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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九重宫阙,废柴嫡女要翻身-第3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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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秋接过袋子,胸口翻涌着感动,在这之前,他们从未说过一句话,她竟贴心到这个地步。
“对了,你是怎么知道我……”喜欢你的,但这句话,他却不好意思再说出口了。
恋夏将嘴里的面条咽下去之后,头也没抬的回答:“你以为你对我的付出我真的一点都不知道么?谁让你胆子那么小,一直都不跟我表白的。我怕啊,我再不主动,你就得孤独终老了。”
好吧,其实她不抬头不是因为贪吃,而是怕自己撒谎心虚,被他看出来,毕竟,她也是在后来才知道他的存在的啊,扒瞎也是需要技术的,她没这技术,她承认。
怀秋听后脸颊浮上一层红晕,一门心思都在她说的“谁让你胆子这么小”上,完全没有注意到她的不自然。
酒足饭饱之后,恋夏拦住了他想要开车的动作,“我们走走吧。”
怀秋不可置否,点头应允。
两人默默的沿着马路走,似乎是在走一条没有尽头的未来之路,恋夏心里无限感慨,这世界,你好啊,明天,我就要彻底消失在这里了呢,让我最后,再看你一眼吧。
一个城市的繁华,在夜晚的时候,是最容易显现的,因为这时的人们大都已经卸下了面具,或悲或喜的亮起那只属于自己的微渺灯盏,万千灯火汇集,才是这城市最美的景色。
站在这流光溢彩的街道上,恋夏突然停住了脚步。
这里,竟没有一盏灯是为她而留,而她,在这一瞬间也感悟到了所谓放下的真谛:谁比谁好,能差到多少?大家最后都要跟上帝报道,短短一生,何必计较外物?我们终会以某种形式向我们的生命致敬,或好或坏,或早或晚。
所以,缘来缘去,随缘而安吧,计较什么呢。
见她突然停下脚步,怀秋也跟着停下了,不解的歪头看着她,眼里的柔情似水简直都快溢出来了。
茫茫人海,有这么一个人肯为你诚心守候,不离不弃,是多么令人感动的事情,所以,就在这一瞬间,恋夏做了一个很,冲动的决定。
伸手拉过他的手,将两样东西郑重的放到他手心,在他的不解目光中从口袋里掏出了九块钱,目光炯炯的盯着他,认真的宣布:“刚刚的提拉米苏、意大利面和麻辣烫,都是刷的你的卡,现在呢,换我请你,这是我的身份证和户口本,民政局登记,九块钱,我请你,好不好?”
怀秋一时间竟没反应过来,愣在原地不知所措。
“不同意啊?那算了。”
“不不不!同意!”怀秋赶忙抓住她要抽回户口本的手,激动的将她抱起,开心的转圈圈,“天呐,幸福来的这么突然的吗?”
“嗯,就是这么突然。”恋夏抵着他的肩膀,居高临下的看着他,无奈的补充道,“我明天要参加舞蹈大赛,没有空,户口本呢,你先拿着,万一有点什么意外,你可以替我做主……”
怀秋将她放下来,轻轻的刮了刮她的鼻尖,沉浸在狂喜之中的他只是觉得恋夏这话很不吉利,并没有多去想什么:“怎么会有意外?傻丫头。”
恋夏只是笑着握住他的手,沉默的继续往前走。有些事情,他还是不知道的好。其实,能够做到无知,才是最大的幸福。


 第七十五章自己成功找死

这一夜,恋夏躺在自己那小窝里,盯着天花板发了一宿的呆。是缅怀?是告别?是不舍?她也说不清。
这感觉其实比意外穿越要来的纠结,毕竟这一次,她提前已知即将离去,走前必然是万般不舍。
这屋子,这桌上缺了一角的杯子,衣橱里清一色的白裙子,厨房里万年洗不掉的油渍,隔壁永远停不下来的吵架声,之后,便与她无关了,好开心,呵呵。
第二天一早,一夜没睡却还神清气爽的她买了大包小包的礼物,去了孤儿院。
院长妈妈和这里的孩子们是她最后的牵挂,离开这里,她就该雄赳赳气昂昂的,穿越了。
穿着素白裙子的恋夏坐在秋千上,晃晃悠悠的看着小朋友们嬉闹玩耍,不觉出了神,其实她小时候也这么调皮的。
等一下,她貌似找到了一个很好的,死法。
哪里还顾得上什么缅怀啊、最后的诀别啊,恋夏只坐了一会就从秋千上起来跟院长妈妈和孩子们告别了,半句废话也没有,就只是“好好照顾自己”什么的,走的时候那叫一个干脆啊,打了车就绝尘而去,丝毫没有预想的那么热泪纵横。
因为,她知道自己该怎么死了!
匆匆赶到舞蹈大赛的准备现场,恋夏进门的这一路,那叫一个畅行无阻啊,没办法,她现在可是公司里的准老板娘,昨天刚给了公司员工一个狠狠的下马威,谁敢拦她?
到了还在准备中的现场之后,恋夏急急忙忙的走进选手化妆间,熟练且准确的找到了自己的衣柜。
因为这一次是大规模的比赛,所以投资方,也就是怀秋啦,在这个项目上,砸了不少钱,选手们的衣服啊、鞋子啊,都是他们公司提供的。
问题就出在这里,恋夏现在要做的,就是换掉那双高质量的鞋子,换成自己那双劣质的,高跟舞鞋。
其实啊,刚刚她在孤儿院回想自己的儿时经历,突然想起,她六岁那年因为调皮从树上摔了下来,脑袋上留下一个大洞,那可是她的致命点,医生当时都说过了,再伤到那个地方,很可能会变成植物人的。
偏偏她就是记得,之前在准备舞台的时候,因为她的一时失误,木质舞台被音响砸了一下,留了个小窟窿,只要她到时候踩进去,让鞋跟断掉,就可以顺理成章的摔下台来,把自己给整成植物人,怎么感觉,这么辛酸呢。
之所以要寻找一个合适的死法,完全是她的善心作祟。
因为只有这样,怀秋才不会将她变成植物人的过错怪罪到任何人身上,也就不会牵连到无辜的人了。
啧啧,希望好人有好报吧,老天啊,她这么为别人着想,到时候可一定要让她成功穿越回去啊!
就在她刚要把那双劣质鞋装进鞋柜的时候,场务恰好走了进来,见她这换鞋的动作,犯了嘀咕:“你在干嘛啊?”
“额,那个,”恋夏装作自然的一边将鞋继续放进去,一边为难的说道,“你也知道,每个舞者都有自己的跳舞习惯、跳舞的鞋子,我实在是不喜欢你们准备的这双,所以,只好偷偷换掉。”
“您不喜欢可以跟我说啊,我给你换一双。”
“哎,不不不,不用,我就是不想搞特权才特意来偷着换的,你懂得,他的地位那么高,我不想让他为难,你会帮我保密吧?”
场务瞬间就懂了,大老板选中的女人,大部分都是爱低调的,所以她高深莫测的挑了挑眉毛,冲恋夏做了个ok的手势,转身就悄悄的出去了,她什么也没看到,没看到。
她才刚一出去,恋夏就瘫软在衣柜上,捂住胸口大喘了口气,妈呀,这也太险了。
终于,夜晚的比赛来临了。
第二次参加的恋夏,还是一如既往的紧张,第一次是怕拿不了冠军,第二次则是怕她死不了,这颠覆程度,真也是醉了。
“恋夏,快,到你上场了,加油哦。”
浓妆艳抹的场务一脸的恭敬,催促着化妆台前正按着心口平复情绪的恋夏。
呵呵,想起第一次她那不耐烦的脸色、毫不客气的催促,再对比这一次的恭敬,恋夏无声的笑了,这算不算她的梦想间接成真了呢?
深吸一口气,恋夏翩然走上了舞台,抬眼看了下二楼正在喝茶的怀秋,温婉一笑,然后对着观众深深一鞠躬,这怕是她的最后一舞了呢,不隆重一点都对不起自己这身份。
又是一曲惊为天人的《青花瓷》,银白色的聚光灯下,伴随着周杰伦那微沙的嗓音,身穿素白青花长裙的恋夏再次翩然舞在舞台中央,惹来底下观众的一片哗然,美,太美了。
舞台上的恋夏专心致志的舞着,心说,只要完成最后的旋转,一切就又结束了。
上一次,聚光灯上出现了夏夏的脸,这一次,她自己来。
恋夏不动声色旋转着,将脚踏到了那小洞上面。
劣质的鞋跟陷入洞中,承受不住这突然的扭曲,嗒的一声就断掉了。
然后,失去了重心的恋夏颓然倒下台,瞄准底下的映照灯就把后脑磕了上去。
陷入晕厥之前,她摆过头去看了正奔下来的怀秋一眼,眼睛里的情绪复杂难言,最后彻底的,晕死过去。
怀秋从楼上冲下来,拨开拥挤的人群,二话不说的抱起地上的她,驱车就往医院赶,在几个小时的焦急等待之后,却仍旧被残忍的告知,恋夏不会再醒过来了。
这一次,他意外的平静,没有像第一次那样砸东西,也没有接受不了的嘶吼,只是默默的抱起床上昏迷不醒的她,一言不发的回了家。
不知道为什么,医生从手术室里出来,摘下口罩的那一刻,他就知道会是这个结果,然而他也在那瞬间明白了恋夏最后投过来的眼神里的含义,那是一种暗示、一种支持,那感觉,就像她是在告诉他,不要担心似的,所以,当医生说她不会醒来的时候,他并没有相信。
的确,在医学上,恋夏是变成了植物人,但他也相信,这世界上存在着奇迹,存在着用科学没法解释的东西。
轻柔的将恋夏放在他昨天刚布置好的双人房间的床上,怀秋探身轻吻了她的额头,哑着嗓子说道:“你看,这里是我们的新家,快点醒过来好不好?你答应过我,要请我去领证的啊,怎么可以食言?”
怀秋就这么安静的坐在床边,握着恋夏的手,久久凝视着她沉睡的面容,不肯移开。
总有种感觉,她真的只是睡着了,明天天一亮,就会醒过来。
另一边,已经成功穿回到空间的恋夏仔细的检查了一下自己的魂魄,还好,没有缺胳膊少腿!兴奋不已的她如饿虎扑食般的冲过去,也不管大神现在已经是白发苍苍,整个人都挂在了大神身上:“大神!我成功了哎!成功了!”
“死丫头赶紧下来!想勒死我么?!”大神无奈的扒拉着她的手,上气不接下气的吼道。
恋夏从他身上蹦下来,见他的脸都被自己勒成猪肝色儿了,这才不好意思的冲他吐了吐舌头,毫无底气的解释道:“太高兴了嘛。”
大神冷着一张脸,不管怎么哄,就是不肯搭理她。
恋夏对着他的背影翻了个白眼,撅着嘴就转身去找豆豆了。好嘛,好嘛,惹不起你,那走开总可以了吧。
将豆豆托到手心,恋夏温柔且讨好的问道:“豆豆,现在可以给我们两个移植记忆了吗?”
豆豆乖顺的点头,默默的爬到靠在石头边,还在昏睡的夏夏旁边,转过头来,晃着小爪子招呼恋夏赶紧过来。
恋夏乖乖的坐到池边,依言握住了夏夏的手,刚刚还在感叹这迷药的药效真是猛啊,却在豆豆将要催动灵力的那一刻突然叫了停:“豆豆,你可要看清楚,是将我穿越之前那些有用的记忆替换过去,不是全部啊,而且,你可不要连我的记忆一起消掉啊,我可不能忘记这些事情的……”
豆豆听着她的絮叨,突然就觉得她好烦啊,紧张归紧张,念叨个一两次就算了,一直念叨算什么事儿啊?把它当成小白痴了吗?它可不至于愚蠢到连换个记忆都换不了吧,不就是挑选并且转移有用的记忆到夏夏那里么,有多难吗?
有些气结的豆豆连理都没理她,却是将直接爪子摁在她手上,加快了灵力催动的速度,很快便准确的找到了她从出生到穿越之前,再加上有关于现代怀秋的一切记忆,原样复制了一份之后,将其凝结成光球,托在爪子之上。
而覆在夏夏手上的另一只爪子则将夏夏全部的记忆都给凝结了起来,化成光球取了个精光。
将爪子上那由恋夏的记忆凝结成的光球植入夏夏的脑海之后,豆豆虚脱的松了口气,另一只爪子却是将夏夏的记忆啪的一声,捏了个粉碎。
往事随风,既然要重新开始,这些过去,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现在,她,就是晴恋夏,行走在21世纪唯一的,晴恋夏。


 第七十六章 所嫁非人

恋夏见豆豆成功,赶忙翻起了自己的记忆,在发现它们还能完美的连贯之后,松了口气,还好还好,她的记忆没丢。
有的人就会问啊,何必这么麻烦呢,直接让夏夏失忆就好了嘛,反正摔得那么严重,说她失忆也没人会怀疑,干嘛还得复制移植什么乱七八糟的记忆啊。
嘿嘿,这个问题就得问人性了。
失忆的确是个好方法,但每个人的性格养成都是从小到大一步步养成的,就像夏夏,其实从她跟六阿哥艾子霆认识的过程中就可以看出,她儿时的性格是很活泼的,只不过后来发生的一切逼得她不得不冷漠罢了,一个人的面具一旦戴的长了,就很难再摘下来,更妄图恢复本性了。
如果只是单纯的让她失忆,她潜意识里所形成的性格习惯还会是那么冷漠,根本改不过来,而怀秋喜欢的可是那个精灵搞怪、天真可爱的恋夏,如果夏夏不改变性格的话,就会马上露馅的。
所以,她只从根本入手,彻底的把夏夏变成恋夏,这样子才会真正实现,你好、我好、大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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