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风平浪静的时候-第5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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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有。是我先看见你,而不是你先看见我。”
李云笑容很淡,她说的一点没错。是她先看上他,他才发觉她。
江水没仔细想,眼睛盯着李云手上的火机,道:“借个火。”
李云对空亮了火苗,江水嘴上叼着烟,直接把头凑过去,微蹙着眉,一手护在火苗边,等了几秒钟。
烟燃了,他抽身。
李云静静地看着他抽烟,样子很迷人。并不是所有男人抽烟都迷人。
火星明亮,李云盯着那一小点看了一会儿,忽然问:“江水,你最近是不是常抽烟?”
“是吧,比以前频繁。”
“但你没有烟瘾。”
“对。”
“没有烟瘾才好,什么东西都不可以上瘾,不然会变成魔鬼。”
江水看了看她,吐出一圈后问:“你很有体会?”
李云笑了笑,什么也没说。
两个人安静了一会儿,半根烟下去了。
李云说:“房子已经选好了,地段很不错,旁边有车站,交通便利,还有很大的超市,买东西很便捷。吃喝玩乐的地方也多,你闷了随时可以下楼找乐子。公寓有电梯,上下楼也方便,你可以买一辆新车,停在车库里——车库也是花钱买来的,你得好好利用它。总之,这地方非常好。”
江水点头:“我一会儿去谢谢他。”指红头发。
李云说:“不是他,是我帮你找的。”
江水看着李云,李云也看着他,笑着说:“江水,你现在完全有条件买房子,而且没必要过多地犹豫——你可以直接砸现金当首付。”
“哦。”江水的心砰砰跳起来,眼睛像星星一样明亮,“什么时候去看一下房子。”
房子是李云选的,她有经验,还有相关熟人推荐,自然差不到哪里去。
西边套,正午到下午,有非常充足的阳光。面积并不是很大,但一个人到两个人住已经足够。
高层,江水站在阳台,可以俯瞰大半个北京城。北京是个拥堵的城市,同时也是个有人味儿的城市。这么多车,这么多人,江水也是其中一个。现在他一点一点冒出尖儿来,一点一点脱颖而出。
他很喜欢这里,心情很激动,给李云一个大大的拥抱。
“谢谢!”他说。
李云反抱住他,笑了:“喂喂,你不会是要哭了吧?”
“没。”
什么没,声音这么低,明明是要哭了。
不过也罢,李云想,她在北京拥有第一套自己的房子时,哭得比他厉害。
江水放开她,去卫生间“抽烟”。
哗啦啦的水声过去,他重新走过来。
李云说:“马上装修的话,也得半年后才能入住。”
“嗯,没关系,我等得起。”
李云笑:“这就意味着你还得借住在我家。江水,你现在这么有钱,我是不是应该考虑问你要房租?”
他一本正经地问:“要多少?”
李云失笑:“你还真是……好吧,我还没有想好,等我想好了再问你要。”
李云有事先走,江水有空马上给杨梅打电话。
北京号码,杨梅想都不想直接接了。
江水的声音还算平静,但只有他自己清楚,那颗心快跳出胸腔。他告诉她,他有了自己的房子。
“哦。”
宛如一盆凉水浇下,江水问:“你不替我高兴吗?”
“高兴。”但这是他用性命换来的。
江水抽一口气,刚才那阵喜悦已经过去了:“你是不是不开心?”
“有一点。”
“为什么?”
“你很久才打我电话,江水,你就不怕我被别人抢了去?”
江水听了闷闷地笑:“你不会。”
杨梅生气:“你觉得我没魅力,还是别的男人没眼光。”
他笑得更欢:“杨梅,别这么夸自己。”
“……”
“不是因为别的,我就是放心你。”他说,“你是护树使者,对不对?”
“……”
杨梅酸了鼻子:“我讨厌你。”
“我爱你。”
“……”她吸了吸鼻子,把电话挂掉了。
☆、踏入染缸的男人
红头发在会所门口等江水。
远远听见引擎声隆隆作响,没过多久就看见江水的车飞过来。红头发嘴一咧,帮人开了车门:“水哥,来来来,都等你了。”
一进包厢里,黄老板就说:“大人物姗姗来迟啊。”
这阴阳怪气的腔调,听得江水浑身不舒服。微一侧身,用眼神质问红头发:你怎么不早点和我说这老家伙也在?!
红头发满腹委屈地挤挤眼睛:你来也匆匆,去也匆匆,走路一阵风,哪儿得功夫提前给你打预防针呐!
也罢,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江水神色如常,主动走过去自罚三杯,杯中酒一滴不剩,干干净净。这一招真好用,黄老板马上就不说话了,阴测测地笑一笑,叫他随便找个地方坐下。
包厢内除了黄老板,还有另几个中年男人。看起来是黄老板带过来的朋友,一个个俱是油光满面、大腹便便。都是吃得好睡得好玩得好的主。
江水照例坐在边角上,自顾自吸烟喝酒,不搭理任何人,也希求任何人别搭理他,仿佛这样他就可以伪装成自己从未踏足烟花场所一样。
在这种地方待得久了,他烟抽得多了,酒喝得也多了。这里几乎是个男的就是烟酒不离手的,转头一看那几个秃了顶的、啤酒肚的老男人,江水心里一咯噔,把烟狠狠掐了。
正神思缥缈之际,一道粗噶的男声蹿出来:“你怎么要走啊?”
闻声看过去,说话的是其中一个男老板,坐在软沙发里一动不动,手牵着一女孩儿,那女孩起了身,正要往外走。
江水辨认了一下,认出女孩儿是肉嘟嘟的肉肉。
“老板,不好意思啊,我今天生日,和经理说好了请半天假的。”
“是吗?他没和我说啊。”男老板开始耍赖,霸道地说,“过生日?我们陪你过好了!”
周围的人附和的附和,看好戏的看好戏。
肉肉僵了一下,圆溜溜的大眼睛在人脸上逡巡,好像在寻找可以帮忙说话的人。她目光停在江水身上,带着求助,无辜地望着。
真像一只迷路的麋鹿。一只胖胖的,肉肉的,待宰的麋鹿。
江水不着痕迹地看向一边。
麋鹿眼里的光就渐渐暗下去了。
“这么多人给你庆生,你还不愿意啊?”
“难得老板这么喜欢你,你就留下来过生日。老板高兴了,指不定送你什么生日礼物呢。”
“就是,还扭扭捏捏地搞什么!”
肉肉抿唇笑了笑:“好啊!我给各位老板唱首歌,要是觉得我唱得好,送个大礼物给我好不好?”
“这就对了嘛!”
她唱了一首恶俗的中文歌,曲风靡靡,歌词露骨。一边唱一边跳,一边跳一边摸身体。在她十八岁的大生日上,她笑得很大声。
其中一个老板是做黄金生意的,当下二话不说,给肉肉订了一条黄金项链,为了显示他的阔气,项链是最粗的那种,含金量很高,价格昂贵。但看起来特别丑,戴起来也是。
还有一个是房地产商,当然是不会给一个夜场女孩子送套房子了,不过除此之外他还做象牙生意,随身带了几块,手链、项链都有,任君挑选。
黄老板也看中了其中一块,弥勒佛的雕刻,就为一个好兆头:“这个得卖多少钱?”
“还卖什么钱,直接送你了!”
黄老板连连摆手:“你这是觉得我买不起啊。”
最后黄老板原价买下了那块吊坠。
“还有没有看中的?来来来,都过来看看。”神秘兮兮地道,“猛犸象牙,可是被称作‘白色黄金’的。”
黄老板笑,看着周围的人:“你们有没有喜欢的?照顾一下刘老板的生意啊。”
刘老板被逗得一乐,他哪需要这群人“照顾”?平日里,他有的是门路出手这些象牙。这些象牙做成的吊坠首饰并不值钱,真正值钱的是大块的象牙,雕成大的装饰品——他做这种生意,这种生意才最赚钱。
而现在手头上这些,不过是小打小闹罢了。
江水看中一块小巧的。椭圆的形,两面平,前面凸出一块,雕着千手观音。莲花上打坐,内敛沉静,叫人看一眼就心安下来。
千手观音是果德之尊,“千”代表无量和圆满,人佩戴之能够保佑渡过难关,消除灾难,达到一生幸福,平安吉祥。
江水一眼相中它,捧在手心更是爱不释手。
刘老板看出来,笑说:“小兄弟喜欢这个?”
“嗯,我看这个挺好的。”
“那就买下来,自己戴,送朋友,都可以的。”
“嗯。”
刘老板又多嘴问一句:“你是要送人还是自己戴?”
“送人。”
黄老板哈哈笑:“正好!今天不是这位小姐生日嘛,你就买了送给她!”
肉肉一惊,红着脸道:“不用了,我已经选了一块了。”
“诶——自己选的,和男人送的,能一样嘛!”黄老板乐呵呵看着江水,“怎么样?送给她当生日礼物?”忽然诡秘地压低声音,颇有意味地说:“她肯定忘不了你。”
江水无声地笑了笑,转过头向肉肉:“你喜欢吗?”指着手心里那块千手观音。
肉肉咬咬唇,有点看不准到底是该说喜欢,还是说不喜欢。她怕惹老板们不高兴,把他们的喜恶摆在首位考虑。
黄老板说:“喜欢就说喜欢,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这回听得很明白了,肉肉一点犹豫都没,猛地一点头,道:“喜欢!”
“行!那就送吧!”黄老板当机立断。
江水手心贴着那象牙背面,大拇指轻轻摩挲过千手观音的正面,不动声色地说:“本来是打算拿回去送给我爱人的,既然你说喜欢,又是寿星,不如送你。”
旁边的人没讲话,肉肉心下又是一惊。她说错话了?看一眼黄老板他们,面不改色的样子,好像又没有说错话。再看一眼江水,她又迷惑了。
等接过那块摸着烫手的象牙,她才明白点过来——这伙人不是一心的。
等人走光了,肉肉在一辆跑车旁找到江水,他正要上车走,她小心地扯了扯他袖子。
他回过头,面色平静:“有事?”
肉肉摇摇头,把千手观音的象牙还给他:“这个。”
他诧异,看她的眼神不自觉柔软下来:“你什么意思?”
她组织语言说:“你好像很喜欢?其实我不是很喜欢啦,还给你。”
夜晚黑乌乌的,可能有风吹过,江水穿得厚,感觉不到。但面前的女孩子穿着暴露单薄,在空气里猛地抖了抖,像一只可怜的小麋鹿——她又迷路了似的。
“你自己呢?”
肉肉没反应过来:“啊?”
江水说完整的句子:“我问,你自己喜欢不喜欢?”
她听明白,羞得笑了一下——她害羞的时候,尴尬的时候,好像是任何时候,都是用“笑”这个表情去替代别的表情,千篇一律,不知是本身如此,还是训练如此。
“我其实真的还好。”
江水问:“真的?没骗人?”
“真的。我不喜欢这么素的啦。”
也对,还是年龄小的女孩子,应该喜欢花花绿绿色彩斑斓的玩意儿。
“我拿回去了。”
“嗯。”
江水一条腿已经往车里塞,另一条还在外面,忽然停住了,往后看:“你回家吗?”
她摇摇头:“我没家。”
“那你住哪儿?”
指了指身后:“会所后面有员工宿舍。”
“哦。”
过了一会儿,他问:“有暖气么?”
她摇头,“那有空调么?”
还是摇头,他好笑地问:“那有什么?”
“有一箪食一瓢饮,一条陋巷。”说完自己都忍不住凄凉地笑了笑。
江水微蹙着眉:“什么意思?”
肉肉瞪着眼珠看他:“你听不懂?”
“对,你能不能翻译一下?”
“我的天呐!你有没有学过古文!”
江水一句话不说。肉肉忽地惊了,脸上的笑有点僵,声音讨好:“对不起,我……”她说错话了,不知怎么,刚才她竟然忘记面前的男人是会所尊贵的客人,她忘记了,就说错话了。怎么会这么不小心。
“没关系,我是没学过古文。”江水笑,“哦,可能学过,我也不清楚——我从来不去上课的。特别是语文课,经常逃课。”
肉肉讶然地瞪眼,呆呆傻傻的样子。
江水想到了职高时,班级里也不全是不求上进的浑人。也是有这么一两个不愿意同流合污的“好学生”的。
那是一个眼镜底跟酒瓶底差不多厚的女孩子,圆圆脸,眼下有麻子。很容易受惊,曾经做过江水的同桌。
之所以记忆深刻,是因为这小女生一看到江水就吓得身体跟筛子似的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