一起到哈米人帝国出使的老兵也向冰川步兵大队长提出要求护送艾米一行到达艾米帝国北部联邦的北都——冰之堡垒。现任冰川大队长获知艾米是前任大队长的独子后,还专门拜访了艾米,一口答应了他们的请求。
在过去的这20天里,艾米与这几个老兵也建立起了深厚的友情,他非常喜欢听他们讲父亲过去的故事,尤其是父亲是如何由一个低级军官三天内击败24名帝国军校军官,夺得冰川大队长的职位。当然,他更加鼓励这些老兵讲讲关于池寒枫大队长负面的谣言,并且一一整理在册,据说是要给池寒枫先生立碑树传用。几个老兵获知艾米有如此殷殷孝心,就更加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当然或许有人添油加醋、胡编乱造等等也说不定。
最后确认一同前往冰之堡垒的一共四位帝国士兵,原为莱克·哈伯随身护卫后为冰川大队二支队支队长的莫野,现冰川大队二支队三小队队长伍兰夫,现冰川大队三支队二小队队长巴尔巴斯,现冰川大队工兵大队士兵隆。
200名骑兵护送也算是超常规了,一般在帝国境内,即使是伯爵级的护送,最多也只是由100名左右的战士护送,这也算是黑骑士袭击所带给使节团的优厚待遇了。
骑兵队刚刚准备启程,远处突然传来一阵紧急的脚步声,刚刚开放的边防哨卡那边有人喊着艾米和大青山的名字。
一个矮人出现了,气喘吁吁地从哨卡那边冲了过来。
矮人分很多种,无论哪一种矮人,都是天生的大力士,也是令所有对手望而生畏的战士。在人类的区域中,常见到的主要有两种:山地矮人和森林矮人。
山地矮人是闻名于世的匠师级人物,天下知名的神兵利器十之八九都出自山地矮人之手,他们一般都居住在富产各类矿物的山区,与侏儒合作共同开发矿藏,一旦发现了少有的彩色金属或者其他稀有矿材,可以想象,一件旷世神兵就又会问世。山地矮人最顺手的武器就是打铁的大锤,一支由山地矮人组成的锤击部队是任何重装骑士或者重装步兵的噩梦。重达120斤的大锤无视任何重甲,巨大的重力顷刻间保管让里面的血肉之躯变成一团烂肉。
森林矮人同样在武器制作方面拥有天赋,只是和山地矮人相比差了一些,森林矮人比山地矮人要高一些,大概1。2~1。4米,最擅长使用的武器是车轮大斧,斧子刃多数有50厘米长,最为勇猛的森林矮人大斧刃能够达到1米长。森林矮人几乎就是天生的战士。
矮人一般可以活800~1200岁,这还不是矮人寿命的上限,这是他们中大多数人的实际寿命,无论是什么严重的外伤还是看似不可救药的疾病,都很难真正打倒身体像山一样结实的矮人。
眼前的这个矮人,一眼就可以看出是一个森林矮人,背后背一把直径起码有80厘米的巨大战斧,在跑动中,斧子的刃部映射着旭日的光彩,发出蓝色的光芒——这种颜色只有在兵器中加了特有的一种稀有矿物紫水晶才可以得到,而加了这种水晶的兵器都价值连城。头上戴一个兽头盔,隐约可以看出好像是大型的猫科类动物,如果不是老虎就应该是某种大型的豹子。矮人有一种很奇特的风俗,所有的男性小矮人在200岁的时候,会行成年礼,他们需要独立到森林中空手猎取一只野兽交给族长,由族长亲手做成一顶兽头头盔。能够空手猎取大型猫科动物,这说明这个矮人在行成年礼的时候一定非常光彩,很少有矮人可以在第一次就独立杀死大型的猫科动物。
头盔压着他遒劲的棕色短发,满脸都是刚劲的棕色胡须,看上去脸像大了几圈一样,眼睛微微眯着,身上穿一件由热带森林中特产的一种麻树宽大的叶子浸泡后制成麻线然后制成的麻衫布甲,裤子显然也是同样的衣料,腰里是一根宽宽的皮带,上面钉满了铜钉。他似乎已经跑了很久,汗水蒸发成水汽,慢慢从他头上飘了起来。
虽然个子不高,这个矮人跑起来还是非常快。
艾米跳下了马,大青山也从雪橇上跳了下来,两个人互相看了一眼,都从对方的眼睛里看出了疑惑。
“你们是艾米大哥和大青山大哥吗?”矮人直接跑到艾米和大青山的跟前。
“是,你是?”艾米迟疑地问。
“俺叔叔是洛克。”矮人气喘吁吁的口齿并不清楚,但还是一语道破来路,说完从口袋里掏出一封信,上面的字迹正是老洛克写的。
原来,这个矮人是老洛克的侄子,也就是现任银色雪狼佣兵团团长的小儿子:霍恩斯。他刚刚行完成人礼,出来找父亲和叔叔,结果没有想到父亲和叔叔不想收留他在佣兵团,怕被惯坏了,正好想起了前一天刚刚离开的小佣兵团,所以立刻帮他办理了佣兵入职手续,接着就把他踢了出来。
矮人的性格都很直,霍恩斯一听叔叔讲要找一个厉害的年轻人来带带自己,又听叔叔讲了吟风的故事,当时就表示很愿意,老洛克送他一个魔法画像,上面有大青山和艾米的头像,并且告诉了他具体的方向,霍恩斯就沿着龙牙山公路追了下来。
“你今年多大了?”艾米对矮人多少还有一些了解,怎么看这个家伙也不像是自己的“弟弟”。
“俺今年刚刚行了成人礼,还小呢,才200。”
哄——不但艾米和大青山笑了,两个女孩子笑得前仰后合,外面围着的骑士们也都放声大笑。
艾米一边笑一边摇着头:“这些年遇到的事情真奇怪,200岁的叫18岁的大哥,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