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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空间之中医风云 by远离喧嚣-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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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哟,我们佳佳美女害羞咯!呐!威廉大帅哥,要加油咯!”
“你们中国不是常提倡‘知难而进’、‘只要下功夫,铁棒子变细针’吗?所以,为了我的人生幸福,我一定不会放弃的!”把手握拳,举在头右侧,做出中国人起誓的动作,一副热血澎湃、血战到底的模样。
“哟!小伙儿汉语说得不错啊!连谚语都用上了。只是……后面那句好像应该是‘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吧。”
“呃,是吗?那意思应该差不多吧?回家后我再查查。”
“……”


、 第43章
“丫头,收徒弟了?”
萧逸辰下班后接林凡一起回家,结果整个医院都在议论丫头收了一个外国帅哥做徒弟。这当然不会有人在他面前说,只是他五官敏锐,不小心听到而已。
“听谁说的?”那个威廉下午才来,自己还没答应呢,怎么消息已经传出去了?
有些无奈地把林凡揽到怀里,捋了捋林凡掉到额前的一束头发:“我走过来时,可以听到各科室的小护士还有病人在议论你收了一名洋学生做‘关门弟子’。呵呵,居然还用这种身份称呼。”
林凡有些无奈的扶额:“今天下午确有一个叫威廉的英国人来找我拜师,我这还没答应他呢,只是先让他去各科室熟悉一下情况,明年与新生一起去学校学习,才半天时间而已,居然搞得尽人皆知。”
“真打算收他做徒弟?”
“他……对中医有一种狂热度,而且也很喜欢中国,我……想把中医推向世界。”
搂紧怀中香软的躯体,萧逸辰叹了一口气:“我理解,这一直是丫头的愿望,丫头也一直在为此努力。”
“要是以前,我也会放任中医的没落。可是,现在有了这个可以改变一切的机遇,如果我不为此拼一拼的话,我会一直有种罪恶感!我总觉着既然上天给了我这种优惠,就一定给我安排一定的使命,要是空享受上天的恩泽,却什么都不付出,我会不安的。”
其实林凡有这种思想,萧逸辰一点都不感到意外。林凡的爷爷奶奶,爸爸妈妈都是实在人,不懂得占便宜,也不会心安理得享受比别人优越的生活,所以林凡至今不敢把空间的事告诉他们。在这种环境下成长的林凡当然也会继承他们的这种淳朴性格。丫头从来都不会去占别人便宜,别人帮她一分,她会回报别人十分。得到随身空间对于丫头来说,无异于给了她一个全新的人生,作为回报,丫头把中医推广世界也在意料之中。
“丫头想做什么就放手去做,我永远支持你。”
“我知道。有你在身边,我何其有幸!”这个人,明明是那么的惊才绝艳,却甘愿站在自己的背后充当自己的舞台,自己可以在舞台上尽情的表演,发挥光芒的永远是自己,而背景终究只是陪衬。
“能陪在丫头身边,我又未尝不是何其有幸?”
深情的目光缠绵纠缠,你的眼中只有我,我的眼中亦只有一个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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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里专门设了留学生院校,到时会有许多像威廉一样的别国大使来求学,他们会把中医带到自己的国度的,同族人的宣传总比外人更有说服力。”
“嗯,我的出发点也是这里,各族人都有自我保护意识,如果外人应把东西塞给他们,他们会怀疑你有什么不可告人的企图。在外国人的观念中,中医就是巫术,是不符合科学的。如果是自己的家人或是朋友给他们介绍中医的话,他们应该不会那么抵触吧。”林凡中学时,老师给他们放了一部电影‘刮痧’,这部电影对她的影响很大,因为从小就想着学中医,所以看这部电影时她还特意放下手中事物,只是越往后看越气愤,原来外国人根本不知道刮痧,原来中医在他们意念中的存在感几乎为零,她这么崇拜的医术居然在国际上这么没有地位!也许从那时候起,把中医推向世界的想法就已经开始衍生了吧。她绝对不会让外国人把对中医的认知停留在‘靠吃恶心的小虫子来治病的巫术’上。
“当然,不管在哪里,亲情友情都是存在的!走吧,下班了。”
“等下,我换下工作服。”
脱下穿了一整天的白大褂,穿上一件天蓝色的羽绒袄,萧逸辰又把一条兔毛的白围巾给她围在脖子上,才牵着她离开医院。
外面已经是腊月天气,天寒地冻,但两人身上里面穿着蚕丝衣,外面套着羽绒袄,又有一身内力护体,根本不惧这寒冷的天气。街上几乎没有人,零星几个摆小吃摊的摊主围在火炉旁还不断跺着冰冷的双脚,在火上方搓着僵硬的双手。林凡与萧逸辰两人手牵着手悠闲地走在大街上,形成一道奇异的景观。
“哎,现在的年轻人,身体就是好,这么冷的天也能出来逛街。哎,哪像我们,烤着火还受不住。”
“是只要风度不要温度吧!我女儿到现在还窝在被窝里呢,自放寒假之后都不愿意出被窝,她身体也很健康啊!不过今年确实比往常冷,今天零下十五度呢,街上哪还有人!”
“就是,我们也收拾收拾回去吧,街上根本没人,在街上又受冻又浪费碳,还不如回家吃点热乎饭后进被窝暖乎。”
“我也回去,还得给那懒丫头做饭呢,一天不下床,我不回家就得饿着。”
“哪有你这么纵容孩子的,冷的话,让她出去跑两圈不就成了!”
“呵!外面风干,她怕把皮肤吹裂。那丫头平时也懂事,这不昨天刚放假吗,矫情呢,也就今一天,说是考试熬了几个通宵,要把睡眠补回来,明天就好了。”
“孩子上学也不易啊,起早贪黑的,一个人在外,吃不饱穿不暖的。”
……
身后声音越来越远,却丝毫没有打消两人闲逛的兴趣。
“今天病人多么?”
“还行,应付的过来。不过,今天肝硬化的病人多一些,最后柴胡、枳壳等好几种药材都快用完了,现在药材科已经派人去药店选药去了,估计明天就会到货。只是,往下药材的需求会越来越多,如果没有充分的来源,那质量就得不到保证,我不打算用空间提供了,关键时拿出一些应应急还行,如果大量供货,早晚会出事。这些药草也可以在外界种植,反正都是一些有记载的寻常草药。往后,等几个分医院陆续办起来之后,需求量会更大,不如我向国家农政部提一些意见,划分一些气候适宜的地区种植药草,现在许多农民的收益太低,改成药农的话,收入也会改善。”
“丫头,你真有做圣母的潜质!现在中国农民几乎占到80%,农田又少,种粮食一年收不了几千块钱,许多青壮年劳动力只能选择去城里干一些危险的活,尤其是这两年经常有工地出事,他们没有与工地签合同,还得不到赔偿金,其实只要能支付起必要的花销,谁愿意背井离乡去做那不要命的活啊!现在你可以提供那么一个机会,即使种药的收入没有去城里打工高,但却比种粮食强上很多,基本上满足一般花销后还会有剩余。在家里种田,住房也宽场,又能与家人呆在一起,空气还比城里清新,总体来说比在城里强多了。”
“什么圣母?不知道圣母都成贬义词了么?只是看家里的情况,猜的。我上五年级起爸妈就外出做生意,做的虽不是体力活,可炒瓜子这样的小本经营却也要起早贪黑,每天围在火炉与货架之间打转,租的房子又破又小,仅能放下一张床和几麻袋瓜子儿,连炉子都只能放在门口,空气也不流通,挣的钱也勉强应付日常用度和自己的学费。干吧,挣不了几个钱还累人,不敢吧,只能等着坐吃山空,生意最好的时候就是逢年过节的时候,所以小学之后基本上没机会和爸妈一起过新年、度中秋。每到这个时候,心里就想,等我以后挣钱了,再也不让爸妈出去打工了。”
“现在你已经实现了这个梦想。”
“是啊,是实现了,只不过只有我们家实现了,不说其他,就我们村,还有三分之二的劳动力滞留在城里。城里也有许多无业游民,为什么只有农村人往城里挤,却没有城里人去农村发展呢?”
“其实有这种想法的也大有人在,只是也只是想想而已,看多了乡村电视电影,就被那艰苦落后的环境给吓住了。”
“哼,说到底,还不是吃不了苦!”
“现在的年轻人都是父母宝贝大的,那里吃过苦?平时大手大脚惯了,你让他去那种到处是土路的乡下,他连去都不敢去。”
“所以说,现在的年轻人都不爱看新闻,电视剧中的描述的都是比较夸张的场景,要不然怎能突出主角的艰苦?但那一般都是九十年代以前的,难道中国不发展吗?他们不知道农村同样可以吹空调玩电脑吗?永远只停留在自己的顽固思想里,却不知道看清时事。”
“哟,愤青了?”
“有点儿!”
“……”
“其实药农的事还是早些落实比较好,药店里收来的草药基本上都是野生的,采药的也只是想增加一些额外收入,却从没有想过靠这些草药来生存。”
“那是因为他们采到的草药只是他们认识而又随处可见的品种,因为常见,价格低廉,所以才不会想着靠它卖钱。”
“就是这个原因。比如说野草莓,虽然说这种草常见,但也算是杂草,只能在路边零星长着,听说一斤晒干的草秧才两块钱,却要好几天才能拔到够晒一斤的量,一般只有六七十岁的老太太闲着没事时才会采来去卖。可是,也并不是只有这几种药草的。”


、 第44章
“我小时候也去过田里,以前奶奶喂了一笼兔子,每天去田里铲草喂兔子,现在回想起来,当时被奶奶嫌弃连兔子的不吃,只会和庄稼挣养分的野草,有很多都是临床价值很高的中草药。只不过现在农药用多了,也越来越少了。”
“野生的毕竟量少,即使有识得的,也不能改变什么。”不是萧逸辰要高,只是他毕竟是经营过萧氏国际那么大的集团,对于事态的发展,眼光总是远一些。
“嗯,其实我想聘请一些药材种植专家,去农村开讲座。如果有可能的话,最好建一个短期咨询室。那样,农民遇到不懂得地方可以直接去咨询专家,药草大面积种植才可以兴起来。”
“哟,这么一来,农业大学里的农学专业又会成为热门学科了。现在,什么是时尚,什么是潮流?这些与丫头绝对脱不了关系。”
“别说时尚了,我高考作文就与时尚有关,那时自己哪知道什么是时尚?结果当时写的山寨文化与周杰伦,还是在自己看的作文素材里硬搬出来的,结果跟人家撞车了,作文被毙了!那年批卷组老师说‘凡是写周杰伦与山寨文化的,都是不了解时尚内涵的,绝对不可以给高分!’结果,他说的两个反面教材,我全占了!”
“哈哈哈,丫头也有这么悲催的时候啊!不过,你们的高考命题组出这样的作文题也不好,生活层次不同,受教育程度也不同,所接触的见闻也不同,对待事物的观念就更不一样了。”
“就是!那什么破作文题,我那时高中三年都呆在学校,连电视都没看过,谁知道有哪些是时尚嘛!”
看着林凡难得一见的孩子气,萧逸辰有些宠溺的为她整了整有些下滑的围巾。
可是,这么温馨的一幕,却偏偏有人要打破。
“哟呵,大哥,你看这天寒地冻的,还真有倒霉蛋送上门啊!”
“看这一身穿着,还是肥羊!”
“这妞长的不赖!”
“那男的也不错啊!”
“其实吧,我觉得这两人很眼熟。”
“哎,我也觉得哎,长得还挺有气质,不会是明星吧。”
“可怜啊,平时想逛街还怕闹绯闻,只能天寒地冻,街上没人的时候出来。”
“那我们不是挖到新闻了?要不,拍几张照片卖给报社?”
“我们是强盗!不是狗仔队,知道不?当狗仔太掉价了!”
……
林凡和萧逸辰冷眼看着这突然拦在他们面前的几个地痞,任他们像小丑一样你一言我一语的自导自演。
那染着一头黄头发,左耳打了五只亮灿灿的耳钉,穿着黑色波斯登(还是冒牌的)皮夹克,长相英俊,却带着满脸桀骜的痞气的男生,这群混混的头儿,看见自己的几个哥们说了一大通,人家连眼神都不屑于给一个。顿时就怒了。奶奶的!这是赤裸裸的挑衅!老虎不发威,还真当我是哆来A梦啊!
其实,萧逸辰现在心里正在腹诽呢!这人是想把耳朵打成渔网吗?这人脑子有问题啊,夏天穿乞丐服也罢了,可以透风,凉快。可你大寒天的穿着都是洞的牛仔裤,还跑到冷风肆虐的大街上,你是脑残吗?还是,这年头混混都这么敬业,寒冬酷暑,都要上街‘值班’!
哎,虽然萧逸辰的形容有些恶劣,但谁让人家学过上流礼仪,就是看不惯这种流里流气打扮的人呢!
混混头子,郑林明,不淡定了。喝住几个脱线的跟班,心里直叹,老大我的面子都被你们丢尽了。转身对着毫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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