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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谢谢你予我此后余生-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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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无法想象她妈妈是多么严厉的一个人,有一年,我在洛晨的书包里塞了一张纸条,写我喜欢他,但是第二天,他却一反常态地把那张纸条摔倒我脸上,从小到大,我哪里受过这等委屈,这打击让我一下病倒了。我病的时候,他偷偷来看我,向我道歉,我无意中发现,他的手臂上全是被针扎过的血点,密密麻麻,数也数不清。我拼命问他,他才告诉我,是他妈妈扎的。他的妈妈,那个在人前高高在上的女王一样的女人,她对洛晨有着变态的要求,她可以放纵他到处游玩,放纵他学习成绩不好,但在爱情方面,她有着强烈的控制欲望。
“后来,他喜欢上了沈云云,为她受了一身的伤,我心疼他,才让爸爸去跟沈云云说那些她会毁了他的大道理,逼走了她。
“再后来,他喜欢上了你,他妈妈用尽一切办法也无法将你从他的心里赶走,你也许不知道,他每逃走一次,被抓回来后都要受一次酷刑,有时是针扎,有时是棍打,可他从未放弃过逃走,应晴,你可知道,他为你背负了多少?”
她的话一字一句扎在我心上,要烙铁一般,烙得我生疼,原来,我所知道的,只是冰山一角,原来,他所做的,已是生命全部。


第七十八章 告别
更新时间201464 22:53:04  字数:2045

 从咖啡馆回来的时候,天下起了雨,空气潮湿得令人心悸,在这阴沉的天幕之下,让人生出一种莫名的的低落与惆怅感。
我无法想象洛晨在怎样的一个家境里长大,或许我从一开始就不了解他,我的脑子里自动把他归类为含着金汤匙长大的少爷,没有给他任何辩解的机会,他也不愿在我面前露出痛苦的情绪,而我就这样理所当然的接受他所有的好,忽略他所有的痛。
他以这样沉重的方式维护着我们的爱情,让我如何还他当初那颗爱他的心?
说到底,我才是最无情的那一个。
夏季的骤雨,下得疯狂,行人熙熙攘攘,我在这雨中,突兀得像是一座雕像,模糊中,我看到人群中的秦简和安雅,他们同撑一把伞,雨水淋湿秦简的右肩,她却一点未湿,她像一株柔美的藤,温婉地依附在他身边。
我本想以最快的速度逃开,可我却像一尊没有生命的雕像一般,直直地栽倒在地上,我的身体毫不闪躲的碰到了路边的栏杆,发出了听着也感觉疼痛的一声钝响。
我咬紧牙关,面色如纸,仿佛呼吸也已经停止。
就像一场心力交瘁再也无法负荷的盛大死亡。
躺在冰凉的街道上,我看到秦简雪白的鞋子急急向我靠近,雨水飞溅,模糊了安雅的黑色高跟。
“应晴!”他的声音像抹了一层云雾般由远及近,温热的手托起我湿透的肩。
我强撑着站起,抽离他的怀抱,挤出一抹笑意,“不小心跌倒了,谢谢啊。”
转身欲走。
他擒住我的肩,眼神游离着,溢满担忧,身后的安雅目光如炬。
“你怎么了?”
我站在他的面前,如同被拔掉了舌头,空有满腹的心事,却不能说出口。
他依旧是那么帅气,站在苏州最繁华的街头,还是可以引来注目的人群,安雅站在他身边,是那么的般配。
我的心,忽然释然了,他幸福就好了,有一个能爱他到如此地步的女子,我还有什么好在意,好纠结的。
我的青春早在十五岁时给了洛晨,仅这一份爱,就够我还此一生。
最后,我们不在乎谁是谁的爱,每个人在乎的,都只是谁会是自己的陪伴。
我望着秦简,透过他凉夜渗透的眸子,看到狼狈不堪的自己,笑得如此释然,“秦简,你要好好待安雅,她是个好女孩。”
秦简一愣,眼里的光华瞬间散尽,只有一抹空洞的黑,他漠然一笑,如此苍白。安雅盯住我,没有感激的神色,黝黑的瞳孔里,一种复杂的情绪充斥其中。
半晌,安雅缓缓开口,“你知道你自己的心吗?”
我苦笑,我怎会不知?
当他牵起我的手,带我走出那一片废墟之后,我的心就已经溃不成军,终这一生,再也无法回防。
秦简于我,是爱。
洛晨于我,亦是爱。
可我别无选择。
我坚定的抬头,盯住安雅的眸子,轻笑道,“我得回去给洛晨做饭了,这时候他准饿了。”
我整了整湿透的衣衫,迈着大步,转身离开。
秦简没有拦我,我们沉默着告别,仿佛一场祭奠。
拖着湿哒哒的身子,好不容易走到楼下,灯光暖暖的,窗边,一个瘦长的身影在闪动,等待着我的归来。
我快速奔上楼,门没关,一阵烟味袭来,呛得我打了好几个喷嚏。只见洛晨这货在厨房忙活着,身上围着奶白的围裙,额上渗出细密的汗珠,案板上一条活蹦乱跳的鱼正与他搏斗着。
张嫂见我回来了,仿佛是见了救星,“应小姐,你快劝劝洛少爷吧,他已经在厨房呆了两个小时了,说是要做一道糖醋鲤鱼给您尝尝,他已经失败了十八次,这是第十九次了,我要帮他,他非不让。”
之前,我曾无意中跟洛晨说起过,我小时候最喜欢吃妈妈做的糖醋鲤鱼,没想到他却记在了心里。
生命中,有几个人可以牢记你的喜好,把你无意的一句念想当圣旨一样去执行?
洛晨就是这样一个人,全心全意的爱一个人,全心全意的付出,傻里傻气,糊里糊涂。
可我就这样败在这个执着的傻子手里。
嘴角不自觉上扬了一个微小的弧度,张嫂举起手在我眼前晃了晃,“应小姐,你衣服怎么湿了?又忘带伞了吧?”
我点点头,迅速洗澡换衣服,可不能让洛晨看到我这副狼狈样,不然又得担心了。
待我换好衣服出来时,洛晨已经战胜了那条活蹦乱跳的鲤鱼,他一脸得意,招手示意我过去。
我望着那条黑漆漆油腻腻,还带着鱼鳞的无比可怜的鲤鱼,脚定住了,呆在了原地。
这真是一条极品鲤鱼啊!
超级黑!
超级丑!
超级怪!
我心里正快速想着,怎么样才能不吃这条鲤鱼又不伤洛晨的心。
虽然电视剧里常有女主角吃男主角难吃的饭菜,却拼命说好吃的情节,但我望着那条鲤鱼,瞬间饱了,实在是无法装出心旷神怡的表情来啊。
洛晨见我迟迟不动,他快步走过来,拉起我的手,就往餐桌边走,边走边说,“尝尝我洛大厨师的手艺,保证让你永生难忘!”
我的眸光瞟向他的手,极细小的伤口跃入眼前,密密麻麻,像一个缩小的马蜂窝,我的心里一阵刺痛,掩住情绪,轻声道,“洛晨,你的手……”
他一愣,随即挽下袖子,忽闪着眸子,慌乱道,“这是不小心弄伤的,一会就好了。”
说罢,把那盘黑漆漆的东西推到了我的面前,满眼期待。
我夹了一大口鱼放进嘴里,这滋味,确实……永生难忘。
这家伙是把整灌剁辣椒都放进去了吧!
不过正好,掩饰我夺眶而出的泪。
“好辣……”我猛喝了一大口水,然后眼睛瞬间湿润,泪如雨下。
他没有察觉出我的不对劲,只是眉头微皱,露出委屈的神情,“这么难吃吗?”
我猛摇头,抬头笑道,“我就喜欢吃辣的,我是苏州的辣妹子。”
说罢,我又夹了一大筷子鱼肉,放进嘴里,掩饰我大把大把溢出的泪。


第七十九章 他竟为我卑微至此
更新时间201465 22:25:13  字数:3175

 我想我是喜欢洛晨的吧,至少在看到他为我穿上奶白围裙的时候,我的心是暖和的,所以在他伸手抹去我泪珠的时候,我没有拒绝,任他拥我入怀。
桌上的糖醋鲤鱼还冒着热气,他一边夹起一块鱼肉,一边喃喃自语,“有这么难吃吗?让你哭成这样。”
随即,在鱼肉入口的一瞬间,他的表情急速扭曲,抬眸望向我,极其艰难得把鱼肉吞进肚里,半晌,从牙缝里挤出三个字,“真……难吃。”
那表情,着实让人忍俊不禁。我阴霾的心情也被他冲去了大半。
最后,是张嫂煮了一大锅面条,才解决了我们饥肠辘辘的肚子。
之后的日子,我和洛晨形影不离,一起上课一起吃饭,我们最常去的地方是图书馆,他虽然平常一副玩世不恭的样子,但学习起来并不马虎,我们常常在自习室呆三个小时,一句话不说。
他渐渐的融入了我的生活,而我也努力的淡忘着和秦简的一切,偶尔遇到,也只是相视一笑便擦肩而过,他和安雅也越发亲密起来,她努力的重复着我和秦简一起做过的事,帮他买酸梅汤,跟他一起补习,有时候她自己也分不清,她到底是她自己,还是只是我的代替品。
不过这些都不重要,只要能呆在他身边就好了。
这个夏季过得有些漫长,暴热的天气丝毫不因为我和秦简的冷淡关系而变得缓和,反而变本加厉,这样的天气,洛晨却还是长衣长袖,他说,不想让别人看见他健硕的肌肉。
我心里明白,他想遮掩住的,是他母亲留下的密密麻麻的伤口。
我想过千万种可能让他避免这种厄运,比如我去找他母亲谈判,义正言辞,慷慨激昂,让他母亲彻底悔悟,最后皆大欢喜。比如我发明一种肉色手套,套在手上丝毫分辨不出真假,让他再也感觉不到疼痛。比如我们两个远走高飞,离开这个喧嚣的地方,让他妈妈一辈子找不到我们。
可事实是,我根本进不了他妈妈的地盘,在楼下就被保安给轰了出去,至于肉色手套,我确实发明了一副,套在洛晨的手上,像一只超大的肉粽,害他起了一手的痱子,我也曾以旅游为借口,带着洛晨跑到了云南,可最终被他妈妈的十余名手下给接了回来。
于是,我被彻底打败,这个世界并不如我想的那样简单。
可眼见洛晨手上的伤越来越多,我的心简直难受极了。
如果没有我,他该是怎样快乐的人生啊,而我,而这样的我,却让接近我的每个人都受到伤害,却总是让爱我的人遍体鳞伤。
我给他们,带来的,是一场,又一场的灾难。而我,却在他们的庇佑里安然无恙。
我那么希望,受伤的是我,痛苦的是我,掉入深渊的,也是我。
在我纠结得不知如何是好的时候,洛晨的妈妈找上了我,想必她也不想这样日复一日的惩罚他儿子,当这样的方式不奏效时,她就要想出更快捷的方式,那就是解决我。
没想到这次再见面,跟一年前是那么的相似,她依旧高高在上,尊贵得跟女王一样,踏着十厘米细高跟,居高临下的看着我,湛蓝的包裙衬出她依旧饱满的身材,细长的大腿透出成**人的风韵,连咖啡店的服务生都对她移不开目光。
在她面前的我,显得土气又穷酸,她都不屑于打量我,直接拿出一张一百万支票和两张机票,推到我面前,语气决绝不容拒绝,“拿去吧,你比我想象的要值钱许多。”
这一刻,我也觉得我自己挺值钱的,我几乎真的想拿钱走人,然后再跑到另外一个地方,过我的逍遥日子。这样,大家就都好了,洛晨会以为我是个贪财女人,对我不屑一顾,把我一脚抛开,秦简也安雅也因为没有我的存在,而幸福美满。
没有人会因我而痛,没有人会因我而伤。
想到这些时,我的嘴角露出怪异的笑,洛晨妈妈一愣,眼神极其复杂,“你……接受了?”
我小鸡啄米似的点头,傻兮兮的笑,心中又似乎被什么敲击了一样,闷生生的疼,眼泪一滴一滴落在白色支票上。
她冷哼一声,“识趣就好。”
我以为她的嘴里会说出更难听的话来讽刺我一番,可整个卡座似乎沉寂了下来,连空气都凝结了,我抬眸,撞见洛晨黑黝黝的眸子,里面映着复杂的情绪,他站在他母亲的后面,忽的上前一步,擒住我的肩,眼眶因恼怒变得潮红,晶莹的眸子萦了一层水雾,缓缓散开,滴落。
“你就这么需要钱吗?”
我苦笑,我早该想到洛晨母亲不是这么简单的人物,按照洛晨的性子,就算把我送到天涯海角,他也会奋力去追逐,永不放弃,与其让我生在他心里,不如直接把我打入地狱,让他亲眼看着,他心心念念的爱情,是多么的可笑至极。
所以她愿意出高价码,买我一场嗜钱如命的戏。
她在赌,一百万可以让我动心。
她成功了,此刻我在洛晨的心里就是一为钱不顾一切的社会底层卑贱女人。
我抬眸望了望他白色的长袖,血红的伤口透过袖口隐约显现出来。
心一阵疼。
我走了,他便免于这一切伤痛吧。
于是,我冷笑着,面如冰霜,嘲讽的抬眼,甩开他的手,“我当然需要钱啊,妈妈的病,我的学费,生活费,都指望着这一百万呢!你妈妈真大方!”
他的眼里似有什么东西破碎了,透出绝望的痛楚,随即又缓和了下来,他拥住我,声音哽咽,“好,你需要钱,我给你!你要多少,我都给你!只要你不离开我,乖乖呆在我身边,我什么都给你!”
我的心像被一只手狠狠的捏住了,疼,疼得发慌,疼得说不出一句话来。
他是多么高高在上的一个人啊,他竟可以为我,卑微至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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