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不语-第5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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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一、锅破
挖参人混迹山林,有的时候贪图棒槌多,经常十天半个月不回家,虽说原始森林里供他们歇息的窝棚比比皆是,可也有露宿山林的时候,那年月的深山老林跟现在不一样,大部分都是开发不足,人迹罕至,人要是睡那么一晚上,不被冻死,也叫狗熊、野狼掏去了内脏吃掉,虽说生火可以恐吓猛兽,可只要你一打盹儿,火势稍减,难免就有那饿极了的猛兽铤而走险,这里面还有一个传说,据说林子里有一种叫做狈的野兽,也就是狼狈为奸里的那个狈,这玩意儿见了火光也是怕,不过却另有一套对付的方法,见了火光就围着撒尿,据说只要这个尿圈儿合拢,那火苗子就噌噌的往下落,这还真不是胡说八道,当年石家庄动物园着了一场大火,各种野兽死了不少,就是十几头狼安然无恙,后来听人说,那些野狼里就混进了一头狈。
这事儿说起来挺玄,后来听东北的亲戚解释,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原来狈的尿液中含有一种特殊的气味儿,能引来一种安身在水边的蚂蚁,这种蚂蚁在晚上浑身湿漉漉的,一闻到这种气味儿,就蜂拥而来,这时那狈已经躲得远远的了,这蚂蚁还有个习性,见了火光就没命的往上扑,因为本身湿度大,数量多,自然就会把火势压住,更重要的是,这东西临死的时候还会释放一种蚁酸,这玩意儿可是篝火的克星。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挖参人经常露宿山林,渐渐就摸索出了一种保命的方法。他们随身都带着一种粉末儿,俗名叫“咋呼”,我一直不懂这是个什么意思,后来听明白人解释了一番,这才知道这玩意儿大名叫“诈虎”,使用老虎的粪便和尿液混合在一块儿,加上点儿辣椒粉。胡椒面儿晒干泡制的,这些玩意儿混合到一块儿,味道可想而知,不过对付野兽却是百试不爽,原因就在于老虎这东西也是靠排泄物标示领地的,一般的野兽闻见这味道,避之唯恐不及。就是同类之间,除了在交配季节争夺配偶。彼此之间也是敬而远之。
老头儿是这里头的行家,身上自然有这个东西,可这玩意儿已经进来了,你此时再去弄,一者来不及,二来野兽这东西受了刺激,必然会做出更疯狂的事而来,这猞猁虽然不只有能咬死活人,可要发起疯来也不是好惹的。为今之计,只有静观其变,看看这玩意儿有什么打算,它要这么老老实实的呆着,也就罢了,若是真敢打血棒槌的主意,那说不了了。眼看着大把的银子不能送给别人,也只有放手一搏了。
一人一兽就这么对峙着,那猞猁满嘴流涎,紧盯着那口大锅,看意思是艳慕不已,有些抓耳挠腮。只不过老头儿站在一边,不怒自威,有点儿吓人,轻易不敢行动而已。不过,实际上最着急的是老头儿,现在互相对峙似乎对自己有利,可随着时间的推移。说不定会引来更多的野兽,到那时可就控制不住了,倒不如来个痛快,看看究竟是谁厉害,也省的在这里费心费力。
老头儿脸上渐渐有了冷汗,正有些耐不住性子,那猞猁眼中寒光闪了几闪,忽然把腰一弓,浑身毛发乱乍,后腿一蹬,直接跃到了半空,闪电一般扑向那口铁锅,这一下出其不意,动作又极快,老头儿再想阻拦已经来不及了,不过这老头儿也不是吃素的,眼见得猞猁就要扑到铁锅边缘,老头儿手上一抖,那把枣木刀脱手而出,带着一股冷风,直奔那猞猁。
老头儿第一次飞刀落空,其实一是因为酒醉未醒,二是因为光线太暗,差之毫厘却已经失之千里,如今看得真切,酒又醒了一些,准头儿自然高了不少,那猞猁一门心思都放在血棒槌上,警惕也降低了不少,被那口枣木刀狠狠击中,正打在后脖颈子上,疼的它一声惨叫,也忘了去扑那口铁锅,打了一个滚儿,躲在一边,两眼闪烁如同鬼火,死死地盯住老头儿。
只可惜那枣木刀虽然坚韧,到底是木头制成的,比不得五金的凶器锋利,挖人参虽然好使,用来对付野兽却差了点儿,那猞猁虽然吃痛,后脖颈子上也是鲜血滴答,似乎受了些伤,不过看来却并不严重,不但没把它吓住,反而因为疼痛和鲜血,激发了更大的凶性,也就停顿了不到一分钟,这东西大叫一声,飞身扑了过来,只不过这一次是直奔老头儿,倒把那血棒槌抛在了一边。
老头子年轻的时候也是个火爆脾气,见这玩意儿竟然要和自己拼命,不由怒极,破口大骂:“畜生!如此作为,真乃找死,大爷不搭理你,你当我好欺负不成……”此时他手中的祖传宝刀还未收回,枣木刀也已经扔了出去,手中又没有应手的家伙,那东西来的又快,现找武器已经来不及,情急之下,口中一声大喝,下半身不动,上半身尽力向后一仰,来了一个金刚铁板桥,堪堪躲了过去,不过老头儿也不是善茬子,闪身躲过之后,奋力抬起右腿,来了一个高踢腿,两招儿合为一招儿,有攻有守,那只脚不偏不倚,正踢在猞猁的屁股蛋子上!
老头儿劲儿也大点儿,那猞猁虽然比猫大,也不是什么大型野兽,被一脚踢到半空,重重撞在墙上,虽说没有来一个万朵桃花开,可也撞得昏头涨脑,一时之间有些蒙灯转向。这时候老头儿要是趁胜追击,也就省了日后许多麻烦,只可惜天不凑巧,邻居那汉子自从醉倒,到现在就没有动过一下儿,这千钧一发的时刻,竟然好巧不巧的醒了,这家伙也是喝得太大发劲儿了,不但不知道咋回事儿,连东南西北都忘了,起来踉踉跄跄走了几步,到了那铁锅面前,扯开裤子就要撒尿,最厉害嘀嘀咕咕的说:“孩儿他妈,尿壶,尿壶在哪儿……”
老头儿一看眼珠子都差点儿掉了出来,祖宗!那是你撒尿的地方么,你一泡尿下去不要紧,把红绳子上的东西冲掉,再把白纸给弄下一张去,那血人参不就跑了么?老头儿情急之下,也顾不得许多,扯着嗓子大喊道:“大哥,你干哈呢,这可不是你尿尿的地方,你要实在憋不住,哪怕往旁边儿挪两步也行啊!”
那汉子虽然酒醉,倒也听得见,见老头儿让他挪几步,倒也听话,抬脚就往旁边儿挪,可你挪也行,看着点儿脚下呀,这家伙醉眼惺忪,净往铁锅那边儿走,还没走几步,被大铝盆一绊,脚下不稳,哐当一声就来了一个狗吃屎,这小子虽然是穷人家出身,体格二还不错,得有一百八十多斤,也搭着那大铁锅用的时间太长,都已经锈迹斑斑,被他这么一压,就听哗啦一声,竟然立时就碎了!
老头儿一抖搂手,完了,彻底完了,一大把银子眼睁睁就没了!你说这不是倒霉吗?你早不醒晚不醒吗,偏偏这时候醒,醒了也就醒了,你往哪儿跑干啥?估计自己要是不喊那一嗓子,也就没事儿了!老头儿心里懊恼,反应也就慢了几拍,那铁锅一碎,里面忽然一阵鬼哭狼嚎,愁云惨雾之中,一道红光冲天而起,似乎要一飞冲天,到了半空中,忽然又啪的一声摔落在地,在地面上来回乱滚。
老头有些发傻,这是怎么回事儿?正在不知所谓,那一边儿的猞猁忽然看出了便宜,如同闪电般窜上来,一口咬住地面上那东西,扭头狂奔。老头儿到了这时候也清醒过来了,眼看大金元宝就要飞走了,如何有不追的道理?当下里撒腿狂追,追了没有几步,那被猞猁含在嘴里的东西忽然一扭头,神情怪异地看了老头儿一眼。
老头儿心里一哆嗦,没来由的感到了一丝凉意,还没弄清怎么回事儿,就听见身后恶风不善,老头儿反应机敏,当时一闪身,扭头一看,却是那汉子,此刻这汉子双眼半睁半闭,表情呆板呆滞,一步步不断向老头儿毕竟,嘴里是酒气冲天,隔老远都能闻到,也不知道这酒到底是醒了没有。
老头儿暗自里察觉有些不对,正要开口询问,那汉子脚下虽然没根,动作如快如鬼魅,一割箭步窜上来,张开双臂,不由分说就把自己死死抱住,冲天的酒气扑鼻而来。老头儿被他唬了一跳,也不知道他究竟是闹得哪一出,心里又惦记着血棒槌,赶紧一边挣扎一边说:“大哥,你这是干哈,有啥事儿你说话,这么愣头愣脑的是啥意思?你赶紧把我松开,我现在可有正经事儿,耽误了可没钱还你米面!”
老头儿把吃奶的劲儿都使出来了,可那汉子就是不松手,要说老头儿年轻的时候力气可是不小,这村子里就没比得上的,可今天这汉子也不知怎么了,一身蛮力惊人,两条胳膊一围,如同怪蟒缠身,死活都挣脱不开!老头子眼看着那猞猁叼着血棒槌扬长而去,心里懊恼的跟什么似的,忽然那汉子双臂用力,想扔麻袋一样把老头儿甩到一边儿,二话不说,脚下狂奔,也跟着跑进了大雨之中!。
四十二、人嚎
老头儿被摔得不轻,挣扎着爬起来一看,立刻就愣了,这是怎么回事儿?难道那汉子见财起意,想要和自己抢夺这一笔泼天的财富?不对呀,他就一老实巴交的农民,你就是给他一根人参,他也会当萝卜给腌了咸菜,这仓促之间,他那里识得这等宝贝?而且要是一心夺宝,把自己弄死岂不是更省心?何苦留下一个祸害?
老头儿越想越觉得不可思议,眼望着那汉子脚步蹒跚却跑得飞快,心中一动,不管如何,追上去看个究竟不就得了,他要真是有坏心眼儿,说不得就是一场恶战,如果还有别的蹊跷,大半夜的,风大雨大,他一个人跑出去也是万分危险,如果半路出了什么事儿,自己放着不管,不也是不够意思么?
想到此处,老头儿撒脚狂奔,也跟着追了出去,说是追,却是不声不响,悄悄尾随,倒要看看这里头有什么玄虚!说来也怪,外边儿风狂雨大,一天两也都不停息,这一追出去,反而小了不少,前边儿一个野兽,后边儿俩人,可就撒开丫子跑开了,开始时雨水横流,双眼迷离。。 连路都看不清,可跑了也就有十几分钟左右,雨势渐小,那猞猁跑了一阵,一扭身,钻进密林之中,老头儿和那汉子自然是紧追不舍,这林子里枝叶繁密,外面儿虽然还是细雨霏霏,可到了这里,基本上就等于晴天一样了。
猞猁虽然在于老头儿的搏斗中落于下风,但动作油滑诡变,尤其是到了林子里,更是如鱼得水,跑得飞快。0000转瞬间便把距离拉得更大,前头那汉子虽然只是个庄稼把式,可跑了这一段距离,依然脸不红心不跳,连动作都丝毫不走样,就好像不是血肉之躯。一点儿都不知道累一样,倒是老头接连几夜没有睡好,有些疲倦,倒显得力不从心。
老头子那时候年轻,有个不服输的劲儿,当下里咬紧牙关,紧追不舍。有着扬名立万这个念头的激励,加上他生就一双夜眼。在大雨泥泞的黑暗中秉气疾追,竟能紧紧跟住前头那不知死活的汉子,一路如飞,须臾间已追至了密林深处。原本今天大雨如注,四周一团漆黑,如今到了这密不透风的深山老林里,四周更是昏暗,就算是老头儿望字功夫了得,到了此时。也有些蒙灯转向了。
勉强追了一阵,老头儿毕竟气力不加,脚下一滑,一个趔趄,算然凭借着一身本事支撑住身体,可就这么一耽误,再一抬头。前面一团漆黑,居然啥也看不见了。那汉子虽然怪异,可这么一眨眼的功夫,估计也跑不远,只不过是这里黑的过分,可能近在咫尺。却视而不见而已,老头儿叹了口气,可就不敢再追了,一点儿影子都看不见,你往哪儿追?这里的村民都有打猎的习惯,一不小心踩了兽夹,或者掉进陷阱里去。估计连给自己收尸的都没有!
尽管如此,老头儿却没有半点儿放弃的意思“望”字诀虽然灵验,可视力这东西再好也有极限,真到了一团漆黑,光线全无的时候,再好的视力也白搭,这时候就要看第二个本事了,也就三字诀里的“闻”。老头儿和那血棒槌相持了几天,早已经熟悉了他的味道,猞猁的味道也重,再加上一个满身酒气的汉子,这森林里虽然气味儿庞杂,要想掩盖,却也万难。
老头儿先抓了一把土,放在鼻子底下一闻,暗自里点了点头,这土倒也正常,土腥味儿里稍微带一股烂泥塘子的味道,这说明这里土质肥沃,而且没有大型的猛兽,否则,这土味儿里就会掺杂着一些野兽特有的臊臭味儿。老头儿四下摸索,闻了闻树木和花草的味道,先把周围这些没有用的气味儿分辨清楚,然后才在空气里仔细地嗅闻,寻找和这些气味儿无关的蛛丝马迹。
这事儿说起来容易,正要做起来,那可是难上加难,老头儿一路走走停停,仔细分辨,说不好听的,就跟狗一样,终于找到了这一人一兽的行踪,等到气味的浓淡不再有太大变化,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