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去读小说网 > 历史电子书 > 我为王 >

第92章

我为王-第92章

小说: 我为王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动,作为我们的贮备资金。"曹天成翻开帐薄,喜气洋洋地道。

"嗯,说其它的。"高远点点头,这些钱,他心里亦是有数的。

"除开这些,我们现在最大的一笔收入来自与匈奴的贸易,主要是代销到匈奴各部的烈酒,到九月的时候,烈酒的销量一下子翻了三倍有余,我们获利约五万贯,这还是抛开了给贺兰雄的分成之后的数目。"曹天成道。

"这么多?"高远惊讶地抬起头来,旋即又明白过来,"匈奴各部所处地域苦寒,这马上就要面临冬季了,烈酒是他们御寒的极佳之物,大量购买,贮备过冬也是可以理解的,过了这个点儿,销量肯定就会下来了。"

"是,我也是这么想的,不过县尉,咱们为什么要通过贺兰雄呢?白白地给他一笔分成,不如咱们直接来做不好么?"曹天成道。

高远抬起头来,举起刀,对着窗外的阳光,细细地打量着锋刃,微笑道:"天成,不要太贪心,有些时候,分润一些收益出去,会带来更多的收益,让贺兰雄去与那些匈奴部落打交道,比我们要好得多。"

"除开酒,另一大块便是皮毛生意,现在扶风城内,吴大人已经聚集了大批的毛皮工匠,除开加工皮甲之外,更是将一些上好的毛皮做成了衣物,主要销往辽西城,皮甲除开供应我们军队所需之外,现在也开始接到了辽西城张太守的订单,不过利润薄,张太守给的价太低了,我们赚头着实有限,吴大人又插了一脚,只能说是聊胜于无。而毛皮衣物利润虽高,但又没有量。"

"不亏就好,皮甲主要还是给我们自己用的。"高远笑着将战刀合进刀鞘,又开始打磨他的三棱军刺。

"这些之外,便是县尉您从吴大人那里拿到得分红了。第二季的分红是三万贯。也入了公帐。"曹天成道:"其实县尉,这笔钱我觉得还是不入公帐的好,毕竟您马上就要成家了,哪里都是需要钱的。"

"不说这些,说说开支吧!"高远哈哈一笑,在他心中,这支军队就是他的,将钱放在家里钱库里发霉,还不如用在这支军队里,而且现在他也有绝对的自信,那个想要谋夺这支军队,自己绝对让他碰上一鼻子灰,哪怕是张守约也不行。

"收入不少,开支也大!"刚刚还一脸笑容的曹天成,一张脸马上换成了苦瓜相,"抚恤金,伤残补助金,一共开支两万贯,而且这还不算完,根据县尉您的意思,后续还要保证这些人生活无忧,县尉,咱们当兵打仗,都有心理准备,死了残了,各安天命,像您现在给出这样丰厚的抚恤和补助金,已经是少有的仁德了,后面就不必再付了吧。"

"这个不行,士兵替咱们拼了命,伤了,残了,你不养起来,他们如何生活,去讨饭?这让尚在军中效力的士兵们会怎么想?他们难道不会想到如果自己以后变成了这副样子该怎么办?人一有后顾之忧,打起仗来不免缩手缩脚,想法一多,失败就会来,天成,这是保持我们高昂士气永不衰竭的保证,什么钱都能省,这个钱绝不能省,我们不管别人是怎么做的,只要做好自己,让我们的士兵没有后顾之忧。我建议你哪里要专门设立这样一个职位,就是如何保证这些退伍士卒的生活,就算是娶媳妇儿,你们也得帮忙才行。"高远将军刺放在了桌子上,亮晶晶的眼睛看着曹天成,无比认真地道。

"我明白了!"曹天成苦笑,还不如不开口了,一开口,又揽了一件事上身了。"再就是士兵的饷银,普通士兵每月一贯,现在我们有一千五百名士兵,包括伙长每月一贯五,都头每月两贯,兵曹每月五贯,三个月来支出两万贯。除开这些,步兵的骑兵队现在一共拥有战马五百匹,为了养好这些马,每月需要额外支出一千贯。"

"为士兵们采购皮甲,花费五千贯,新打制长矛,战刀,共花去三万贯,伙食费,现在每月要近三千贯。。。。。。"

高远听着曹天成流水帐般地报着一项项开支,脸色也开始变得精彩起来,听着曹天成这一路的帐总下来,貌似自己收入不少,但开支却是更多。

"所以说,如果那些浮财不算的话,我们还是一个亏帐罗!"高远摸着下巴,若有所思地道。

"是,是亏帐!"曹天成苦笑。"县尉,近期咱们不能在扩军了,一扩军,便又是一大笔开支。还是等咱们有点积蓄了,再开始扩军?或者您再去打一个东胡部落?"

高远笑着摇摇头,"近期不能再动手了,得停停。我估摸着,东胡人现在恨我们恨得牙痒痒的,说不定正蕴酿着狠狠地收拾我们了,得躲躲这个风头,等他们懈怠了,咱们再出击,不过要是他们想来居里关与我碰碰面,我也不介意狠狠地收拾他们一顿的。"

"也是,县尉想得总是比我要周全,长远一些!"曹天成小小地拍了一记马屁。

高远笑了起来,"天成,这两天部队开总结会,开完之后,我准备回扶风一趟,你有什么东西或者是口信要我带给怜儿的么?"

"也没什么,县尉就给怜儿说,好好地服侍好菁儿姑娘就行了。"曹天成笑道。

第一百四十二章:新家

数个月前,扶风城满目疮夷,被东胡胡图族肆虐过后,几乎一半的县城都成了废墟,鲜血,火光,伤痛,成了那一段时间扶风人共同的伤痛。

去世的人已经长眠,活着的生活却还要继续,人类在这一时刻展现了他们的毅力,数个月的时光,全县百姓齐心合力,擦去脸上的泪水,拭去身上的血迹,埋葬了逝去的亲人,在废墟之上,开始重建家园。

高远全歼胡图拉托贝部,缴获的一部分,被县令吴凯拿了出来作为重建家园的资金,一幢幢崭新的房屋重新建起,扶风城开始恢复了生气。

重建的扶风城,街道比以前更宽,重新规划后的城市比以前要漂亮得多,也合理得多,四通八达的街道将城市分成了一个个整齐的小方场,重建之后的这半边城市反而比以前的老城区要好得太多,而这些新规划正是出自高远之手,重建之后的这半边县城,不仅是更漂亮,也更实用,同时又兼顾了城市的防守,如果再有东胡人寇城而入的情况,依托新建在各个街角上的哨楼,城内可以形成有效的对敌阻击,延缓敌人的进攻和扩大对手的伤亡。

高远的家亦在重新修建。而负责重建高远家的是吴凯的管家,吴凯在这一次的东胡人袭击之中损失惨重,酒庄完全需要从头来过,而在修建酒庄的同时,吴凯也决定将高远的家重新修一遍,以作为高远年后成亲的新房。

高家与叶家本来就挨在一起,院墙被打通之后,两家合一家,但却还是各家门,你家户,这一次,却是将原来的房子全部推倒,一幢三进三出的大院子在原址上巍然耸立起来,当然,以前高叶两家的地基是完全不够的,但这不妨碍吴凯小小地利用了一把手中的职权,在高远规划的图纸上,提起笔来轻轻地改了几笔,高远的家便几乎扩大了一倍。除了三进三出的大院子,更是前有平敞宽大的练武场,后有精致的小花园,在扶风城中,绝对算得上是豪宅了,便是比起吴凯自己的家,也毫不逊色。

虽然因为高远的宅基扩大而让不少他的邻居不得不搬家,但这些人却毫无怨言,现在,高远便是扶风的神,数月前的那一场大战,高远不仅替他们报了仇,将那些可恶的东胡人杀了一个干干净净,现在更是率兵在外,连番恶战,将东胡人远远地驱离了扶风边境,一直生活在东胡人阴影之下的扶风人,现在终于可以在夜晚安安稳稳地睡着而不必担心城墙之上的警钟响起,因为,他们的县尉高远率领着他的部队驻扎在居里关。

而这一切,却是发生在高远不在扶风城的日子,高远将新城的设计图扔给吴凯之后,便离开了县城,带着他的士兵征战在外,最多在征战的间隙回到居里关小憩,而往返于扶风城与居里关的曹天成,却在吴凯的严厉叮嘱声中守口如瓶。吴凯明白,如果高远知道自己将高远应当分得的红利中的一小部分私自作主拿了来替高远重修了宅子,他是一定会拒绝的,以他对高远的了解,这个家伙肯定更愿意将这些钱投入到他的部队中去。

这一切便在高远完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生了。

当高远站在自家旧址面前,看着眼前这幢崭新的,还散发着泥土的清香和油漆味道豪宅面前,怔了半晌,仍然没有敢去敲响朱红大门上的铜环。

这是自己的家么?这还是自己的家么?高远牵着他的战马,楞在了哪里。

曹天赐看着楞在哪里的高远,一路小跑着上了台阶,握住铜环,用力地敲响了大门,过了好一会儿,才听到内里传来细碎的脚步声,一个清脆的女声隔着门传了出来,"来啦来啦,是谁啊?"

听到这个熟悉的声音,曹天赐回过头来,满面笑容,"县尉,是咱们家,是姐姐的声音。"

听到曹天赐惊喜的话,高远这才如梦方醒,向着大门走来。

朱红的大门拉开了一个小缝,曹怜儿清秀的小脸出现在两人面前,"天赐,呀,县尉回来了!"

大门立刻便被拉开了,曹怜儿拉开门,自己却一路小跑着向内里奔去,边跑边大声叫道:"夫人,小姐,县尉回来啦!"

将战马交给曹天赐,高远大步走进了家门,环顾四周,摇头苦笑,他大致已经明白了是怎么一回事。

第一个从内堂奔出来的,却是叶枫,几个月不见,叶枫却是又长高长壮了不少,头已经达到了高远的肩膀。

"高大哥,你回来了,可想死我了!"叶枫张开双手,高高跳起,高远哈哈大笑着伸手接住他,一个反抛,便让他跨坐在了自己的肩上。

"好小子,又重了一些,告诉大哥,现在马骑得怎么样了?不会再摔下来了吧?"高远乐呵呵地问道。

"当然不会,我已经可以骑着马儿奔跑了!"叶枫骄傲地道。

"不错,不错!"高远连连点头。"等你骑术再好一些,我便给你弄一匹真正的战马回来,怎么样?"

"好呀,高大哥,我现在就要,我的骑术已经很好了。"叶枫大喜,抱着高远的头,撒娇地连声要求着。

高远身后,曹天赐牵着两匹战马,走到一角,将马儿拴在那里的拴马桩上,转过身来,扶着腰间的刀柄,静静地立在哪里,他比叶枫不过大上三岁,但却仿佛是两个世界的人,眼神完全不像是一个孩子。那份沉稳,已完完全全像一个久经沙场的战事。

这一个月的战争,不满十三岁的曹天赐一直跟随着高远,他的刀下,已经在战场上饱饮过东胡人的鲜血,虽然他还一直在高远的羽翼之下,但其成长的速度,连高远也感到吃惊。高远将自己的技艺倾囊相授,而曹天赐刻苦地练习,也让他进步神速,除了因为年纪的原因,他的力量和速度还远远不够,但在技巧之上,曹天赐在高远的麾下已经是闯出了一些名头。在扶风军中,除了曹天成等有限的几人之外,其它人更多的是将他看作一个战士,一个伙伴,而不是一个孩子。

叶枫转眼之间,看到角落里静静的曹天赐,不知为何,心里突然冒出一股寒气,"大哥,他就是怜儿姐姐的弟弟啊,是叫天赐吧,看着好凶的模样。"

"叶枫,他只对敌人凶!"高远拍拍叶枫的屁股。"嗯,你可以向他讨教骑兵的技艺,他的马术可比大哥麾下的好多骑兵都要强,要是他肯教你,你一定会突飞猛进,离你获得一匹真正的战马的时间可就更近了。"

"真得吗?"叶枫半信半疑,转头看向曹天赐,曹天赐咧嘴,向他报以一个微笑,叶枫却是激凌凌地打了一个冷战。

"当然,他虽然只比你大三岁,可是已经随着大哥我在战场上几进几出了!"高远笑道,让曹天赐与叶枫多接触,或许叶枫的阳光与天真可以化解一些曹天赐心中的戾气。他们毕竟算得上是同龄人。

"真得啊!"叶枫的眼中瞬息之间便由惧怕变成了敬佩,"他这么了不起!"

"他的确很了不起!"高远点头肯定地道。

"枫儿,你在干什么?"一个清冷的声音传来,叶枫吓了一跳,两腿一收,便多高远的肩膀之上滑了下来,"大哥,我去找天赐玩儿。"一个转身,溜之大吉。

能让叶枫如此惧怕的自然只有他的母亲,叶氏娘子了。

高远抬头,叶氏正站在大堂门口,在她的身边,叶菁儿巧笑焉然,正自眉目含情地看着他。

"伯母!"高远大步迎了上去,弯腰向叶氏娘子行了一礼,"我回来了。"

"嗯!"叶氏淡淡地点点头,"高远,不要这么惯着枫儿,他都多大了!"

高远陪着笑道:"伯母,枫儿还才十岁,还是一个孩子呢!"

叶氏的眼光越过高远的头顶,看着角落中的曹天赐"那也是一个孩子。"

听着叶氏的话,曹怜儿的眼光一下子黯淡下来,默不作声地垂下头,高远回头看了一眼曹天赐:"伯母,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1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