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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九尾怪猫-第3章

小说: 九尾怪猫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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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是以顾客的身份喽?」
  「可能是。如果他是她的顾客的话,他也只是进屋里去而已,因为房间并没有被弄乱,而且,虽然她只披了一件睡袍,不过里面仍穿着衬衣和内裤。有人作证说,她在家时都是穿着睡袍的。不过,谁都有可能是她在等待的客人,埃勒里,这个人有可能跟她很熟,或是不太熟,甚至是一个她根本不认识的人。认识史密斯小姐,」警官说,「并不是件难事。」
  「其余的住户……」
  「没有人听到任何不寻常的声音,楼下比萨店的人甚至不晓得她在家。在纽约嘛,就是这个样子。」
  「是啊,别管闲事,管好自己就行了。」
  「即使是楼上的女人就要踏进鬼门关了。」
  警官站起来,焦躁地踱到窗边去,可是,他立刻又坐回椅子上,一直皱着眉头。
  「所以,」他说,「对于史密斯命案,我们也交了白卷。这么说来……」
  「我有问题。你们有没有发现艾伯内希和史密斯之间有什么关系?任何关系都可以。」
  「没有。」
  「那请继续说。」  
  「接下来是第三号被害者,」警官像是在祷告似的喃喃说道,「莱恩·欧莱利,40岁,卖鞋的,跟老婆及四个小孩住在乔西区一栋出租的公寓里。遇害时间是7月I8日,史密斯遇害后的第二十六天。」
  「欧莱利被杀害,」警官说,「真正他妈的没有天理。一个这么努力肯干的家伙,了不起的丈夫,世界上最好的父亲,多年来一直艰苦奋斗,不向灾难低头,吃了不少苦;为了养家,欧莱利一个人干两份工作,白天他是下百老汇一家皮鞋店的全职店员,晚上则在河对面布鲁克林区福顿及平坦草坡一带另一家店里兼职。若不是连续发生了几件倒霉事,欧莱利勉勉强强日子还过得去。两年前他的一个小孩得了小儿麻痹,另外一个则不幸染上肺炎,接着是他太太在兑葡萄果酱时,不小心把滚烫的石蜡泼到自己身上,他花钱请了一个皮肤专家治疗她的灼伤,前前后后有一年之久。雪上加霜的是,另外一个小孩又给车撞了,开车的人闯了祸就跑了,到现在还没找到,小孩足足在医院住了三个月。欧莱利有一个投保一千元美金的保险,他已经借光了他的额度,他的老婆也当掉了不值几块钱的订婚戒指。他们原本有一辆三九年的雪佛兰,为了付医药费,也卖掉了。」
  「欧莱利本来偶尔喜欢喝几杯,那时也戒掉了,滴酒不沾,连啤酒也一样。他强迫自己一天最多只能抽十根烟,可是,你要想想,他曾经是一个老烟鬼。他太太每天为他准备中午的便餐,而且他一定回到家吃晚饭,虽然到那时候通常已经是三更半夜了。去年,牙痛着实折磨了他好一阵子,但他就是不肯去看医生,说他没有时间做这种蠢事。可是他晚上会去赌个一两把,他老婆说的。」
  热气从窗外渗透进来。奎因警官拿了一条皱成一团的手帕擦了擦他的脸。
  「欧莱利不是那种喜欢在星期六晚上喝酒闹事的爱尔兰人。他块头儿不大,干瘪矮小,其貌不扬,躺在棺材里时,那两道浓眉看起来还是愁苦不展的样子。他老是跟他老婆说,他天生就是一副懦夫的样子,可是她觉得他是一个很勇敢的人。我猜他的确是的,他出生寒微,一辈子都像是在打仗一样,小时候有他酒鬼老爸及街上的混混欺负他,长大后又贫病交加。欧莱利始终忘不了他老爸把他妈打得半死的事,所以,仿佛出于一种赎罪的心理,他对老婆及小孩都好得不得了。他的人生就是他的家庭。
  「他对古典音乐很着迷,虽然不识谱,也没学过什么乐器,可是他会哼唱很多歌剧及交响乐的旋律。夏天的时候,他一定尽可能参加每一场在中央公园举办的免费音乐会。他总是叫小孩把收音机调到古典音乐台,他说他觉得贝多芬比广播剧《魅影》给小孩带来更多好处。他有一个儿子拉小提琴颇有天分,最后也迫不得已中断他的小提琴课,那天晚上,欧莱利太太说,他哭了整整一个晚上,像小孩子一样。」
  「他就是这样的男人。」奎因警官说,一边看着他正在扭动的脚指头,「他被勒死的尸体在7月19日清晨被公寓的门房发现。那时他正在楼下大厅拖地,注意到楼梯后面阴暗处有一堆衣服,那是欧莱利,当时他已经断气了。
  「普劳提推测,死亡的时间应该是在18日子夜至19日凌晨一点之间。显然,欧莱利是结束了布鲁克林的夜班,刚回到家。我们问过店里,查过他离开的时间,可以确定他是直接回家,在进了大门正准备上楼的时候遭到袭击。他的头侧面有一个肿块……」
  「是受重物打击,还是跌倒磕的?」埃勒里问。
  「我们还不能确定,不过受敲击的可能性比较大,因为他后来是被拖走的,大理石地板有橡胶鞋跟拖拉所留下的痕迹,从前门一进来的地方一路到楼梯后面门房发现他的地方。没有挣扎的迹象,也没有人听到奇怪的声音。」警官捏了一下鼻子,因为捏得太用力了,有好几秒钟鼻尖都是白白的,「欧莱利太太整夜没睡,在等她的丈夫,又不能出去,因为不敢把小孩单独留在屋子里。她正要打电话给警察的时候——他们还记着电话,因为欧莱利说万一小孩晚上生病怎么办?——接到门房报案的警察就上来告诉她这个不幸的消息了。
  「她告诉我,自从艾伯内希被谋杀后,她就很害怕,而且很紧张。『莱恩从布鲁克林回来的时间总是这么晚,』她说,『我一直叫他辞掉晚上的工作。后来,那个四十四街的女人也被掐死了,我担心得几乎要发狂。可是,莱恩只是笑一笑说,谁会愿意花工夫来杀他?他不值得人家来杀。』」埃勒里将手肘支在裸露的膝盖上,脸埋在双手里。
  「似乎越来越热了。」警官说。
  埃勒里咕噜地随口应了一句。
  「真是丧尽天良,」警官抱怨道。他脱掉衬衫及内衣,拍了一下,挂在椅背上,「留下一个寡妇,四个小孩,保险余下的钱还得拿去办丧事。我知道他的牧师愿意帮忙,可是那是一个穷教区,欧莱利的孩子们已经开始接受市政府的补助了。」
  「如果他们还有收音机的话,他的小孩一定是在听《魅影》。」埃勒里揉揉眼睛。「也是没有线索?」
  「没有线索。」
  「绳子呢?」
  「同样的丝做的,蓝色的。」
  「后面绑了个结?」
  「后面绑了个结。」
  「颇有规律,但为了什么理由呢?」埃勒里喃喃自语。
  「你去问欧莱利的寡妇吧。」
  埃勒里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儿他又说:「那个漫画家差不多应该找到灵感了。我还记得怪猫刚出现时的样子,就在《纽约号外报》社论版上,像是向着你扑来,风格一直未变,堪称漫画时代最大的怪兽之一。这个人应该得个普利策最佳邪恶奖,因他善于邪恶地运用简练的线条;至于他省略的地方就让想象力来补充,保证会伴你进入梦乡。怪猫有几条尾巴?图片说明是这么问的。我们清清楚楚地数到了三条,尾端还都倒卷回来,并不是粗粗的像真的尾巴那样,你知道,那比较像绳子,尾端像打了活结一样,套上脖子刚好……可是那里没有看见任何脖子。第一条绳子标着阿拉伯数字1,第二条绳子2,第三条3。没有写艾伯内希、史密斯或欧莱利。怪猫实在不错,他是很量化的,用数字使所有的人一律平等,从华盛顿、林肯到三教九流都不例外。怪猫是个了不起的人性平等主义拥护者。它的爪子形状如果长得像镰刀,那绝不是意外。」
  「讲得真好,可是重点是,8月9日之后,怪猫又出现了,」警官说,「而且长出了第四条尾巴。」
  「这个我也记得,」埃勒里点点头,「莫妮卡·麦凯尔,8月9日,欧莱利死后第二十九天。纽约社交界永远的新秀,年仅37岁,有越来越红的趋势。住在公园大道跟第五十三街交口,常在上流社会的咖啡厅出没,是个名交际花,有个绰号叫『花蝴蝶丽娜』。或者用卢修斯·毕比的更精确的话来说是『荡女莫妮卡』。」
  「一点儿也没错,」警官说,「也有人叫她『放荡的麦凯尔』。麦凯尔是她老爸的姓,就是那个石油大亨。他告诉我,如果他可以选择的话,他绝对不会生下这只野猫。可是你还是可以看得出来,他颇以她自豪。她很狂野,这一点儿也不夸张,她几乎是抱着琴酒长大的,她在禁酒时期踏入社交界,喝醉的时候最喜欢玩的把戏,就是跑到吧台里,自己调酒,打败调酒师。大家都说她调的马丁尼是全纽约最好喝的,不管她是喝得烂醉还是脑子清醒的时候调的。她是在高级公寓的顶楼里出生的,却死在地铁里,从一出生就开始往下坡走,一直到最后。
  「莫妮卡没结过婚。她曾经说过,在她所认识的没有血亲关系的异性中,唯一她能与之长时间相处的,是一匹叫做莱博维兹的马,而她没有跟它结婚的唯一原因是,她可能没办法教它遵守室内清洁的习惯。她订过12次婚,总是在最后一秒钟告吹。她的父亲大吼大叫,她妈平常就神经紧张,这时则变得歇斯底里,可是他们对她一点儿办法也没有。他们对莫妮卡最后这一次的订婚抱有很高的期望,看起来好像她真要嫁给这个匈牙利伯爵了——可是怪猫搅乱了这一切。」
  「在地铁里?」埃勒里说。
  「是的,她是怎么跑到那里去的?嗯,是这样的。莫妮卡·麦凯尔是纽约地铁系统有史以来最忠实的主顾,只要有机会,她一定会搭乘地铁。她告诉艾尔莎·马克斯韦尔说,那是女孩子唯一可以感受到人气的地方;把在执行任务的随身保镖拉去搭地铁,她尤其高兴。」
  「可笑的是,」警官说,「最后竟然是地铁害了她。那天晚上莫妮卡和吹牛大王——她的伯爵男友——及一群他们的朋友出去找乐子。最后他们跑去格林威治村里的一个酒吧,到了差不多清晨四点一刻的时候,莫妮卡调酒调烦了,大家就决定解散。他们一个个开始坐上计程车,只有莫妮卡没有,她顽固地跟他们辩论,说如果他们认为美国人的生活方式真那么好,那就应该坐地铁回家。其他人都只是说说笑笑跟她闹着玩,可是伯爵因伏特加和可卡因竟然使上他的匈牙利脾气,说什么如果要他去跟那些下层的人混,他不如就待在匈牙利,不出来算了;如果要他屈尊降贵,到地底下那种鬼地方去,他会被诅咒,还说,如果她实在想坐地铁,就自己去坐好了。结果她真跑去搭地铁了。」
  「她真去了,」警官说,舔了一下嘴唇,「清晨6点过后没多久她被人发现时躺在谢瑞丹广场那一个地铁站月台最末端的一张椅子上,是一个地铁工人发现她的。他叫了警察,警察看了一眼,脸就变绿了。她的脖子上系了一条橘红色的绳子。」
  警官起身走进厨房,回到客厅时手上多了一杯柠檬汁。
  他们无声地喝着柠檬汁,之后警官把那壶饮料放回冰箱。
  他回来的时候,埃勒里皱着眉头说:「时间够不够让……」
  「不够,」探长说,「她死亡的时间已过了两个小时,也就是说谋杀发生的时间差不多是在清晨4点左右,或者稍晚,刚好是她从酒吧走到谢瑞丹广场地铁站的时间。她可能在那儿等了好几分钟——你知道清晨那个时间地铁班次的间隔。斯杰博伯爵一直到至少5点半左右,都和其他人一起待在四十八街和麦迪逊大道上一家通宵营业的汉堡店,然后才回家去。谋杀案发生后的每一分钟,伯爵的行踪都有交代。不管怎样,说这有啥意思呢?在结下这门亲事的时候麦凯尔先生就立下契约,说要给他滚烫烫的100万——对不起,『结』这个字有点用词不当。我的意思是说,他要真敢朝她那价值不菲的喉咙下手,他还不如先掐死自己算了,他穷得连一个匈牙利脆饼都买不起。」
  「在莫尼卡·麦凯尔这个案子中,」警官边说边摇头,「她的行踪我们只能掌握到谢瑞丹广场地铁站的入口为止。有一个夜班计程车司机在酒吧到地铁站的半路上看到她,便把车开到路旁停下准备让她搭载。她独自走着,笑着对这个司机说:『你看错人了,老兄,我是一个穷酸的女工,我身上只有一角钱回家了。』说着,她就打开她的金丝皮包给他看,里面除了一枝口红、一个粉盒、一角钱之外,什么也没有。据司机说,她说完就大步沿街走去,手臂上的镯子在街灯下闪闪发光,举手投足活像个电影明星。事实上,她穿着一件金丝料子做的衣服,款式像印度纱丽,外面罩着一件白貂毛做的外套。
  「另外,一部停在地铁站附近的计程车司机看到她穿过广场,下了阶梯后就不见踪影。那时候,她仍是一个人。
  「票亭那时候已经没有人值班,她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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