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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章

金乌堕残阳-第9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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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母亲身子一向康健,这种人为了讨好**的父亲所做把戏以为除了我就没有人知晓了吗?

    也是我命不该绝,当我在一个破庙中自生自灭,奄奄一息的时候,一对母女救了我。

    看着服饰应该不是中原人士。

    她们用特有的医术暂时保住了我的性命,只是我的容貌是全毁了。

    这也好,这样就没有人认得出我了。

    现在,我回来了。

 番外 唐钰之二

    番外 唐钰之二

    没错,救我的人就是当时的苗疆圣女龙芸儿和她的女儿。

    我身上的毒就是龙芸儿用了苗疆最为厉害的金蚕续命蛊强行保住了我的性命。

    虽说我是唐门的人,但是我并不像我的为了报答

    这么多年我都黑纱遮面,因为我的容貌已经成为自己保命的代价,就像是七十多岁的老妪,就连声音都不能幸免。

    我的恩人的际遇也不好,识人不清不但葬送了自己的青春,就连自己的亲人都与自己反目为仇。

    不过人向来就是利字当头,不是吗?

    这种斗来斗去的技法我在唐门可是没少见,甚至可以这么说,他们常用的伎俩在我眼里只不过是小儿科罢了,根本不值一提。虽说我没有心思去加害别人,但是现在的我必须保护我在乎的人了,现在的我也有在乎的人不是吗?一开始也许我只是想把这对母女当做一个跳板,但是我的心肠终究还是软的,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丈,滴水之恩就当涌泉相报。更何况这是救命的恩德了。

    在经历了伪善的父亲还有手足相残的亲弟弟之后我更加珍惜身边每一个真心对我好的人。

    这对母女,我会拼尽全力保护她们!

    就是着这种念想让我在很短的时间就从容貌尽毁的阴影中走了出来,就算不能成为她们手中的杀敌利刃也要成为最坚固的护盾,在我力所能及的范围之内护得她们安全。

    也正是因为如此,我变得不一样了。

    外边都在传我是苗疆圣女的利爪,正是因为我黑纱遮面又惯会用毒,私下里我都被称为——黑**。

    黑**,真是个好名字,这是南疆十万大山中一种剧毒的蜘蛛。虽然体态娇小看似无害实则却是这方圆百里闻之色变的剧毒之物,与大百足银尾蝎并称当世三大毒,更是由于体态娇小若是训练得到偷袭更是百战不殆。更值得一提的就是这黑**的一个习性,就是雌雄交配之后雌性会毫不犹豫地吃下雄性。这就是为什么被称为黑**的缘由了,刚刚新婚燕尔肚子里怀着孩子,却吃了孩子的爹,岂不是**?

    也许在它们看来雄性蜘蛛只是一种工具而已。

    在我看来,他们也是。

    我已经不复当年那么不济,我已经挥去了我那耻辱的前半生,我要用自己这后半生来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

    也许这辈子大仇不能得报,但我也是成功的,起码是能为自己活上一回了。

    夏芸这孩子是我从小看到大的,她的武功也是我传授的,在重新见到光明的那一天我就知道自己已经无福生养,更是把她当做亲生女儿疼爱。

    现在,我只是希望她能够早日脱下包袱,能够幸福吧。

 番外 逍遥子之一

    番外 逍遥子之一

    我的这一生飘荡游离。

    在三十岁以前我一直效力于“暗河。”

    我已经记不得我自己的父母是谁了,在我记事儿的时候自己已经在大街上和乞儿们一起争抢那些残羹剩饭。在我们的世界中根本没有王法,若是哪个人开心了就上一口饭吃,若是不开心了把我们当做泄愤的东西也未可知。

    只是这东西到手了还不是自己的,若是有些比你年纪大的比你力气大的还会过来抢食。所以抢得到食物的自然有力气自然长得结实也自然能够在抢食物上边占到先机。这就是一个循环。

    而我从并在这个循环里边。

    这些人拉帮结派的多,我要是讨到了几块铜板立刻就会被搜刮了去。我也曾试过扣下不交,但是每每都会遭到毒打。

    这年头,就算是乞丐也没个干净的。

    然后,一天的夜里,我杀了他们,亲手。

    就在他们喝了点小酒沉睡的时候。

    别问我怎么做到的,我就是这么做了 ,而且没有一丝犹豫。

    杀了人之后,他们温热的血液就这样沾在了我的手上。

    温温的,热热的,红红的。

    我的心就像是麻木了一样,什么感觉也没有。

    这么小的年纪就能狠得下心杀得了人,现在想起来也是挺不容易的。

    就是这一次,我被一个黑衣人掳走了,不管怎么惊惧害怕我的喉咙就是发不出声音。

    我被带到了一个偏僻的荒村,这个村子里都是和我年岁差不多大的孩童,从衣饰上边看都是和我一样的乞儿或者是穷苦人家的孩子。

    也就是说,像我们这种人就算是失踪了几百个都不会有人追根究底。

    的确,在这儿的确有几百个人吧。

    在这之后我很有幸地吃到了有生以来的第一顿饱饭,可能也是最后一顿饱饭。拒这些只是菜帮子和些陈年的米,但是我已经觉得是这辈子吃到的最好的东西了。

    然后发生的事情猜也知道,一人一把小刀,放进了林子里。

    那个深山老林中不是猛兽就是陷阱,若是从这一头到那一头起码要三天三夜。

    只有最先穿过这片丛林的前十个人才有机会活下来。

    在这三天里,有成为野兽午餐的,有吃了有毒食物而死的,有失足跌坏了无法再前行的……此类种种。

    而我呢,人少的地方晚上就是生了火驱赶蛇虫鼠蚁,人多了就躲到树上去,毕竟在这儿为了那十个名额人与人之间的残杀也不是没有。

    那种没有技术的厮杀只能分离血肉却是不能致命,惨叫声常常萦绕在耳边。

    我只吃我认识的果子,只喝叶子上的露水。毕竟这小小的灌木上结的果子可能爬过了毒蛇,清澈见底的小溪的石缝中可能也隐藏着剧毒的蟾蜍。

    也不知道是几日几夜,当我出来的时候早已是精疲力竭。

    我也不知道自己是第几个出来的,总之是活下来了。

    之后再出来的人却并不像我一样有人照料给口水喝,只是看着前边的人无情地挥刀。

    直到此刻我才意识到自己陷入了一个不得了的地方……

 番外 逍遥子之二

    番外 逍遥子之二

    至于说这地方不得了在哪儿,还请听我娓娓道来。

    这个组织叫“暗河”,取之“在默默暗夜之中静静流淌的河水”之意,别的寓意也就是说杀人如麻心如止水,暗黑之夜如流水一般杀人于无形。

    江湖本就不是个简单的地方,这种地方必定不会只有一个杀手组织。

    也就是说这杀手组织在江湖中可是多如牛毛,只是出色的不过就是凤毛麟角。

    “暗河”在我加入之前还只是个名不见经传的小组织而已,以前的人也就那么十来个。那时候独占鳌头的是一个名叫“永夜”的组织。

    这个组织说也奇怪,杀手别人的眼中都是上不得台面的东西可是他们却能做得随性,就连服侍都不是像我们普通的夜行衣,而是一套套上好的修身华服。当然这种待遇也只有“永夜”排名前十的人才有资格获得,而这些人通常都被称为“锦衣”。

    江湖上总是无聊的人多,人多的地方就总喜欢八卦,这八卦一扒拉就成为了一种风尚。

    而我所知的就是这江湖中杀手榜的排名。

    这个榜大概是排到五十左右。

    偏偏“暗河”的杀手是连前五十都没有进去过的。

    虽说杀手本就是非常神秘的人,只是这高下也是非常容易见得。好的杀手可以不拖泥带水非常干净利落地完成任务,而这种杀手一般指的都是“永夜”里边的“锦衣”。杀手榜前十自开榜以来就没有被别的组织的人夺去过。

    江湖上的人这样想,这“永夜”的人应该也是这么想。

    只是我偏不。

    那还是我十几岁的时候,“暗河”周转的银子不够,接了一笔大单子,只是这单子实在是太难,对手偏偏就是“永夜”的“锦衣”。

    我没有恐惧,就这么干脆利落地杀了他,不带一丝犹豫,就像当年杀了那几个不知天高地厚的乞丐一样。

    这些年的吹捧已经让他们太过骄傲自大,竟然忘了,杀手的武艺不但要高强更是要善于伪装。

    我不知道那个被我杀掉的人在江湖上排名第几,只知道经此一役我就成为了杀手榜的江湖第十,也就成了“永夜”的眼中钉。

    虽然请杀手做事是有价的,在杀手榜上排行越高这价位自然也是越高,只是那靠前的杀手排位却不一定是能力的完全体现。

    杀手之间的较量只有在正式交锋的时候才是真正公平的。

    我一直在等待一个机会 ,这个机会就是让我挑战那个制高点……

 番外 逍遥子之三

    番外 逍遥子之三

    那几年,我为了成就“暗河”,也为了成就自己这颗虚荣的心——杀人如麻,吮血磨刀。

    似乎已经堕入了日魔道。

    那几年我真的不知道什么是疲累什么是后悔,日复一日地重复着枯燥而乏味的工作。

    这似乎就是我人生的终结点了,拒有时在空闲下来的时候还会感觉到有些空虚,但我还是坚持了下来。

    若是自己得空也不让自己空闲下来,于是我就成了这江湖中手下亡魂最多的人。

    其实我到底也不记得多少人丧命在我的手下,一个个亡魂排列起来我想自己也未必认得出谁是谁。那些个人的鲜血沾染到我的手上的时候我只会感觉兴奋无比,想要获得更多的刺激。

    也许是我的病态心理,我对杀人的渴望越来越深。

    曾经有人想要阻止过我,但是他失败了。

    这些人无非就是我的手下败将,或者是败在了我的威压之下。毕竟,“暗河”还需要我,像我这样的招牌怎么会被轻易放过?

    那时候我简直就是被捧在了山巅,被人仰望的感觉也是极好的。

    终于轮到我对别人施虐了吗?

    就这样年复一年。

    直到我遇见了她。

    她叫阿寻,是一个非常非常美丽的女子,她的五官并不是我见过最精致的,但是却有一种似水的柔情。

    她就像涟漪,扰乱了我的心。

    也许是太多年的飘荡游离,我就像是出海多年的一艘船终于找到了港湾。

    阿寻总是给我一种很安心的感觉,她的温柔是刻在骨子里的,每每到了她的身边就算是再烦躁也能平静下来。也只有在她的身边我的心里不会有一丝暴虐的**。

    看到她的第一眼我就认定了她。

    于是我就留了下来,那是一个氏族,阿寻就是族长的女儿。这个氏族原本姓氏是有熊,据说是古时候黄帝的子孙,后来不知为什么就姓熊了。

    这儿有座帝山,终年冰雪不化,而玄铁和寒冰洞穴正是炼制的圣品。

    武林中因为我的失踪而平静了一会儿,“暗河”自然也不会过于追寻我的踪影。

    我就在那儿呆了两年。

    直到阿寻了我。

    我还记得,那一日我和阿寻终于下定决心跑到族长那儿请求赐婚,族长也应了。我高兴了很久。

    只要拥有了这个女子就算是外界再多的金银还有名利与我何干?

    我只要她!

    就算这辈子就在这荒山里边打铁种地也甘愿!

    只是这有熊氏族有个奇怪的习俗,那就是男方迎娶女方必须要用一把自己炼制的剑,这把剑的取材必须是帝山的玄铁自然不必说,更重要的是男方炼制的这把剑一定要打败女方家里最好的那把。

    阿寻是族长的女儿,族长能担起这个位置手艺自然是不必说,就是这个氏族中顶好的。有熊一族有一把祖传的宝剑就没有败北过。

    我是外乡人,本来就不被看好,在这种细节上自然是要让别人都刮目相看。

    后来,我上山了,了差不多一年的时间去炼制那把剑,其中的辛酸苦楚自然是不必说。

    期间阿寻还特地上山寻我,给我送饭送衣。

    当我成功的那一日下山的时候,却是看到满村子的尸首。

    我从未慌过的心乱了,我怕失去阿寻,却是连她的尸首都没有找到。

    最后,还剩一口气的族长把一个小婴孩交到了我的手上……

 忆秦娥

伤离别,向阳冬暖思切切。

    思切切,几浮相思,几丝情怯。。。。 。。

    莫道秋风照残月,春茧幽幽自缚茧。

    自缚茧,九楼宫话,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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