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去读小说网 > 历史电子书 > 重启大明 >

第684章

重启大明-第684章

小说: 重启大明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啪、啪!”阻击的那个排,在骑兵大约进入一百米的时候,枪声响起,但他们拉动枪栓,退出弹壳,重新上弹,迎面就是雪亮的刀光!(未完待续。。)

第一章 入埃及(五)
    为首的马木留克骑兵小队长,看着丁一和许彬这边,明显就是这里的首领人物,毫不停留,领着两骑就向这边疾驰而来,高大的阿拉伯纯种马扬蹄奔驰,大马士革钢弯刀的阳光下闪烁着妖异的光芒,这是当年蒙元也折戟的马木留克。
    而正在修工事的那些士兵,尽管他们反应很快,尽管他们身经百战,沙场余生,但却不可能比阿拉伯纯种马冲刺时,高达八十公里每小时的速度更快。反应总是需要时间的,何况他们正在进行土木工事作业。
    马木榴克骑兵,并不是集团性冲锋聚在一块的,他们三五骑一股,这样高速 运动的目标,根本就很难捕捉。
    那个排的士兵,已经全部都倒下,不是被砍倒,就是被冲锋而来的战马生生撞飞。
    再怎么精锐都好,他们手上拿的尽管是这个时代、这个世界最先进的步枪,也只不过是单发步枪罢了,可不是下挂榴弹发射器的突击步枪。八十公里时速冲刺而来的阿拉伯纯种马,除非都是丁君玥那种极有狙击手天赋的人物,又用上重枪管狙击步枪,不然怎么打?
    黑色火*药驱动的单发步枪,能够撩倒了极为分散、而又风驰电闪驰骋而来的五个目标,已然难能可贵,这还要归功于这个排的精确射手,以极快的射速,在这三四秒里打出两枪,并且全部命中。
    除了苏欸,他扔出了手里的步枪把一个骑兵砸趴在在马背上,不知死活。
    接着投出手里的工兵铲。向他冲来的第二名骑兵当场坠马。
    然后他拔刀而出,斩断了一只持着大马士革弯刀的手。
    刀光乍现。苏欸以毫厘之差,让过当面冲来的第四匹阿拉伯马。半跪着挥出了长刀,从他身侧冲过的战马惨嘶着失蹄侧倒,惯性使得它带着马上的骑兵,依然向前滑出。
    接着,苏欸飞了起来,沙场,向来不是个人武功炫技的所在。
    而作为北直隶第一刀,苏欸很难完全把前面二三十年留下的习惯性都抹除,比如说斩中骏马前腿弯的那一刀。他收刀时,便习惯性的慢了一点,只是一点,也许只是零点一秒,甚至更短。
    但这零点一秒就让他根本无法在半跪着的姿态下,躲过随后而来第五匹阿拉伯纯种马的冲撞。
    此时的除了这支骑兵小队的头领,率着另外两骑向丁一而来,后面还有被那个排的士兵和苏欸阻挡了一下的九骑。
    前后二十骑,连拿破仑也不得不承认。就算当时法军之中最为耀煌、高傲的胸甲骑兵,以三骑胸甲骑兵对上两骑马木留克,也必败的马木留克骑兵。那可是法军极为辉煌的陆军无敌的年代,那可是无可匹敌的胸甲骑兵。但在小队作战上,仍然不敌马木留克。
    丁一不是苏欸,当他看到对方三骑向他冲来的时候。他踢了两脚,然后扑倒许彬。直接把老先生整个扔向了曹吉祥。丁一踢那两脚时,马木留克三骑还离他有五十米。所以他这两脚自然不可能踢到对方。
    他踢的是沙子,埃及向来不缺黄沙。
    然后丁一拔枪,在地上做着战术翻滚的同时,用不到一秒的时间打光了六发子弹。
    一发也没有命中,被踢起的黄沙遮掩了敌人的视线,自然也遮掩了他自己的视野。
    他本来也没以为,这么高的射速能打中八十公里时速的战马。
    只不过是用枪口焰来让敌人无法确定他所在位置。
    一辆时速八十公里的汽车,如果路况不好的地方,急转弯的话,除非职业车手,不然翻车是一个必然的结果。战马也不例外,它很快,它很高大,它要停下来或改变方向,就很难。
    所以在冲过黄沙以后,那三骑一无所获。
    也许唯一的收获就是,就是有一匹阿拉伯纯种马开始减缓了速度,嘶鸣起来,因为它敏锐地感觉到自己的负荷减弱了,马鞍上的骑士已不知所踪。
    这时苏欸刚刚被撞飞,整个人还处于滞空的状态。
    不论出场还是谢幕的这一瞬间,他要比丁一潇洒百倍。
    丁一的雪白长衫被他在地上快速翻滚之下,已经分辨不出原来的颜色。
    特别是他从对手眼中拔出刺刀,那名被他拖下来马来的马木留克骑兵,面甲下喷溅的鲜血,染在他的长衫上之后,绝对比华夏本地的府城里的流浪汉,更加狼狈不堪。
    几乎让人无法把他和他所趴着的黄沙分辨开来。
    随后而来的那九骑,同样也分辨不来。
    骑兵,绝对不应该停下来,停下来的骑兵,那就是靶子,任何一个优秀的骑兵都明白这道理。马木留克无疑是骑兵中的侥侥者,他们不会犯这种低级的错误,所以分辨不出丁一所在的九骑,便从丁一身边疾驰而过,
    于是他们便只有八骑。
    没有什么开声吐气,没有什么勇武身姿,就在潇洒的苏欸在空中喷出一口鲜血,画出一道鲜目的浓彩之时,脏得象团污泥的丁一跃上了最后一骑的马背,刺刀从甲胄的缝隙里,捅进了对方的肋部,于两根肋骨之中,插入了那骑兵的心脏。
    这个时候,苏欸重重地摔落在地面,单腿跪地,手拄长刀。
    而丁一夺过身前骑士的大马士革钢弯刀,赶上了前面的骑兵,锋利的大马士革钢弯刀,籍着马力,从后而来,斩开了这名骑兵的后腰,足够快的阿拉伯纯种马,在风中劲驰,教得马上惨叫的骑兵,从巨大创口中淌出的肠子,在风中拖得如同风筝的线。
    优秀的战马,往往会在骑士落鞍之后,就缓下自己的速度的。
    马木留克骑兵的马,绝对都是顶尖的战马。
    于是紧接着,一匹阿拉伯纯种马缓了下来,被脏得象个泥猴,血污混着黄沙,连头脸都看不清的丁一超过;然后,又一匹战马缓了下来;又一匹战马缓了下来……因为它们都感觉到了马上骑士的跌落。
    苏欸喷出一口无可抑止的血,似乎还夹杂着一些内脏的碎片,但他努力地抬起来,而似在眺望前方战友是否还有幸存者,又似乎在准备和将要到来的敌人,再战一场。
    仅存的四骑施展了他们高超的马术,分头散开,准备兜上一个弯弧,来截杀丁一。
    但丁一却缓下了马速,与此同时,枪声响了起来。
    超过五十把步枪的齐射,和四发掷弹筒抛出的榴弹,干净利落解决了最后的四名骑兵。
    丁一勒住了马,把一直被他压在身前那马木留克骑士从马鞍上推落。
    那人一时还没死绝,只是被捅中了心脏,大量的失血,让他双唇张合着,说不出一句话来,丁一跃下马,揭开他的面甲,割开他的咽喉。
    他站了起来,身上都是被血混成糊状的黄沙,头脸上也不例外。
    但丁一的眼睛很明亮,似乎有着一种说不出的轻松。
    也许,这是他真正的自我,一个为了沙场厮杀而生存的男人。
    他适应这样的环境,无论如何事发突然,无论如何凶险。
    在沙场之上,走行于生死边缘,才是他所熟悉的事,才是能让他放松和快意的时刻。
    “先生。”苏欸握住丁一伸来的手,再次无可抑止地喷出一口鲜血,他的眼睛,很明显焦点已开始溃散,只是仍睁大着,仍向远处眺望,“大明的旗帜,总会在阳光中飘扬,对吗?”
    “是的,日不落,太阳总能永远照耀着大明的旗帜。”丁一几乎是用咆哮,来回答苏欸这个问题,最后的一个问题。
    他从跟随丁一之后,对于前程和奋斗的方向,就没有问过什么问题;
    这是他唯一,也是最后的问题。
    苏欸没有回答,焦点溃散的眼睛,仍然望着前方。
    直到他死去的此刻,他的头仍高昂着,就像一尊不屈的雕像。
    “以后,在这里立一尊雕像,苏欸的雕像。”丁一对着惊魂末定走过来的许彬,如此说道。
    然后他奔向刚才阻敌的那个排,仅有两个重伤的幸存者。
    其他的士兵,不是被高大的阿拉伯战马撞得断折的骨头插破自己的内脏,就是被大马士革弯刀斩中,没有披甲的士兵,对于籍着战马冲锋而来的弯刀,如纸一般的脆弱。
    “殿下,这可怎么办!”许彬的胡子在颤抖着,刚才被丁一抛飞,尽管曹吉祥接住了他,但老先生也是吓得不轻,毕竟是文官,他何曾想到自己要如此近距离的直面生死?而不单单是他自己的生死,“若是再来一队马木留克的骑兵,可如何是好?”
    他在这里主持了几年的运河挖掘,已很清楚对方的习惯:“往往二十骑的马木留克过来侦察之后,随之而来的,就是几百骑的奔袭啊!以前赵将军试过架起迫击炮,但这些马木留克,他们一小股一小股的,不好打啊!一旦冲近,如狼入羊群!殿下,老夫在这里守着,您先上船吧!这一下就失了二三十人,您身边也不过二百来人,还不如赵将军手下那个陆战营人多,这怎么打啊!”(未完待续。。)

第一章 入埃及(六)
    马木留克就两个特点,一个是快,一个是散。
    他们并不擅长大军团的作战,更不可能如翼骑兵那样,发动膝盖挨膝盖的集团式骑兵冲锋。但高速分散的目标,对于赵辅和他所辖的那个陆战营来说,真的是个很头痛的目标,要不然他也不会把陆战营用于伏击了。
    “我不太习惯退却。”丁一伸手抹去脸上的污血和黄沙,对着跑过来的警卫员吩咐道,“把养浩先生送上船,马上执行。”不论许彬如何跳脚都好,警卫员很客气而坚定地把许彬弄上了驱逐舰。
    而丁一对曹吉祥说道:“装备。”曹吉祥自然是要劝,但当他望着丁一的眼睛时,却不禁打了个冷战,低头领命去取丁一的装备了。很快一个跟其他警卫团士兵一样的牛皮背包,就取来放在丁一面前。
    就在工事前面,就在苏欸和那个排的战士,还没收敛的三十几具遗体面前,丁一就这么脱下身上的衣袍,赤条条地穿起黑色的作战服,他的动作毫不慌乱,但做起来却是极快,每一个细节都是演练了千百次,几乎已是肌肉本身的条件反射。
    然后他从马克留木骑兵的脑袋上,拔下那把工兵铲,跳进了还没有挖好的工事里,开始用力地挖掘起来,曹吉祥看着就急了,禁不住跑过来道:“少爷,这不是您干的活,怎么也不缺一个修战壕的!您要急的话,老奴来挖!”
    丁一挥手拍开曹吉祥要来抢工兵铲的手,沉声道:“我就他妈是个挖战壕的。你不明白吗?”他指着那些烈士的遗体的方向,“我和他们没什么区别。都是为了让华夏强盛起来梦想,而来到了这万里之外!”
    “没有人可以杀死我的袍泽。而不付出低价,没有人可以做!”
    然后他沉默地挥舞工兵铲,这个身影带动了其他警卫团的士兵,一个营级的工事,以一种匪夷所思的速度,很快就在苏伊士运河边上成型了。丁一放下工兵铲,检查他手中的步枪,然后是腰畔的手枪,文胖子被任命指挥这个营。
    那二十名马木留克的骑兵。留下了二十把大马士革钢弯刀,还有十匹没有受伤的阿拉伯纯种马,十名骑术最好的草原籍士兵,从背包里取出了许多不曾于实战中披挂的鸡胸甲、臂甲、大腿甲和小臂、小腿甲,三层甲穿戴之后,他们骑上了阿拉伯战马,便很快地发现,甲胄的重量,对于这些身躯高壮的阿拉伯马来说。压根就不存在问题。
    “熟络一下就好,不要操得太过,它们的耐力比不上蒙古马的,也就是冲刺时。才是它们一展所长的时候。”丁一的语调里,有着淡淡的从容,沙场之上。不需要过多的情绪,他能把所有的悲伤。都暂时封存起来,最好士兵。原本就用呆若木鸡来形容的。
    曹吉祥被派到了驱逐舰上,丁一给了他自行判断敌情开发的权力。
    警卫营的士气不高,他们很骄傲,他们六十人就可以全歼旧式边镇精锐数百人。
    但他们从来没有打过这样的仗,刚一接战,已方的损失就如此之大。
    时速三四十公里的蒙古马,和大了一圈,时速八十公里的阿拉伯马,真的是两个概念。
    特别是马木留克骑兵的作战方式,更让警卫营的士兵,感觉到有些无力,因为他们并不是集团性的冲锋,分散、高速的目标,真的不是一个好对付的敌人。
    于是有基层的军官开始在训斥士兵:“慌什么?把装备收拾好!”
    “入你娘,不死万万年,该死**朝天!”这是军士长用军中粗糙的言语,在给自己和身边的士兵鼓劲。
    这氛围不对,流淌着太多的悲壮。
    丁一攀上了指挥所的顶部,手持着铁皮喇叭,开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