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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4章

六朝时空神仙传-第28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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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胜之摇了摇头,没有说话,微微闭起双目。感觉这种融融暖意向着全身扩散,转化为水谷精微之气。

    这洞天之中的食物,显然比人世间的普通的食物强的不知道多少。凡俗之间的食物精微之气少,而渣滓太多。

    所谓要想不死,肠中无屎。这般渣滓在体内发酵,原本就是一切衰老疾病之根源。

    因此,很这洞天之中的食物,几乎尽数都能被消耗,只是留下很少渣滓而已。

    “难怪那些仙门自高自大……原来吃的东西,呼吸的空气都和普通人不同。难怪自称仙门,自称仙人,对于凡俗之人,已经不大看的起眼了……”

    正想着。却已经见到小羕那小东西,居然抓起了酒葫芦自己灌了一口。

    刘胜之下意识的觉着不对。想要去阻拦。但是接着自家就哑然失笑,这小东西可不当真是普通小女孩。哪里用这么紧张?

    “好喝……”小羕露出一个眼睛直勾勾的笑容来。很快脸就变得红扑扑的来。

    我去,不会真的喝醉了吧?刘胜之有些傻眼。

    “胜之,小姑娘不该喝酒……”早已经吃饱,却又很少动静的刘亚说道。

    刘胜之苦笑点点头,不过这个小东西可真不是普通的小女孩。只好把这酒葫芦抢了过去,再不让这小东西碰了。

    算了,眼不见为净。刘胜之缓缓的放下碗筷,只是觉着肚腹之间暖意洋洋的自然十分舒服。

    而那脸上还沾着米粒的小羕却也打着饱嗝,面前却是一大堆的骨头。

    说起来。这般洞天之中,却也不过最为平常的鸡鸭鱼肉等物。但是这洞天之中灵气充溢,不论是一草一木,还是这些普通食材,都充满灵气血气,对于修行之人来说,正是大补。

    “好吃……”小羕满意的叹口气,若不是肚子撑的实在是装不下的话,看她模样似乎还能再吃几碗……

    于是。这小东西就把目光再次看向了酒葫芦。刘胜之不得不把酒葫芦收了起来。

    这个时候,却让刘胜之微微一震,觉着不对。这酒葫芦似乎出乎意外的沉重。

    葫芦这种东西,在现代时空很难看到。不过在古代。是司空见惯,却是最为重要的容器之一。甚至破开来两半,就变成了水瓢。

    如今整个洞天之中。所有之人都在仰刘胜之的鼻息,这里长元叟自然对于刘胜之的目光十分注意。

    见了刘胜之目光。急忙拿了这葫芦过来,笑道:“自家种的葫芦。已经用了几十年了……里面都是装酒所用,刚才都功所喝的便是了……”

    刚才却没有注意这葫芦,而且倒酒也都是这元叟殷勤所为。

    这刻却就接过这葫芦看了起来,入手沉重,几乎如同钢铁。试着敲了敲,甚至带着金石之声。

    他心中微微一动,道:“给我找一个空葫芦来……”

    这种东西,家家户户几乎都离不了。自然很快就帮着刘胜之找来了。

    但是刘胜之不过只是看了几眼,不由摇摇头,和手中这个差的太远。

    那元叟自然长眼色,派人又去寻,不一刻就来了一大帮人,各拿着形形色色的葫芦给刘胜之看。

    却让刘胜之都摇摇头,似乎再无比这个更好的了。

    “哦,我想起来了。这个酒葫芦年岁最久,从我祖父那一辈就传了下来……”元叟忽然想起,说道。

    刘胜之点点头,他也觉着这般天材地宝就算是在这洞天之中,也不可能太多。

    当下就把手中的酒葫芦的酒水倒出,仔细看来,这葫芦用的时间太久,隐约有着一种古铜之色,温润可爱,猛然一看,还真像是铜铁所铸。

    这东西,如果真是元叟祖父那一代传下来,以洞天里面的这些百姓的岁数,那岂不是说,这东西已经用了两三百年的时间了么?说不定还不止……

    心中想着,刘胜之试着吐出一团元磁神光。一团衍射的五光十色的光线,轻巧的装入了进去。

    “咦……居然真的可以。是了,这东西非金非铁。而且生长在这洞天之中……”

    意外的发现了一个好东西,让刘胜之精神一震。跟着将一团团的元磁神光喷了出来,尽数装入葫芦之中。

    元磁神光虽然厉害,但是一直存在身体之中,却也会是极大的负担。

    轻轻封上葫芦盖子摇了摇,刘胜之终于放心收起了葫芦。看起来,这元磁神光就有地方放了。

    最后,刘胜之微微再是一动。就有着一团被元磁神光包裹住的黑影,跟着也被喷出。

    只是,还没有来得及张牙舞爪,就已经被装入了葫芦之中,再次的收了起来。

    这一幕看得元叟冷汗直冒,虽然看不懂刘胜之刚才再做些什么。但是显然这些作为,带着诡异,让人心惊肉跳。

    刘胜之却没有去理会他,这洞天里的百姓却是太平生活的太久,恐怕自从进来,数百年不闻兵戈之事,自然十分软弱。

    只要刘胜之表现的足够强大,这些人都表现的无比听话。就像是刚才和刘亚谈起刘氏坞堡搬迁进来,划分土地之事,就是无比顺利。

    这个时候,却听一阵“咯咯咯咯……”的傻笑传了过来。

    已经见到这小东西开始发起酒疯来,嘴里发出意义不明的咯咯笑声,然后撒欢一样的跳舞起来。(未完待续。。)

 第七十四章 都市新灵异

    (为庆祝孤狼love,玄易道祖两位荣升盟主,千秋万载,文成武德,一统江湖。为打赏加更,一共加更48更,这是加更的第41更,每天六更,一直到加更结束……)

    她的小脸蛋红扑扑的,却是刘胜之一个不注意,这小东西已经把倒出来的酒都给偷喝了,就变得这德行。

    “没想到还是小酒鬼……”刘胜之无奈叹气,过去只好抓住了这小东西。好说歹说的,才让她老实下来。

    刘胜之正在叹气,就觉着肚皮一震。确实那小羕这个小东西吃饱之后,似乎困意上涌,把小胳膊撑在了刘胜之的肚子上,开始泛起了迷糊。

    他微微一笑,把这小东西给送入到了天地太师印之中。尽管到现在也都不知道这东西是什么来历,但是这小东西的本事好像还真不小啊!

    吃饱喝足,事情做完。差不多却也该走了,刘胜之和刘亚打声招呼,就准备走人。

    见到刘胜之站起欲走,这位里长元叟就显得诚惶诚恐起来。

    看着刘胜之就好像看着一个披着人皮的牲口,话说要是一般人,哪里能够吃的了这么多东西?

    刘胜之和小羕两个整整吃掉了一锅米饭,半头小猪,外加鸡鸭等物无数。这几乎已经够十个人吃了。

    不过,好在这洞天之中,风调雨顺。粮食产量虽然不高,但是年年却有盈余,自然是不怕刘胜之这种大肚汉的。

    只是,刘胜之刚才所显示的手段。实在是太让人觉着诡异的了。对于刘胜之这个新的洞天之主,元叟还是觉着敬而远之的好!

    耽误了不少时间。这个时候已经是下午时分。刘胜之吩咐巫马安怡把刘亚送回,并嘱咐其帮忙刘氏宗族整个搬迁过来。

    那巫马安怡面对刘胜之这个拥有天地太师印的主人。自然是老实听话的很。

    这让刘胜之微微一笑,他决定入蜀。其中很重要的一条的原因,就在于自家有着天地太师印!

    既然吃饱喝足,又顺走了东西。刘胜之自然不打算在这里停留,出了洞天,发动乾坤挪移神符,就再次回到现代时空来。

    随着人流行走在大街上,不会有着任何人发现熙熙攘攘的大街上,怎么会无缘无故的多出一个人来?

    只是路边行人看到刘胜之。却露出了好奇的神色来。

    “这货莫不是拍电影的吧,好帅……也不知道是哪个明星?会不会是刚出道的新人?”

    “好像是啊,我都不认识。应该是个新人,他剧组在哪里。我们去看看,说不定我们还能给他组织后援会,成为他第一批的粉丝……”

    几个少女叽叽喳喳,看着穿着道袍,袒胸露腹,披头散发的刘胜之彷佛格格不入的行走着熙攘人流之中。

    却见那刘胜之早已经非是当初那般**丝模样。几经伐毛洗髓,个子不仅都高出了一截,浑身上下汗毛甚至毛孔都浑然不见。

    让那皮肤显得光滑细腻到了极点,宛如美玉雕就一般。偏偏在刘胜之身上。却看不到半点所谓的花美男的柔弱味道。

    整个人充满难言的魅力,带着和现代都市之中格格不入的气质。甚至因为刚刚从房陵大山之中走出,还残留着山中的野性一般。走在人群之中。宛如鹤立鸡群。

    又好像是电影之中,那些经过无数化妆。然后打光。用无数人工手段,制造出来的那般耀眼人物。

    难怪。这些小女孩们只是一见之下,就纷纷动心起来。甚至有人拿出手机来,对准刘胜之啪啪拍照,让后追着刘胜之的脚步而行。

    但是,让她们想不通的事情发生了。那刘胜之看似悠闲的人群之中走过,彷佛步履不快,然而没过多久,他们很快就已经追丢了刘胜之的踪影。

    “奇怪,人怎么追丢了……你们看到没?是不是进了路边那个店里去了?”

    “没有啊……没看见。对了我拍了他的照片……好帅啊,我要传到网上去。”

    几个少女尽数围了过来看时,个个面面相觑,却只是见到那少女的镜头之中,周围的景物还在。然而刘胜之的模样却根本就看不清楚,彷佛只是一团光。

    “你的手机坏了吧,看看我拍……”话都没有说完,却也怔怔呆住。原来她手机之中拍下的照片却也是一般。

    几个少女纷纷拿出自家的手机看时,却发现都是一般模样,不由得面面相觑起来。

    于是,一则新的的都市灵异故事,渐渐的在某处学校流传开来。然后慢慢的越传越广……

    这个时候,这点小小插曲,刘胜之自然不会知道。虽然刘胜之感觉敏锐到了极点,但是大街上人流如此杂乱。

    关注刘胜之的人又是太多,可以说绝对是百分之七八十的回头率。

    这般情况下,几个小女生拍了他的照片的事情,刘胜之自然不会知道。

    这个时候,刘胜之已经很快坐车,一路顺利的回到了燕子山,刘胜之刚刚走入神仙观之中。就觉着不对,观中安静的可怕,似乎连一点声音也都没有。

    刘胜之的眉毛就扬了起来,轻轻叹了口气。这世界上,为什么总是有些家伙,没事老是给自己添麻烦呢?

    虽然不想在现代时空惹麻烦,却就并不代表刘胜之就怕了这些麻烦了!

    踏步而入神仙观之中,已经踏步进入到了另外一个空间之中。景色虽然和神仙观中一般无二,但是却显得死寂,浑无半点生气。

    接着,刘胜之一眼就见到了一位不速之客!

    “怎么又是你?”刘胜之没有好气的说道:“上次饶了你一命,你现在却是来找死的么?”

    “阿弥陀佛,你害死了贫尼两个徒弟。贫尼早就已经不打算活了……”

    一个脸上带着可怖伤疤,一直延伸到脖子胸口的老尼姑,冷漠而立,看向刘胜之的目光,就充满了深刻的仇恨。

    不消说,这老尼姑身上的伤口,还是刘胜之上次所留下。干将莫邪这般宝剑制造出来的伤口,却又哪里有那么简单就能治好?

    刘胜之不由轻轻一叹:“既然想死,那位就成全你好了!”(未完待续。。)

 第七十五章 血海法身

    刘胜之不由轻轻一叹:“既然想死,那位就成全你好了!”

    先下手为强,这老尼姑手中的法器颇为厉害。上次刘胜之就差点着道。如今,虽然刘胜之的修为进步极快,但是却也不敢大意。

    “嗡……”一声剑鸣,两道白光几乎在同一时间斩了出去。

    鲜血飞溅之中,那那老尼姑已经在死在剑下。

    这个时候,就在一架回国的飞机上。

    “叮……”单娟的脸色一下子变得苍白如纸,不敢相信一般的看着手中的白玉牌碎裂为两半。

    “怎么了,这是……”包俊材关心的问道,目光挪到着元神牌上,心中就是一惊,说不出话来。

    “我师父死了……”单娟的眼泪一下子就流了出来。

    面对这老尼姑的尸体,刘胜之反倒是退后了两步,稍稍戒备起来。

    不对劲,这老尼姑气势汹汹跑来找自己麻烦。难道就是想来送死么?其中必有古怪!

    几乎想都没有多想,刘胜之接着一剑斩出,就要斩破这个空间,脱身出去。

    然而,却就在同一时刻,却听得一声爆炸。

    那尸体所在的地方,炸了开来。接着就是暗红色的鲜血,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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