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墓史记-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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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的本义是指高大突兀的山丘,后来则逐渐成为皇家坟冢的专用名词。其衍变过程就是指坟冢的封土越来越高大,最后到了堆积成山的地步,这非帝王不可为,所以只有帝王才能把墓造得如山一样高大。
但早期的“陵”,也可以是王公们的坟冢。《史记·赵世家》(卷四十三)称,“肃侯元年,夺晋君端氏,徙处屯留……十五年,起寿陵。”清代学者顾炎武据此考证,肃侯的墓是高坟大冢,其也称“陵”,可见“陵”在战国时期就出现了,而且是诸侯可以使用的。
更有学者考证,在此前的春秋时期,已有了“陵”的概念。但在刘姓定下汉家天下后,特别是汉高祖刘邦的坟冢称为“长陵”后,“陵”就不能乱用了。只到今天,一般人的墓仍不可称为陵,蒋介石在台湾去世后,其葬处才叫“蒋陵”。
“寑”,是陵的最高级别,寑本身并不是尸体所藏之处,是附属建筑,一般认为是“陵上的正殿”。
“寑”原指正规的起卧房间,即“寑室”,成语“寿中正寑”中的“寑,即取此原义。帝王所居之处则叫“寑宫”。而帝王死后去阴间仍想当皇帝,自然其魂灵依附的尸体所藏之处,也要造得如生前的宫殿一样,于是有了“陵寑”,这一专指帝王坟墓的特定称呼。
引言 盗墓背后的文明(2)
从“墓”到“陵”的一步一步变化中,可以看出人类从蛮野向文明的进步过程。而这一过程中的发展主线——是“事死如事生”观念的出现、确实和强化。
墓“不树不封”,地面无留痕迹,子孙也找不到。所以当早期是没有扫墓、祭祀概念的。这一习俗在蒙古人身上一直有体现,在公元十三世纪成吉思汗死时,都还是秘葬,地面不留标记,以致一直到现在,成吉思汗的葬处都没有被人发现。
“不树不封”的另一面则说明,早期人类的情感相对是淡漠的,或者是狠心的。
在生产力水平低,活人生存都颇艰难的环境下,对死人的照顾自然也就顾不上了,不可能更多地去考虑感情,去考虑生死离别。后来,生产力发展了,物质财富有了积余,活人对死人就开始“怀念”了,而且感情越来越深厚。
这种“怀念”,就是感情的一种升华,是人类文明的进步。
除了“墓”的概念有变化,墓的形制也同步被强调了,如帝王陵寑,由“封土为陵”逐步发展为“因山为陵”。
墓址的选择,不再像早期那样,随便找个地方安置,而是讲究“风水”。
晋代堪舆大师郭璞在《葬经》称,“夫葬,以左为青龙,右为白虎,前为朱雀,后为玄武。”此“风水观”对后世,特别是帝王陵寑选址影响很大,即便是普通人家,也要请风水先生相墓,寻一块可以旺子旺孙的吉地下葬。
墓也不再是死后匆匆挖筑,而是生前就开始营造了。
如始皇帝嬴政的秦陵,至其在东巡途中病死时,仍未完工。《史记·秦始皇本纪》称,“始皇初继位,穿治郦山及并天下,天下徒送诣七十余万人。”参与造陵的犯人就达70余万,可以想见其规模的巨大和形制的复杂。
二、“葬”的不同“葬”,是一个会意字,从“死”,指人死后盖上草席,埋藏在丛草中。可见,古人死后,只是草覆盖后简单埋葬,没有使用棺椁一类葬具的说法。
著名考古学家王仲殊认为,“人类将死者的尸体或尸体的残余,按照一定的方式放置在特定的场所,称为‘葬’。”后来,葬泛指处理尸体的不同方式,如土葬、火葬、天葬、二次葬等等。
“葬”音与“臧”相近,古义“臧”与“藏”相通,因而有学者认为,葬,就是收藏尸体,《说文》就是这个观点。《礼记·檀弓》称,“葬也者,藏也。”《荀子·礼论》称,“故葬,埋敬藏其形也。”都是这个意思。
与“葬”经常搭配起来使用的字,是“丧”——丧葬。
“丧”者,伤也。为什么要悲伤?因为有人死了。所以“丧”的小篆字形,上面是“哭’;下面是“亡”,表示哭已死去的人。因此,《说文》解释,“丧,亡也。”
葬,有薄葬与厚葬之别,构成了活人对待死人态度的全部。
人类最初或许并没有葬的概念,后来挖坑埋掉,身上盖点杂草、草席什么的物品,才有了原始的“葬”。而这种原始的“葬”,一直贯穿于人类生活中,至今家贫无力办亲人葬事者,还是这种处理方式。
明太祖朱元璋在当皇帝前,家中一贫如洗,其父亲得了瘟疫死后,就是用草席包裹了一下,与其兄抬到乡人施舍的一块荒地上,草草埋掉。因为这个原因,朱元璋后来想迁葬,都不方便,最后刘基称迁墓会影响风水龙脉,朱元璋正好作罢。
从考古发现来看,情况确实是这样。
1977年,考古专家在河南新郑市新村镇裴李岗村首次发现和发掘出了距今约8000年的新石器时代早期文化代表——裴李岗文化。在一处氏族家族墓地中,共发现了114座人类早期墓穴,墓穴简单,不见葬具,随葬品也很少,甚至没有。即便有点随葬的物品,也仅是磨盘、磨棒、石斧、石铲、石镰、陶瓶、陶罐一类早期生产、生活用品。
这些考古发现也证明此时的中原地区已开始走向初步的文明,原始农业文明时期。
引言 盗墓背后的文明(3)
据宜昌博物馆公布的资料,1998年11月,在三峡工程建设中,于三峡库区归县旧州河古遗址,考古发掘了两座距今4000多年的原始社会墓葬。其中,二号墓为腰坑墓。这两座墓资,均为同一时期的土坑坚穴基,距地表深3米左右。其中一号墓坑长2米,宽0.78米,人骨架保存较好,骨架长1.64米,葬式为侧身屈肢,头向南,不见任何随葬品;二号墓坑长2.12米,宽0.85米,深0.4米,人骨架保存放好,骨架长1.65米,葬式为仰身直肢,头向北,随葬有陶罐、陶钵、陶碗、石铸等6件随葬品。
人类早期这种丧葬方式,可以看成是“薄葬”。
与“墓”的概念往后出现变化相一致的情况是,在“薄葬”之后,随着人类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进步和发展,出现对尊贵死者的追崇,特别是后期“国家”和帝王出现,葬事开始复杂了。
与墓有级别一样,葬亦有了等级——葬厚流行,就是等级的反映、彰显皇威的体现,是“事死者如事生”观念的具体化。
中国最早有记载的第一个朝代是夏,其后是商、周。这个时期的贵族墓葬就很不一般了。各种精美随葬品的考古发现,证实当年的葬事是如何如何地讲究,厚葬是如何如何地严重。1976年在河南安阳小屯村发现的“妇好墓”便十分豪奢,是这个时期厚葬的代表之一。
现已证实,妇好是乙辛周卜辞上记载的武丁的法定配偶妣辛。此墓未被盗掘过,出土的随葬品多达1928件,其中青铜器有468件,品种几乎含盖了过去殷墟中出土的所有青铜器种类。有两件大方鼎,大小仅次于中国目前已发现的体形最大和最重的青铜器“司母戊”鼎。墓中还有755件制作工艺很高的玉器随葬品,还有绿松石、玛瑙、水晶、象牙等许多宝石。
之后的春秋时期,“国弥大,家弥富,葬弥厚”。时“礼乐崩坏”,时人以厚葬为荣,薄葬为辱。史载,当时的齐国、宋国葬事逾制,导致厚葬之风盛行。
到了秦汉,厚葬被发挥到无以复加的地步。
汉武帝刘彻的茂陵,其随葬物品多得装不下,据称所随葬的财富为当时国家财政收入的三分之一。《后汉书》记载,当年农民起义军赤眉军攻占长安后,焚烧了皇宫,又“发掘诸陵,取其宝物”。茂陵中的随葬品搬了几十天,“陵中物仍不能减半”。
后世有不少有识之士,甚至帝王本人,都对如此的厚葬作法提出了反对。如魏武帝曹操、汉文帝刘恒、唐高祖李渊、明太祖朱元璋生前说提倡薄葬。曹操还身体力行,死后不随葬金银宝,陪以瓦器,连“送老衣”都是生前身上穿的,即所谓“敛以时服,无藏金玉珍宝”。
三、“盗”的反复“盗”,原意是看到人家的器皿就会贪婪地流口涎;存心不善。
《荀子·脩身》中称,“窃货曰盗。”《左传·僖公二十四年》中也有定义,“窃人之财犹谓之盗。”“窃货”、“窃人之财”,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偷东西。鲁迅笔下的孔乙己称“窃书不能算偷”,实乃是一种诡辩。偷乃小人之举,所以庄子说,“君子不为盗,贤人不为窃。”
大者盗国,小者盗墓。两种行为中都是“盗”,但不同的是,前者是偷活人,后者是偷死人——发死人之财。
从盗墓史是来看,盗墓的动机大概有四类:图财、报复、游戏、巫术。
盗墓最原始动机,似乎并不是为了财,应该源于报复——对仇家和政治对手的报复。试想,最初的墓里空无一物,盗之何用?
盗墓史上那么多“辱尸”现象的出现,不少与报复是绑捆在一起的。盗墓狂人伍子胥,就是因为有了这种动机,才掘开了楚平王的墓,“鞭尸三百”。
春秋时期的齐懿公在与邴歜争夺田产中失败,后来当上了国君,把邴歜的墓掘开,拖出尸体“而刖之”,就是把他的脚从他的尸体上给剁了下来,以示惩罚。
为了报复,有的还把尸体挖出来,与兽骨一起焚烧,深化辱尸的目的。据《明史》记载,大盗赵鐩把明臣焦芳祖先的尸骨从坟内盗掘出来,与牛骨马骨一起焚烧,羞辱焦芳。
引言 盗墓背后的文明(4)
最有意思的报复出现在隋初人王颁身上,把仇家的尸骨头烧成灰搅到水喝了。他听说父亲王辩让南朝陈高祖陈霸先杀了,悲痛欲绝。陈灭亡后便欲去掘陈霸先的万安陵。陈陵很大,一夜恐怕掘不开,担心事情败露。于是王颁喊上其父亲生前手下的士兵一千多人,“诸人请具锹锸,一旦皆萃。于是夜发其陵,剖棺,见陈武帝须并不落,其本皆出自骨中。颁遂焚骨取灰,投水而饮之。”
但盗墓最主要的动机还是图财,持这种动机的应该是正宗的典型的盗墓者。
曹操当年没有军晌时,便是靠盗墓来维系军队供给的。曹操这个盗墓狂人,是中国历史第一个设置盗墓机构的人。其在军中设“发丘中郎将”、“摸金校尉”等职,有几十个人专门负责“盗墓业务”,打到哪盗到哪,哪座陪葬多盗哪座。汉梁孝王刘武的豪华墓冢,就是曹操派人给盗掘的。曹操在打开墓穴后,亲临现场,指挥取宝。《水经注疏》记载:“操发兵入砀,发梁孝王冢,破棺,收金室数万斤。”
无独有偶,本为宋臣的刘豫降金后,于公元1130年被金国扶植为“大齐皇帝”,建立傀儡政权齐。刘豫与金人合伙掘毁北宋帝王陵,他好象盗墓盗上了瘾,效法曹操,设立“淘沙官”专事盗墓,将境内的古冢旧坟一掘干净,给河南中原一带的陵墓造成了极大的破坏,可以说是一次灾难。
现代的盗墓狂人孙殿英对清东陵下手,也是对陵中的随葬宝物馋涎欲滴。盗得的宝物价值连城,从乾隆墓中盗得的九龙宝剑,从慈禧口中的夜明珠,还有一批名贵的古玩、字画等,据说分别送给了民国要人蒋介石、宋美龄;慈禧的枕头“金玉西瓜”送给了宋子文。让人痛心的是,更多的被盗文物如今不知流落何方,无法找回。
盗墓有官盗和民盗之分。曹操、孙殿英之类属于“官盗”,而更多的盗墓者属民盗,其数量无法统计,只能用多如牛毛来形容,有不少民盗靠盗墓发家致富。
清光绪年间举人徐珂辑编的《清稗类钞·盗贼类》里,记载的广州盗墓高手焦四,便是盗得一座陪葬丰厚的古墓,一夜暴富。至如现在我们身边的不少文物贩子腰缠万贯,背地里也是靠“盗”。
在几种盗墓动机里,比较变态、或者说另类的,是游戏和巫术。
汉广川王刘去,就是游戏盗墓者的代表。晋人葛洪编著的《西京杂记》记载,“国内冢藏,一皆发掘”。刘去不缺吃不缺花,盗墓图的是乐趣,凡与他一次盗墓的,谁盗到陪葬品属于谁,所以他的身边聚集了一帮这样的“玩主”。
比刘去变态的是南朝时陈宣帝陈顼次子陈叔陵。陈叔陵是一个极其好色之徒,不论是少妇,还是未婚女孩,只要有点姿色,他见到了就要霸占。他还有一种怪癖,喜欢玩弄死人骨头。《南史》(卷65)记载,陈叔陵“又好游冢墓间,遇有茔表主名可知者,辄命左右发掘,取其石志、古器并骸骨肘胫,持爲翫弄,藏之府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