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乐诱惑-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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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都是三合会(天地会)成员,而且他们装束与太平军相类似,头戴红巾。太平军占领永安后,见“壮勇”日益增多,洪秀全还很不高兴,在发布的《救世要民谕》中提及说:“况查尔们壮丁(客家话一直以“尔”为“你”),多是三合会党,盍思歃血洪门,实为同心同力以灭清,未闻结义拜盟,而反兆面于仇敌也!”至此,洪秀全才想到要争取天地会人员。
所以,日后太平军入湖南道州、郴州攻略时,就积极招募天地会成员加入。湖南的天地会,又称“添弟会”、哥老会。接着,长沙、武昌一带的天地会也纷纷响应。太平天国“定都”南京后,湖南、湖北、福建、广东、江西天地会纷纷表示“受编”,四处开花。可惜的是,石达开在太平天国乙荣五年在江西招募了一帮广东天地会“花旗贼”,让他们保留原先的称号,原将统原军,最终导致严重后果。这些广东天地会成员多属流氓土匪出身,旗帜多用花色,故称“花旗”(与City Bank无关),而太平军本身用黄旗。“花旗军”犷悍难制,又独树一帜,石达开本来目的是想让这些人牵制官军,但这帮贼军四处扰民,到处杀人放火,极大败坏了太平军的信誉。特别是太平天国晚期,这群广东本地人出身的“花旗贼”纷纷投降政府军,充当向导,熟门熟路引官军入粤,在嘉应州(梅州)等地连端太平军老巢,终使太平天国死灰不能复燃。
洪大全这位才大志疏的读书人被押解入京途中,在信阳曾慷慨悲歌作《西江月》词:
寄身虎口运筹工,恨贼徒不识英雄。谩将金锁绾冰鸿,几时生羽翼,万里御长风。
一事无成人渐老,壮怀待要问天公。六韬三略总成空,哥哥行不得,泪洒杜鹃红。
词意壮烈,水平不俗,比洪秀全歪诗高出八个档次。
(所有上述事情,如果哪位读者看过清朝一个在广西巡抚郑祖琛手下当过幕僚的笔名“半窝居士”所写的《粤寇起事纪实》(郑鹤声藏本),会完全改变印象。因为据他讲,所有洪大全之事,全是赛尚阿手下捏造,他这样认为:“所有擒获(洪大全)递解情形,皆比部某君粉饰。此贼途中所作诗词,亦系比部代撰,斯事凭空结构,粤中人人嗤笑。”他说的“比部某君”,是指赛尚阿手下的机要幕僚、军机章京丁守存。如此一来,似乎我上面写的数千字有关洪大全的事情都是废话了。但观其书中所记张国梁投降的事情,完全不是真事,都属于市井传言,所以,只能也把这位“半窝居士”的记述当成参考书了,不能尽信。)
附一:三合会会员、三十六誓
读此,可知这种准黑社会组织的各种奇名怪目:
会员
公所之首领称大总理或元帅,普通称大哥,为万云龙所拟。以下之头目称香主,普通称二哥,为陈近南所拟。再次之头目称白扇或先生,或三哥。再次为先锋,为天佑洪所拟。次为红棍,以执行会员之刑罚。以下总称草鞋,为最下级,供服役使令随从等事。(以下略)
好男好女坏下场(4)
三十六誓
一、自入洪门之后,尔父母即是我父母,尔兄弟姊妹即是我兄弟姊妹,尔妻即是我嫂,尔子侄即是我子侄。如不遵此例,不念此情,即为背誓,五雷诛灭。二、倘有父母兄弟,百年归寿,无银埋葬,有白磷飞到,求兄弟相帮,必要通知各兄弟,有多帮多,无钱出力,以完其事。如有诈作不知者,五雷诛灭。三、各省外洋洪家兄弟,不论士农工商,江湖之客到来,必要支留一宿两餐。如有不思亲情,诈作不知,以外人相看者,死在万刀之下。四、所有洪家兄弟,未相识挂牌号,说起投机,必要相认。如有不认者,死在万刀之下。五、洪家之内事,父不能传子,子不能传父,兄不能传弟,弟不能传兄,以及六亲四眷,一概不得传。讲说以及私传衫仔、腰平以及本底,私教私授,贪人钱财者,死在万刀之下。六、凡我洪门兄弟,不得做线捉拿洪门兄弟。倘有旧仇宿恨,必要传齐众兄弟,判其是非曲直,当众决断,不得记恨在心。倘有不知者,捉错兄弟,须要放他途走。如有不遵此例者,五雷诛灭。七、兄弟患难之时,无银走路,必要相帮,钱银水脚,无论多少。如有不念亲情者,五雷诛灭。八、捏造兄弟有逆伦,以及谋害香主,行刺兄弟者,死在万刀之下。九、不得奸淫兄弟妻女及兄弟姊妹。若犯者,五雷诛灭。十、兄弟托寄银钱以及什物,必要尽心交妥,带到支还。如有私骗者,死在万刀之下。十一、兄弟寄妻托子,或有要事相托,如不做到者,五雷诛灭。十二、今晚入洪门,年庚八字须要报真姓年月日时。如有假报瞒骗五祖者,五雷诛灭。十三、今晚入洪门之后,不得叹息自怨入错,当天解愿。如有此心者,死在万刀之下。十四、私劫兄弟财物,暗帮外人抢夺兄弟财物者,五雷诛灭。十五、不得强买兄弟货物,以及骗买争卖,亦不得强为。如有恃强欺弱者,死在万刀之下。十六、所借兄弟钱财物件,有借有还。如有欺心不还,不念情义者,五雷诛灭。十七、或有抢劫取错兄弟财物者,即速送回兄弟。如有欺心不送回者,死在万刀之下。十八、倘或被官兵捉获,此乃天降横祸,不得供出洪门兄弟,亦不得记念旧仇,乱供兄弟。如有乱供兄弟,不念洪门结义之情者,五雷诛灭。十九、兄弟被捉去,或出外日久不得回家,留下妻儿子女无人倚靠,必要留心帮助,以得长大成人。如有诈作不知者,五雷诛灭。二十、有兄弟被人打骂,必要向前,有理相帮,无理相劝。若系屡次被人欺打者,即传知众兄弟商议。若其家贫,必要帮助钱财,代他争气。如无钱者出力,不得诈作不知。如有犯此例者,五雷诛灭。二十一、各省外洋兄弟文书对象,有官府追拿,实时通知他途走为上。如有故作不知者,死在万刀之下。二十二、或赌博场中,不得使假吞骗兄弟钱财,以及串同外人骗赌,贪图利己以伤兄弟。有此欺心者,死在万刀之下。二十三、不得捏造是非。有增言减语离间兄弟者,死在万刀之下。二十四、不得私做香主。入洪门之后,三年以外为服满,果系忠心义气,有香主传授文章,或有三及第保举,方可做得香主。如有私自为者,五雷诛灭。二十五,自入洪门之后,遇有前仇旧恨,不得再行记念,前事了过,无容怀恨。如有私怀恨者,五雷诛灭。二十六、有亲兄弟以及洪门兄弟相打或官讼等事,必要相劝,不得帮助一边,总要以和为是。如有不遵此例者,五雷诛灭。二十七、兄弟看守之地方,不得犯他,各有事业。如有诈作不知,固犯兄弟所守之地,连累兄弟受苦者,五雷诛灭。二十八、有兄弟劫抢偷拐或骗执之财,不得眼红。兄弟有财帛以及对象,如有心怀恨兄弟,因以图谋分润者,五雷诛灭。二十九、有兄弟发财,不得泄漏机关。如有不遵此例者,死在万刀之下。三十、不得以外人包押货物,指东话西。庇外人骗吞洪门兄弟者,死在万刀之下。三十一、勿恃我洪家人多,倚势欺虐外人,不得横行凶恶,须安分守己,各守职业。如有恃众欺人者,天地难容,死在万刀之下。三十二、不得因借不遂生怨,以及怪饮怪食。如有怀恨含怨于心者,此乃小人之见,五雷诛灭。三十三、不得弄奸我洪家兄弟之幼童少女。有犯此例者,五雷诛灭。三十四、不得受买洪家兄弟妻妾为室,亦不得与兄弟妻妾通奸,如有犯此例者,死在万刀之下。三十五、三十六、(缺文)。
好男好女坏下场(5)
附二:洪大泉自述
我是湖南衡州府衡山县人,年三十岁。父母俱故,并无弟兄妻子。自幼读书作文,屡次应试,考官不识我文字,屈我的才,就当和尚,还俗后,又考过一次,仍未取进。我心中忿恨,遂饱看兵书,欲图大事,天下地图,都在我掌中。当和尚时,在原籍隐居,兵书看得不少,古来战阵兵法,也都留心。三代以下,唯佩服诸葛孔明用兵之法。就想一朝得志,趋步孔明用兵,自谓得天下如反掌。
数月前游方到广东,遂与花县人洪秀泉、冯云山认识。洪秀泉与我不是同宗,他与冯云山皆知文墨,屡试不售,也有大志,先曾来往广东广西,结拜无赖等辈,设立天地会名目。冯云山在广西拜会,也有好几年。凡拜会的人,总诱他同心合力,誓共生死。后来愈聚愈多,恐怕人心不固,洪秀泉学有妖术,能与鬼说话,遂同冯云山编出天父天兄及耶稣等项名目,称为天兄降凡,诸事问天父就知趋向,生时就为坐小天堂,就被人杀死,也是坐大天堂,藉此煽惑会内之人,故此入会者,固结不解。这是数年前的作用,我尽知的。
我是道光三十年十二月间,等他们势子已大,我才来广西会洪秀泉的。那时他们又勾结了平南县监生韦正即韦昌辉,广东人萧潮溃、杨秀清等,到处造反,抢掠财物,抗官打仗。拜会的人,有身家田产,妻室儿女,都许多从他,遂得钱财用度,招兵买马,胆智越大,又将会名改为上帝会。
我来到广西,洪秀泉就为贤弟,我为天德王,一切用兵之法,请教于我。我自称为太平王,杨秀清为左辅正军师东王,萧潮溃为右弼又正军师西王,冯云山为前导副军师南王,韦正即韦昌辉为后护又副军师北王。又设立丞相名目,如石达开称为天官丞相右翼王,秦日昌称为地官丞相左翼公。又封胡以晃、赖汉英、曾四为侍卫将军,朱锡琨为监军。又有曾玉秀为前部正先锋,罗大刚即罗亚旺为前部副先锋。此外又有旅帅卒长等名目,姓名记忆不清。旅帅每人管五百人,卒长每人管百人或数十人不等。打仗退后即斩,旅帅卒长都要重责,打胜的升赏。历次被官兵打死者亦不少。
我叫洪秀泉为大哥,其余所有手下的人,皆称我同洪秀泉为万岁。我叫冯云山等皆呼名字。去年闰八月初一日攻破永安州城,先是韦正同各将军、先锋、旅帅带人去打仗,杀死官兵。我同洪秀泉于初七日才坐轿进城的。止有我两人住在州衙门正屋,称为朝门,其余的人皆不得在里头住的。历次打仗,有时洪秀泉出主意,多有请教我的。我心内不以洪秀泉为是,常说这区区一点地方,不算什么,那有许多称王的,且他仗妖术惑人,那能成得大事?我暗地存心藉他猖獗势子,将来地方得多了,我就成我的大事。他眼前不疑心我,因我不以王位自居,都叫人不必称我万岁,我自先生之位。其实我的志愿,安邦定土,比他高多了。他的妖术行为,古来从无成事的。且洪秀泉贪于女色,有三十六个女人,我要听其自败,那时就是我的天下了。那东王杨秀清统掌兵权,一切调遣是交给他管。那韦正督军打仗,善能苦战,是他最勇。常说他带一千人就有一万官兵也不怕。
在永安州这几个月,城内就称为天朝,诸臣随时奏事。编有历书,是杨秀清造的,不用闰法,我甚不以为然。近因四路接济不通,米粮火药也不足用。官兵围攻,天天大炮打进城内,衙门房屋及外间各处都被炮子打烂,不能安居,因想起从前广东会内的人不少,梧州会内人也不少,就起心窜逃。
二月十六日,是我们的历书三月初一的日子,发令逃走。是分三起走的,头起于二更时韦正带二千多人先行;二起是三更时候,杨秀清、冯云山等共约五六千人拥护洪秀泉带同他的妇女三十多人,轿马都有;第三起就是我同萧潮溃带有一千多人,五更时走的。我离洪秀泉相去十里路远,就被官兵追上。萧潮溃不听我令,致被打败,杀死千余人,将我拿住了。我们原想由古束云昭平梧州,逃上广东的。出城时各人带有几天的干粮,如今想是各处抢掠,总有用的吃的了。那晚走的时候,东炮台火起,是烧的住屋,都是众兄弟主意,在城外着火,城内便好冲出。
好男好女坏下场(6)
至我本姓,实不是姓洪,因与洪秀泉认为兄弟,就改为洪大泉的。洪秀泉穿的是黄绸衣黄风帽,那东西南北王戴的是黄镶边红风帽,其余丞相、将军、军帅、军长等每逢打仗,都穿的黄战裙,执的黄旗。我在州衙门也有黄袍黄风帽,因我不自居王位,又不坐朝,故不穿戴的。所供是实。
(原件藏于故宫。本书某些引文处人物称呼与原名不同,如“萧朝贵”写作“萧潮溃”,此系清政府占嘴上和文字便宜。)附三:军机大臣刑部会奏从这个会奏的记载中,可以看出当时清廷还不知道洪大全的底细。
咸丰二年壬子四月二十六日内丙午,军机大臣刑部会奏言:逆犯洪大泉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