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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3章

净尘传说-第5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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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衣少年收收思绪,摇头笑道:“话不是这么说!他是个杀人魔王不假,可要保我轩辕,便只能狠杀敌寇,难道除此之外,还有别的办法好用么?……嘿,当此轩辕危亡之际,我倒真恨不得,自己变成个像他那样厉害的杀人魔王,去掀起血雨腥风,杀血寇个落花流水呢!”
    朱娇娇思索片刻,点头叹道:“你说的倒也有理!不过……唉。火凤凰是死在他手里的;我对他总是有些反感!”稍一停顿。想了想。又摇头叹道:“三年来,不知多少人在寻他下落,却始终得不到半点消息!依我看,他或许真如传言所说一般,受人谋害,已经死了;不会再现身了!”
    她话刚出口,那锦袍少年摇头叹道:“就算没死,又再现身。也没用处!那人凶残嗜血、滥杀无辜,声名极恶;就算登高一呼,也只能引得江湖人围攻罢了,却休想集起江湖力量!”
    黑衣少年摆手笑道:“你这话可大错特错了!他杀人太多,惹得江湖正道人士反感,确实不假;但他可是昔日的江湖领袖啊,江湖威望无人能比,况且,昔日打败血寇之后,他与追随他的江湖人士是好聚好散。并未反目,旧日情义毕竟还是有的;当此轩辕危亡之秋。他现身一呼,有心为族的江湖义士,却又怎可能不云集麾下,随他抗敌?”言毕,想了想,笑容隐去,又显出几分怅然之色,幽幽叹道:“我只担心,如朱姑娘所说一般,他真的死了,不会再现身了!”
    朱娇娇眉头紧皱,忧虑叹道:“他不现身,便打不过血寇;去投军抗敌,可不只有死路一条么?……冯大哥,你还是打消念头吧!”
    黑衣少年微一摇头,坚定说道:“不;如果轩辕族人都是这种想法,都不去抗敌,可只能坐等灭族之祸了!虽然抵抗血寇、上阵厮杀,凶多吉少,可……可总得有人去干才行!”微一沉吟,又正色道:“我辈少年,年富力强、热血满腔,苟忍异族欺凌,不为保族出力,岂不可耻?我情愿战死沙场,却绝不肯眼睁睁看着轩辕覆亡,去做那丧家之犬、亡国之奴!”
    他身边几人一齐点头,纷纷叫道:“不错,就是这话;宁做沙场鬼,不做亡国奴!”“与其在江湖上无聊奔波,虚耗年华,倒还不如到战场去,为族出力,死也死个值得!”……
    耳闻众人之语,朱娇娇热血翻腾,猛地一拍桌子,叫道:“冯大哥,我跟你走,随你去投军抗敌!”
    她呼声出口,众少年齐齐一愣。随即那锦袍少年回过神来,急道:“不行;朱师妹,你不能去……”
    朱娇娇冷道:“我为何不能去?‘火凤凰’保族抗敌,沙场百战,当世第一女中豪杰;我若不到战场上杀几个敌寇,为护我轩辕出份力气,可对得起这‘小火凤’的名号么?”
    锦袍少年急道:“上战场,九死一生,须不是闹着玩儿的!倘若战死……”
    朱娇娇冷笑抢道:“就算战死,也死的值得;总好过那些无胆鼠辈,苟且而活!”
    黑衣少年兴奋接口道:“朱姑娘这话,再对不过!如果轩辕不保,终究要亡,我等倒还不如提前战死在沙场上,挺胸做鬼,胜过那屈膝之人……”
    他话尚未完,却听坐在墙角的鹑衣汉子大声赞道:“说的好!”
    众少年这半晌只顾留意黑衣少年等人说话,几乎忘了旁边还有个“叫花子”;此时听他大喝,不禁都暗吃一惊,急忙转头观望;却见他桌上酒坛歪倒、鸡骨纵横,原来这一会儿工夫,他竟已将一坛酒、一只肥鸡吃喝尽了。
    众目注视之下,那鹑衣汉子缓缓立起身来,大步走到众少年桌旁,向黑衣少年、朱娇娇二人打量几眼,又点头赞叹道:“不坏,着实不坏!……有你们这样的热血少年,轩辕族便绝不会亡……就算那杀人魔王不出现,也绝不会亡……”
    锦袍少年正为劝阻不了那朱娇娇而着急,见这“叫花子”又来横插一脚,称赞鼓励于她,不禁恼怒;一时将那酒杯凭空破碎之异事忘在脑后,张口便喝斥道:“你个臭叫花,懂得什么?趁早给我滚一边去……”
    鹑衣汉子转目向他一瞪,腰背一挺,冷道:“似你这般没血性的熊包软蛋,也配跟老子说话么?”——便只是这随便一挺腰背,其落拓气息猛然一扫而空,流露出一股傲视天下、睥睨万夫的雄浑气度,当真是威风凛凛,慑人胆魄。
    见他如此威势,众少年不禁都心中一凛。大起敬惧之意。那锦袍少年更是惊骇欲绝;身躯一软。险些滑落凳下;脸色苍白如纸。双唇抖的如风中枯叶一般,哪还能吐得出半个字来?
    鹑衣汉子见他熊包模样,微微一笑,转开目光,不再理他;向先前掷杯那矮胖少年一瞥,淡淡说道:“少年意气,难免有些张狂,但为些小事胡乱发威。算不得好汉;真有能耐,便该上战场,去碰碰那些异族敌寇,为护我轩辕同胞而发威!”
    矮胖少年惶恐点头,结巴应道:“是,是;您……前辈……前辈教训的是;晚辈谨……谨记……”
    鹑衣汉子目光一转,又望回那朱娇娇脸上,问道:“你外号叫做‘小火凤’?”
    朱娇娇急忙起身,拱手颤声应道:“是!晚辈对巾帼豪杰‘火凤凰’万分敬佩,所以自己取了这外号。慢慢的,知道的人多了。也就……也就叫开了!”
    鹑衣汉子又转目望向那黑衣少年,问道:“你外号叫做‘小张肖’?真名叫做什么?”
    黑衣少年起身施礼,惶恐应道:“晚辈冯英;因有些头脑见识、小智小谋,朋友们抬举,便叫我做‘小张肖’!其实……其实那张肖前辈用兵如神,乃惊世奇才,绝非晚辈可比;这外号,晚辈很担不起!”
    鹑衣汉子不置可否,凝望二人,眼中渐显出几分亲近之色;幽幽叹道:“热血传承,一代一代,永无断绝……轩辕族不会亡的……绝不会亡……”感叹片刻,稍一凝神,又叮嘱道:“似你们这般大好少年,死了着实可惜!日后上了战场,要多加小心,尽量跟在我身边,莫要远离!”言毕,也不等二人应声,自顾踱开几步,问那酒馆主人:“踢云乌骓可还活着?”
    酒馆主人应道:“活着!它着实强健的紧,伤累成那样,居然仍能挺过来,真是有些出人意料!它伤好后,我怕有人见到,惹来麻烦,便把它送去山里,让它自由生活去了!”
    鹑衣汉子点点头,欣慰叹道:“也好!它吃过的伤痛辛苦,很是不少,也该逍遥轻松,享享福了!”言毕,沉吟片刻,又问道:“四十三天后,便是秋至,对不对?”
    酒馆主人稍一盘算,应道:“不错!”
    鹑衣汉子皱眉思索,喃喃道:“飞凤关以内,并无坚城可守……嗯,到时,应该打到无极城了!”算毕,探手入怀,摸出两场巴掌大的银白牌子,稍一分辨,将其中一块递入那酒馆主人手里,道:“我还要去白虎、青龙两地一行,没有踢云乌骓代步,来不及去玄武城了!只好请你代劳,尽快赶去玄武城,把这令牌交给洪大侠,告诉他:秋至之日,我在无极城等他!另外,请他传出话去:霸主奇牌在我手里,谁想夺牌,只管找我就是!”
    酒馆主人连连点头,郑重应道:“放心;必不有误!”
    鹑衣汉子扯起他手掌紧紧一握,道声:“我这便走了;等一切忙完时,你我再会!”言毕,转身便要出门。
    正当此时,那少女贝儿扛着个五尺多长、近一尺宽的巨大连鞘兵刃,从后门走出,大叫:“陈叔叔,等等!”
    鹑衣汉子回头一望,笑道:“凭我现在的本领,已经无需用它了!”
    贝儿摇摇晃晃走到他身前,喘息笑道:“没有兵刃,怎么杀敌呢?有个应手家伙,总要比随便夺来的兵器好些吧?”
    鹑衣汉子寻思一下,探手将那连鞘巨刃提起,大笑道:“绝世凶兵,果不其然!哈哈,它又出世,血雨腥风将起矣……”大笑声中,昂然疾行,出门扬长而去……
    众少年听他一番说话,早都对其身份有所猜测,只是惧其威势,不敢向他询问印证罢了;此时见他离去,都再忍耐不住,争抢起身,围向那酒馆主人身边,七嘴八舌问道:“这人究竟是谁?”“此人气度好生不凡,定是极了不起的人物;究竟是谁?”……
    酒馆主人凝望门外那鹑衣汉子远去方向,喃喃应道:“敢说要掀起血雨腥风之人,随了他,还能有谁?……他当然就是你们方才所说,可以力挽狂澜之人;就是……就是当年屠人无数、令异族敌寇闻风丧胆的‘血手霸王’……陈敬龙……”(未完待续。。)
六百九十四节、意外通脉
    在田镇甄家酒馆主人,无疑就是陈敬龙旧友之一、原甄家戏班班主,甄分实。戏班遭难破亡之后,他正是经陈敬龙指点,来到在田镇定居,干起酒馆营生。
    “小张肖”冯英等江湖后起之秀,在甄家酒馆中巧遇的鹑衣汉子,既得甄分实证明是“陈敬龙”,那便确实是陈敬龙,绝没有假。
    却说三年时间,陈敬龙到底去了哪里?何以许多人寻找打探其下落,竟始终得不到半点消息?三年中,他又有何际遇,竟至本领神奇,能毫无举动间便震碎飞袭酒杯?失踪三年,他又为何会突然再现踪迹?……
    欲明这一切之究竟,还需回头说起——
    当日受干将夫妇谋害,一代绝艳商容儿香消玉殒。陈敬龙遵其遗愿而行,携其尸首赶往勿用山。
    重伤之下又再长途奔波,待到达在田镇时,陈敬龙已是虚弱不堪、行动维艰。幸而路遇甄家酒馆,他想到是甄分实所开,遂入内寻求帮助;得甄分实帮忙,方将商容儿送入勿用山中安葬。
    慕容死别、雨梦生离、莫邪自戕、容儿惨亡……短短一个月内,一连串沉重打击,陈敬龙已是心入死寂、万念俱灰。
    将商容儿安葬妥当后,陈敬龙再无牵挂,顿起弃世之意,暗自掂缀:“容儿舍却自身,护我性命;我若轻生自刎,未免有负她苦心付出,无颜见她于泉下!——干将未曾亲眼见到我死,定然不能安心,怕是会再派人来搜寻追杀于我。他知我幼时长于勿用山。若当真派人追杀。则首先便要派往这里。——既不能立即就死。在勿用山居住,又免不得再涉纷争、继续受世人世事困扰之苦;无奈何,只有远离此处,去个绝无人迹的地方,悄然度此余生吧!……大哥说过,大陆北部无人区,冰天雪地、终年酷寒,确实绝无人迹;我若去往哪里。可保再不受世人聒噪困扰,最后悄无声息的死在那里,葬身于冰雪之下,不为世人所知,倒也干净!……”
    思定去向,陈敬龙一日未留,立即便向甄分实辞行;将踢云乌骓托付甄分实照顾;自己孑然一身,拄杖强撑行走,飘然远去……
    他体质经易筋经改造过后,当真强健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胸肋间所受两处深及脏腑的重伤。不经医治,竟也能自己慢慢好转恢复……
    在轩辕族荒山野岭间跋涉二十余日;待出离轩辕领土。进入冰雪无人区时,陈敬龙外伤已近痊愈,不至受冻腐烂。而那无人区中,虽无人烟,却不乏耐寒野兽;凭陈敬龙本领,要获取食物,并不为难。——自此,他累则就地躺卧歇睡,饥则捕猎野兽茹毛饮血;浑浑噩噩、不思不想,如行尸走肉般茫目游荡于冰天雪地之间;不理日升日落,任凭年华空逝……
    ……
    近三年时间,陈敬龙游荡不止,足迹几乎踏遍整个冰雪无人区(当然,他自己并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走过多少地方)。
    这一日,茫目游荡之际,偶遇一裂谷。——谷宽五六十丈,蜿蜒不知多长;谷深足有三四十丈、两侧谷壁陡峻有如刀削。对面谷边,有一石山:因常年受谷中盘旋而上的强风吹拂,山上并无丝毫积雪;山体一条风蚀宽痕,弯转斜绕,由底至顶,如若田螺壳上的沟痕模样……
    陈敬龙来到裂谷旁,探头向谷内略一张望,见势不能横穿而过,便也不多停留,转身就走,踱往别处。——但就是这略一张望的工夫,谷底一点异样,已映入其眼,令他僵木已久的头脑中,隐隐生起一丝疑惑。——那异样,便是谷底有一点银白金属光泽,与周围积雪颜色不尽相同;且那金属光泽并非静止,却竟在缓缓移动,似若活物……
    缓缓行走片刻,离那裂谷约有两里多地时,陈敬龙受疑惑困扰,忍不住又回头遥望裂谷一眼;而这离远一望,两线谷岸、谷旁风蚀石山,尽入眼中;陈敬龙霍地身心俱震,恍然明了;探手入怀,摸出“霸主奇牌”,再仔细瞧瞧牌上图案字迹,忍不住一阵激动,失声大叫:“原来如此!”
    酷寒冰原中,冰山林立,无处不有;陈敬龙此时便恰巧驻足于一座高大冰山脚下。他这随意而发的激动一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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