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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0章

重启大明-第27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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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错,一层又一层的鞑子,就这么倒下,当三十余列的雷霆书院学生,轮番前进了不到四十步也就是大约七十米的距离,便已躺下了一路的鞑子尸体。他们开始踏着鞑子的尸体向前一步。以口令和鼓点中所传递的讯息之中要求的动作要领,跪姿,或是立姿,完成射击。
    然后身后的同学就越过他们,刚刚发射完的学生。便在鞑子尸身上,开始装填弹药。有受伤没有死的鞑子。挣扎着想起身。但阵列于前的雷霆书院学生,可就不象在壕沟里施展不开,十几把工兵铲劈砍下去,本来就负伤的鞑子,没有什么幸免的可能性存在。
    吞哥儿觉得有点不对劲了,因为他处在下方。所以西风把浓烟都向这边卷了过来,使得他对于前方的战况看不分明。但对于吞哥儿这种沙场老将来说,有些东西并不是单单用眼睛看的。
    草原一方的步卒的呐喊声、咆哮声,已渐渐地弱了下来。整个战场之上,除了火铳的开火声,单调而规律的枪声之外,几乎已听不到别的声音,这对于吞哥儿来说,已可以说明很多问题,至少,明军的军阵并没有被攻破,而且,正在缓慢而稳定的向他这边推进,因为枪声越来越清晰了。
    “这怎么可能!”吞哥儿不禁失声这么说了出来,话一出口,方知失言,身为一军主帅,他不应该这样自乱军心,所幸的是边上的蒙古军马都紧张地望着西面,没多少人留意到他方才的话。
    “骑兵撤出来!撤出来!”他也顾不得许多了,连忙高喝起来,于是留守在吞哥儿身边的数百骑里,便响起了号角声,草原上的军马,更加习惯使用这种号角来传达军令,正如丁一领导出的鼓手,敲打着的进行曲一样,都是彼此各自独有的风格。
    这时秋风的风向在渐渐地改变,从西风变成了西北风,这是西伯利亚的高压所致,于是浓白的烟雾开始被抹向南边。
    而蒙古步卒就在西北风把浓烟吹散时,崩溃了。
    因为一阵风的关系,让他们看清了前方的同伴,并不是正冲进明人的营盘里,把明人的好东西往怀里揣,也不是正在把明人细皮嫩肉的女人压在身下——浓烟淹没了真实的战况,而正是这种臆想让他们奋不顾身地向前。
    这阵风让他们看清了,前方就是密密麻麻的尸体,全是他们的同伴的尸体,没有金银财宝,没有女人,没有粮草,只有,死。然后他们还看见了那杆旗,也正在那些矮小的明军阵尾,缓缓向这边移动,阿傍罗刹的旗。
    自成吉思汗崛起之后,他让草原上的人们,感染上了一种宗教式的狂热,相信草原民族是深受长生天之命,就算是成吉思汗死去以后,在战事顺利的时候,倚仗长生天的力气,依然能给予他们极大的疯狂与嗜血、悍勇。
    但当战损达到一定程度,他们的崩溃,如同吸食毒*品的人,清醒过来之后的虚弱一般,不可避免。
    所谓承受战损伤亡的强度,并非指蒙古军马里有人专门在计算着战损,达到某个数字,便下令:“崩溃吧!”
    而是草原人并没有太强大的家国的概念,对于游牧民族来说,当发现部落里的谁,已经看不见了,部落里出名的勇士,也不知所踪了,他找不到自己的熟人,所有认识的人,都已无音讯。一个接一个认识的人的死,让他们开始怀疑这场战事已方是否能取得胜利……
    而当他认识的人,再也找不到一个能回答他的响应时,他会怎么办?
    农耕民族的军队,还有祖坟、祠堂、田地等等要守护,而游牧民族是不存在这些概念的,那么,为什么不逃呢?为什么还要作战呢?何况草原军马向来不是什么服从性很强的团队。除非能带着他们,从一个胜利走向另一个胜利的铁木真。
    吞哥儿尽管很优秀,但他不是铁木真。
    他根本什么也做不到,在他跟那些步卒一样,看清了前方惨况的时候。
    除了眼睁睁看着自己处于前方的步卒崩溃之外,他束手无策,尽管他不停地试图阻止那些四散而逃的军马,但一点用处也没有。没有一个步卒去理会那号角声,就算有人停下,也马上被其他人裹着回逃。
    此战之后,存活的蒙古人,几乎都发誓,那杆旗会收割草原人的性命,吸取魂魄。
    这样会让他们的失败,听起来更好接受一些。
    随着步卒的回卷,和他们高呼着的话:“快跑!阿傍罗刹来了!”、“都死了!都死了!”、“他们是妖魔!阿傍罗刹从地狱带出来的妖魔!”那一千骑兵也极快地随着崩溃了,因为出来的五千人,此时死掉的、被俘的已在二千左右,四成的战损。加上眼前的惨况,还有奔逃的同伴。
    那一千骑兵也找不到再去冲锋的理由了。吞哥儿很努力地派出亲信,收罗着兵马。
    但一切都是徒劳无功,反而,他身边原来的几百军马,又在这个过程里,跑掉了百十骑。
    不得不说,草原之中,真的是不乏血性男儿。
    吞哥儿就是其中一个。
    当六百来人的雷霆书院学生,走到了通道,在原野上列出六道战列线时。
    吞哥儿抽出了他的弯刀,对着身边最后的五百骑呼吼道:“长天生在上!六百个明人,只是六百人明人!杀光他们!”他身边那五百骑的亲信,呼喊着抽刀而出,跟随着吞哥儿,进了最后的一次冲锋。
    持着明字战旗的骑兵排,护卫着丁一就在这六条战列线的左侧,看着杨守随望向自己的眼神,丁一淡然地冲着对方笑道:“不,这是你的工作,指挥官。”他并不打算去接替杨守随的指挥。
    “第一列跪姿,第二列躬身,第三列立姿,目标,正东方,预备,放!”杨守随的口令随着鼓点响起来,足足三百发铅子,就将冲锋而来的五百蒙古骑兵扫掉了薄薄一层,而随着前面三列的退后,后面三列再一次的发射,又将驰近的蒙古骑兵再扫掉一层。
    但跟随着吞哥儿冲阵的蒙古军马,都是他的亲信心腹,都跟随着吞哥经历过许多的战事,他们爱敬他,也信任他,他们随他赴死,跟他向前,哪怕是踏着自己同伴摔倒的躯体、战马向前,也绝不犹豫!
    不得不说,这种悍勇绝对不是无用功,相反,它对于整个战事来说,就是一管兴奋剂。
    那些四散的骑兵,千来人马大都停下或放缓了溃逃的马蹄,他们在回首,在张望。
    吞哥儿成功地唤起了这些溃散军马的血性与斗志,以燃烧自己为代价。
    如果他们能冲到阵前,就算他们都死了,也许那些蒙古骑兵,也会被他们这五百军马的血勇所感染,重整旗鼓再杀回来!
    只可惜,离吞哥儿一百步外,趴在长草之间,只有十二人的小小队伍,他们的指挥官却不这么想。丁君玥沙哑地对着身边的小队成员说道:“每刹那五步左右,进入五十步,自由射击。”然后她自己却握住了枪。
    看着缺口、准星和远处的吞哥儿,她觉得,这只兔子很活泼。(未完待续。。)

第八十二章 雄鸡一唱(十四)
    她所说的数字,是风速,就是根据那杆明字战旗,旗帜下底边和旗杆所成夹角来推算的。
    一百米以内,正常来讲可以不计算风阻,因为风力还没作用,子弹就命中目标了。
    而两百米,却就不得不计算,四点四米每秒的风速,会让飞行三百多米的现代枪械发射的七点六二口径子弹,移离目标三十四厘米左右。而对于丁君玥他们手中这种直线膛的枪械来说,这种影响,只会更大。
    但她还是举起了枪,尽管距离百步,二百米,九米每秒的强风。
    然后压下了扳机,大约在离这个狙击阵地一百五十米的距离、杨守随那六条战列线八十米的距离上。
    首发命中。
    然后跟随着吞哥儿的骑兵下意识地拔转马头向两旁兜过去,他们不可能连主将也一并踏死。
    然后他们就溃散了。
    吞哥儿倒下了,全无声息,没有呻吟,也没有惨叫,大抵被子弹掀开了头盖骨的人,都会这般的沉默。那么,他们为何而战?为谁而战?他们就四散而逃了,把已经下令:“手榴弹预备”的杨守随,呛得口瞪目呆愣了至少二秒,才重新下达了命令,“取消!取消!拧回手榴弹后盖!”
    “那鞑子头目的运气很差。”丁君玥在事后是这么说的,“看着是个大官,我本来是瞄准他的马头……”她很伤感,因为她有着莫名的担心,“先生说,最可怕的事,莫过于是错误的胜利了……”的确,这就是一次错误的胜利。
    “胜利者不应该被指责。”丁一微笑地安慰着她。“哪怕是来自于自己的指责。”
    这场战事,最后以杜子腾先前领着的那三百骑,兜出去之后准备来个背后一击,却发现正好收拾溃逃的草原军马为最终的音符。杜子腾是这么评价这场战事的:“所谓虎头蛇尾,不过如是了,不应如此啊!……”杜子腾的话,很让刘铁有同样的感叹,刘铁觉得,最后六百人在通道的推进,以至于草原兵马的崩溃。让先前所承受的攻击,学生们流的血,伤亡的军余,都似乎没有意义。
    甚至他抱怨道:“连阵地上的壕沟,还有陷马坑。都似乎成为了多余的东西。”
    丁一笑了起来冲着杜子腾问道:“展之意下若何?”
    “弟子不敢苟同。”杜子腾倒是很清醒,抬手作揖道。“学生以为。若无先前阵地构筑、学生、军余喋血死战,便无最后鞑子之溃。”
    丁一点了点头,他终于在沙场上实现了自己的第一个目标:不必抽刀。
    比起这场胜利来说,丁一更在意这一点。
    这不仅仅只是一场以弱对强,以少敌众,以步对骑的大捷。更是一场不需要丁一亲冒矢石,身先士卒冲锋在前的胜利。它的意义不仅仅是沙场上的战胜,更是雷霆书院的军校式教育的战胜。
    “战斗总结尽早提交上来,不论是杨守随还是李云聪。包括展之和子坚,丁君玥你也一样要写的。所有雷霆书院的学生,都必须提交,我自己批审,手臂受伤的,口述,由班排长记录。”
    丁一并没有马上去指出他的学生们在战事里所体现出来的不足,他们能够取得一场胜利,他便期望他们能够做到更多,比如说发现自己于战事里的缺陷和弱点,如果他们能完成这一点,才是丁一所想要的军官团和参谋团。
    这让丁君玥一脸快要哭起来的表情,她对于书写报告,向来有着致命的恐惧。其实先前她对那个夜战之中失控溃逃身死的排长的好感,很大一部分原因,便是为着那排长能够不时给她抄作业。
    至于那千来名临阵决定跟随刘铁一搏的军余,还有跟着杜子腾冲杀的正军们,他们都在咧着嘴笑着,尽管有不少袍泽逝去了,但上得了阵,哪有不死人的?按首级和俘虏算下去,每人的功劳都不少,这赏赐是可期的。而且许多军余还同意了留在关外,组建新的卫所之后充当骨干,因为他们每人至少都分到了两三匹战马和几副弓箭,包括鞑子身上的一些盔甲。
    战马和驮马可不是一回事,在这年头能拥有一匹战马,对于华夏人来说,不是一件简单的事。而鞑子的骑兵通常都是有着三四匹马的,甚至在成吉思汗的年代,还有携带着十几匹替换战马的骑兵。
    五千草原骑兵,除了被当场击毙的,余下的战马,丁一让雷霆书院的学生每人挑了两匹之后,还足够让这些正军、军余再每人分上几匹。简单地说,他们发财了。这可不单单是马啊。
    弓也是一笔财富。
    古代的冶弓,是需要一个漫长的周期的,冬天剖析弓干,春天治角,夏天治筋,秋天合拢诸材,寒冬时把弓臂置与弓匣之内定型;严冬极寒时修治外表。批量作业自然可以每年都出产一批弓,但每把合格的战弓,都是需要二到三年的时间来完成制作的。
    极少有人不希望发财,特别是作为社会底层的军余。
    也极少人嫌自己拥有的财富更多一些,至少,密云前卫这些军余,是不会这么想的。
    “回关内去,学生先前答应下的东西,自然是会兑现的。”刘铁对帐篷里的十来个军余连长说道,“不过,回去了,就在州府下面的县城里,当个巡捕头子的角色,恐怕要想再往上爬,就有点难了,除非民乱,否则哪有军功给你晋身?真正民乱了,指望那些捕快和差役,能跟这里的弟兄一样,同心同力去杀敌?”
    他的话,倒让那些军余低头思考起来。
    “自己想清楚吧,听着先生的意思,除了密云前卫,关外大约还要再办一个卫所起来,要是留下,怎么着也是一个出身之路。学生向来不作妄语的,你们下去,好好想想,不过决定了,学生把名单往先生那里递过去之后,便不能改了,故之,要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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