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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鬼胎-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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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鬼胎

              作者:不当妖精了

        一

      与他相识的第七天,我怀了这个孩子。
      他是我的劫数,我猜想。从一开始,见到他。他修长身姿,他暧昧笑容,他浓黑短发,那么好看。
      好看的男人,是女人的挑花劫。
      何况是他。他也许不是个平凡男子。从一开始,我也猜想。
      他身上有奇怪的香。像血的味道。浓稠,粘腻,腥甜。腥甜的,还有他的舌尖。
      是他强吻我。在酒吧里,在我遇见他的第77分钟。
      我不过是这石头森林里普通女子一名,没有出众容貌,每天朝九晚五,累死累活,早上起来连梳头这一步骤也恨不得省略,所以一头短发齐耳,到是显得比实际年龄小些,人也精神。安慰自己罢了,谁不爱乌黑长发?幸好旁人也这么说。
      偶尔周末放纵自己,小小地买一回醉,回家蒙头睡去,第二天中午才睁眼,已是莫大享受。
      常去的便是那天遇见他的酒吧。叫“越位”,好暧昧的名字。其实老板是个地道足球迷。“越位”这名字,与足球的某项规则有关,与其他无关,奈何现代人总不这么想,因此酒吧生意便好得出奇,老板将错就错,也不解释。
      遇见他那天,我没有喝醉。
      微醺感觉最是舒服,所有疲劳、委屈、烦恼都抛诸脑后,人飘飘然,走路也是踩着棉花一般。不小心,我踩到他。
      他扶住我,笑,露出九颗牙齿的标准微笑。英俊得一塌糊涂。好象左边,还有一颗尖尖的虎牙,我没有看清。
      他问我的名字,我如实相告。“佳期,你好,我是Adam。”Adam,我突然笑起来,酒吧里邂逅的男子,不叫Jack就叫Adam,谁不知道。
      可是,很快地,我被这个Adam迷住。
      也许是酒精的作用,亦可能是他的英俊,或者是他附在我耳边说的那句“Baby,takeiteasy”。我真的就放松下来。放松到已靠在他肩头被他吻住而浑然不觉。
      醒来的时候,茫然不知身在何处,四周一片漆黑。感觉到软软被子,温润肌肤。还有Adam,他没有睡,躺在我身边,看我,眼神晶亮。
      我坐起来,心中恨死自己,什么时候,沦落到靠“OneNinghtStand”抚慰寂寞。真的这么寂寞吗?
      Adam过来拥抱我,小声呢喃我的名字,我想拒绝,身体却不听话地依偎上去。
      还是那股像血的味道,浓稠,粘腻,腥甜。腥甜中,我被他带到天堂。天堂原来纯白一片,没有缤纷色彩和扇着翅膀的小天使,有的,是极度快乐的颤栗,使劲压抑也无法控制的呻吟,感官的美妙享受。
      再醒来的时候,他不在了。我穿起自己的衣服,发现衣服都被他细心叠好放在枕边,我伸手可及的地方。
      好大的房子。跃式,欧式简洁风格,家具都很少,更没有一般男子那样杂七杂八遍地都是的脏衣服臭袜子。奇怪的是,屋里没有任何电器,连一台电视机也没有。墙上有一幅油画,是一个女子的朦胧背影,一袭白裙,长发及腰,身段美好。
      我看了那个背影很久,觉得眼熟。却怎么也想不起在哪里看到过同样的油画。
      画下方有一行小字“谁道五丝能续命,却令今日死君家”。
      莫名地,教我心里起了凛冽的寒意。这房间不似一个单身男子的房间。
      他的家中亦有那股味道,腥甜似血的味道。是他用的香水吗?什么牌子?
      我来不及关心这些,匆匆穿好衣服离开。离开的时候,竟匆忙得遗落了电话。本来不打算再联系,奈何上天戏弄我,非要我主动掀起纠葛。
      不得已地,打电话过去,良久没有人接。
      再打:“您呼叫的用户不在服务区……”什么年代了,这样的大城市,还有未覆盖移动电话信号的地方?是他拿了我的电话进电梯吧。
      且不管它,我躺进浴缸。想着明天要告假去电信局办电话号码的挂失,可以在外偷得小半天空闲,竟忘记手机丢失的诸多不便,有些小小的窃喜,可怜的职业女性,假期便是这么精贵。
      电话铃声突然大作。一声又一声,执着,坚持。
      我一边恨谁打搅了这美妙的泡澡时间,一边裹着浴袍出来接电话。电话那头,一把低沉陌生的男声:“佳期,开门。”随即挂掉。
      我隐约知道是谁,即使衣冠不整,不,根本就是衣不遮体,腿脚仍不受控制似地走向门口。打开门,果然是他,昨夜的Adam。他是如何知道我的住处的?我竟不觉得意外。只是心里隐隐地害怕。看到这个男人,欢喜里,有些害怕。
      恩,我承认,看到他,我是欢喜的。
      他进来,看到我的样子,笑,我不理他,冲进浴室反锁了门,把自己拾掇整齐。出来,陪他喝各种饮料,他喝到天黑,赖着不走。
      望住他剑眉星眸,无端地,我心软如泥。不走便不走吧,谁说我任佳期就不能偶尔放纵一把?
      是夜,春宵苦短,他一遍一遍,予我极乐。
      极乐之时,依稀耳畔有呓语:“佳期,你要记得我……”我会的,我会记得你。
      醒来,他在身侧。熟睡中的脸,俊美到不真实。无法形容。
      我起身,到洗手间看自己,似乎皮肤光泽不少,黑眼圈竟也减轻,自嘲地笑:任佳期,你是那采阳补阴的女妖。
      出门上班,今天太阳出奇地好。

        二

      中午打电话回家,没有人接电话。怅然若失,我希望有人在那头轻Say“Hello”,问我,亲爱的,什么时候回来给我做饭。
      念头刚冒出,就被自己硬生生压下去。我再差,也还不至于沦落到要倒贴,更加不必为了一个美貌男子,不问来路地就托付自己上去。
      可是,Adam,整个下午,我不停思念这个名字。
      5点,工作基本上做完,上网乱逛,用百度下MP3听,我喜欢老男人的歌,张学友刘德华张信哲,还有死了的哥哥张国荣。
      鬼使神差地,在搜索栏里键入Adam这个词。
      出来近十万条记录,排到第七位的是一个博客链接——ADAM的遗书。
      谁会把自己的博客称做遗书?
      点击,打开。只有两篇。时间是一年前。
      “我想你,亲爱的,想得快要死去。
      什么时候才能,与你在一起,到我们都向往的那个世界,陪着你?“
      “昨天晚上梦见你,看不清你的样子。你对我说,亲爱的,来吧,和我一起。
      我恨我自己,没有对你伸出手的勇气。
      什么时候才能,与你在一起,到我们都向往的那个世界,陪着你?“
      助手丽丝走过来,看到我在发呆,好奇地往我电脑屏幕上看。这一看不得了,八卦小天后惊叫起来:“你怎么在看这个?哪儿找到的?”
      我看着她,茫然不知所云。
      她的嘴唇开合不停:“你不知道啊?这个博克可有名了,写博克的男人叫Adam,是一家IT公司的老板,青年才俊呢!长得又帅!当年他的公司招聘一个文秘,几乎全城美女倾巢出动!你真的不知道?后来自杀死了,死的消息还上了财经版头条!这个博客是他死后被密友公开的,说是叫大家不要再猜测他的死因!据说……”
      我打断她。关电脑,收拾,回家。
      这和我有什么关系。我任佳期的生活就是上班下班,吃饭睡觉,现在好不容易有新人出现,还是个来无影去无踪的家伙。
      回到家,Adam居然在。让我大大吃了一惊。
      他还在睡觉,似乎从来没有醒过的样子。估计我打电话回家也没有吵醒他。
      坐到床边看他睡着的样子,没有皱起的眉,没有难听的鼾,孩子一样,放松,沉醉。这样的男子,换成5年前的我,会禁不住地怜他若子,宠他若弟。
      可现在是5年后。26岁的任佳期,已经没有心力与谁虚耗。
      所以,我准备,等他醒来,与他谈一谈。
      我们才认识不到72小时,但为什么我总是感觉已经有很久很久,久到我觉得可以与他“谈一谈”——不熟的人,有什么好谈的,该干什么干什么去。
      当然,还有一种可能,就是我在乎这个人。想想也觉得荒谬,我在乎一个连真名实姓都不知道的男人?
      我难得下厨房,所以工具运用都不熟练,做饭的时候尽量小声,锅瓢相撞的声音还是吵醒了他。
      他走进厨房来。睡眼惺忪,打着呵欠。
      一个呵欠之后,他的眼神,便回复晶亮。
      我拿出崭新毛巾牙刷,请他洗漱。他伸着懒腰走进浴室。一句谢也没有。
      饭菜上桌,他也坐下来,一切都像理所应当。
      我吃不下东西。清清喉咙,张张嘴,看看他,却问不出什么。不知道从何说起,这几天的相处,太是离奇。
      他似乎看透我的心思,早我一步开了口:“Adam,男,28岁,射手座,中国籍,真名林楠。专业计算机,现做软件开发,自己接活干。收入能养自己的车房和自己,不抽烟,偶尔喝酒,不赌博,喜欢运动,没有不良嗜好,没有固定女朋友,现有的几个只能算‘partner’,当然,不包括你。父母健在,在另一个城市。我说完了,你还要问什么?”
      他的这番话,说得我煞是尴尬。
      可我还有很多很多的疑问,比如,我和他。
      我知道,一夜情,或者说是两夜,不算什么,犯不上期期艾艾,追问再三。可是,我发现自己在乎。从今天下午的心不在焉,我就发现,我在乎。
      而且我在乎他在不在乎我的在乎。绕口的话,读懂了,就是我的心声。
      所以还是开了口:“那我呢?我不是你的partner,那是什么?”说完居然脸红了。昨夜在床上那样放肆,现在,一个问题,居然脸红。任佳期,你究竟是怎么了?
      良久,他不说话,一个世纪那么长。

        三

      我的心,一点一点冷下去。抓起筷子,闷头吃饭。
      “如果你不介意,我想你做我的女朋友。”他突然说话。
      我一口饭噎在喉咙,吞不下去。什么?我没有听错吧?我狂笑起来:“Adam,不,林楠,我们才认识几个小时?你要我做你女朋友?”
      他一脸无辜,仿佛在问我有什么不可以。
      我心如鹿撞。我单身一年多,一直洁身自好,这次已经是从未有的大出格。现在,这个叫我出格的帅哥居然要我做她女朋友,然后呢?闪电恋爱,闪电结婚,从此找到固定饭票么?
      玩笑开大了。
      他知道我不信他,可表情还是那么诚恳。
      我不得不收敛了笑,做出严肃的样子。这顿饭,吃得真叫人难受。
      我去洗碗,他在客厅里呆坐。坐了一会儿,进来厨房,从背后揽住我。低沉的声音在我耳边,像催眠:“佳期,那晚见到你,你那么美丽,踩到我的时候,说对不起的表情却那么寂寞,当时我就想,我要照顾这个女人,如果她今晚愿意跟我走的话。后来,你喝醉了,跟我走了,所以,我要照顾你。答应我。”
      这是我一辈子,听到过的最好听的情话。转身勾住他的脖子,我有泪,盈于睫。是一见钟情么?我不知道。有个人对你这样说,并且愿意这样做,我想,我已经知足。知足者长乐。
      当晚之事,不便细说。
      第二天,我打电话去公司,告休年假,不顾老总在那头暴跳。
      既然来了,没能躲过,那就安然接受,好好享受。我这人向来没有什么非坚持不可的原则,这算是我唯一的人生哲学。中庸,却很管用。
      他开一辆福特车,带我回他家,那晚我来过的地方。林楠告诉我,这房子是他买的二手房,豪华的装修都是前房主留下,他喜欢里面所有的东西,就原封不动地保留下来。
      我问他怎么没有电器,他神秘地笑,带我来到卧室落地的大衣柜前。打开柜门,在里面摸索一阵。衣柜旁边的墙居然打开,里面,好大一番天地。
      原来是间专业视听室,长沙发,背投电视,环绕音响,还有工作区,电脑,电话,传真机……看得我目瞪口呆。
      “你太奢侈,阿楠!”我轻呼。我已经改口叫他阿楠,不喜欢Adam这个名字,太俗气。
      “宝贝,我养得起自己。”他骄傲地笑。男人这种时候的自豪最是迷人。
      我们站在视听室门口亲吻长达两分钟。
      我知道,他在带领我,一点点走进他的生活,一点点了解他。我开始渐渐相信他的诚意。不过当他提出要我搬过来住的要求,我还是拒绝了。我迷信恋爱还是进行得慢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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