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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淡妆的男人-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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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3叠的房间和走廊的电灯开着,后面一片漆黑。

才次郎首先进了屋。

“睡了吗?”

他一面嘀咕着,一面停立在8叠的里间门外。那是挑世专用的房间,里面全黑着。

“姐姐,姐姐!”

才次郎喊着,侧耳静听,里面一点声音也没有。

“姐姐,桥村先生来了!”

声音稍大了一些,还是没人应声。

“姐姐,请起来呀!有客人来,快开门啊!”

他用手打开了拉门,进去开了电灯,见被褥铺着,可是投有桃世的身影。

“上厕所去了吗?”才次郎又这样嘟嚷着。

这时,客人正在走廊上等着。

才次郎回到桥村身旁。

“失敬了,请到这边来。”

他打开了旁边的门,唯有这间是西式设备,用6叠的宽度做为客厅。开了电灯,两人在椅子上对面坐下。

“姐姐就要来了吧?”

才次郎一边说,一面抽起一支烟,听不到走廊上有脚步声。

“真是没法子啊!”才次郎姑起身来。

“好了,请您休息吧,已经很晚了,明天早晨再见她不也可以吗?”

“不,没有那样的道理!”

才次郎走到走廊,再进到里间的8叠房间去。

可是,蛆姐还没有回来。

他打开了下一个房门,那是一个6叠宽的房间,里面放着柜橱之类的东西。开了电灯,才次郎的表情变了。

他走出房子,在离开不远的地方,“哗啦”一声打开了一个4叠半的房间。

“姐姐!”

不用说,这个姐姐是他的嫂嫂染。那里也很黑,才次郎打开了电灯。

染张着嘴巴睡熟了。电灯无意识地闪着耀眼的光,她却背着脸。

“姐姐,了不得了!”

他手伸到被上摇晃着。

“什么?”

染睁开眼,她睡意未消,眼睛发红。

“进来贼了,快点来吧!”

染还没有弄清楚事态,怔住了。

“姐姐上哪里去了?没看见吗?”

“怎么?没有那样的事理!我们两个人都因昨夜睡得很晚,疲乏了,今天8时就都睡下了。”

染刚刚清醒过来,脸色变了。

“柜橱里乱七八糟,抽屉全打开来,衣服也是一团乱!”

“啊?”

“姐姐您没注意吗?”

“因为我睡着了。”

染慌忙起身,不知如何是好。

两人惶惶走进6叠的房间,染站在隔扇旁竦缩着。

柜橱的抽屉全被打开,桃世一份一份仔细包着的报纸散乱不堪,衣服被翻出来,抛得满处都是。

“啊!”

染脸色苍白了。

“还是看不见姐姐的影子,我马上给110号挂电话,请您在那边巡望!”



警车到了,家内外旳状况由两名警官着手调査。

结果,一位警官用手电筒照出庭院一处土地的异状。

那块土地,明显地呈现出被人挖开、然后又用土覆盖上的痕迹。

“这是什么时候成了这个样子的?”警官招唤才次郎。

“不,看见这个,还是头一次,今天早晨我从家里出去的时候,还没有变成这个样子!”

警官点着头,一人立刻去打电话,一人在生驹家门前拦上了粗绳。

把桃世的尸体从土里挖出来,是在警视庁来支援的捜査员和本署署长一行人到来以后。那时是午夜1时。

验尸要等待天明。结果判明是被勒死的,漂亮的老太婆现出痛苦的表情。绳子残忍地紧勒着脖颈,被土埋过的高雅的容颜,挖出时已经全黑了。警官仔细地从土坑里把尸体抱出来,然后“啊”地一声抛出坑外。老太婆的怀里有数只晰蜴爬出来,检验的一行人不禁非常惊异。晰蜴好像撕缠着土中死人的肌体。

桃世照旧穿着睡衣。大体上推定死亡时间在前夜20日9时前后。以后的解剖所见,也大体相同。

但在这里,对于推定桃世的死亡时间,发现了一个重要线索。那就是:午后9时10分,是当地A邮政局电话通知生驹桃世电报的时间。作为线索人物的邮政员,做了如下的证言:

“电报是7时20分从登户局接受的,这里有电文的副本。”

邮政员看到的是:

“今夜迎接桥村君10时回去才。”

他这样说着,警官又问道,

“电话是谁接的?”

“是个沙哑的声音。我问是生驹挑世先生吗?回答说她就是桃世。这样,我就把电报的接受号码、发报时间和发报场所通知给地,并读了电文。此后,那个沙哑的声音回答说,是,谢谢了,随手就放下了电话。”

副本上,也确实有“午后9时10分联络完”的记载。

而且,又发现了能够证实邮政员所说证词的证据。那就是从桃世铺席上发现了电文的记录条子。

桃世用有自家风格的那优美的笔体,铅笔抄录了局员所说的电文。不是录的假名,而是用汉字和假名改过了的。记录就写在信笺的背面。

“这个电报是你打的吗?”捜查员问才次郎。

“是,我在7时20分左右,从登户局给姐姐打了电报。”

为了慎重起见,又向登户局核对,确实是7时20分接受了才次郎所写的电报稿纸,现还保存着。

这就确认被害者桃世9时10分前还活着。特别是从那声音,从那如实录写的电文,首先就断定是错不了的。

再说,才次郎对自己当夜的行动,做了如下的陈述:

5时30分离开工作地点,6时半到登户的友人家,到7时过了还在那里看画,这时想起友人桥村今夜乘9时40分的快车进京,就去登户局打了普通电报。因为登户没有直通东京市区的电话,所以才这样办理的。此后立刻去新宿,乘车时间约30分钟,8时到达新宿站,就到街上去了。

散了一会儿步,肚子饿了,又在武藏馆附近的大众食堂吃了咖喱饭。此后乘地铁到新桥站是9时30分,立刻买了站台票,去接9时40分到的火车。

警官的质问,转向了睡在同一个家里的、被害者的弟媳染。桃世的房间和染的房间虽有相当距离,但在那样的骚动中竞会熟睡!毫无察觉,警官就这一点,加紧了严厉的讯问。

“我和姐姐8时就都睡下了。所以睡得这样早,是因为这附近的人都睡得比较早,而且昨夜我和姐姐、才次郎先生三个人淡话谈得很晚。我好久没看电影了,看完电影回来,就吃了我买的风味食品,三个人直到午夜1点还在说话。昨夜,姐姐的心情确实很好。由于这个原因,今夜躺下我就很快入睡了。直到才次郎先生叫我起来,我什么都不知道。”

可是,这个案件却带有如下的特征:

从柜橱里抛出来的衣服,几乎都露在包着的扯破的报纸外边,其中有几件乱扔在庭院里。

挖土,用的是自家库房的铁锹。锹把也好,柜橱也好,都没査出凶手的指纹。大概凶手是带着手套的吧。

首先考虑的是偷盗问题。但没拿衣服,又扔在院子里,并且把被害者埋起来,从这些方面看,出于仇恨关系的可能性增强了。如果是偷东西,就不会特意费时费事地再把人埋起来。

当夜,因为才次郎没回来,所以留着大门。但仔细观察,房子的木板套窗也开着,而且把在房间里勒死的被害者尸体拖出来,从走廊到庭院都留有痕迹。然后再关上窗户,在内侧上好插栓。

结论很简单。染的陈述是不可信的。

搜査员们到处探听附近的议论。了解到桃世和染平日不和,更严重的是桃世经常虐待染。于是推断染为此对桃世怀有深怨重恨。

把桃世用报纸仔细包好的衣服统统扔出来,而且还不解恨,又把其中三四件衣服抛到庭院里,必是一个含怨衔恨的人于的。染57岁,还是一个能劳动的人,也很有力气。强有力的,是通勤的村上光子的证言:

被害者桃世身体弱,体重轻。染把桃世勒死,从走廊抱到庭院,不是不可能的。

村上光子那夜已回到自己家去,证实和这个案件没有关系。



在同一个屋檐下生活的染,竞对这个凶案全然不知,不管她怎么说睡熟了,也是不合情理的。这种意见在捜查会议上占多数。特别是凶手不是从外部进来的,“内部说”就成了绝对的了。桃世生前曾经害怕被染毒杀,染对桃世由怨恨而起了杀心,现在根据村上光子和附近人们的证言,也弄清楚了。当夜,才次郎不到10时不回来,染也知道;她虽否认,恐怕一定是听到桃世接的电话了。桃世从邮政局听到电报内容是9时10分,推定就是在这之后作的案。

但是,另一方面,关于才次郞的陈述,也进行了研究。才次郎当日午后5时半,离开丸之内的银行去登户,在友人家坐到7时10分,这有证人,是不错的。7时20分在登户局打电报,也没有疑问。问题是在这以后。他马上走出新宿站,在暂时散步和进食之后,就去接新桥站9时40分到达的快车了。

在9时40分遇见旧友桥村,从他同路回家到发现凶杀事件,这也没有问题,因为有桥村这个第三者在。这样,空隙就在从7时20分在登户局打电报、到9时40分在新桥接到旧友的这一段时间内。

这一段时间,约有2小时20分。但从登户站到新宿站约40分钟,从新宿乘地铁到新桥约20分钟,大体上一共需要1个小时。

这么说,他在新宿进食和散步的时间,就是这剩余的1小时20分钟。

调査了武械馆附近的大众食堂。但因来客非常杂乱,才次郎到底吃饭了没有?取不到证据。在新宿站附近散步,才次郎也没有遇见相识的人。

但是,挑世听到电报内容是9时10分,从这时到9时40分,才次郎在新桥接到友人,还有30分钟的空闲。

也就是说,在挑世听到电报内容之后,才次郎回家勒死挑世,然后立刻乘出租小汽车,赶接9时40分钟到达新桥站的火车。这样的推断,怎么样?

这是绝对不能成立的。从麻布的丁坡到新桥站,驱车急赶,也需15分钟左右。

而且,勒死桃世把尸体埋入土中,打开柜橱把衣服掏出来,再把仔细包好的报纸一张张地扯开,就是连续动作也需1个钟头。无论如何,在9时10分以后到9时40分钟之间,是没有作案时间的。

然而,搜査当局无论怎样研究才次郎的行动,而挑世9时10分听了电报内容并写在记录本上,却是个不可动摇的事实。也就是说,桃世在9时10分还活着,在这以前的时间,一切都成不了问题。如说有问题,只能是在9时10分到9时40分之间。但这像前面说过的一样,对于才次郎的行迹,没有插进任何疑问的余地。

染对警官的追问,只承认对挑世怀有怨恨之心,却绝对否认罪行。追问的警官从染的表现来判断,对她的怀疑淡化了。凭经验定出了大致的目标。这样,剩下的还是才次郎。

才次郎虽有时和姐姐吵架,但首先还是情谊深厚的蛆弟。这裉据附近的传说,根据村上光子的证言,都披证实了。才次郎杀害亲姐的动机,怎么也找不出来。

这期间,刑警忽然提出来一个疑点。

那就是染在出事的前一天,即19日夜晚到电影院去的问题,

“19日晚上,才次郎给了我一些零用钱,说让我看看很久没有看的电影。我7时左右离开家,去了麻布十号的电影院,10时半左右才回到家来。”

她这样陈述着。

为什么才次郎在出事的前一天,让染到电影院去呢?染说那天晚上,三个人始终没睡,等到睡下已是午夜1点了。为了这个缘故,才又说当晚没办法睡,只好等第二天晚上早睡了。因为睡熟而不知道案件的发生——她一直坚持这样说。刑警又向才次郎讯问。

“嫂嫂总受姐姐的虐待,太可怜啦,所以那天晚上才让她看电影去,一年也就是那么两三回。”他这样申述道。

另方面,讯问从名古屋进京的才次郎的旧友桥村,他回答说,进京是数天前决定的,那时也把到京的时间告知了才次郎,那是为了让他接站。

才次郎说,因粗心大意把这事忘掉了,直到出了登户的友家才想起来,实在是值得怀疑的。前些天就发信做了预告,并请求主人把在家里过宿的事放在心上,可是主人却“忘掉了”,这的确是不可理解的。

为什么前天即19日,才次郎让染看电影去呢?那个刑警立刻把这件事联系起来。

根据对才次郎19日行动的调査,他午后8时才回到家里。因为当日他少有的留在银行里加班,所以时间晚了。这样,在生驹家,从19日夜7时到8时的一个钟头内,就只有桃世一个人了。

刑警拼命地思考着,好不容易才识破了才次郎的诡计。

桃世在午后9时10分听到电报内容的所谓唯一证据,仅有局员从电话中听到的沙哑声音,是不足为据的。事实上,还因有她记录下的电报内容的笔迹。那用秀美的假名文字和汉字书写的字体笔锋,像是在显示挑世半生辉煌经历似的。这是别人想要模仿也是伪笔难描的笔迹,它纯粹是本人书写的东西。

那么,桃世书写下来的电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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