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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4章

不灭元神-第9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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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人……”噬魂贪狼这个时候不由也有些犹豫了。
    从理论上来说,陆不弃的确还有机会逃脱,如果真的因为它的固执而耽误了最佳时机,那噬魂贪狼可就百死难辞其罪了。
    “快滚!”陆不弃在灵魂深处催促道:“等你带着无痕老哥走远,我自会脱身与你们会合。”
    “那……主人,我等你!”噬魂贪狼再也没有犹豫,窜过去扛起魂冥状态的无痕,撒丫子就跑。
    计算着噬魂贪狼速度的同时,陆不弃的心头还计算着灵魂力的消耗速度。
    既要等到噬魂贪狼带着无痕走远点,又不能等到灵魂力消耗光。
    只要在一个合适的度上,解除**术,然后在蛛魔反应过来之前迅速逃遁。
    这也就是理论上,陆不弃可能摆脱困境的一种方式。
    但是,实践永远大于理论,理论往往仅仅是理论。
    也就在陆不弃的心境随着噬魂贪狼的渐渐远离,灵魂力的渐渐消失,而出现细微变化时,他并没注意到**术对蛛魔的控制力越来越弱。
    在还没到陆不弃认为最好的时机时,蛛魔就幡然醒转。
    陆不弃心头大惊,转身就逃,而且为了避免出现一锅端的情况,并没有向噬魂贪狼逃逸的方向奔逃。
    陆不弃选了另外一个方向,同时也能感觉到,那骤然腾起的煞气如影随形。
    可是如今的陆不弃,并非当初在荼神洞天的陆不弃,无法运用五狱天地术的他,在速度上就算是比同级别的灵魂,都没有什么优势。
    更别说,追击他的是一个荒级的灵魂体。
    清醒过来的蛛魔显然很是愤怒,他没想到竟然被一个比他弱小许多的灵魂给控制了,这简直是奇耻大辱。
    身形骤然一隐,再次出现时,蛛魔却是已经出现在了陆不弃的身前,两道刀足猛然探出,如同两柄死神镰刀,狠狠地斩在急冲的陆不弃灵魂体上。
    “唔……”陆不弃只感觉到灵魂深处剧烈的抽搐间,灵魂体差点被斩散。
    而就在灵魂体被强大的冲击力给冲得倒卷了出去时,陆不弃心头苦笑间,第一时间解除了噬魂贪狼的寄魂状态。
    陆不弃明白今日他恐怕真是得玩完了,就没必要把噬魂贪狼也带上。
    如果寄魂状态不解除,陆不弃的灵魂一旦消亡,噬魂贪狼也跟着消亡。
    “哈哈……”那代表着狂笑的灵魂波动在陆不弃身侧响起,然后陆不弃感觉自己的灵魂体被一股强力的能量禁锢住,仅剩的一些灵魂力也开始被吸走。
    很显然,蛛魔控制住了没有什么反抗之力的陆不弃,直接动用最本能的吸魂术,打算把陆不弃连灵魂体带魂火通通吸收掉。
    在意识断层的前一刻,陆不弃再一次想到了梦皇的梦境图。
    或许,梦皇只是梦到了之前的光景,并没有梦到之后的光景。
    “呵呵……”最后的苦笑在陆不弃的灵魂深处荡漾:“陆不弃,你太高看你自己的气运了。”



第二六六章 意志混乱
    原本驮着无痕,在疯狂逃跑的噬魂贪狼,突然间一个急刹止住了势头。
    然后仰天做长啸状,噬魂贪狼猛然转身,在这一刻爆发出了灵魂的潜力,以更快的速度朝回冲去。
    就在刚才那一刻,噬魂贪狼突然发现,它失去了跟主人的灵魂感应。
    这种可能性只有一个,那就是主人把它的寄魂状态给取消了。
    在这种时候,主人为什么要取消寄魂状态,那就只有一个可能,就是因为主人有存亡危机,不想让它跟着做无谓的牺牲。
    可是噬魂贪狼岂是贪生怕死之辈?
    如果主人死了,它独活有何乐趣?
    这个时候,噬魂贪狼压根就把背上的无痕给忘了,只顾着回去寻找陆不弃。
    当噬魂贪狼回到原地是,却是压根就没有看到陆不弃了,只看到蛛魔一个灵魂体飘在空荡荡的灵魂空间。
    那蛛魔身上荡漾着强横的灵魂力,仿佛在消化着刚吸收来的许多能量。
    想到陆不弃可能已经被蛛魔给杀了,噬魂贪狼心头大惊,却是一个突袭,不管不顾地朝蛛魔攻去。
    可就在噬魂贪狼扑击到蛛魔身上时,蛛魔那硕大的灵魂体突然爆发出一股磅礴的神圣气息,让噬魂贪狼心头惊悸地止住了扑势。
    而就在噬魂贪狼再次鼓起勇气,决定跟蛛魔拼命,为陆不弃报仇的时候,那个蛛魔的灵魂体却是如同蛋壳一样破裂了开来。
    跟着那股奇异的神圣气息一起绽放开来的,还有强浑无比的灵魂力。
    在蛛魔的灵魂体彻底分解开来后,越发浓郁的灵魂力却凝而不散,就如同一团混沌一样飘在噬魂贪狼眼前。
    噬魂贪狼惊疑地看着眼前一幕,也就在它琢磨着到底是如何处理眼前这奇怪的情况时,它却是感应到了眼前这一团灵魂力之中,有着十分熟悉的灵魂气息。
    噬魂贪狼熟悉的灵魂气息,除了陆不弃,还能有谁?
    “难道……主人没有事?”这个念头,却是让噬魂贪狼终于放弃攻击眼前这团混沌的灵魂力。
    当有一天,噬魂贪狼知道眼前着团混沌灵魂力是什么东西时,它才知道原来它在刚才短暂的一刻,却是做了几个十分正确的决定,它也十分庆幸自己做了这样的决定。
    其实,如果噬魂贪狼这个时候选择攻击这团混沌灵魂力,那么它就能轻而易举地吞噬吸收所有的灵魂力和魂火力量。
    而陆不弃的意志此刻就在这一团混沌灵魂力中,当然,蛛魔的意志同样在这一团混沌灵魂力之中。
    要是噬魂贪狼攻击了这团混沌灵魂力,那它将连同陆不弃和蛛魔的意志也一并吞噬。
    噬魂贪狼的理智选择,让陆不弃再一次幸运地度过了一道意义非凡的槛。
    **之内有灵魂,灵魂之内有什么?
    意志!
    意志这种东西,比灵魂更加的虚无缥缈,却也确实存在,就如同记忆和感情。
    一个灵魂体,如果没有意志,那就是陆不弃所定性的粮魂。
    万物生化之理,深奥晦涩,不知其理,便不得其门而入。
    先不论,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现在这种情况。
    且说说现在,陆不弃的意志,基本上把蛛魔的意志完全压制下去了,并且将从蛛魔意志中分离出来的许多琐碎的意志给征服了。
    可是这并不表示陆不弃从危机中出来了。
    事实上,到这个时候,陆不弃再一次进入了危机之中。
    先不说现在陆不弃的意志所处的混沌灵魂力,又名“业力救赎灵魂体”,无主的“业力救赎灵魂体”,可是随时可能被一个普通却清明的意志给收化。
    这也就是,为什么说噬魂贪狼如果攻击这个混沌灵魂体,就会直接得到这些能量的原因。
    而这,不过是一个表现的危机。
    真正核心的危机,是陆不弃的意志,在吞噬了蛛魔和其他零碎的意志后,接收了无数新的信息,会让陆不弃很容易迷失自我的意志。
    意志,是记忆依附的根本。
    吸收了别人的意志,陆不弃也就等于同时吸收了别人的记忆。
    噢,值得一提的是,吸收了蛛魔的意志后,陆不弃也才明白,蛛魔的原称是六足魔龙,是活在一个叫伏魔洞天的世界中很强大的魔兽。
    而陆不弃吸收的,不仅仅有蛛魔的记忆,还有蛛魔曾经吸收了魂火,却是没有消化的一些零碎意志的记忆。
    这让陆不弃不知不觉中却是进入了混乱记忆的迷宫之中。
    在前一刻,陆不弃还觉得自己是一个称霸四方的六足魔龙,在要晋阶为世界巅峰的魔兽时,被天雷轰杀……下一刻,陆不弃却感觉自己是地洞中的一只老鼠,在啃食了一种特殊的药物后,竟然异化成充满了无限体力的异能战士,最后却是因为体力消耗不了而爆体身亡……
    不过,真正让陆不弃几乎迷失的记忆,并非是六足魔龙的记忆,也不是另外一个在原本洞天已经成为了皇者的家伙的记忆。
    这是一个来自科技世界的天文学家的记忆。
    之所以会让陆不弃迷失,是因为他自己的意志深处,浮起了一段记忆,跟这个天文学家的记忆有了某种程度上的紧密连接。
    那段记忆,正是陆不弃丢失了很长一段时间的前世记忆。
    这个天文学家,所生存的科技世界,是一个星球,叫做地球。
    陆不弃的前世,陆弃所生存的星球,也叫地球。
    这个天文学家,所在的国家叫华夏。
    陆弃所在的国家,也叫华夏。
    这个天文学家,是个男人。
    陆弃也是个男人。
    关键的是,这个天文学家,也姓陆,名为陆青衣。
    陆不弃的意志在跟陆青衣的意志触碰时,或许是因为共同点太多了,陆不弃很自然地拥有一种极强的代入感。
    几乎没有任何的疑虑,陆不弃就沉入了陆青衣的个人世界中……
    我叫陆青衣,陆地的陆,穿着的青衣。
    出身于老革命家庭,祖辈是赫赫有名的开国元勋,父辈虽然稍显没落,却也是护卫一方的将军。
    父亲一直寄希望于我从政,这样才有机会重整陆家风采。
    可惜我打小就不喜争强好胜,长大后也对权力无甚兴趣,只对浩瀚的天空有兴趣,后来随着学识的成长,我知道天空没有目见的那么简单,它所展现的是整个宇宙,只不过需要无穷无尽的智慧和努力,才有可能一探究竟。
    虽然对我喜欢搞科研,父亲不甚欢喜,却好在我们陆家家风颇为开明,父亲也没有阻拦我。
    我也还算努力,不知不觉中也算是成为了同龄人中颇为优秀的人。
    十七岁,考上了南京大学天文系。
    二十三岁,便因为多次参与国家级天文现象的研究,出了点小成绩,而破例取得了博士学位,成为整个世界最年轻的天文学博士。
    可我知道,这里面,父亲帮了我不少。如果没有他的关系,我的很多时间都要浪费在学校里。他口上虽说不喜我搞科研,认为陆家武将出生,不该弃武从文,可暗中却支持了我良多。
    一直到我三十一岁,我对天文学的研究已经到了只有靠自己摸索,才可能学习到一点新东西的地步了。
    就算我谦虚一下,可也得承认自己已经是世界上最权威的天文学家之一。
    而在别人看来,“之一”是要去掉的。
    那个时候,我还是一名专业的考古学家。
    很多人认为天文地理不分家,其实我更认为,天文和考古也不分家,像我有一篇关于星辰与时历关系的论文,其实就是受一处古墓中的天文图象所启发。
    集古人之所长,融当代之窥现,这也就是我的成功之道。
    我成功的路走得很好,而立之年,就已达到事业的巅峰。
    可我怎么也没想到,我的覆灭之道,却是来得那么急,而且是来得那么让人不甘。



第二六七章 来了,就别走了
    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除了父母外,那就是是她。
    她名为云白芙。
    人如其名,她就如同一朵洁白的芙蓉花一样美丽。
    她是我最优秀的学生,也是我最得力的助手,最后,她成为了我最美丽最善解人意的妻子。
    我那世界级的荣誉,有她一份抹不去的功绩。
    不过世人都不知道,我身后有这样一个女人。
    我想要她走到前面去,她却总是说,有我知道她就好。
    如果说研究浩瀚的宇宙,是我人生的乐趣,那么跟她一起研究宇宙,那就是我人生最大的乐趣。
    她是一个聪明的女人,从来不会问我像“宇宙重要还是她重要”这样愚蠢的问题,因为她知道,天文是我个人价值体现方面最重要的,而她,是我感情方面最重要的。
    她还是个性子坚韧不弱于须眉的女子,跟着我一起搞研究,再苦再累都没有说过一句,往往还会在我最想喝水的时候送上水,在我汗水要滴下的时候帮我擦去。
    她是世界上最优秀的女人,而当她怀上了我的孩子时,我才真正感觉到我的人生到了巅峰。
    当时的我,绝对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如果时间能够重来,我一定不会在那个时候去那个地方……
    那样,我就不会得到那块陨石,更不会发现上面拥有一种激素,能够刺激人类或者野兽,进行一次基因突变。
    作为一个天文学家,在自己常驻的地方附近有批量的陨石坠落,怎么可能不去看一看呢?就连白芙那天也是让我去看看。
    我想我最不应该做的,就是让国豪的工作室帮我研究,那样消息也不至于会那么快扩散出去,让有些别有用心的组织觊觎那激素原液。
    可是,人总得为自己做的事情负责。
    我永远不会忘记那一天……
    我驱车带着一架坏掉的天文望远镜去山下城里维修,走到半路,却是收到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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