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心桥-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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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back 啦!
奇怪,为什么大家都认为娇娇同学不是c了呢
、灵山(上)
终于从排着冗长队伍的女厕所突围,刘思娇没精打采从卖食品的铺子前走过,忽然听见一旁的南南伸手朝前指着:“快看,他们在看什么?那么多人!”
听她语气那样兴奋,刘思娇抬眼一瞟,原来是一堆人围在一起看热闹,端午快到了,有农家挑了自己包的粽子来卖。他们一路走的是国道,附近村落很多,农闲的时候摆摊赚点钱显然比种地来得轻松。现在城里人自己动手的已是罕见,所以能看到现场包粽子的手艺大家一窝蜂都围了上去。
北方人普遍个子高,可在海拔都不低的一群人中,她仍然一眼就看见了厉璟文。他站在外圈的那些人当中,静静看着大娘灵活地包着粽子,老汉则大声吆喝已经在家里煮熟的粽子来卖,或是与周围的人闲谈,一堆人闹哄哄的,有人好奇大娘包粽子的好手艺,也有人迫不及待要买几个回家。
她看到一起来玩的二三十个人几乎都围在那儿,年纪大的两臂环胸,给一旁的小年轻讲解当年过端午的往事,年纪小的则双手插在裤袋里,有些新鲜地讨论包粽子这门他们已经不熟悉的技艺。
厉璟文安静地站在他们当中,和别人保持着一定的距离,周围的喧闹似乎和他没有一点关系。在那帮年轻人中,也有比厉璟文年纪大的,可怎么看也没有他稳重,即使他和大家一样穿着牛仔裤格子衬衫,站在人群中却格外出挑。她当然知道他的长相只能算是端正,比不了厉杰的丰神英俊,可眉目间的沉静却让他增色不少。
这种沉静能给人踏实可靠的感觉,时间的淬炼令有些人日渐埋没在芸芸众生之中,而有些人却愈见成熟风度,南南看上他也算有眼光。厉璟文的婚事一直是个老大难,她自然也希望他能早点找到合适的人,让全家放心。
刘思娇一直在胡思乱想,身边的南南低声说:“真不错,一看就是个优质男。长得不太帅,可咱胜在有个性有气场啊!”
英雄所见略同啊,刘思娇想:别的我没什么可说的,只要你见到他背上的疤不被吓到就好。
他的背部因为这两年下来不注意抹药,所以恢复得远没有脸上好。厉母曾经提过,所以她印象非常深刻。不过既然南南可以忽视他脸上的疤痕,那么身上那些也一定不在话下。
“看我去和他聊两句。”
南南充满自信地朝厉璟文走去,而刘思娇带着诡秘的小心思注意着那边的点滴动静。由于人群很密,两人站得极近,女孩仰头微笑着问着什么,男人垂目温和地回答,那相差二十厘米的高度怎么看怎么和谐。
刘思娇不得不佩服她钓男人的本事,就自己这胆量平时都不敢距离他一米之内,又或许是那件事的缘故,令她草木皆兵,果然是心里有鬼呢。
正看得起劲,忽觉一道清冷的目光直射过来,厉璟文抿着嘴,不顾南南诧异的眼神,转身朝停车场走去。刘思娇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惴惴跟上去:“南瓜,你说什么了?他好像不太高兴。”
南南嘟起嘴:“我也没说什么啊,就问问他家里包不包粽子,他说每年都是你们两家老妈一起包的,有时候你也帮忙,然后他就掉头走了。”
刘思娇想起刚才自己点着嘴唇看好戏的样子,不会是全落进他眼睛里了吧。唔,好像是有点不太礼貌啊,她飞快奔到车子里坐好,乖乖送上瓶矿泉水:“喝点水吧。”
厉璟文看着她:“才走了三分之一,你累不累?”
她下意识摇头:“不累不累,你开车开得稳,不像厉杰总喜欢大脚踩油门,有时候耸得难受。”
等人都来齐了,车子陆陆续续出了旅游咨询站,厉璟文也没有再和她说话。人家车开得再不稳,女孩还不是喜欢坐?有的事情就不能以常理来衡量,凡事一遇上感情,就没有什么道理可言。
120公里说长不长,车多的时候可以开上三个小时,11点左右他们终于到达北京最高的居民点江水河村。
从PM2。5高到吓人的帝都来到宁静的小山村,大家下车的第一件事就是深深吸一口气,远处山峦起伏、绿影如带,空气当然也格外清新。负责联系的同事带他们住进农家院,刘思娇被南南缠上,厉璟文则被丢给芋头他们。
山里的娱乐活动很多,有力气的爬爬山,没力气的就坐索道上去,实在不愿动弹的就在村里打牌麻将吃烧烤,一样乐得自在。事先点好了人数,由于老同志偏多,报名爬山的也就将将十五个人。
午饭草草吃了,北方的农家乐绝对没有南方那样讲究,点个稍微费事的菜就说不能做,结果土豆丝、炒鸡蛋,连刘思娇都觉得自己的手艺能远远比过这厨子。
临行前厉璟文去小卖部买纸巾,给刘思娇带回一根冰糖葫芦:“我记得你小时候喜欢吃这个。”
“都说是小时候的事了,那还买来干嘛。”难道在他心里她还是小孩子?话虽那样说,她还是接过来,一口咬下,又酸又甜,虽然没有老北京的糖葫芦好吃,现在也不是山楂上市的季节,可童年的记忆一下涌上心头,她眯起眼笑着说,“好吃。”
一旁的南南叫起来:“厉哥我也要我也要!”
说完一脸期待地看着厉璟文,她的脸皮比刘思娇厚得多,大眼眨巴,奉以微笑,偏偏让人拒绝不了。某人这次可不敢傻呵呵看好戏了,埋头使劲嚼着山楂,一双耳朵却悄悄竖起。
即便他相处的女孩子不多,作为男人这点自觉还是有的,厉璟文带着两个小姑娘又进了小卖部,掏出钱包付钱的时候,南南眼尖地看到照片夹的位置隐约是一抹红色:“诶,那是你前女友的照片吗?给我看看嘛。”
有这样没脸没皮的同事,刘思娇也不太好意思,何况她知道那一定不会是卢怡的照片,说是全家福或者大学班花的靓照还说得通。她表面虽然没什么,可好奇心谁都有,就不知不觉凑近了几步。
钱包里的东西都属个人隐私,谁都不愿展露在外人面前,厉璟文当然也不想光天化日之下供人参观,可看到刘思娇微微探过来的小脑袋,合上钱夹的手顿了顿,那么两三秒的工夫就被南南的好眼神瞄了个清楚:“咦,竟然是片枫叶。”
不是什么女友的照片让她的好奇心顿时减半,可刘思娇却起了兴致,透过男人僵在那里的左手,她看清了那是一片小小的塑封的红叶,衬在白色的底子上颜色十分鲜亮,忽然觉得有点眼熟,想起自己似乎也有过同样的东西。
小时候和厉家两兄弟爬香山,采了几片完整的红枫,当宝贝似的带回家,硬是央了妈妈出钱做成塑封,一共三片,作为永远的好兄弟的礼物送给了厉家兄弟。那时候年龄的差距不算明显,三个人的感情还不错,厉璟文也远没有现在那么闷,他们三个常常一起玩耍嬉戏,像是同一家的兄妹。
可不久之后厉杰就告诉她,那枫叶不知怎的弄丢了,她也没在意,厉杰向来就是大大咧咧的人,要他保存一样东西真是比登天还难。自己的那一片自然还留着,却不知压在了哪个箱底,而给厉璟文的那片,她看了看钱夹,鬼使神差把红叶抽出来翻过一看,后面果然歪歪扭扭写着几个幼稚的大字:给文哥的礼物,文哥万岁!!!
南南一下乐了:“这是谁写的,也太难看了,是你弟弟小时候写的吧?”
刘思娇尴尬地笑着,她当然不能承认是自己写的,小时候她的字很丑,现在也没好到哪里去。只是这到底是什么时候写的呢?怎么还会奇奇怪怪写上“文哥万岁”这样诡异的话?
又一想,难道是厉璟文刚上高一那个时候?记得他当时进了全市数一数二的高中,第一次中考就考了年级第一,这在成绩不怎么样的刘思娇心里是顶厉害的事,她那时不过才小学四年级,不懂送什么礼物,就把自己小心翼翼捡回来的枫叶当成贵重的礼品赠给了他。记得厉璟文看到这片叶子的时候,摸着她的脑袋抿嘴笑了很久,说了句“礼轻情意重,娇娇的礼物堪比泰山啊。”
没想到他竟然一直保留到今天,枫叶被塑封的那层膜好好保护着,依然红艳耀眼,刘思娇不知怎的,心居然漏跳了一拍。
南南的问话当然是不会有人回答的,三人沉默地回到聚集点,打算爬山的人陆陆续续集中起来。
糖葫芦很快就吃完了,果然没有老北京的正宗,刘思娇洗了个手回来,恰好看见南南正摸出个芒果打算回赠给厉璟文,她刚想提醒,就见他直接拒绝了:“我过敏,多谢了。”
看来他也不是谁给的都吃啊,刘思娇走过去拍拍南南的胳膊:“走吧,人差不多到齐了。”
那边小李子已经喊起来了:“大伙儿开拔啦,咱们早点上山,要不然只能在山上搭帐篷过夜了!”
一群人哄笑着出发了,男生们大多只带一瓶水,基本是空着手上山的,而厉璟文除了扛着笨重的单反另外还背了个大包,刘母捎的零食都装在里面。刘思娇很想丢下他不管,但良心上过不去,她如果不陪着,厉璟文就只能落单了,或者把他丢给南南姑娘?正好培养培养感情。
她朝南南使了个眼色,指了指厉璟文,女孩子心领神会,爬了不到百米就喊累了,把包直接甩给厉璟文。他看了看始终在自己前头十几米的刘思娇,她和几个人一起边说边笑,两手空空倒是很轻松自在的样子。
灵山是鸟类的天堂,更是绿草繁花的海洋,六月正是花期,大片的草甸上开满红色白色的小花,像绿茸茸的毛毯一望无垠,沿途基本没有高大的树木,只有成片低矮的灌木丛,一路峰峦奇峻,山花遍野,刘思娇听男生们闲聊,这里的牧场居然还养殖了西藏的牦牛呢!
女孩在前面兴高采烈和别的男生聊天,厉璟文背着三个包默默走在后头,时而拿单反拍着难得一见的美景,虽然南南也特意落在队伍的最尾,男人的冷脸却一直让她找不到机会说话。
厉璟文和她见过的大多数年轻人不一样,一般像她这样长相中上性格外向的女孩子,只要稍稍主动一点,人家自然就乐得顺水推舟。又不是非要干嘛,合得来就在一起,不对盘就分开,新世纪的新爱情显然自由很多。毕业工作快两年,她还没碰见过这样一张冷冰冰的脸,说他冷也不准确,他只是不愿和人多说话,可一旦开口,声音略微低哑,倒显得十分温和。
为了照顾南南的体力,厉璟文走得非常慢,也就离大队人马越来越远,迟了足有十分钟,刚才刘思娇看到的美景才进入南南的眼帘,她终于找到了话题:“哇,真的像草原啊,好漂亮!”
“嗯,到了高山草甸区。”
厉璟文只给了她一句术语,别的什么废话都没有。南南指着近在脚下的缤纷花海语气十分惊喜:“像电视里一样好看,真想在上面滚一滚!”
出发地江水河村的海拔已经超过1400米,可距离灵山山顶仍有近千米的绝对高度。他们现在处在1900米以上著名的高山草甸区,不知名的野花漫山遍野,连寻常的狗尾草都迎风舞动别有味道。野菊花、野罂粟、野玫瑰,妍丽的色泽点缀在碧绿如毯的山坡上,绚烂无比。很多女孩子都忍不住俯身采上几朵,南南便是其中之一。
厉璟文站在被人踩出来的小道上,看着一朵孤单摇曳着的白色野菊,再看一眼远远的夹在人群中欢呼雀跃的女孩,心绪很难再维持平静。很想采一捧野菊送给她,很想大胆地将她的照片藏在钱夹里,可他知道一切都是枉然。
南南采了一小把五颜六色的花花草草,举到他面前兴奋地问:“好不好看,好不好看?”
他笑了笑,蹲□,将那朵孤零零的白菊摄进了相机里。
作者有话要说:好吧,我慢慢开始校文,有什么意见和建议都可以提啊
文哥好像就是个悲催的命啊。
北京灵山
、灵山(下)
“厉哥给我拍一张嘛!”南南捧着花站在绿茵茵的山坡上使劲朝男人挥着手,那破野花有什么好拍的,怎么也没有南南姑娘来得漂亮可爱啊。
摆了几个pose咔嚓了半天她才满意,还要扒着人家的手看效果:“厉哥回去以后把照片发给我啊,可别忘了。”
男人虽然是笑着答应了,可眼睛里明显没有一点热情,和她自己两眼放光的状况相比实在是反差很大,南南不由嘀咕,这人到底是真的木,还是在装酷呢?
其他的山远不像这里尽是低矮茂盛的草甸,一望过去没什么阻挡,倒是个练目力的好地方。有人早早就扎营休息,也有人骑马拍照,或是看着牛儿吃草。闻着隐约花香,躺在草地上晒太阳,呼吸一下帝都没有的新鲜空气,就已经是一件非常轻松愉悦的事了。
来到大伙儿休整的地方,只余三两个人,其他的不知跑哪里逍遥去了。他在附近仔细找了一圈没看到刘思娇,反而放心下来,看来小姑娘一点都不累,还有劲头到处耍,把那一大包零食丢给他,也不知道吃点补充补充体力。
“哎呦,真累啊,可怜我的老胳膊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