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麒麟-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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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最深处,四把切西瓜刀砍向我的身子,而我手里还拧了一个人,他们已经不管哥们的死活,一心留下我的命。”
连我也开始紧张起来,虽然知道他现在活生生就在眼前,还是有点难以想象,他当时怎么逃出来的?
“几乎看不清眼前的景象,先是脸上一热,一股浓稠的液体喷在我的身上,然后沿着口鼻流了下来,手里的人发出的嚎叫刚好传入耳中。我拿他挡刀了,而危机还没有过去。
已经没有了退路,脊背帖住了砖墙的冰冷。欣长的刀刃划出一抹蓝芒,直袭我的颈部,几乎已经听到将要喷血的声音。耳边的怪嚎声似乎一下子远了,我嗅到了死亡的气息,感到它离我是如此之近,那一刹那间,我脑子里只想起了一个人。”他居然用这样一种令人恐惧却难以抗拒的声调来讲,使人不知不觉被吸引,说到这里时,他一个停顿,飞快地看了我一眼,好象有些脸红,我一下子反应到他当时是在想我,可我竟一点感觉也没有,这是为什么?
第十章 麒麟往事
一般来说,一个女孩子得知自己会被一个异性在临死前想到,应该是一件令人欣喜的事,而以我的性格应该是无动于衷的,问题是按大家的说法,我们曾经相爱过,已经私定了终身,难道那么刻骨铭心的爱恋都无法唤起失去的记忆?一颗芳心如此惴惴不安,我找长歌的目的是什么?找回失去的记忆吗?找到了又如何,继续相爱吗?可以吗?
我的情绪变的极不稳定,长歌关切地问道:“你怎么了?”叶小雨也闻声转过头来,一脸的茫然。我定下心神道:“没事,你接着讲。”
“接下去发生的事就比较戏剧化了,是麒麟救了我,总而言之,我没有死,至于为什么会救我,那是另一个故事了……”“啪”地一声脆响,是玻璃碎裂的声音,发自里间卧室,接着听到麒麟一连声的自责,“我不是有意的……”,然后见她一脸的委屈,几乎要哭出来,长歌脸色微变,起身道:“怎么了?”
“我把熬好的药倒进杯子里,但是杯子打碎了……”麒麟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让人不由得产出一阵爱怜之情。
“再熬一份好了,药多的是,你来陪蓝姐姐吧,小雨,你把卧室打扫一下。”叶小雨答应一声,忍不住转脸看了一眼麒麟,走进卧室,长歌也进去熬药了,大厅里只剩下我们两个,我实在无法把她当成异类,这个正用大眼睛对我笑的小姑娘。
我静静地望着她,微笑道:“给我讲讲你的过去吧。”
麒麟冲我一笑道:“姐姐想听什么呢?”
“你是怎么认识长歌的?”
她的脸色似乎有些变化,开始了思索,显然是在回忆往事,我心中暗道:这姑娘岁数不大,为何忽地如此憔悴?
“姐姐猜我什么时候死的?”麒麟忽然问道,她并没有想我回答,我也没有出声,只听她接着道:“刚刚三个月,在我二十岁生日那天。”
我不由得心中一沉,莫名其妙地痛起来,她比蓝蓝还小两岁呢,如花的年纪怎么会死呢?而且还是生日那天……“姐姐看我是否一个好女孩?”又是很突兀的一问,让人不好回答。只能反问道:“怎样才算好呢?”
小丫头呵呵地绽出一个笑脸道:“我就算不上好。从小就喜欢玩,也算是天性吧,一般爱玩的孩子学习不会太好,所以你也可以想到,‘太妹’这个词一定有它存在的道理。
念到高中时,我已经成了个地地道道的小太妹了,身边多的是一起疯的男女孩子,成群结伴地以我们的方式狂欢。家人已早不管我了,倒也落得耳根清净,因为无论他们说什么,我都是一概不听的,当年,直到现在不也是流行叛逆吗?”说到此处她的眼中一片痛苦之色,我还从中看出了几丝嘲讽。
…鹊桥仙
回复'13':完全可以理解,毕竟我也是从那么大过来的,也许是性格原因吧,上学的时候可说是“一心只读圣贤书”的,没有丝毫外部因素可以干涉,连大学时众多的追求者都未能使我分心,惟有书籍长伴左右。同时对那种惹是生非的痞子学生敬而远之,能不理便不理,根本不用担心什么。现在想来,那时候的思想过于偏激,一杆子打死了很多只是爱玩却思想压抑的无辜的人,真是令人汗颜。他们,也可以说我们,这些七十年代末和八十年代出生的人,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思想独立,太有个性了,不喜欢被人或事束缚,喜欢像鸟儿般地自由飞翔。一些大城市的少年或是青年们往往有许多惊人之举,做出一些脱俗不群的事,被大众所不能接受。殊不知他们虽然有的学习不是太好,但无一例外的都是高智商的聪明人。当然,个别人渣除外。更进一步说,即使是一个十恶不赦的人有会有可取之处。
我缓缓道:“你不必这样说,我完全可以理解你,有时还恨自己没胆量做离经叛道之事呢。”
麒麟一笑道:“姐姐真会说话。我接着讲吧。在无聊中颓废地过了几年,我到了高三,还是整天的一大帮人疯着玩,也不知道当时怎么会有那么多精力,把种种无聊的事做了一遍又一遍。就有那么一天,我们遇到麻烦了。”
这几乎是一个必然,一些意外发生的事常常会改变一个人的一生,麒麟现在的表情尤为让我确定,会是怎样的一件事呢?
只听麒麟道:“那天晚上我们几个人一起旷课去了一家迪厅,想疯狂一下,调节一下情绪。你也知道,会是怎样的情形。”我心道:可以想象一群反叛的男女在烟酒交加,人群涌动的迪厅里会是什么样子。虽然不想有厌恶之情,但还是有少许那种感情流露在脸上。麒麟一下便看了出来,一笑道:“姐姐不用太在意我,反正也习惯了旁人的异样眼光。
”声音中微含自嘲。
我神情一懔,正色道:“不是有意使你难堪,我只是一时不能接受而已,其实也没有什么,不用有所顾及。”
麒麟叹道:“姐姐可知无聊至极点时,我们会做什么?”
我心头一震道:“莫非是毒?”
她无奈地点了点头,道:“是啊,我们先后开始服用摇头丸,在迪厅的环境中,有它是最合理的,可以让人释放全身的过剩精力而不感疲乏,那是一种怎样的感觉。那天我们都吃了,正在摇头乱舞的时候,根本不知道有人在打歪主意。五六个和我们装束外貌近似的年轻人,但这才是真正的流氓,他们的目标是我。”
她顿了一顿,继续道:“那时候,我根本不知道自己很出名,居然玩出了一点名堂,就好比那个‘西单小六’,自然有人打我的主意。”
我心道:不知你像她是幸还是不幸呢。
“不知不觉中,他们几个把我围在了中间,我也认出了其中的一个为首的家伙,混了这么久,从一些男生口中也知道了不少‘道上’的人,而今天的这个正是闹得比较大的。
那张带有刀疤的脸出现在我眼前时,脑袋却停不下来,继续跟着节奏摇晃着,几道目光死死地盯着我。那个大玩家把脸伸到很近的地方,大声说了句下流话,从他淫亵的脸上看出了他要什么。”
我的眉头一皱,最恨的就是这样的人渣,只是不知道当时他们是怎么应付的。“混了这么久了,我也不是什么善茬,想也没想扬手抽了他一巴掌,手打在那家伙脸上,倒还是我疼些。那脆响像一根刺一样执着地穿透厚重的电子乐层,可惜周围只顾摇头乱动的人没有几个看到。当恼羞成怒的他抓住我的手,想要强行拉我时,我的几个伙伴才发现事情已经麻烦了,他们纷纷围了过来,其中的一个还和那人有过交往,好象我们的摇头丸就是从这人手里买的,得罪不起的,因为我们已经有了少许的毒瘾,万一那人发起火来断了我们的炊,日子就不好过了。”
她突然听了下来,神情变得有些愤怒,我想关键部分要到了。
“我万万没有想到,一起玩了那么久的人居然会为了一点毒品而出卖我!”
我的心头一颤,失口道:“什么?”
…鹊桥仙
回复'14':第十一章 竹院听涛
这次的失态是非常合理的,因为我很清楚,一起出去混着玩的人,大多很讲义气,也可以这样说,讲义气,够朋友是一个人立足的根本,这样才能得到一起混的人的认可,大家应该都看过《古惑仔》,为朋友两肋插刀也是应该的,是被人认可和推崇的。而麒麟的话,完全把那些人的性质改变了,因为背叛和出卖永远是令人不齿和不能原谅的。
她的眼神清澈而明亮,像两潭一眼见底的小湖,静静地从中映出一个我来,“做个好人真难,他太多的束缚阻碍自由。”
“话不能这样说,这世上毕竟是好人多些。”我不觉回了一句。麒麟却道:“也许姐姐你是对的,可是如果让我选的话,下辈子还是不想当循规蹈矩的好人,宁愿再做逍遥自在的混混。”
这就是我们当代青年的理想吗?究竟是什么把像麒麟这样的孩子弄的不人不鬼,责任应该谁负,棍子应该谁挨,确实值得深思。
“后来怎么样了?”我对此事还是很想知道的,于是开口相询。
“很简单,那几个混蛋表面上和我站在一边,劝开了那帮流氓,却拿来放了迷幻药的饮料给我喝。我见那帮人走开,便没有防备地喝了,然后继续蹦迪去了。迷离的灯光下,是一堆浑浑噩噩,醉生梦死的人,他们没有理想,没有明天,也许也没有自我……”叶小雨已经扫完了杯子碎片,推门进来,也不说话,坐在一边望着麒麟,似乎对刚才我们谈的事很感兴趣。心中暗自道:这个小伙子恐怕要患单相思了,莫非真的有一见钟情这回事?
麒麟冲他笑了笑,叶小雨的神情立刻变得有些痴迷,眼里的浓浓的爱意滚滚而出,令我感到惊讶。你知道她是什么吗?现在的年轻人是不是都这样没脑子?天啊,我和长歌好象也是这样认识的……脸上一热,自己居然骂了自己没脑子,哈哈,有趣。抬头看他们二人,一个陷入沉思回忆,一个发呆地傻看,没有注意到我。
“后来我就出现了。”长歌从里间走了出来,药好象已经熬好了。
“是的,当我受不了药力人事不省将要被欺负时,长歌他救了我。”麒麟眼睛里射出两道异彩,英雄救美的故事永远令小姑娘们迷恋。“他像从天上掉下来一样……”果真应了那句“少女情怀总是诗”,太浪漫,浪漫得不可思议,小麒麟爱上了长歌,我暗自猜道,以我女人的直觉,应该没错。
我问道:“长风他怎么样了?”
长歌道:“刚吃了药,让他休息吧。你和小雨赶了夜路,不如也去旁边屋里睡一会,吃饭时再叫你们。”
我和叶小雨对视了一眼,同时道:“不用了。”
麒麟笑道:“长歌,他们正听到兴头上呢。这样吧,剩下的你来讲,好吧?”一脸的纯真模样,眼睛溜溜地盯着长歌,一片深情,我倒没什么,只看到叶小雨脸色微变,心头已是泛酸。不禁好笑,我们几人的关系是这样复杂,先不论我和长歌之间究竟有没有什么,只看他们三个,便已不好解决。眼见麒麟情根深种,一颗芳心早系在了长歌身上,可怜叶小雨年纪轻轻就要饱受相思之苦,最终救国肯定是空留伤心。只是不知长歌心中做何打算?如果他选了爱他的麒麟,我便在失忆的状态下返回苗疆,趁着什么也想不起来,早早离去,也好成全了一对璧人。(此时我已忘记了麒麟非是人类)当然了,如果他选的是我,事情就有些麻烦了,对他根本没有感觉,难道要像少年般的从头恋起吗?
“姐姐。”一声脆叫,把我从思绪中拉出,抬头就看到了麒麟的如花脸庞,不得不承认,她确实好美,那种与生俱来的野气的确令人无悔地着迷。这听她说道:“我还要讲下去吗?”
我难道可以说不可以吗?于是点头道:“正讲到精彩处呢。”
长歌见情况如此,摇头苦笑,转身进里间陪叶长风去了。其实男人向女人投降时的神态最是可爱,那里面有三分的无奈,却有七分的疼惜,懂得疼女人的男人才是无敌的。可惜这道理很少有人真正地懂,这是闲话了,按下不表。
麒麟见长歌让步,十分兴奋,为自己可以继续讲而欣喜异常,连声道:“知道他为什么不想我讲吗?因为后面的事很好笑,有长歌的尴尬事呢。像他那种脸皮薄的人自然要回避了,免得在大家面前脸红,哈哈。”
“哦?那你快说呀!”叶小雨听到后面有长歌的尴尬场面,恨不得马上亲耳听到,麒麟媚笑着白了他一眼,道:“你急什么。”对方立刻又只会发呆了。
我在旁边简直要笑死,心道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