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时燕飞帝王家-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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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又是这般的难心表情?莫非也是爱极了那戏子的唱腔做派,有些心疼了?”
尉迟飞燕一听话茬不对,便是淡淡说自己不懂赏戏,只是方才见了乐平公主不快,略有些担心罢了。
骁王倒是不像在那戏子的身上浪费太多的口舌,便话锋一转:“坐得这么久,莫要疲累了,与本王一起骑乘一圈可好?”
飞燕微微抬头看了看骁王的神色,便觉得此时还是顺着他些比较好,便点了头,随着骁王出了茶室,被他强健的臂膀一提,踩着脚蹬一起上了那“黑疾风”。
骁王抱住身前的娇柔女子,轻轻一催马,那马儿便轻快地跑了起来,朝着马场里的小溪处跑了过去,马蹄飞溅,激起水花朵朵,倒是清爽。
当马儿飞跑起来时,风从耳旁拂过,这样的感觉却是那么的似曾相识,曾经自己满心倾慕的那个人,也是这般在自己的身后拥着自己,在浩瀚的平原上策马狂奔。
而那时的自己则紧紧靠着那曾经让人心安的结实腰身迎风前行一时间便是有些恍惚了。飞燕觉得思绪一路漂浮,又要想起许多急于忘掉的往事,便是急急地止住了,可是更让她心神不宁的,却是方才瞧见的那个戏子
方才她之所以见了那戏子的脸,之所以发楞,实在不是如骁王所言的那般,被桃花眼迷了心神。实在这那戏子当真是眼熟得很,尤其是眼边的那颗痣,总觉得是在哪里似曾相识,却是一时间怎么也想不起来了。
第30章
风还在耳旁呼啸,就在犹自思索时,耳旁响起家呆着似曾相似的问话:“马有些颠,可是累了?”
沉浸在往昔里,一时松懈了心情,竟然嘴不对心,一时间惯性使然脱口而出地回到:“樊大哥尽兴便好”
话刚一说出口,飞燕便身子一震,意识到自己竟是失了口。身后的手臂猛地一紧,收住了缰绳,勒马在了一处山坡上。
骁王身后的侍卫远远的停在了,倒是识趣地不曾靠近。
飞燕的只觉得手心都是冷汗。霍尊霆虽然与她相识以后,不曾露出暴戾的一面,可是方才责罚了那戏子便可看出,骁王从来不会吝啬使出雷霆手段。任何一个男人都不能容忍自己未过门的妾室与其他男人不清不楚,更何况樊景还是大齐的叛党,除之而后快的贼首……
就在那转瞬间,竟是连叔父一家锒铛入狱的情形都想象得有须有尾,便只差着骁王开口发难了。
骁王将马带住,似乎深吸了口气,然后问道:“你曾经与你口中的樊大哥一同骑马?”
飞燕抿了下嘴:“七岁时曾经跟父亲的下属学过骑马,只是那时尚小,又不曾像安庆公主般有如此贴心的兄长,骑上马觉得有些高,当时不甚喜爱……”
“……这如兄长般照顾本王爱妃的,可是现在白露山称王的樊景?”
飞燕心知他老早就怀疑自己与那白露山父亲的部下有联系。
今日恍惚间竟是走脱了嘴,喊错了名姓,若是极力撇清,倒是显得刻意,便老老实实回到:“那时候樊景年有十五,在父亲的麾下任传令兵,倒是经常带着年幼的奴家……”
骁王这时翻身下了马,立于马下,伸手将飞燕也抱了下来。
这时飞燕才是得空看了他的脸色,微微有些阴郁但也说不上阴沉,摸不透他心里想得是什么。
“尉迟小姐想起童年服侍于你的仆役,倒是个长情之人,不过你的樊大哥现如今已经是通古部的乘龙佳婿,却不知他会不会拥着娇妻策马扬鞭时,想起自己少年时服侍过的小姐?”
飞燕凤眼半垂,无谓地一笑:“俱都是年少时的儿童把戏,记不记得又又何妨?”
骁王半低着头,看着眼前明明正值芳华的女子,偏偏眼底有一抹疲惫的沧桑,便是忍不住微微皱了皱眉,伸手摸了摸她有些发白的脸,又是轻叹了一口气,然后问道:“要不用吃烤板栗?”
飞燕被他突然岔开了话题弄得一愣,一时有些搞不懂骁王的意思。“烤板栗”……这是大齐何等严刑审问的酷刑称谓?
不过看到骁王走到马旁的板栗树下摇晃下如同小刺猬的板栗时,她才明白骁王并非戏言。
夏末时节,板栗正长得饱满。骁王用匕首在地上熟练挖了一个浅坑,捡来石子堆了一个简易的灶头,命侍卫捡来了些干柴升上火,将板栗带刺的外皮撕开取出一颗颗硕大的板栗,放在石灶上面。又从树上折下一大片树叶,铺在地上,上面均匀地撒上侍卫拿来的甘蔗糖,将烤的微微发热的板栗摆在树叶上,用手拨弄着在甘蔗糖上滚了几个滚,全身都沾满了蔗糖,然后埋进石头中继续烘烤。
板栗被周围的石子均匀加热,蔗糖逐渐融化将板栗包裹住,形成一层亮晶晶的糖膜,而甘蔗的清甜也慢慢地透入到板栗中。等火灭了,将板栗拨弄出来,发现每个板栗都是油亮油亮地泛着光泽,更有一股甜腻的香气挥之不去。
“本王幼时,父皇乃是新野守将,朝廷克扣了边关将士的粮饷,家里便是一时短缺了锅灶里的米粮,彼时经常要去舅舅家周济些个银两度日,虽然舅舅慷慨,去得太频也是不好,于是便带着将士们去新野四周的深山打些野味回家打打牙祭,那是本王年幼,总是会随着父王一同上山,经常采摘了板栗烤着来吃。如今倒是没有荒废了这门技艺……”
说着便将烤好的一颗利落的剥掉了外壳,递到了飞燕的唇边。
飞燕只得张开嘴,任凭着骁王修长的手指将绵软香甜的栗肉送入了口中……本以为他会如盯住了青蛙的毒蛇般势必要一路追踪到底,却不曾想,却是再也没有问下去,反而是兴致勃勃地做起了乡野小儿才干的勾当,当真是让人的心越发不落底。
就在这时,安庆公主也闻着香味骑着小马过来,兴奋地咧着小嘴喊道:“二哥烤了板栗,怎么不叫人!竟是躲起来偷吃!”
于是被一旁的嬷嬷搀扶着下了马,也坐在了铺在地上的芦苇席上,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边吃边小声问:“嫂嫂,你可是做错了事,刚被二哥骂了?”
飞燕盯她吃得满是黑糖的小口,微微有些诧异。
安庆公主接着道:“每次去二哥府上做错了事,二哥总是会在骂完本宫后,叫下面厨子烤来糖板栗与我吃呢!”
尉迟飞燕闻言,有些哭笑不得,抬起眼来,正好与骁王四目相对,便是又低下了头,将一颗香甜的板栗慢慢放入口中。
还未从马场出来,宫里的皇后懿旨便已经传到:“速速命令骁王入宫。”
骁王倒是知道定是那乐平告了刁状的缘故,便问道:“那个戏子还有口气儿吗?”
下面的人期期艾艾地说:“只打了三十大板,宫里便来了人……被皇后娘娘宫里的太监王贵领走了……”
骁王倒是毫无意外地点了点头,这马场离皇宫不算远,母后此时应该正在“欣赏”那戏子的曼妙唱腔了!
于是便命人送飞燕先回尉迟侯府。他领了安庆便入宫去了。
飞燕静坐在车中,心中依然思索着刚才那个戏子为何给自己一种熟悉的感觉。
久思无果,心中烦闷,索性放下心事拉开车帘看看外面,待眼光向车外一扫,突然愣了一下。
此时车子正驶过一条热闹的街道,两旁布满了店铺,文房书画,卖布的,粗劣的玉器地摊,还有各种吃食,应有尽有。
就一个包子铺面,二十几个巨型蒸屉摞得人一般的高,一个微胖的穿着白布褂的男子正扯住一个瘦弱的行乞小儿,举手欲打。旁边有人劝道:“张师傅,这个小儿偷你的包子自然不对,不过看他如此瘦弱,你若动手,打伤了他也是麻烦……”
飞燕正是看到这个场面,今日见到的那个戏子竟是与厨子手里的那小乞丐重叠到了一处……
五年前,她跟随樊景初到白露山,在一个镇子上看到了类似的一幕。一个乞儿因为经常偷吃别人家的东西被十几个成年人围追暴打。那乞儿虽然瘦弱,却是灵活异常,在十几个大人的包抄堵截下奔跑闪躲,大家竟是一时捉他不到。
樊景起了爱才之心,赔了些许钱财,问明乞儿无父无母,天生地养,就将他带了回来。后来看他伶俐聪明,就选了做自己的贴身书童,赐名刘节,希望他能够留住男儿气节。
二年后,樊景精心挑选出一批人,派到大江南北,刘杰也被派了出去,此后,飞燕就再未见过他。想不到再见面时,却是在皇宫中的戏台之上,当真是人生若梦。
那刘节易名为柳迎生,也不知是不是拔了个子,加之在戏班子里熏陶的缘故,气质身量样貌俱是发生了变化,竟是看到了他眼旁的那一颗痣也是没有辨认出来这位竟是故人。
一时间,公主遇袭时的内应与那戏园子外的被遗落在了草丛间的萝卜花,似乎都有了些许的答案。飞燕想到这里,只觉得太阳穴有种隐隐的微痛,急于摆脱的过去,为何总是如影随形?
樊景将手伸得如此之远,当真是不搅得天翻地覆,绝无罢休吗?
飞燕回到尉迟侯府,走进大厅时,尉迟瑞和一双儿女正兴致勃勃地看着一个扁长的盒子。敬柔抬眼一瞧发现表姐走进大厅,快走几步走到飞燕面前,高兴地说道:“表姐,你外祖母寄来一些东西,我和父亲哥哥正猜是什么东西了!”
飞燕听着一愣,心中陡然升起一阵不安。尉迟瑞看着飞燕笑道:“难得你外祖母如此牵挂于你,快过来查看一下。贤哥和敬柔也很是好奇是什么东西。”
飞燕见伯父和贤哥,敬柔兴致甚高,压住心中不安,打开盒子将里面物事一样样拿出来,都是些用过的旧物。贤哥和敬柔像寻宝一样拿起一件件东西,讨论着是做什么用的。尉迟瑞笑着看着自己的侄女和儿子女儿,心中十分欣慰。
三人没有注意到飞燕的脸色却是有几分发白。这些旧物事都是自己在白露山使用过的。根本不可能是早已经断了联系的外祖母家里寄来的。
此时厅外阳光正好,可是飞燕知道一场不期而至的暴雨即将来临了。
第31章
鸳鸯是知道内里的隐情的,在客厅里见了那些个物件更是担心得不行,便是偷眼看了看飞燕。
不过飞燕倒是神色如常,将那些旧物分了分,给了自己的堂兄妹。将一个小樟木制成的书箱分给了敬贤,这书箱内里设得精巧,只要打开便可分作三层,分别放置书纸还有笔砚,就算背在身上也不会让内里凌乱。
鸳鸯知道,这是樊将军在飞燕十六岁生日时赠与小姐的礼物。因着飞燕喜欢看书,外出营地时,有了这样的书箱很是方便,飞燕曾经爱不释手,可是现在她却是如对待寻常之物一般送给了旁人,不能不令人有些怅然。
作为看客,曾经以为小姐与樊将军该是怎样天造地设的神仙美眷?却是落得如今这般的情形,该是怎样的造化弄人?
尉迟侯府里旧物惹风波,宫中新晋的宠儿掀起的狂澜更是拍石有声。
二皇子霍尊霆立在在凤仪宫前等着皇后召见已经有一个时辰了。直到了晚饭后,才有太监宣他入宫见凤驾。
沈皇后正坐在软榻上看着侍女呈上来的礼服,明儿是皇上选秀女的日子,她身为中宫皇后怎可不去?
霍允自从入京称帝后,后宫一直空虚。不是霍允怜惜着与结发妻子峥嵘策马结下的生死情谊,实在是妻族外戚在朝中举重若轻,这皇帝做得不大爽利。
想当初入京时,他在庆功宴上饮了酒后,便带着几员武将,一路踉踉跄跄地进了后宫,巡查了下那梁朝先帝后宫里的女子,当真是环肥燕瘦,让人有些眼花缭乱。尤其是那梁帝最宠爱的丽妃,十五岁的芳华,仙姿佚貌,我见犹怜,那娇弱的身子瑟缩在脚下,小脸儿上挂着泪痕的模样实在是叫人心动不已。
借着庆功宴上的酒劲,霍允将小佳人抱起便入了宫中地一处偏殿,将那丽妃倒趴着按在地上,未及除了罗衫,直接扯开了裙摆,解了自己的裤子便爽利了一气。
前梁的皇帝果然是个会睡的,挑选出了来也是人间上品,霍允只觉得这身下女子无一处不软,嘤嘤娇喘撩拨他如同是年少新婚入了红帐时一般气血上涌,足足拨马回枪了三次。
自此以后,便是爱极了此女,纳入了自己的后宫里。怎奈沈后善妒,岂可容许后宫充盈年轻貌美的女子来分她的丈夫?
趁着霍允亲征平叛之际,将那已经怀有三个月身孕的丽妃从寝宫里拖拽了出来,命太医把脉,硬生生地将孕期改为已经五月有余,于是沈后直言这丽妃肚子里怀的乃是前朝皇帝的余孽,将丽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