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死魂珠-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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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上的痛楚竟然消失,捋起衣袖察看昨天的伤痕,竟然一条也不见;不相信地摸着瘦弱的脸庞,似乎比以前还要光滑,哪有昨天被鲁伯特留下印记的样子。
还没弄明白怎么回事,从袋里拿出一个面包,一边吃一边向外面走去。走出无人的小巷,映入眼球的是与以前不同的建筑物,这些建筑物都是瓦砖铺顶,两层高,路人的衣服都不再是兽皮制成,和自己穿的衣服差不多。
一位行人走过,丹尼尔刚想叫住他问清楚这究竟是怎么样的地方。不远处传来吵杂的叫喊声,行人争先恐后地向同一方向跑去,那些开门做生意的店铺看见情形,管不得店里的客人是否离去,马上关进大门,不知在害怕什么。
走到路中央顺着他们过来的方向看去,想知道发生什么事情,为什么人们都要跑走。
不一会儿,只听见铠甲的撞击声。看清楚一点,是一头足有一层楼高的火红色大蜥蜴。那些鳞片密集而看似松散,只有一条凌接入皮肤,每动一下,鳞片就撞击一次,口中还喷出炙热的火焰。火焰的高温,似乎放一块肉下去,就会被烤熟一样。
丹尼尔被吓了一跳,虽然以前看过类色的动物,可那些动物的体形只有自己一半的身高,现在这只竟然比自己还要大上不知多少倍。
他一边低头自言“斗气与魔法的世界究竟是怎样的?这又是什么巨型怪物?怎么还会喷火。”一边想转身逃跑,可发现双腿竟然不听使唤,无论怎么使劲,就是不肯动弹一下。
此时,大蜥蜴已经跑到他的面前,仅差几米,随便张开嘴巴,随意地喷出火焰都能烧到他。
现在跑也不是不跑也不是,惊恐地抬头看着这只大蜥蜴,那双拳头大小的火红色双眼死死盯着自己,鼻孔喷出炙热的气雾。
大蜥蜴背上走出一位少年,约十一二岁。他站在蜥蜴得头上俯身凝视丹尼尔,高声问道“你不怕我的‘火火’?”
“怕,只是我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想跑的时候,双腿却不停使唤,现在想跑,这头大怪物迈前一步,我得跑十多步,根本逃不了。”丹尼尔身体害怕的颤抖,如实回答。“既然我逃不了,逃也要死不逃也要死,你杀了我吧。”
他昨天才庆幸遇到新主人,一切都在好转。没想到一睡醒,就要被这巨大的怪物烧死或者踩死。忽然想到,新主人让自己来到这个世界的目的,就是要让这怪物杀死自己。自己说过,为主人做什么都在所不辞。大着胆子,挺起胸膛看着这怪物和它上面那比自己大几岁的少年。
“你不认识火火?我怎么没见过你?你刚来俄斯镇吗?”
“恩,今天刚到这里,什么都不知道。”
“也对,怪不得你还在这等我,他们都跑光了。”少年道,“我叫史密斯,史密斯?贝克汉姆。你呢?”
“丹尼尔。我没有姓。”
丹尼尔从小就被赋予这个名字,奴隶没有姓,只需有一个代号便可。
“怎么会有人没有姓?真奇(霸气书库…提供下载…87book)怪。”史密斯哪管丹尼尔有没有姓,在他眼里所有人都是自己的玩具,只要自己开心就好。“不管了,我让你跑,过一会儿再追你。”
“我为什么要跑?既然都要死,我跑不过这只大怪物,况且我连这的路都不知道,能逃到哪去?,我不想跑。”丹尼尔还是害怕,不过他不想做无谓的挣扎。既然新主人把自己放到这里,被杀死也认命了。
“为什么?……嘿嘿,轮不到你问为什么。”史密斯笑着用手摸了摸火火的脑袋,火火很听话的微张小嘴,一道火焰从嘴里喷出。火势可不像刚刚那么小,整条火焰足有几米长,把丹尼尔得脸烧黑。
丹尼尔看见火火嘴巴喷出的火焰,被吓了一跳;白皙得连被火火的火焰熏得黑乎乎,若现在是晚上,没张开眼睛,恐怕真没人能看见他。
见火焰与自己越来越近,丹尼尔害怕得身子一软,倒在地上;他没发现,他坐的地方已经湿了一地。
“还不跑?你已经没有时间在这发呆了哦!”史密斯对丹尼尔说完,蹲下细声道“等他跑到转角就开始追他。”
丹尼尔马上爬起来逃跑,恨不得自己长出一双翅膀。不时回头望火火已经跑到哪里,“哇,怎么还追我?”丹尼尔一边跑一边回头望着那戏耍着自己的火火。
火火头上的史密斯自豪地说“这是我的地盘,你跑到哪里我都能追到你。”
丹尼尔害怕得卯足全力向前跑,哪管前面有什么,只要向前跑便是。
他的速度忽然减慢,后面追来的火火见丹尼尔突然停下,立马用两只前爪撑着身子,让速度瞬间减慢;可火火的速度是丹尼尔的数十倍,加上它庞大的身子,岂是容易停下的?差不到半米距离,便能把丹尼尔生生撞飞。
丹尼尔转过身,见火火和自己的那点距离,没把他吓得第二泡尿给拉出来。
“你干什么?怎么不跑?”史密斯见丹尼尔停下,满脸怒色叱问丹尼尔。
丹尼尔像是没见到史密斯的脸上,自顾自的问道“这里是你的地盘?你家是不是有很多书?”
“有,干嘛?我家当然有书。只是我不想看而已。”史密斯不耐烦地说,“你到底跑不跑?我还没玩够。”
“带我去你家。”丹尼尔竟然忘了自己的身份,听到史密斯说自己家里有书,用主人的语气对史密斯说道。
说也奇(霸气书库…提供下载…87book)怪,史密斯很听话的指挥火火转身朝着自己家的方向走去。
来到一座很大的宅院门前,门前有一块半人高的黑色石头,上面刻着“贝克汉姆侯爵府”。当然,丹尼尔并不懂上面写的是什么。走到火火身旁,仰头看着史密斯问道“上面写的是什么东西?”
“你不懂字吗?上面写的是‘贝克汉姆侯爵府’。”史密斯不耐烦地说完,问道“你到底跑不跑?我还没玩够呢。……诶,你进我家干嘛?赶紧给我跑呀。跑进我家,火火一样会烧你。”
第三章 贝克汉姆宅(下) '本章字数:4031 最新更新时间:2009…12…03 13:36: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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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你做玩伴要不要?你应该没有玩伴吧?”丹尼尔想起史密斯之前说的话,转头说道“前提是,我要读书识字,不管谁教我,每天要有固定的时间让我学习。”
“当我玩伴?”史密斯稍稍思考后,道“那些人都玩腻了,一听到我出门,跑得连影子都不见;你还敢当我的玩伴?好吧,我可以找人教你识字,你当我玩伴,不许后悔。”说完,骑着火火走进后院。
看着火火粗壮的四肢向前迈进,无意中看见地面上一个个塌陷的脚印,竟然和火火的四肢一个样;一个个塌陷的脚印足有一英寸深,可想而知火火有多变态。想到以后要被史密斯和火火一起对付,他似乎后悔自己的决定。再回忆不久前的情景,火火的火焰把自己烧得如同炭黑,所有人听到这少年的行踪已经不见人影,使他更加坚定自己的做法是错误的,有种转身离去的想法。可想一想,即将可以读书识字,不再受饿肚子的痛苦。他吸一口气,大胆的迈开脚步,跟着少年走进贝克汉姆宅。
史密斯走到后院,跳到地上,让下人把火火看好。领着丹尼尔绕回前院的迎客厅。
走进迎客厅,一个满脸长须的中年人坐在椅子上翘着二郎腿,举着一个装满葡萄酒的酒杯放在鼻子下十分享受的嗅着,两名婢女在他身后给他捶背。
此人正是史密斯的爹,格雷?贝克汉姆。
史密斯走到格雷面前,指着丹尼尔道“爹,这人说给我当玩伴,不过要教他读书识字。你快把老师给叫过来教他读书识字。”
格雷喝了一口酒,上下打量了丹尼尔一番,又看着史密斯,道“平时教你读书,你不读;别人想读书,你倒要我把老师请来。我的钱是抢来的吗?为一个无关的人花那么多钱,这是我格雷吗?”
“你的钱根本就是抢来的。”史密斯低头无声的说了一句,嬉皮笑脸的走到格雷身后,向一名婢女挥了挥手,让她退下,两个比丹尼尔粗大不了多少的拳头在格雷的背上一下又一下得锤打。道“爹,你家财万贯,火火都买得起,怎么没钱把那老头叫来教书?快啦,就算为了我,也要把那老师叫过来教书。”
“你就只知道玩。”格雷让史密斯走到身前,道“如果你也用心读书识字,我就让人去把老师给请过来。怎么样?”
虽然和史密斯只有短短十多分钟的相处,不过这短短的时间,多少知道史密斯是个游手好闲、专门找别人麻烦为乐趣的少爷;他会静下心读书?丹尼尔生怕不能读书识字,但自己在这里什么都不是。脸色变得有点难看,用祈求的眼神望着史密斯,求他妥协。
史密斯这种人,一天到晚只知道玩。要他读一小时的书,还不如让他砍一天的柴。格雷极溺爱他,为了他,靠许多关系,花了五百多枚金币买下火火这头二级魔兽。单单事火火已经让整个小镇不得安宁,若费尽家里所有财产买一头四级魔兽,恐怕整个俄斯镇已经变成废墟。
镇民听到自己走出门的消息便逃得无影无踪,比见幽灵还恐怖,早已觉得无趣;好不容易有人愿意陪自己玩,就算花点时间读书也无所谓。两颗眼珠子机灵的打转,心想“到时候让老师只教他一个,我把老师一块捉弄。”偷偷一笑,“爹,没问题,我一定好好的读书。你不是说两年后要我到国都的学院学习魔法吗?现在不读书识字,到了那里,对着深奥的文字,看不懂怎么办?你说对不对?况且我的愿望是成为一个厉害的魔法师诶。”
丹尼尔听到“魔法”二字,愣了一下。他不懂魔法是什么,虽然他感受过魔法的威力,却没见过魔法是什么样子的,听到名字,只觉得是很厉害的东西;他以为是像史密斯这样的大少爷才有钱买回来玩的。
格雷一眼都不看史密斯,淡然道“得了,就你那性子我还不清楚?何况你想当魔法师,还当不成。别人魔法师可是万中无一,你看你那样子,有成为魔法师的资质吗?……来人啊,把笔和纸拿上来。”
史密斯对格雷的态度毫不在意,看着下人把羽毛笔、墨水还有质地较差的羊皮纸拿上来放到桌上,连忙催促道“快写,让他读完书,我就和他去玩。”
“你不是说要一起学吗?”格雷看了一眼无语的史密斯,用笔沾了沾墨水,写满了三张羊皮纸。拿起一张交给下人,道“给老师送去,请他老人家过来教书。”另外两份,一份向着丹尼尔,一份对着自己。道“你想工作多久?时间你自己定,每个月五百枚铜币够了吧?”
还没等丹尼尔说话,史密斯立马问道“爹,你怎么这样?一个月才五百枚铜币?起码两枚银币。要知道,给我做玩伴是很辛苦的,起码比别人多一倍的工资才行。你怎么还克扣他一半的工资?”
这话气得格雷一时说不出话,他慢慢深呼吸,等气顺了,道“我的家产最后还不是留给你?你还帮着外人,像什么话?况且,请老师来教书不用花钱?整个俄斯镇近千名小孩聚集在一起,每天才学习几节课。你们两个人就可以每天几节课,每月学费才五百枚铜币,很贵吗?”
丹尼尔看见史密斯不爽,还想说什么话。他马上抢着说“不不不,只要给我吃饭就够了。至于能有多少钱,我想也没想过。我只想有饭吃,能读书识字。”
“这就对了。你看看,别人都知道不用这么多钱,你还送钱给别人?”
“笨蛋,我帮你争取多点钱,你还不要?”史密斯瞪了丹尼尔一眼,不再说话。
“多谢少主人好意,我只要有足够的饱饭吃就够了。”
“那,你想工作多久?”格雷问道。
“既然少主人两年之后要离开,我就工作两年吧。”丹尼尔想了想,道。“这两年,我都可以读书识字吗?”
“当然,他也要读书识字,你跟着学就是。”格雷道“你在上面签上名字就行了。”
丹尼尔不识字,签名这词又从何谈起?道“老爷,我不识字,您帮我签名吧。我叫丹尼尔。没有姓,就丹尼尔。”
格雷看了看丹尼尔,疑惑地摇了摇头,刚在两份协议书上写完,老师便来到迎客厅。
他连忙站起迎接老师,像对待上级一般,道“老师啊,这次又麻烦到您了,还有一个小童想要学习,您顺便也教教吧。”
老师上下打量丹尼尔,道“好,常言道有教无类。只要他肯学,我就愿意教。而史密斯……”他没有再说下去,等待着格雷的答复。
从格雷的眼神中已经知道史密斯不想学习。道“小童你跟我来,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