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约-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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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半早上起来就觉得肚子阴沉沉的,完全不是窗外的好天气模样,就胡乱穿了件短袖,外面套了件格子衬衫,永远一副高中生的模样。
沈木柔家在S市郊外的一个镇上,那里是一个典型的江南古镇,位于太湖之滨,属于江南丘陵地带,依山傍水,民敦物阜,丰富的资源蕴含了众多的名优花果特产,诸如名茶碧螺春、白沙枇杷、乌紫杨梅、大佛手白果、水晶石榴、水蜜桃、牛心柿、青梅、柑桔、白核枣、李等等,素有“洞庭十八熟”之彦。
沈木柔家正好位于其中一座山的山腰上,湖光山色之间才能孕育如此清新灵秀的姑娘吧。她家的阁楼就是一个很大的书房,许多文学类的书整齐地堆放在上面,沈木柔说小时候最喜欢把这些书一本本拉出来没什么兴趣又不放回去,把书房搞得一团乱,父亲又是高中语文老师,在这样的熏陶下,沈木柔不爱诗词歌赋这些个就有点说不过去了。而沈伯母是幼儿园老师,虽然年逾半百,性格依然可爱,待客很是热情,颇为周到。说话时带着当地的吴语口音,听起来特别亲切,软软的。这样的书香门第,还有可爱温柔的母亲,袁半想起了自己的父母,都说贫贱夫妻百事哀,家里面何时有这么其乐融融的时候,她总是提心吊胆,只有不必时刻为经济感到困窘才会有浪漫情怀啊。她没有什么兴趣爱好,她的摘抄本里除了一些诗词,通常都是一些她觉得特别有哲理的话。有时候,抄这些让她益发自惭形秽,觉得自己根本就是装腔作势,附庸风雅。当然,这些风雅里头,她也是有一些特别喜欢的,她特别喜欢辛弃疾的,这是一种近乎信仰的偏好,不需要任何理由。
来到沈木柔家,看到伯父伯母之后,脑子里就一直缭绕着辛弃疾的一首清平乐。
《清平乐村居》
茅檐低小,溪上青青草。
醉里吴音相媚好,白发谁家翁媪。
大儿锄豆溪东,中儿正织鸡笼;最喜小儿无赖,溪头卧剥莲蓬。
袁半要的并不多,在职业上也是无甚追求,但求安安稳稳的一生。不过她追求完美至臻的爱情,大概就是这样子,在这江南一隅,在湖光山色的水波潋滟里,执子之手,然后一眨眼到白首。迷迷茫茫地流浪了二十二年,至始至终却找不到那个soulmate。袁半早些年学历史的时候,还觉得男耕女织的小农经济挺好,自个儿管自个儿的,互不打扰。不过在现代社会物欲横流的滚滚大浪中这似乎太理想化了,太天真。
听说归隐山林的大侠们当年在江湖上都有一段故事,而这个故事一般把大侠们伤得透透彻彻,因此急着逃离。
吃过午饭,沈木柔就带着袁半去采草莓,走之前,沈伯母客气而热情地问了,“今天天气很热了,草莓棚里肯定很热,你们阿要把开衫脱了?”“你们带个篮子去吧,阿好?”
草莓棚里果真是热的可怕,沈木柔长袖衬衫袖子卷了又卷,袁半惊觉今天穿短袖果然是个明智的决定。
采草莓其实是个很累人的活,不过不靠这个吃饭,就是当做娱乐活动还好。尽管如此,两行草莓采下来,除了大腿酸之外,袁半觉得腰特别酸,站都站不起来,挣扎着站了起来,突然感觉下身一股暖流,靠,大姨妈来了。怪不得早上肚子就阴沉沉的,这下子大事不妙。
袁半扭扭捏捏地走到沈木柔边上,虽然同为女性,在个不是很熟的人面前,还是略感尴尬,几度挣扎后,明确了当前的主要矛盾之后,便开口:“呃,那个我大姨妈来了,那个我没有带姨妈巾,这个。。我们能不能就回去了。。”
沈木柔一听笑了,“哦哦,那这就回去吧,已经采了一篮子了,还很累。”
回到家后,袁半脑门上早已汗涔涔,手臂上却汗毛竖起,又冷又热,真不是个滋味。喝了沈伯母煮的红糖姜茶,抱了个热水袋,袁半便卧床熬疼,真的是痛不欲生啊,感觉整个腹部被掏空了,五脏六腑牵扯着阵阵绞痛,想睡根本也是睡不着的,只能抓着被面咬紧牙关慢慢熬,熬过了这第一天日子便好过了。在家里的时候,每次妈妈也会煮一碗姜茶,然后袁半还会嫌弃姜多了,还是糖多了,疼得厉害了还要哼哼唧唧,嗷嗷乱叫,这不是一种撒娇吗?人只会在有安全感的人面前撒娇。其实妈妈待她也是很好的,天底下哪有不待自己小孩好的妈妈呢?她怎么可以嫌弃妈妈呢?
沈木柔就坐在床边,正在看一本书。袁半憋了很久,又不好意思直接哼哼唧唧,说:“我们聊会吧,转移一下注意力。”
“好啊,聊什么呢?”沈木柔放下手中的书,转向袁半。
“随便吧~~”袁半已经很虚弱了,只要能说话就好了。
沈木柔思考了一会,“嗯,你大三了吧,以后有什么打算?考研还是工作?”
“考研就算了,哎,我压根儿不喜欢经济学,平时看书我都选择性忽略经济学一类的。”袁半突然想起专业课老师布置的作业,差点戳中泪点。
“那就是工作咯,也挺好的啊,女孩子嘛。那你是留在这里吗?”
“不晓得哎,商学院的一般都进银行,可是听说银行招聘基本上是本地人优先。可能回老家吧,那样相对容易一些。”袁半一嘟囔,其实她还是很喜欢S城的,两三年,算是很了解这个城市了,某条街道连着哪条路,某条街上又有什么店,差不多深谙于心,可是那又怎么样呢?既然注定要离去,再喜欢又能怎么样,它终归不是她的S城。就好像喜欢一个人,你再了解,你再喜欢,最终还是抵不过哀婉的离殇。抱着这样的心态,还怎么继续若无其事地走在这条街,这条路上,每一次相聚仿佛只是为了将来更好的离别。
“这样啊,那就随缘啦。不过我是挺喜欢这儿的,嘿嘿,当初在H城上大学,虽然待了四年,却没有很深的感情,那边太繁华,我可受不住。”
后来袁半迷迷糊糊睡着了,当晚就宿在了沈木柔家,第二天走的时候,沈伯母送了一罐今年的新茶,春分至清明之间的碧螺春是为佳品,条索紧结,蜷曲似螺,边沿上有一层均匀的细白绒毛。泡开来的时候有花果香扑鼻,难怪这茶以前叫“吓煞人香”。不过袁半却不喜绿茶,就想着回家给爸爸喝。
清明回家,烟雨蒙蒙的天。
傍晚到家的时候,妈妈已经准备了一桌子的菜,还有一锅鸡汤,里面加了土豆,这里家里面自己养的鸡,煮出来的汤都是黄橙橙的。
吃过晚饭,袁半回房收拾了一阵,找出茶叶,准备给爸爸送去。走近门口,正要去敲父母的房门,却听到了爸妈在谈什么关于“怀孕”“B超”之类的话语,好奇心驱使就站在那儿听了。
这一听,袁半震惊了!
、第十章 她是没人要的孩子
原来她是没人要的孩子,原来她不是爸爸妈妈的女儿。呵,这个事情真的是太好笑了。
袁半今天知道了,妈妈最近意外怀孕了,可是她今天还知道了,袁建新和唐玫结婚不久曾经有过一个孩子,可惜是*,后来领养了袁半也未曾要过孩子。袁半是领养的,而她的生父母不知。
袁半拿着茶叶的手,颤抖着,准备转*门的手一下子松开了。
迅速回到房里,坐下来。袁半不敢相信这是个事实,从有记忆起,爸爸妈妈就是爸爸妈妈啊,她还记得小时候爸爸带她去城里玩,结果她等公交的时候睡着了,那个时候公交车班次很少,而且没有站台,爸爸就抱着她等了好几个小时。如今岁月的风已经将爸爸的两鬓吹白,爸爸依然会是那个从她出发就等在车站的爸爸。她怎么可能不是他们亲生的。虽然她有时抱怨这样的身世,却从没想过她不是他们亲生的。那她的父母呢?把她生下来之后又跑到哪里?真是不负责任的父母。她突然产生一种恨意,对生父母的恨意,她拳头攥紧,指甲生生掐进肉里。
转念一想,爸爸妈妈这么多年都没有告诉她,把她保护得这样好,只要她不承认,那她还是他们可爱乖巧的女儿,握紧的拳头松了开了,掌心有半月牙的红印。
爸妈房里安静了下来,只有电视机的声音。袁半走了过去,笑眯眯地拿出碧螺春递给袁建新,“爸爸,这个是别人送我的,这可是今年的新茶哦。嘿嘿。”
“哦?这倒不错,我看看。”袁建新接过茶叶,拿了两片仔细看了好久,用手指捻了捻,又闻闻,“嗯,是不错。哎,像我们这种人啊,一辈子也没喝过什么好茶,凑合凑合,新鲜就好啊。”
“什么我们这种人啊,我们怎么了?别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嘛,我还是蛮厉害的。你们放心,有我呢。”袁半急了,她还是很安于这样的生活,全家健健康康,然后平平淡淡。
“我家半半真是长大了,懂事了。”袁建新摸摸袁半的头,像小时候一样。
袁半笑得更开心了,顺手坐到了妈妈那儿,她自小与妈妈不怎么亲近,别的小孩都喜欢依偎在妈妈怀里,而她不喜欢或者不习惯这样。今天她像只温顺的小猫主动靠在了唐玫怀里,像小的时候,天黑了,妈妈喊她回家吃饭,赶夜路的时候知道有人等在前方的踏实感。
“半半啊,跟你商量件事呢?”唐玫先开了口。
“嗯?”袁半直觉已经猜到是什么了。
“你要不要弟弟妹妹啊?我怀孕了,正在犹豫要不要生下来呢?一来呢,我年纪上身了,高龄产妇对孩子不太好,二来,现在这当口生个孩子费用太多,承担不起。我是打算不要了。可是你爸爸,却坚持……”唐玫无不忧虑地说。
袁半想,爸爸妈妈好不容易才有个自己的孩子,难道就要放弃吗?不过,她也是他们自己的孩子啊。可是爸爸是那么期待这个孩子,袁半突然觉得心里有些凉凉的,其实她也不排斥有个弟弟或者妹妹,“那我以后努力挣钱啦,养爸爸妈妈还有弟弟。”
“我们有你一个就够啦,再过几天就去弄了吧,这事宜早不宜迟。”唐玫仍旧坚持不要,向来节俭的她想到奶粉的价钱,还是觉得趁早割舍的比较好,哪怕是心头爱。
袁建新脸色一沉,发话了:“怎么,我再没本事,一个孩子也养不活了吗?”男人总是极其爱惜面子的,无法忍受别人说他没出息没钱。
袁半也不好说什么,帮哪边都不是,只好站起来,揉揉眼睛,“你们再好好商量商量,我无所谓,我先去睡去了。”说完,拖着拖鞋回自己房间,农村安静的夜里有一阵失落的脚步声。
这一夜,袁半并没有睡好,一直在做梦。袁半的梦分成了两半,一半是白色,一半是黑色。白色的那边是熟悉的人离开的背影,一个个渐行渐远,行走在消逝中,有她的亲身父母在她还不足以认清这世界前就抛弃了她;还有爸爸抱着一个孩子,逗得哈哈大笑;有陈佩然和林锦馨的结婚典礼,他们得到了所有人的祝福;还有纪澜说我要出国了,半半你要多保重。这一切太可怕了,另外一半则是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她并不是黑夜里的灵魂,她需要光明,在这暗夜里,她只看到一个身影在摇曳,她怎么挣扎都看不清那人的脸。
她乍醒,夜微凉的春天惊出一身冷汗。她没有习惯性的开灯,只是在这黑夜里坐了半晌,感觉背上凉了,又重新躺下。
回校的那天,爸爸把她送到车站,对她说:“半半,我们还是决定不要这个孩子了,哎,怪我没本事。”
“噢,那要让妈妈休息够一个月,你要好好照顾她的。还有买点红枣啊,红豆煮粥。有什么事打电话给我哦……”袁半很认真的交代了一通。
“嗯,我会的,你自己在学校自己注意一点啊。”袁建新觉得心里挺堵,小的留不住,这个大的也要走了,女儿家,雪花命,将来还不知道能不能常伴身边。
“好的,爸爸你回去吧,马上检票了。”袁半从爸爸手中拿过行李,把书包背上了,也拎起了电脑。
“嗯,再见。”袁建新其实是一个很喜欢孩子的人,转身离去时背影是黯然的。袁建新在车站的小卖部里买了包烟,找了个角落点了一支,狠狠地吸了一口,从不吸烟的他呛得眼泪直流。
回到学校,集体宿舍互相影响总是难免的,袁半的睡眠质量就更加不好了。还是那个一半一半黑白的梦魇,一次又一次如毒蛇般缠绕着她的心,把那颗心挤得越来越窘迫。她是半半,她只能是一半,黑色或者是白的。而那个影子,她确定是有那么一个人存在,可是无论如何,她都看不清他的脸,每每要看清了,就醒了,好不失落。时间久了,她就忽然习惯了这个黑影,她觉得也许会有那么一个人,当所有人都不要她的时候,带她远离所有的悲伤,然后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她是善良的,她想,上帝不会遗弃每一个善良的孩子。
春暖花开,袁半不高兴待在宿舍发霉了,经常一个人独来独往,去做她想做的事,走她想走的路,孤独应该是一种心理状态,即使处于人群之中,孤独就很明显的成了一种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