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启大明-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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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事,如玉帮了少爷很大忙了,王恭厂的事少爷会想办法的,你不用担心。”丁一所能做的,也只有安慰如玉了。一个人不开心总好过两个人一起不开心,何况于看着那张精致的小脸皱起眉头,也着实教人心痛,“江湖上能弄到硫磺和硝石吗?嗯,你看看要是方便就帮少爷弄一点回来。”
丁一说得随意,如玉却认真地点了点头,人,被需要真好,这能让她感觉到自己不只是一个依附着丁一的小丫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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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种田(二)(求收藏求推荐!)
如玉开心地说道:“少爷放心,如玉帮手做事,做许多许多的事。”丁一笑着揉了揉她的头发,又把那雪白脸蛋捏着往中间一挤,如玉就不干了,挣脱开跑远扮了个鬼脸,吐了吐舌头,“坏少爷!奴奴最讨厌少爷了!”
其实,丁一只是想把所有郁闷都自己担负罢了,一个十五六岁的小姑娘,不应该负担太多的东西,他只是纯粹地想让她开心起来。至于暂时没法让王恭厂的匠师打造自己需要的东西,但丁一并不气绥,凡事只要有目标便总有解决的方案。
而更重要的一点,丁一发现那个花王已在两个时辰里第七次走错进了后院了。
这是偶然?或是花王不知道后院不让他们进来?丁一冷笑了起来,这种伎俩要能逃过他的耳目,那才真是见鬼。
前院的那些奴仆丁一有点头痛,因为明显有超过二十人每天在往宅院外头传递消息,这还只是丁一发现的部分。但他实在也没有三头六臂更没有参谋班,所有的东西只能依靠他自己,又要给自己进行恢复训练,又要掩人耳目训练胡山那几个锦衣卫,也许在这一刻,是丁一最为期盼老管家忠叔到来的时候。因为他根本就没有空去弄什么宅斗,只要这些下人别太过分,丁一也真没心思去理会他们。
丁一是细细推敲过自己该怎么办的,但想来想去都全无头绪,所以他决定不再去想。不去想并非坐以待毙,而是抛开一切让自己困惑的东西,按自己熟知的流程来办,就把自己当成一个潜伏在敌人之中的间谍、卧底在犯罪群里的刑警!
自己的目标是什么?他需要一个目标,一个崇高而伟大的目标,崇高和伟大,说起来象是一个笑话,但当一个人真的要把自己的生命和一切全部投入其中时,就需要这个东西。在几百年后,建虏入侵的《七大恨》根本就是瞎扯,但连建虏也知道得这么扯,不这么扯的话压根鼓不上勇力来南侵。
丁一想了许久也想了许多,他确定了自己的目标,那就是:是让这个帝国不再衰弱下去!让工业化尽早地在大明扎根开花结果。要想避免大明灭亡,并不是把建奴的祖辈一古脑杀完就完事了,没有了建奴,还有倭奴呢,杀了倭奴,还有西夷,难道丁一用他的一生来进行民族灭绝的事业?
他知道自己做不到,前世希魔用整个德意志的力量,都没能灭亡犹太人,别说他丁一处于如此原始的时代还一无所有,弄非汉族之外的全球性种族大灭绝,不单是不理智也是痴人说梦。
所以只有社会工业化,政府结构近代化,军队近代化,在战车和大口径火炮面前,无论多凶残的野蛮人,也不可能凭着十三套盔甲就能南侵;而在近代化结构政府调控下,战争机器一旦运作起来,也不会出现关外在抵抗外敌,关内邮局快递员造反的事情。至于近代化的军队,丁一的构思不是指武备,而是指结构和素养,结束武将带着家丁冲锋的场面,至少达到排队枪毙的水准的士兵、拥有军官团和参谋团的近代化军队。
所以,他给自己的任务起了一个任务名称:重启大明
以丁一目前的弱小,离重启大明真的是太远了,但他需要这个崇高而伟大的目标,来让自己支撑下去。
一旦进入任务,丁一整个人都好起来。
因这便是丁一最为熟悉的事情。
人一旦开始做自己最熟悉和擅长的事,一切都会变得容易起来。对于丁一来说也是一样的,当他不再纠结而按照自己熟悉的流程来做时,他就有了目标,例如他手边的话本——一个潜伏者或卧底必须完成的事情,就是不能让身边的人发现你的异样——所以丁一开始看这个时代的闲书,这里面便包含了许多这个时代的行为举止的习惯和道德观。而且每天那位总旗胡山过来,丁一都会让总旗胡山给自己讲讲大明帝国官场上的品级官秩之类的东西;
而下一步,就是丁一在让如玉进行的事,他不再去想前路如何,不就是土木堡吗?丁一把它当成一个解救人质的任务,那么对丁一来说,就变得简单,首先是作战方案,其次是人员,最后是装备。
一样、一样的解决,缺什么就寻找可代替的东西。
丁一却是不信自己在王振死后,便会跟王振两个侄子一样被弄死。
至于幕后操纵自己来卧底的黑手,思路一清楚,答案也就呼之欲出了,无外乎就是阉党的天然死对头文官集团了。先前丁一一直在犹豫和纠结的问题,是该站哪边?甚至在收了这宅院时他还很痛苦,感觉自己失去了选择的机会。
但当把这看成一个任务,就好解决了。
所有的人都是敌人,自己身处敌营,文官集团只是敌人之中的一股势力。
而知道历史走向的人,大约都会清楚文官集团其实比阉党更不靠谱。
有什么好选择的?
丁一打定主意站在哪一边了,就是自己的这一边。
至于阉党或是文官,都不过是丁一需要迷惑和取信的对象罢了。
北镇抚司的衙门里,氛围要比指挥同知的公事房好上许多,几个小旗正在诚惶诚恐却又带着几分表现自己的激昂,向指挥佥事汇报。事实上能够直接面对指挥佥事这种四品大员的机会,对于他们来说是极其难得的,更为可贵的是这位指挥佥事就是当今权倾朝野的王振王公公的亲侄儿王林王大人。
“他在种地?这半个月都在种地?”王林的脸相和王振颇有些相似,倒也是个眉清眼秀的胚子,只是脸上坑坑洼洼的却就相比于王振少了那份儒雅,加上眼中不时闪现的凶光,似得他看起来极为阴森,比起他那官职更高的兄弟王山要狠毒无数倍。
其中一个小旗听得王林的话,连忙叩了个头:“禀大人,小人从厨娘和花匠那里收到线报,又连续五天籍着送菜的名头混入府中,的的确确姓丁的就是在松土、翻地,硬要说异常,但是在后园开出那几分地里,一条条田陇修得笔直。”
王林点了点头,示意其他几个小旗也将收集到的情报呈上来,这年头识字的人并不多,这些小旗也交不了什么公文。
“回禀大人,那姓丁的和卫所几个不得意的孬头一直在种地……”另一上小旗也报道:“据侍妾的线报,说是那丁如玉劝过他几次了,说来到京城自然要弄点好营生才好,但丁一说耕读传家才是正道。”
王林不禁笑了起来,土包子就是土包子,还耕读传家呢!
通过马顺那边的线报,王林还清楚,自家叔叔王振在这半个月里也就召见丁一一回,虽然王振还是把丁一送了出来,但明显王振的脸色并不太好看,而且召见的时间也极短,从丁一进去到出来,前后不足半炷香的功夫。
为什么种地?为什么自家叔父的脸色不太好?
所谓蠢货不外如是!
丁一拒绝王振给予官职的事王林也听说过,他倒没有王振那样认为是纯朴的世交情谊。王林很清楚丁一的心思,拒官、种地,其实都是丁一不想跟自己叔父王振扯上太深的关系,但问题是这关系你丁某人撇得清吗?
不外自欺欺人罢了。
不过也正因为丁一辞了官职,所以王林也不想对丁一下黑手,以免让自己叔叔不快,如今更发现丁一蠢到觉得可以和王家撇清关系,那王林自然也就由得他去,养一个富贵闲人别说王振,就是对王林来说也是九牛一毛的事:“行了,那就由得他耕读传家吧,告诉那金鱼胡同左近的黑白两道,谁也不要去动他。”
“小人领命!”
无疑王林是极聪明的,如果今天有人去骚扰、明天府里进贼了,那么只会让丁一更加频繁出现在王振的视野里。反而让谁也不要去动他,让丁一渐渐从王振的视线里脱离,那么对于王振这个每日无数军国大事要定夺的权阉来说,很快他就会忘记丁一,而也许等他某日偶尔想起,丁一早就骨头都成灰。
种地的确就是丁一这半个月来在做的事,并且他做得很开心,抛开计算和选择不去考虑之后的事情,种几分地,不在意收成的庄稼,养上七八只中华田园犬,没事走到前院去跟侍妾丫头打调上几句俏皮话,丁一感觉这便是他想要的人生。当然,只是表面看来如此,明明知道大半年后就是土木堡事变的丁一,哪里有这样的闲情逸志?但不管怎么样,这工夫是要做出来给人看,王振的两个侄儿绝对不希望看到一个上京了急着登天梯的世交兄弟。
而在卫所里没人脉没背景没钱又不会来事的四个小旗,在那个同样郁郁不得志的总旗带领下,也同样在种地种得很开心。他们几个都不是有钱的主,送礼是得要钱的,他们没有钱;当狗腿子卖身投靠,得抛开个人喜恶,可惜他们有良知。
于是缺了该有的钱,多了不该有的良心,便是他们不得意的根本。
至少陪丁一种地不需要花钱,也不用良心上有什么过不去,并且还不用强行挤出让自己都觉恶心的笑脸,他们没有什么不满意的。尽管丁一暂时还没有给予他们什么好处,但金鱼胡同的丁宅,就象一个避难所,在挥洒汗水的同时,能让他们觉得有点盼头——跟着王振王公公看重的丁少爷,怎么会没有盼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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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种田(三)(求收藏求推荐!)
卫所里的同袍,知道他们几个点了卯就来丁宅厮混,也少了几分冷漠和挪喻,多了几分笑意。
“胡大哥,这田陇修这么笔直干鸟啊?俺阿牛就没见过这么种地的,你看这田陇比菜苗精神多了!”那个小旗指着面前十来陇地,每一陇大约长十步,宽一步,四条边刮得笔直整齐,连每一边的底部和上沿的坡度,都是一致的。
倒是上面那些小白菜的菜苗焉兮兮的,感觉随时就要死掉或是已经绝了生机一样。边上另一小旗“扑哧”笑了起来:“这菜苗能精神么?丁少爷每天规定咱们,这么小的一陇地,每陇得洒两担肥还不许兑水,这菜苗能撑到现在没被整死算本事了!”施肥也不是越多越好,这是普遍的常识,随便一个种过地的人都能懂的,所以这小旗压低声音说道,“这他娘的丁少爷自然不缺钱,要是在乡下这么种地,不被老辈子用拐棍打得满材跑才怪!这是糟踏庄稼啊!”
“刑大合你少说怪话。”胡总旗把最后一勺肥料洒完,直起腰来冲那小旗说道,“入你娘,丁少爷留吃饭时,不见你吃少块肥肉?这人乐意这么弄,咱们就听招呼好了,又不是叫你们去乞丐手里收钱、清白百姓家里掳人,哪来这么多废话?”
胡总旗笑骂几声,也不打算追究。若不是这几日丁一与他促膝长谈,多少透露出些口风,成日里做这些挑粪浇水的贱役,只怕连他自己也要怨声载道。
这时边上另一个小旗一拍大腿:“啊哟!俺老朱最爱喝的绿豆汤来了!老魏你走快点会死啊?”却是那姓魏的小旗抱着一桶绿豆汤往后园走过来,这姓朱的小旗似乎跟绿豆有仇一般,每回都能喝好几大海碗。
远处小湖上的亭子,刚刚来到京师的忠叔笼着手靠在柱子上,半垂着眼睑说道:“少爷,侍候庄稼有什么嚼头?要想种地咱随便找个乡下地方弄个百十亩,雇上十几二十个棒小伙子,保准比这几个货色强一百倍。”
丁一却没有就这个问题深入探讨下去,只是放下茶杯,起身把士子青衫解了搭在椅背,对老管家笑道:“今日起始,就仰仗忠叔了。”说罢一身短打就向那几分新开的田陇行了过去,远远对胡总旗喝道,“等等,先别忙喝!”
看着丁一往几个锦衣卫行去,忠叔抬起了眼皮,倚在柱子上清了清喉咙,很煞风景地往那亭子下面吐了一口浓痰,恰在那半残的荷叶上,极恶心:“走吧,老夫年纪大了,不想动弹。”
他这看似自语的话,却便从亭子上边得了回应:“来此也非在下的意愿,乃是上峰派遣……”
“老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