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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3章

凉城客栈-第9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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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隆阎王决定,要死三个人。
  还有半个月的路程,剩下的犯人已不多,不能一次性死太多,要天天有的玩才开心。
  ——三十个人,二十七个馒头,不怕死的,便先上前拿馒头吃吧!
  隆阎王不嗜酒、不好色、不爱赌,他就喜欢看囚犯们为抢一个发霉的馒头而自相残杀,他就热衷观赏这样刺激血腥的杀人游戏,而且乐此不疲。
  在他看来,这游戏简直一种乐趣,让大兴奋无比的刺激享受。
  他认为,这些犯了事的死囚犯,已经不能称之为人,他们的命也不能算之为命。他们迟早都是要死的,死在行刑官的秋后处决场中,和死在他隆阎王设计的游戏里,根本没什么区别。
  ——犯了罪就要伏法,我隆阎王就是法!
  隆阎王眯起眼睛,去看那率先去抢霉馒头的少年黑鸦。
  黑鸦动作很快,一座小山也似的身影却拦住了他的去路,站在黑鸦对面的囚犯秃头魁梧,一身结实肌肉,他不停挖鼻,又吐痰在雪地上,他状甚据傲,嚣张跋扈道:“小乌鸦,想吃馒头、先过了我秃鹰这关再说!哈……等老子吃下馒头再拉出大团屎给你吃个痛快好了,呵……”
  秃鹰,绿林大盗,河北“太行山”三十六寨中有名的悍匪,不但凶猛,而且残暴。“六扇门”花了好大的力气,才将他抓捕归案。
  对方肆无忌惮的耻笑和谩骂,并未对黑鸦带来任何感觉,他急跃射出,疾如电闪,秃鹰只觉一阵冷风拂至,黑鸦已退回原来位置,他手上,多了一块肉,有血的鲜肉。
  秃鹰的肚腹好痛,低头一看,原来小腹已遭黑鸦勾扯了一块皮肉,刚才一招,竟比痛楚的感觉来得还更快。
  黑鸦冷冷一笑,又出招了,这一回,秃鹰心下怯惧,来不及退闪,他右眼珠连血肉已被挖出,跟著是下巴、耳、胸……一回又一回,百招过后,秃鹰倒在雪地上不停挣扎,片刻断气。
  囚徒们都吓的变了脸色,观看的兴致勃勃的差役们拍手叫好,连呼过瘾。
  隆阎王扔掉吃剩下的鸡骨头,疯狂的笑道:“好了,黑鸦,只要你再多杀死两人,其他人都可以保住命儿继续上路了。”
  一听这话,囚犯们骇得纷纷远离黑鸦所站立的位置,不住地后退,生怕被这满身杀气的少年选中做下一个杀人目标。
  黑鸦一双血红的眼睛,在一张张写满惊慌和菜色的同伴脸上巡视着,忽地,他猛然回身道:“好!”
  他立即弹地跃起,陡地狠狠的扣抓紧措手不及防备的隆阎王咽喉,附近和远处的其余八名衙差,只愕呆了一会儿,便纷纷狂拳乱踢,要把这疯子脱开,他们拳打、肘撞、脚踢……拼力痛击,黑鸦就是死不撒手。
  但当大家见到黑鸦的嘴多了一块血肉,来自隆阎王咽喉上的血肉,便讶然停下攻击。
  隆阎王慢慢倒了下来,鲜血从咽喉不停滴流出来,双目不能紧闭,像是望著眼神冷漠、把咽喉咬出的血肉,正慢慢吞下肚子的黑鸦……
  “你,竟咬死了隆牢头!”衙差们和囚犯们见鬼了似的,疯逃而散。
  雪地上,黑鸦满手鲜血拿著馒头蹲着在吃,吸了热血的馒头掉入肚子,好暖!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再刺激的游戏,玩得多了也会很无趣。


第六章 罗刹

  ——罗刹:女,四十四岁,蜀中“巴州”人,“唐家堡”外系,武器弯刀,贪吃好食,无肉不欢。
  好吃的女人,身形都不会太好。
  可罗刹是一个例外。她最爱美食,每餐必鸡鸭鱼肉,饕餮海吃,但她身材保持得很好,她一点都不肥,只是稍稍有点微胖而已。
  “肥”和“胖”是有区别的,尤其是对女人来说。
  胖女人有时候会很可爱,肥女人就一定会很恐怖。
  半老徐娘的罗刹风韵犹存,她依旧放纵自己的口腹之欲,她一点儿都不担心自己的身材走样、体型跑偏变成球。
  为了吃,罗刹可以不顾自己的身体,也不顾自己的命。
  至于别人的命,她更不在乎。
  事情就发身在几天前,听说“狐假镇”为富不仁的大户“五雷轰顶”雷虎威,花费重金新请了一位享誉四海的名厨蔡缸,做得一手美味,罗刹就留着口涎急巴巴的大老远赶来了。
  蔡缸有个做“大内御厨”的师兄叫范桶,被敕封为“厨王”,名气更大的没边儿,王侯将相争相拉拢,因为攀附上了范厨王,就是抓住了皇帝的胃,抓住了皇帝的胃,就等于抓住了自己的前程。
  范桶做过最无奈的一道菜,是被“慕容世家”三大长老高手从“皇宫”连人带锅绑架到千里之外的“岳阳”,就为了给“大风堂”小小姐孟小冬做一万碗鱼羹。(参见《彼岸花》卷第一章)
  蔡缸调烹鱼羹的手艺,一点不在师兄范桶之下,所不同的是,范桶的鱼羹偏重鲜味,蔡缸则喜好偏辣的味道。
  就为了这道“麻辣鱼羹”,罗刹一路打进了“五雷轰顶”雷虎威的豪宅,因为同样护食的雷老爷根本无意于和这个“馋女人”分一杯羹,分一勺都不行!
  并不是所有人都能请得起蔡缸下厨烹饪的,这道“麻辣鱼羹”足足花费了雷老爷八十两金子。
  小小一碗鱼羹,一勺怕就价值十金。
  罗刹当然不会管雷老爷有多心疼肉疼,她夺过羹碗就一饮而尽。
  女人讲理的本就不多,更何况是好吃的女人。
  蔡缸有一个怪脾气,从来不给同一个人做两次同样的菜肴。
  雷虎威当场就和舔着碗底意犹未尽的罗刹玩命,结果就玩丢了老命。
  罗刹一掌下去,将雷老爷白花花一颗脑袋拍个稀巴烂,然后大摇大摆的扬长而去。
  两日后,在接到“北斗”发出的“决杀令”的第当晚,罗刹文静、平静、安静的写好遗书。
  出道十年年,罗刹凭借着武功和机智,曾经成功的躲开过三十七次暗杀,其中有十一次将狙杀者格毙当场。甚至在“买命庄”、“血花会”、“杀人作坊”等刺客集团所派出来的杀手伏击下,她都能化险为夷,逃出生天。
  可这次她自知必死无疑。
  ——“五雷轰顶”雷虎威是江南“霹雳堂”雷家的人,雷家在“巴蜀”分堂三大负责人之一的“雷打不动”雷阵雨暴怒之下,出白银三千两,向“北斗”收买罗刹的人头。
  雷虎威是雷阵雨的直系堂叔,而姓雷的脾气都不太好。
  “北斗”杀人,向来都是防不胜防;就连被杀的人,也不知道自己究竟会何时被杀、会是何种死法、会死在何人手里。这些一向都是“北斗”的杀人的标志和作风。
  人只有在遭遇磨难凶险的时候,才会知道身边有谁是真正的朋友。
  听到“北斗”要杀罗刹的风闻,人人都对罗刹畏如蛇蝎,怕受她牵累,亲戚朋友一下子都走个干干静静,除了罗刹的表弟“一走了之”唐奔奔。
  唐奔奔是“唐门”的用毒好手,也是轻功高手。据说只要他想逃跑,天下间就没有人追得上他,就连云贵总捕头“上穷碧落下黄泉”上官追风也屡次失手,望背兴叹。
  他在罗刹孤立无援、众叛亲离之际,站出来和罗刹共同进退,并肩作战。
  唐奔奔之所以肯留下来、肯站出来,不单单是因为唐奔奔与罗刹这个胖表姐有过床笫之欢,更因为他也是给“北斗”公布下令要追杀的对象之一,而且是比罗刹还早一个月被“北斗”指名决杀的目标。
  他和罗刹本来就是暧昧不清的表亲,而今更是同生共死的战友。
  他们挫退了敌人们一次又一次偷袭和暗杀,遇伏、反击、受伤、突围、再遇伏……且战且退,一路躲进了深山。
  深夜,野外。
  唐奔奔缠着表姐罗刹宽衣解带翻云覆雨一番,宣泄着最后的疯狂。
  唐奔奔白白净净,是一个漂亮的男子,她一向偏爱和成熟的女人上床,尤其那种有些肉肉的胖女人。
  就如他的嫂子、亲哥“不了了之”唐本本的老婆“一了百了”唐笨笨。
  罗刹穿戴好钗裙,在林子转了一圈打了只野兔回来。
  吃了一顿罗刹亲手炮制的烤兔肉之后,唐奔奔接下腰间那葫芦的酒道:“表姐,也不知能不能活过明天,先喝口酒驱驱寒吧!”
  “嗯,表弟,你也多吃几口兔肉,尝尝表姐的烤肉手艺。”罗刹文静、平静、安静的接过酒葫芦。她喝的不多,但很快的感觉到了醉意,天旋地转。
  “我就是‘北斗’派来杀你的人,”唐奔奔呛然拔刀:“亲爱的表姐,你现在觉着全身没有力气吧?你不该大意喝我酒的。”
  罗刹努力挣扎起来,文静、平静、安静道:“亲爱的表弟,你也不该吃了我的烤肉。”
  唐奔奔瞳孔突缩,迈出半步,七窟流血。
  罗刹文静、平静、安静说:“你用的只是‘**酒’,我下的可是‘穿肠药’。”她一边说,一边脚步浮晃地抄起刀来:“我是‘杀手楼’的一份子,月前你弑兄淫嫂,‘唐门’的长老要清理你这败类,你的轻功太高,我只得使‘苦肉计’趁你不备杀了你。”
  火光映红了刀锋和罗刹的瞳。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要轻易相信别人,每个人都命中注定要被某一种人欺骗。


第七章 北杀

  ——北杀,男,五十岁,云南“滇南”人,无门无派,武器“丧门剑”,生性嗜杀,无杀不欢。
  云南“百花帮”帮主花牡丹无意中得罪了“大理”段氏小王爷段兴智,说是无意,却也不是毫无由头。
  风流成性的段兴智微服私游“洱海”,偶然邂逅花牡丹,顿时就被对方的花容月貌给迷得忘乎所以,也顾不得王子的尊贵身份,当即就上前轻薄花牡丹,手摸嘴拱,丑态百出。
  花牡丹哪曾想这狂徒竟是堂堂的“大理”王子,只当他是游手好闲的登徒浪子,就老实不客气的狠狠地教训了他一顿,直打得段兴智满地找牙,屁滚尿流。
  事后,花牡丹才知自己闯了滔天大祸,为了不连累帮里的姐妹,花牡丹决定将“百花帮”内迁“中原”,归附宋廷,远走避祸。
  她打听到徽宗最疼爱的皇子“康王”赵构,对她们“百花帮”的镇帮之宝“霹雳牡丹”渴求已久,为了帮中姐妹的生存,花牡丹毅然决然的忍痛割爱,将“霹雳牡丹”上献康王,以求搭上北上“汴京”的路。
  气急败坏的段兴智当然不会让花牡丹攀勾搭上宋室,他马上雇佣雷北杀埋伏在边境劫走了宝物。
  康王赵构听到这个消息后,大发雷霆,最先置身于康王殿下怒火之下的,当然是因得罪权相蔡京、由京官一路下放到“云贵”总捕头上官追风。
  上官追风当即向上司“刑部”尚书阎罗爷和师父“天牢”总牢头索凌迟拍着胸脯保证:百日之内,定将“霹雳牡丹”追回。
  皇天不负苦心人,整整用了九九八十一天,“上穷碧落下黄泉”上官追风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在“苍山”之巅抓到了北杀。
  抓“杀手楼”金牌杀手北杀,不比登天容易多少,他除了内功深厚、剑法狂野之外,出身“雷门”的他还善于制造火药火器。抓捕过程中,上官追风有十几名手下捕快,就是被他的炸药炸的粉身碎骨,这种火力一旦炸了开来,就算你有“金钟罩”、“铁布衫”和“十三太保横练”,也抵受不住,照样得要血肉横飞。
  可是上官追风还是用了十九名属下的性命和自己一条胳膊的代价,抓到了北杀。
  他的十九个手下是被北杀埋设的山口的炸药炸死的,他的手臂是被北杀的“丧门剑”砍断的,他恨极了北杀,他恨不得将这个毛茸茸的家伙砍成三六零七块泄愤解恨。
  但,上官追风并没有那么做。
  因为北杀劫走了“康王”赵构府上一颗价值七百万两黄金的宝石:“霹雳牡丹”。
  上官追风在北杀身上找不到那颗宝石,现在这个世上,只有北杀知道宝石的藏处,所以北杀不能死,至少在宝石下落未被逼问出来之前,他还不能死。
  ——只要得到这颗价值连城的宝石,我上官追风就脱掉这身虎皮官衣,远走海外,住豪宅,娶洋妞,山珍海味,绫罗绸缎,享受晚年,再不用过这种刀口舔血、卑躬屈膝的日子。
  可是北杀骨头很硬,什么都不肯说出宝石藏匿之所。
  于是上官追风用刑,作为曾经做过京官的“云贵”两省八十一县总捕头,他精通使用各种各类、各式各样、让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死去活来、痛不欲生的酷刑。
  他师承“天牢”总牢头索凌迟,“刑部”尚书阎罗爷是他至交,“六扇门”酷吏何去、何从两兄弟是他同门。他喜欢用刑术,也喜欢听人哭颤抖、哀号狂嚎的声音,更喜欢看人皮开肉绽、生不如死的惨状。
  每每听到这些、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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