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去读小说网 > 恐怖电子书 > 走尸档案 >

第24章

走尸档案-第24章

小说: 走尸档案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顿时觉得挺高兴的,有精神就好,不枉我们救他。

谁知我身边的周玄业却轻叹了一声,压低声音道:“回光返照。”

我吃了一惊,看向他,周玄业点了点头,示意自己没有瞎说。

回光返照,迷信的说法,是阎王爷留给活人最后一口气,用来跟亲人道别的。当然,并不是每个人都有此殊荣,据说那些一辈子少做亏心事的人死前就会有回光返照,相反,亏心事做的多的人,死前容易大惊大恐。

用现代科学的话来讲,回光返照就是生命体细胞死前的最后一次爆发,这次爆发过后,细胞就彻底走向衰亡了。

这个人是回光返照?

如果真是如此,那么他几乎就没有救活的希望了。我知道周玄业见多识广,肯定不会看错,原本高兴的心情,瞬间沉了下去。毕竟是一条生命,谁也不希望看着他死在我们面前。

第三十八章救人

那人脸上的血污已经被处理干净了,因此可以看清他的容貌,年纪大约在三十多岁左右,脸型看起来有些凶悍。此刻,他从隔热垫上撑起身,看到我们一群陌生人,神色也并不慌张,直接开口道:“是你们救了我。谢谢。”他用的是陈述句,显然很确定自己的判断。

王泽海抹了把头上的汗,道;“兄弟,怎么回事,身上的伤哪儿来的?”王泽海看起来挺高兴的,他显然没有联想到回光返照这么个情况,以为这人有好转,还拍了拍对方的肩膀。

那人感激的笑了笑,喃喃道:“我时间不多了。”说这话,猛地咳嗽了一声,这一咳,竟然还出血了。我虽然不懂医术,但也知道,这往往是内脏受伤的症状。

王泽海大惊,赶紧收回自己的手,八成以为对方的血是被自己给拍出来的。

那人这一口血咳出,神色顿时萎靡下去,周玄业微微摇头,道:“回光返照的时间过去了。”

“啊?”我忍不住压低声音问道:“就这么短的时间?”

周玄业微微点头,道:“每个人都时间都不一样,大部分其实都很短。”果然,随着他话音落地,那人像是支撑不住身形似的,猛地躺回了隔热垫上,胸口起伏,大口大口的喘息。

韩梓桐虽然面无表情,看起来高傲无力,实则却是一个心地善良的人,一见这情况,连忙扶住对方,声音焦急的对谭刃说:“谭先生,您快看看是怎么回事?”

谭刃也是个中行家,只号了号对方的脉,便没有理会韩梓桐,而是冲倒下的人问道:“你可有什么后事要交待?”此话一出,所有人都陷入一片死寂。

王泽海张了张嘴,像是想说什么,最后看着地上面色惨白,嘴角流血的汉子,最终只是抹了抹额头的油汗,什么也没说。

韩梓桐吃惊的张了张嘴,最后道:“谭先生,你的意思是,他……我们现在立刻赶回去,来得及吗?”她显然是想说,赶紧会乌鲁木齐,没准儿还能抢救一下。

谭刃即便面对韩梓桐这么个大美女,也是油盐不进的,不冷不热的看了韩梓桐一眼,道:“来不及了。”仿佛是为了验证谭刃和周玄业的话,那人似乎也知道自己要不行了,张了张嘴想交待后事,一张嘴,冒出来的却是血沫子,便是想说话也说不了了。

我觉得可怜,试图去拍他的背,让他顺气儿,却被谭刃一手挡了过去,紧接着,便见他用双臂在那人肋下一勒,那人哇的喷出一大口血,吓了众人一跳。

不过,这一口血喷出,他那仿佛被堵住的嗓子眼儿却是能说话了:“我……咳咳,我还有同伴,他们被、被困在……咳咳井里,救、救他们。”

同伴?

众人闻言面面相觑,吃惊不已。听他这话,他的同伴似乎被困在了某个地方。

井里?

哪儿来的井?

这地方是沙漠,怎么会有井?

我连忙追问道:“你说的井在哪儿?”

然而,对方并没有回答我的问题,他神智似乎有些不太清醒了,嘴里开始说起了胡话,根据他的这些话,我们连猜带蒙,推导出了一个大致的情况。

他的同伴,应该有三个人左右,被困在一个井里,但这个井具体在哪儿,我们却不知道。那地方应该是有什么危险,一行人根本出不来,而我们眼前的人,在同伴的帮助下,先行逃离出来,试图来搬救兵。

但他受了太重的伤,回程的途中,身上的血腥味儿引来了沙狼,他用尽了一切力量才摆脱那头老狼,自己也体力不支,倒在地上,在沙漠了爬行了整整一个天**,如果不是遇到韩梓桐,那么可能已经无声无息的死了。

我立刻问谭刃:“有没有让他意识清楚一些的办法?我们必须得救人,可是,我们得知道那口井在哪儿!”

谭刃摇了摇头,只说了四个字:回天乏术。

接下来的十多分钟,这人一直在说胡话,似乎是出现了幻视或者幻听一类的,仿佛在跟什么人对话一样。幻视和幻听也是人死前很容易出现的状况,而所看到的情形和所听到的东西,往往也因人而异。这人究竟看到了什么,我们谁也不知道,只能看到,在他死前的最后一秒,神情是扭曲而痛苦的。

一滴眼泪滑过眼角,这人停止了动静。

我第一次看到有人死在眼前,这和你直接看到尸体是不一样的,尸体摆在你眼前时,它已经没有了生命。而现在,我们所看到的却是一个活生生的生命,从挣扎到死亡的过程。

这一刻,我脑海里忽然冒出一个怪异的念头:每个人死的时候都是这样吗?我以后死的时候,是不是也这么痛苦?死亡真是一件可怕的事情。

众人围着尸体,一时间不知该如何是好。片刻后,周玄业道:“先埋了吧。”

韩梓桐道:“就埋在这里?”

“否则呢?背着他上路?”谭刃不冷不热的说了句。

韩梓桐沉默了,紧接着没再开口,毕竟这个人身上没有任何证件,我们即便现在把他的尸体送出了沙漠,又能怎么样?给他料理后事?除了就地掩埋,似乎没有别的办法,可就这样无声无息的死在这里,他的亲人不知道他的去向和生死,或许会一直寻找他。我见过电视上很多寻亲的人,总有那么一些人永不放弃,会一直一直的找下去。

我想了想,对谭刃说:“老板,要不我们回程的时候,把他的尸体带回去吧。咱们可以交给警察。”我知道谭刃是个怕麻烦的人,所以赶紧加了后一句话。

谭刃没回话,周玄业倒是点了点头,随即拍了拍我的肩膀,道:“你心地倒是淳厚,先埋起来吧。”说着,他从自己的私人背包里摸出了一个东西。

那是一枚三角形的符纸,胀鼓鼓的,里面似乎还包了什么别的东西,周玄业一手扣住了那人的下巴,双手一捏,便捏开了他的嘴,随后将那枚叠起来的符纸,压在了对方的舌根下面。

我不由得好奇,问道:“周哥,这是干什么的?”

比起谭刃什么都懒得解释的态度,周玄业倒是个十分有耐心的人,道:“镇尸符。七日之内,可保尸身不腐。”小小一枚符咒,用纸做的,真的有这功效?

我虽然知道周玄业等人的手段,但毕竟没有亲眼见过,对于一些太过离奇的说法,还真的难以相信。周玄业笑了笑,露出一口白牙,道:“到时候你就知道了,咱们往回运尸体,总不能运一具腐尸吧?”

我们挖了个深坑,将尸体埋了下去。相救一场,却连这人叫什么都忘了问。

做完这一切,已经是下午的六点,用韩梓桐的话来说,沙漠的晚上不太平,不适合赶路,但救人如救火,根据这个人死前的情况,我们已经可以想象出,他的那几个同伴,必然也陷在危险中,晚去一分,就多一份危险。

我们决定连夜出发。

但是,那个井在哪里?

这时,韩梓桐掏出了一份古尔班通古特的地图,道:“他说的井,只有两种可能。古尔班通古特,地处西域,古时候还没有沙漠化时,也是文明兴盛的地方,后来环境变迁,这些文明消失后,就只剩下一些被黄沙掩埋的古遗迹。所以,他说的井,很有可能是某些古遗迹的古井。”顿了顿,她又道:“但是一般人,不可能去古遗迹,所以,他们的身份很可能是探险队或者……”

第三十九章鬼市

她话说了一半,我不明白,王泽海却是见多识广,立刻接话道:“或者是一些盗宝的。”

韩梓桐点了点头。

所谓的盗宝团伙,其实就和盗墓贼差不多。不过盗墓贼一般挖墓偷取墓中的陪葬品,而盗宝的,则喜欢寻找一些古遗迹,盗取里面的古董。

这个人,会是盗宝的吗?

紧接着,韩梓桐又道:“当然,还有第二种情况。”她说着,拿出笔在地图上点了一个小点,道:“这是我们现在大概所处的位置。”她指着那个点,紧接着,手指向左前方一动,停留在了一个不规则的圆圈上,道:“这是一片绿洲,离我们最近的绿洲,按照他之前的说法,他受伤后又在沙漠里爬行了一天**,根据距离来算,他古井也可能是在绿洲里。”

王泽海点头说:“嗯,不错,我听说这绿洲以前是有人的。”

“对,不过那是几十年前的事了。”那绿洲的位置毕竟太过偏远,经济发达之后,新疆的同胞们又是卖水果又是卖玉的,条件好起来,就没人愿意再绿洲里待了。他们纷纷迁出了沙漠,到了条件相对好的半沙漠地区生活,所以,这个绿洲早就没人了。

虽然没有人,但之前的房屋什么的还在,所以,那里也肯定有井。

古遗迹并不好找,所以,我们决定先去绿洲所在的位置。

王泽海这人很仗义,这次他才是老板,但并没有阻止我们想救人的念头,反而是大力支持,自己浑身是肉,体力最差,却咬牙坚持。

这让我想起了一件事。

我在之前那家公司上班的时候,有一天来了个富二代,大约是家里想让他来锻炼锻炼,所以把他搞到我们那个小公司待着。每天上下班开着宝马,我们吃八块钱的盒饭,他一顿饭将将就就也得一百来块。

当时公司里的同事,背地里使劲儿骂他,看不惯人家开宝马,也看不惯人家吃的好,有一回正骂着,被我给撞见了,于是拉着我一起骂。

我这人比较死心眼,当时不肯随大流,因为那富二代人其实挺不错的,经常看到同事有什么困难,都会搭把手,还帮我搬过东西。人家自己有钱,花自己的钱,咱们嫉妒个什么劲儿?

就因为这事儿,同事连带着也排挤我,问我是不是想拍人家马屁。

其实有时候,盲目仇富,只会让自己显得更加的面目可憎,你仇恨别人,其实只是自己想有却又得不到的东西。

大部分人,真正该仇的,应该是那些为富不仁的人,而不是盲目的憎恨所有比自己过得好的人。

我们吃了些东西,开始赶夜路。这会儿是晚上七点左右,大漠里日头落的晚,这要在深圳,只怕早已经黑麻麻一片了。此刻,天边一轮红日落下一半,瑰丽的晚霞璀璨绵延,如同锦绣铺撒在天际,真应了那句: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

好吧,这里没有烟,也没有长河,但至少有大漠和落日,我书读的少,也只能想出这么一句。

索性白日里休息了几个钟头,所以这夜路赶起来也不是太累,按照计划,明天早上六点多左右,我们应该就能到达那片绿洲。

当然,这只是计划,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

到天完全黑下来时,沙漠的温度骤降,如果说白天里是晒的人脱皮,那么晚上就冷的恨不得能多穿件袄子。我们没有赶夜路的计划,所以根本没有携带厚衣物,只有睡袋,但也总不能把睡袋套在身上赶路吧?所以到了晚上,众人都冷的不行。韩绪原本是坐在骆驼上的,最后禁不住冷风吹,从骆驼上跳下来自己步行了,好歹可以暖和暖和身体。

就在韩绪下来没多久,变故发生了。

他就跟出来玩儿似的,蹦蹦跳跳走在最前头,韩梓桐时不时的会叫他等一等,这小子也根本不听。不过好在大漠开阔,我们又打开了一盏强力探照灯,所以虽然韩绪蹦跶的有些远,但也依旧在我们的视线范围内,除了韩梓桐有些紧张外,众人到没有多关注。

谁知下一刻,韩绪的身影猛的一停,紧接着,忽然啊的大叫起来。

听那叫声,就像是见到了什么极为兴奋的东西一样。

“啊……姐姐、姐姐快来看!”他一边兴奋的大叫,一边蹦蹦跳跳的朝我们招手。我们走的疲惫,都有些精神不振,见他这模样,我不由心里奇怪:这小子是看见什么了,居然这么兴奋?

这么一想,众人不由得都加快了脚步。走到韩绪身边后,眼前展现出来的景象,顿时让所有的人瞠目结舌。

我忍不住道:“老板,我是不是出现幻觉了?”

按理说,现在是黑夜,即便我们手里有探照灯,可视范围也是有限的。但此刻,我们的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