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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盗墓史记-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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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史记


盗墓史记 第一部分
序:令人发指的盗墓活动(1)
  盗墓是丑恶的现象,奸尸令人发指历史是历史学家和考古学家挖掘出来的人类足迹,是过去时代古代文明和重大往事的真实记录,是对人类每一个具体成果、每一个特别事件的还原写真。中国是一个历史十分悠久的文明古国,忠于史实的中国史官有敏锐的眼光,有直笔修史的优良品德,有记言修书的好传统。中国的史籍浩于烟海,仅仅26部正史就十分详细地记述了中国数千年的文明成果和历史瞬间,让后人得以知道中华民族曾经创造了的人类辉煌和发生在历史关头的重要人间往事。
  中国古代有专门负责文字记录的官员,人们称为史。史字是象形字,在甲骨文、金文之中经常出现,其象形之体,表明是右手持物,意思是作为史官,必须忠实地记录历史。汉学者许慎说:史,记事者也,从又,持中,中正也。近代学者王国维认为,史在中国古代,是专门保管、研究和书写的官员,就是所谓持册、持书、写书之人。王国维说:史字从又,持中,义为持书之人……史为掌书之官,自古为要官。
  三代以降,直至清代,史官忠实地记录了中国历史,为后世留下了丰富的历史资料,史书成为仅次于儒经的一类藏书,成为中国历代藏书之中的重要内容,也是中国历代朝廷之中皇家收藏之经、史、子、集四大部类之中居于重要地位的藏书。被历代皇帝奉为正史的纪传体史书,十分庞大,可谓汗牛充栋:《二十五史》之中,字数最少的史书是《陈书》,大约20万字,字数居中的是《明史》,大约300余万字,字数最多的是《清史稿》,大约500万字。正史一词,最早见于梁目录学家阮孝绪之《正史削繁》。正史之称,有三史、四史、七史、十一史、十三史、二十一史、二十二史、二十四史、二十五史、二十六史之说。
  正史是史官对历史的如实记录,有些史官为了忠于自己的良知,为了历史的真实,赴汤蹈火,遭受酷刑,也在所不惜。人类真实的、可信的历史,就是这样在一代又一代史官的记述之中变得鲜活起来。同样,对历史的任何一种形式的探究,以及任何一次对不可知领域的深入解幽和探秘活动,都是每一个文化学者对历史的一次梳理过程,也是一次较为专业而系统的考古挖掘——正是通过这种记录和挖掘,人类的文明得以记录,文化得以传承,真相得以还原。
  人类对过去历史的探究是坚定而持久不懈的,是深刻而广泛的,汗牛充栋的史料就是证明。然而,在中国数千年的历史长河之中,有一块圣地一直没有很好地开发,这块圣地就是人类最后的归宿之地:坟墓。是人类真的忽略了这块土地?不是,是文化使然。中国有十分完备的墓葬制度和丧事礼仪,但在中国的文化之中,人死之后的灵魂是神圣的,也是具有某种神密的力量,对鬼神必须敬而远之。从圣人孔子到偏远乡绅,从王公大臣到普通百姓,对鬼神和灵魂的崇拜是自然而然的,仿佛一生下来就根植在他们的血液之中。事实上,中国人对祖先的坟墓,对亲人的尸骨,看得比任何神灵都重要,都神圣,绝不容许有一丝一毫的不敬和亵渎。
  可叹的是,在人类漫长的揽幽探秘的历史考据活动之中,出现了一种极其丑恶的现象,这就是盗墓。盗墓之所以丑恶,原因有三:一是惊扰死者,是对死者及其亲人人格尊严的践踏和侵犯;二是破坏古物,是对坟墓之中随葬物的空前浩劫和无情掠夺;三是损毁遗存,是对不同时代文明遗存的肆意损坏和恣意摧毁。最为恐怖的是,在人类一次又一次丑恶的盗墓活动之中,竟然出现了令人毛骨悚然的奸尸现象!
  在中国官方认可的正史之中,有关盗墓的记载不绝于书,而关于奸尸的描述也层出不穷。最令人震惊的奸尸事件,莫过于西汉末年赤眉军农民奸污中国第一位女皇吕雉尸!这一惊心动魄的事件,记录在《后汉书·刘盆子传》中:赤眉军是西汉末年的农民起义军,他们贪图财物,所到之处,大肆抢掠。京城洗劫一空之后,起义军纵火焚烧宫室,扬长而去。他们浩浩荡荡地来到南郊,兵马极盛,号称百万,声震四野。刘盆子乘坐着帝王之车,驾着三匹骏马,纵横奔驰,身后跟随着数百精骑。他们从南山直奔城邑,在郊外与更始将军严春展开激战,尸横遍野,最后,大败严春。他们占领安定、北地,来到阳城,突然,天降大雪,寒风剌骨,冰天雪地,许多起义军在冰雪中冻死。他们两眼血红,满腔仇恨,浩浩荡荡地回到城郊帝陵,疯狂地挖掘皇帝、后妃陵墓。他们惊奇地发现,汉高祖皇后吕雉的尸体,由玉匣装殓,珠宝如山,尸体鲜活如生。起义军疯狂了起来,他们一个接一个地奸淫了吕雉的尸体。
   
                  
序:令人发指的盗墓活动(2)
  这段史书的记载,委实恐怖,令人心惊肉跳,但未必真实。因为,一代女皇的吕雉,去世之时已经60多岁了,应该称得上是老妇人。她是汉高祖刘邦的皇后,距西汉末年有200余年,一位260余岁的老妇人,能鲜活到哪里去?奸尸的行为可能有,但更大的可能性是,农民起义军侮辱和践踏吕雉的尸体以泄满腔怨愤。
  宋代大学者司马光用了20余年的时间,编纂了一部惊世之作《资治通鉴》,他的眼睛都编瞎了。令司马光欣慰的是,这部史书,是公认的一部信史。这部书中,记载的盗墓贼奸淫冯贵人尸体一事,应该是真实可信的。冯贵人是东汉第10位皇帝汉恒帝刘志的宠妃,美艳如花,恒帝视为天下绝色。当时,皇后是窦氏,势力强大,朝廷由皇后为中心的外戚专权。掌握兵权的权臣梁冀,毒杀了9岁的汉质帝之后,扶持15岁的刘志登上皇帝的宝座。刘志做了22年的皇帝,不理政务,一味痴迷于女色。后宫之中,美女如云,多达6000人。花蕾般的冯贵人,就是众多美女中的花魁。可惜,红颜薄命,正是花季年龄的冯贵人,不幸病死。大约70年后,汉灵帝刘宏执政。这时的东汉王朝,已经风雨飘摇,大厦将倾。盗贼四起,烽火连天。一批盗贼惦记着皇帝、后妃陵,盗掘了冯贵人墓。挖开坟墓,盗贼们目瞪口呆:美丽如花的冯贵人依旧玉手如葱,美艳照人!他们不禁摸摸她的手,竟然发现还有点温热。他们喜出望外,如醉如痴,就轮奸了冯贵人尸!
  盗墓是人类一项最为不耻的行为,但许多人认为,这是最容易发财、最为惊险刺激的一项活动。许多盗墓者觉得,在所有的职业之中,盗墓是最为有利可图的职业之一,他们感觉十分有趣,他们愿意为之冒险;他们为利益所驱使,也乐于为之冒险。人生在世上,生死至大,入土为安。可是,盗墓者却在月黑风高之夜,打死人的主意,半夜三更地挖死人的“坟墓”,惊扰长眠在地下熟睡的人。这种行为,简直是没有人性,也缺德透顶。
  探究盗墓史多少年来,别无所好,就是喜欢看书,喜欢看好书。我经常逛书店,也常常看见书架上展示的畅销书。前几天,出版社的朋友告诉我,师永刚先生推荐的新作,希望我能写一篇序。这样,《盗墓史记》的书稿,就呈现在我的面前。我欣赏作者倪先生的文字,喜欢他文字之中游刃有余的穿透力,更令我惊喜的是,这是一部探究盗墓史的佳作。
  盗墓和探究盗墓,是有很大区别的。盗墓是丧失人性的行为,对陵墓的破坏性极大,挖洞盗坟,既对坟墓中的古物和尸体造成毁灭性的破坏,也是对尸体及其亲人尊严和感情的亵渎和践踏。这是世间最下流的勾当,也是世上最可耻的行为。探究盗墓,则是借盗墓人的一双黑手,轻轻地掀开尘封在地下数十年、数百年的墓葬文化,探究的是墓中主人的生活和足迹,挖掘的是一段特殊历史的是非曲直和历史功过,展示的是坟墓之中所埋藏了数百年的人文风物和文化宝藏,厘清的是不为世人所知的个人隐私和历史谜案。这是对墓葬文化的探索,也是真正意义上的考古,因此,探究盗墓史,趣味无穷,价值无限。
  中国历史上最疯狂的盗墓狂人,恐怕就是伍子胥先生,这位旷世奇才,恨死了楚平王,在他功成名就之后,特地将楚平王的尸骨从坟墓中拖出,疯狂地鞭尸三百,以泄私愤。春秋时期,没有发迹的齐懿公与人争夺田产,以失败告终,一直耿耿于怀。后来,齐懿公登上了国君宝座,他立即吩咐侍从,挖掘仇人的坟墓,剁下坟墓之中仇人的双脚以解恨。相比之下,游手好闲的汉广川王刘去,心里坦然得多,他四处游荡,挖坟盗墓,仅仅是为了好玩而已。南朝之时,陈叔陵挖掘坟墓,也只是因为,喜欢看死人的骨头……。
  《盗墓史记》专设人物篇,揭示了历史上最疯狂的十二大盗墓狂人。
  《盗墓史记》以清新的文风,展示了一幕幕令人扼腕的盗墓行为和令人恐怖的盗墓贼嘴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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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令人发指的盗墓活动(3)
  《盗墓史记》游离在正史和野史之间,剖石为玉,大浪淘沙,再现了一幅幅夜幕之中盗墓过程之中的恐怕画面。
  《盗墓史记》的作者是一位资深文化记者,对文化、考古、文物保护十分关注。从他的文字之中可以看出,他看了不少书,对历史,对古物,对盗墓,有自己独特的视角。至于这是一部什么样的书,这部书的真正价值何在,答案就在书中,也在读者的心里!
  故宫博物院宫廷历史专家故宫博物院图书馆副馆长向斯2007年月12月18日于北京 
                  
引言 盗墓背后的文明(1)
  一、“墓”的变化提起盗墓,不少人或许会想起野蛮、龌龊、肮脏、缺德这些不雅的词汇。实际上,盗墓背后是人类文明的发展史。
  盗墓的出现,是因为有墓。
  与“墓”意思相近的,还有“坟”、“茔”、“丘(邱)”、“冢”、“垅(垄)”、“土”、“培”、“堬”、“垜”、“山”、“陵”、“寑”等十多种叫法。
  “墓”,大概是最为原始、正宗的概念了。笼统地说,墓是用以放置尸体或其残余物的固定设施。在考古学上,常会把“墓”与“葬”相提并论,言之为“墓葬”,可见墓的古老和重要。
  “墓”的本义有多种解释。《说文》称,“墓,丘也。”《广雅》谓,“墓,冢也。”《论衡·讥日》直接说,“墓,土也。”更有学者从字音上进行解释,清代乾嘉学派的中坚人物段玉裁称,“墓”就是“慕”——“孝子所思慕之处。”
  但“墓”与“坟”、“冢”、“丘”、“陵”等,在古代有相当大的差别。
  凡掘坑穴葬,盖土与堆平,不植树者,方叫“墓”,“墓”中透露出的是中国人朴素的早期丧葬观念——“不树不封”。
  “坟”,则是与“墓”相对的。虽然现在大家通常把“坟墓”放在一起使用,但在先秦以前,两者区别明显:葬穴积土成堆,才叫“坟”。即《方言》所谓的,“坟,地大也,青幽之间,凡土而高大者谓之坟。”而坟的本义就土堆子,《礼记·檀弓上》称,“古也,墓而不坟”,就是这个意思。
  “冢”的本义,《白虎通》称“大也”。后来的意思则变成了坟,但《说文》称,“冢者,高坟也”,即封土高大的坟。上面的冖 表示地下覆盖,将死者覆盖于墓中;故从冖。
  “丘”,本来指坟堆,即堆在葬穴上的封土,与此有相同概念的,还有“垅”,垅与“垄”相通。《汉书·楚元王传》称,“尧葬济阴,丘垅皆小。”意思是,尧当年葬于济阴,其墓的封土很少,地面的坟头不大。
  “墓”与“坟”、“冢”、“丘”意思上的不同,反映的是中国古代早期人类的等级差别。普通人家的葬处可说是墓,也可说是坟,但“丘”则非下层民众可用。《周礼·春宫》称,“以爵等为丘封之度,与其树数。”大概意思是,死者下葬后,墓上封土的高底和植树的多少,与其生前的地位相一致,否则是越礼。王公级别的才叫“丘”,如苏州著名的虎邱斜塔,即因吴王阖闾之冢所在而得名。
  墓中的更高等级,则是“山”和“陵”。
  北魏郦道元所著的《水经注·渭水》(卷十九)有这样的文字,“秦名天子冢曰‘山’,汉曰‘陵’,故通曰‘山陵’矣。”
  “陵”的本义是指高大突兀的山丘,后来则逐渐成为皇家坟冢的专用名词。其衍变过程就是指坟冢的封土越来越高大,最后到了堆积成山的地步,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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