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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浅爱,深喜欢-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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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愿意和你凑合在一起一辈子。”
  她说人人都有另一半,但她不是他的那一半。
  她又说你从没有心动吗?在某个瞬间,你会感觉整个天地都因为某个人的存在变得很明亮。
  像是一直行走在黑乎乎的隧道里,突然到了出口,天光乍现。
  ……
  他安静地抬眸,望向远处广场东侧的一幢豪华写字楼,几何造型的建筑主体,个性鲜明的斜坡屋面,极具光影表现力的鳞片状玻璃幕,犹如一块冰晶矗立在城市中轴线的门户,高雅,冷漠。
  那是他初出茅庐的作品,业内人士赞口不绝,而后被很多人争相抄袭,借鉴。
  他从没真正引以为傲,那不过是他信手拈来的玩意,呈现出来的实体更不过是一个冰冷无温度的钢筋水泥罢了。
  他曾在夜晚坐观光电梯到楼顶,远眺夜景,夜幕宛若镶嵌了千万颗宝石一样璀璨万丈,但他心里没有一点动容。
  在他看来,那些灯火是无趣的缀饰,何必一定要把黑夜呈现出那么媚俗的一面。再如何伪装,夜就是黑的,不会改变。
  作者有话要说:  亲妈对小熊说:要不,你主动对傲贝伸出魔爪吧……等傲贝伸出魔爪,啥时候啊啊啊。
  这章的重点是:
  1:大贝吃醋?
  2:叶童鞋的道貌岸然?
  3:小熊介意大贝的评价?
  4:全选党。
  ☆、第十四章
  晚上吃饭的时候,熊晖猛不丁地问熊橙:“姐,你是不是谈恋爱了?”
  “没有啊,你怎么这么问?”熊橙很惊讶。
  熊晖舀了一口汤汁浇在米饭上,慢悠悠地搅拌了一下,目光含笑地打量熊橙:“我只是觉得你突然变漂亮了。”
  熊橙摸了摸自己的脸,狐疑地反问:“真的假的?”
  脑海却窜出某人的脸孔,以及他的那句充满恶意的台词“你根本不是我会多看一眼的类型”。
  “真的。”熊晖点头,补充道,“姐,你早到了该找对象的年纪了,如果遇见合适的男人可要好好把握住。”
  “我需要你来提醒我?”熊橙嘀咕,“我心里有数。”
  熊晖继续拌着汤饭,漫不经心地说:“其实我也挺想有个姐夫的,他可以好好照顾你,体贴你,让你过得更好一点。”
  “如果我找不到呢?”
  “那只能由我来照顾你一辈子了。”
  “什么叫‘只能’,回答得那么勉强?”
  “因为我还要照顾女朋友……”
  “难道在你心里,老姐我不是最重要的女人?”熊橙硬声截断熊晖未说完的话,佯作发怒。
  “当然不是……好了好了,我保证你真的嫁不出去我负责你一辈子。”
  “那还差不多。”
  吃完饭,熊晖回房复习,熊橙收拾完桌子,洗完碗碟后懒懒地窝在沙发上发呆。
  看,连熊晖都催她找对象了,她好像还没有一点谈恋爱的欲望。
  准确来说,这和她过去两场无疾而终的恋爱不无关系。
  她二十四年的情感生涯只记录了两段恋爱。
  第一段是在读初中的时候,对方是同班同学,长得有点小帅,性格是好到没有脾气的那种,他们当时是班上半公开的一对,有时候也敢在校园里手拉手,被路过的同学揶揄几句心里的小鹿立刻砰砰地撞起来。
  中考后的那个暑假,她的父母意外过世,她变得沉默不语,郁郁寡欢,性格的骤变让对方不能接受,他小心翼翼地提出分手:“我们还是暂时分开吧,毕竟我想你现在也没有心思谈恋爱,你看你连话都不怎么说了,我呢也不知道怎么安慰你,现在和你在一起我觉得压力很大……真的很抱歉……如果他们问起来你就说是你甩我的好了。”
  第二段是毕业后刚刚参加工作,遇到了正在事业拼搏期的叶闻隽,他的聪慧,上进,温柔风趣打动了她,她陷入了久违的蜜恋,感觉很幸福。尤其是叶闻隽很擅长说甜言蜜语,常常握着她的手,亲吻低喃:“橙橙,长辈们都说做得一手好菜的女孩子通常有一颗温柔美好的心,以前我不信,现在遇到你我才信了。我们会一直在一起,以后的每一天我都要吃到你做的东西。”
  ……
  现下回想起那两段模模糊糊的恋爱过程,已经全然没有感觉,似乎连当时的心动都只是一种错觉。所谓爱情小说里描述的那种刻骨铭心,念念不忘,她从没有体会过,偶尔也会好奇那是一种怎么样的感觉,但不会因为没有经历过而有太大的遗憾。
  这也许和她的性格有关。她是脚踏实地的人,她期待的爱情也是脚踏实地,完全在意料中的,可以预见结局,重点是没有风险。
  耳边传来淅淅沥沥的雨声,熊橙转头一看,下雨了。
  *
  雨断断续续地下了一周。
  放晴的那天,熊橙难得在家休息,正在阳台晒被子的时候,接到了贝思哲的电话。
  “小熊,爸爸好像要死了!”贝思哲的小声音第一次听起来让人觉得惊悚。
  “啊?”贝翊宁要死了?
  “我怎么摇他他都不醒来,和小花死之前一模一样。”贝思哲的声音出现了哭腔。
  熊橙来不及问小花是何方神圣,贝思哲已经崩溃地哭出来:“小熊,你快过来!来救救爸爸!”
  ……
  熊橙赶到贝宅的时候,贝思哲跑着出来开门,见到她的第一眼,万分庆幸地喊了一声:“小熊!”
  熊橙连鞋子都没换,就被贝思哲拉进去,一路快跑,走近一扇黑色的静音木门,推开。
  室内没有一道光,充盈着淡淡的剃胡水的凉意,沾在皮肤上让人发寒。穿着睡衣的贝翊宁侧躺在床上,薄被只掩在小腹的位置。
  他安静地躺着,没有一点声息,连周遭的空气都凝结了。
  熊橙的心咯噔一下,呼吸一窒,背对着他,完全看不出他是睡着了还是……往生了。
  贝思哲使劲拉了拉熊橙的手臂。
  “你等一等,我去看一看。”熊橙压低了声音,快步走上前,绕过大床,来到另一边。
  映入熊橙眼眸的是一张英俊逼人的睡颜,皮肤和平常比起来显得苍白许多。
  熊橙伸出一根手指试探他的鼻息,幸好,呼吸虽然轻浅,但没有暂停。再戳一戳他的脸颊,顺便叫他的名字,没有得到回应,连连戳了十几下,都是一样的结果。
  站在一边的贝思哲急红了眼睛:“我刚才打了他好几下,他都没有反应!”
  熊橙皱眉,犹豫了一秒钟,用大拇指掐住他的人中,慢慢使力,直到最大力度,他还是没有反应,她心里嘀咕:糟了。
  松开手,熊橙即刻在包里乱翻一阵,找出手机准备叫救护车。
  贝思哲站在一边惶恐地哭出来。
  手指刚按下1,熊橙的耳畔传来一道比冰霜还冷几分的声音:
  “是谁在吵吵嚷嚷,打扰我睡觉?”
  熊橙的手一顿,立刻抬眸看床上的人。
  贝翊宁挪动了身体,轻轻睁着眼睛,黑冷的眼眸掠过熊橙的脸。
  “你……醒了?没事吧?!”
  站在窗边的贝思哲立刻跳上床,一个飞扑,钻到爸爸怀里,等看清楚爸爸醒着的俊脸,扁了扁嘴巴,哭嚷道:“爸爸,我以为你要死了!”
  贝翊宁蹙眉,垂眸看着趴在自己胸膛的小脑袋,低哑道:“谁说我要死了,有你这样咒你老子的?我只是累了在睡觉。”
  贝思哲擦了擦眼睛,破涕为笑,一双眼睛和水洗过的黑葡萄一样:“只有爸爸会这样说话,嗯,爸爸没事了!”
  熊橙尴尬地将手机塞回包里,打量贝翊宁的脸色,猜测了一个可能,他应该生病了,刚才她的手指触碰到他的脸颊,察觉温度很高。
  贝翊宁轻轻推开胸膛上的小脑袋,说道:“我还要睡觉,你该做什么继续去做,给我一个清静的空间。”说着,他又看了一眼熊橙,声音没有半点怜香惜玉,“你也一样。”
  熊橙和贝思哲退出房间,她轻轻带上门,弯下腰对贝思哲说:“你爸爸之前有没有说自己不舒服?”
  “没有啊。” 贝思哲摇头。
  熊橙垂下眼眸思考了一会,拉着贝思哲的手沿着走廊走回客厅,将他安置在沙发上,找到沙发角落塞着的一本书递给他:“你自己看一会书,我去厨房看看。”
  打开冰箱,除了角落里仅有的两袋蔬菜外,空空如也。
  熊橙叹了口气,勉强拿过那两个袋子,打开一看,幸好有可以做成粥的食材,还算新鲜干净。
  过了很久。
  安静看书的贝思哲突然嗅到一股香味,立刻丢开书,跳下沙发,跑去厨房一看,他的小熊正手持勺子在舀锅子里的东西。
  “小熊,你在做什么好吃的?”
  “蔬菜粥。”
  “没有肉吗?”
  “生病的人应该吃得清淡点。”
  “生病?”贝思哲很惊讶。
  “我说的是你爸爸,你爸爸很可能发烧了。”熊橙继续舀粥。
  “爸爸生病?怎么可能呢!他是铁人,从来不生病的。”
  “是人就一定会生病,你爸爸再强壮也一样,而生病的时候是非常孤独的,如果这时候有一碗热乎乎的粥,那他的感觉会好很多。”熊橙慢条斯理地说。
  贝思哲点了点头,又走近几步,踮着脚尖,深深吸了口气:“这个粥好香,我想吃一口。”
  熊橙换了一个小勺子,轻轻地舀了些许,吹了吹,递到他唇边:“当心烫。”
  贝思哲很认真地尝了口,很认真地咀嚼,很认真地回答:“味道好淡。”
  “偶尔尝尝淡的也不错,小朋友,你别餐餐都是重口味。”
  贝思哲有些不好意思。
  “对了,我问你,小花是谁啊?”
  “小花是我养过的一只仓鼠,它死之前和刚才爸爸的样子好像。”
  “……你爸爸听到这样的话应该会发飙吧。”
  “爸爸也很喜欢小花啊。”
  “真的?”熊橙意外,贝翊宁那样的冷血动物会喜欢仓鼠?
  “小花死了后,爸爸抱着它和我一起去花园的小坡把它埋掉了,我说要为小花建一块墓碑,爸爸也同意,所以我知道爸爸虽然嘴上嫌小花又脏又臭又会吃,其实心里也舍不得小花。”
  熊橙笑了,转念一想,贝思哲说的有几分道理,也许贝翊宁心里的想法和表现出来的完全不一样,他本来就是一个难以琢磨的男人。
  等粥起锅了,熊橙对贝思哲说:“你爸爸病了一直闷头睡觉也不好,至少得吃点东西,我们现在把粥端过去给他。”
  贝思哲点头。
  又走近贝翊宁那扇静音木门,贝思哲推开门走进去,爬上床叫爸爸起床。无奈,贝翊宁是资深熟睡协会的成员,非地震叫不醒他的耳朵,任贝思哲在一旁叫他,挠他痒痒,整个人趴在他身上,他都纹丝不动。
  熊橙放下手里的碗,走到窗边,安静地看眼前这个厚重的窗幔,一秒后,她作出决定,动手拉开。
  哗的一下,室外的阳光直直地流泻进来,映照在贝翊宁的脸上,从眉心到下颏,一路锋楞毕现的线条,顷刻被镀上了一层柔和的淡金色。
  惹眼的阳光在他的眼皮上不停地跳跃,他不得不睁开眼睛,而第一瞬间,映入眼眸的是站在窗口的女人的背影。
  米黄色的紧身T恤,水蓝色的牛仔七分裤,后脑勺有一颗松松的花苞。
  俗气至极的打扮,没有半点美感可言。他不禁皱眉,深刻的不悦从心底升腾。
  而她似乎松了口气,转过身来,看见他睁开了眼睛,拍了拍手,笑容镶嵌入溶溶阳光:“你的房间乌漆墨黑的太像鬼屋了,你又不是吸血鬼,还害怕见阳光啊?来,坐起来吃点东西。”
  他的黑眸微微一折,自己都没察觉,片刻后漠然地挪开目光,声音沉哑:“谁允许你进入我的房间?”
  (如果说多年之后贝先生出个人传,他一定免不了要交代一下自己的情史,譬如和贝太太的相遇相知相识,譬如他何时对贝太太动心?那么他会不由地浮现这一幕,金色的阳光,飞舞的尘埃,清粥的香味,还有这个女人的笑靥。
  有时候,一秒钟可以迎接一道光,迎接一个微笑,以及人生第一个爱的人。
  他很久以后才意识到,那一秒,他冰封千年的心为她轻轻地动了一下。
  当然,关于这点,贝太太不得而知,因此至始至终,他没有承认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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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次心动就是这里,当然我们傲娇的大贝是绝壁不会承认的。
  欸,大贝你真失败,小熊都没有对你心动,你竟然先起了那方面的念头╮(╯▽╰)╭
  下面几句经典网络语言可以作为本章的总结,请选择:
  1:征服男人的心首先要征服他的胃。
  2:无论男女,最无耻的莫过于趁心上人生病的时候下手,失手的几率太低。
  3:谁先心动谁先倒霉。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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