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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破灭道-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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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指连心,更何况是手,在他快被疼痛逼晕的时候,他听到了那个青年缓缓念道:〃我曾发誓,我再也不会把屠刀放在敌人的手里,就算他有刀,也不会让他有手来提。”虽然剧痛袭脑,但他的话却一字不漏的记在了大脑最深处,接着就不支昏迷了过去。
    青年丢下昏迷的混混和地上感激的丽人,转身朝街口走去。
    惊慌的丽人这时才反映过来,看到刚才用血腥拯救了自己的恩人,心里挣扎了一下,还是对着他的背影喊道:“谢谢你,你叫什么名字。”
    没有转身,青年顿步,回到:“向阳天”。说完,走出了街口,消失在夜色中。
第六章 无言轮回
           穿过大街小巷,向阳天走到了警察局旁一栋破陋的小公寓楼下。叹了口气,迈开步子,缓缓走上楼去。
    他住在这里的三楼,是十年前搬来的,在安顿下的第二天他就在楼旁的警局找到了份巡街的工作。
    别人问他为什么不去找个体面点的工作,而在这个小警察局当个令人厌恶的巡街警察,他的解释只是因为警察局离这栋楼比较近。
    三楼说长不长,说短不短,没到一分钟,向阳天已经走到了他住的公寓门口,推开那扇跟十年前一点没变的大门,屋里已经收拾妥当,他所有的东西都装在地上的纸箱里。除了围绕小公寓墙壁上的十几幅画。
    只是看了地上的纸箱一眼,没有任何留恋,就转头露出一个几乎是火星撞地球才能出现的罕见笑容,眼里流露出的是丝丝柔情。相信如果在外面,无论哪个女人看到他现在的表情,都会一无反顾爱上他。
    他那深潭似的眼里没有任何情绪,除了那默默融化一切的柔情,他的眼神跟电视上那些只知道耍帅摆酷的小生不同,那里面多了点东西,那是岁月沉淀后的不带任何铅华的至诚眷恋。
    可惜他现在的表情永远都不会被其他人看到,因为他们只留给墙上画里的众人。
    手指温柔的抚摸每幅墙壁上的画。没有动天的情话,可他的眼神却无一不道出了他心里的千言万语。
    而墙上的画,有油画,有水墨画,甚至有木刻与泥土画,不一而是。但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它们都是肖像画,而且都是美女的肖像画,都是那种倾国倾城美女的肖像画。
    与每幅画对视之后,走到一幅居于侧墙的美人画前,弹了弹画上的灰尘之后,呢喃道:“玉环,明天我们又要搬家了,多少次了,我都记不清楚了,不知道你们现在过的好吗,又过了十年了。
    早知道现在会这么痛苦,我就不去练那本破书了,我好想你们,好想与你们那些共赴烟雨的日子,没有你们的日子我快熬不下去了。
    想当初我们在皇宫里一见倾心,第一次为你呤诗,你幸福的脸,玄宗招你侍寝时你的恐惧,我为你避祸后,你激动的泪水。我从来不曾忘记过,你那时的样子,现在想起来还是如此的清晰。
    还记得吗,为了避祸,我让你的侍女翠花替你侍寝,那个小胖妞带着我配的壮阳酒给玄宗喝了之后,那个不举的老淫虫还以为自己只对胖妞感兴趣呢,从此对翠花宠信的不得了。
    你还记得吗,当时小胖妞被宠的连北都找不到了,搞的全朝上下以胖为美,哪个大臣家里不是把媳妇儿养的个脑满肠肥,自己却瘦的皮包骨头似的,哈哈,你说他们傻不傻,哈哈,笑死我了,你说好不好笑。”
    虽然向阳天在笑,可是他流下的泪水却一刻也没有停止过。
……(本卷结束) ……
第二卷 走过人生那条路
第七章 轮回新生
          今天是华夏大学的新生新生报到日,也是向阳天十年的轮回第一天,这辈子,他想试一下当学生的感觉。于是他在3个月前考上了这所据说是整个华夏最好的大学。(不要问他为什么能考上大学,难道你认为一个活了两千多年的家伙,整天都吃白饭,不做事吗)
    十年,最近一百年每十年他都要换个身份。以前还好,自从发明了那什么破火车,国家的大力开发,再来个什么黄金周旅游,搞的他碰到的熟人是越来越多,碰到的次数也是越来越密。
    害得他总是要冒充自己的儿子才能蒙混过关,还好没在人前装孙子,要不非把他逼疯不可。
    向阳天被逼无法,只好频繁的换身份了。抛开了顾虑,走进了天子学府,看着周围一张张兴奋的青春脸庞,看着向后退去的小树新花,仿佛自己也回到了那个热血于激情的年代。
    漫无目的地走着,觉得一切是那样的新奇,看到路是一个学生手里的通知书,他才想起来自己是来报到的。
    急忙拉住一个路过漂亮女孩的手,问到:“同学,你知道……”话还没说完,只觉一股劲风袭来,正是他拉着那女孩子的另一只手。
    只见这只纤纤玉手,五指张开,掌心微曲,显然已经经过千锤百炼,迎面的劲风挂到人脸上丝丝生疼,正是所谓的掌未到,意先到。
    就连向阳天也不由赞道:好一双纤纤玉手,好一个巴掌神功。赞归赞,可是这下要是挨着了,也绝对是不好受了,就算不疼,面子上也过不去吧。
    于是,当机立断,向阳天抓住了袭来的玉手,并与玉手的女主人呈一个暧昧的姿势对立着。
    只见他们相互凝视,眼神在空气中碰撞出激烈的火花(别误会,是愤怒的火花),双手互握,怎么看怎么像港台连续剧里男女主角即将接吻的前一个画面。
    没有停顿,只见向阳天的脸慢慢的靠向漂亮女孩的脸,他呼出的热气拍打在女孩的俏脸上,丝丝红晕从女孩双颊冒起,竟羞的没思考是不是该呼救。
第八章 沉浮暗香
       近了,那男孩的脸越来越近了,齐小佳的脑子现在变成了一团浆糊,大二了,从进校以来凭她漂亮的脸蛋以及不俗的背景,走到哪里不是被捧为公主一般的人物,可谓是捧在手里怕坏了,含在嘴里怕化了。
    可是今天她栽了,刚才看到个穿着破旧的家伙在那里贼头贼脑的到处乱瞄,一看就是个没进过城的土包子,看到那可笑的样子自己就忍不住想去逗逗他。
    可是自己本想到他面前转一圈,让他了解下,城市的花儿也可以开得这样红,天下的美女原来也可以长的这么漂亮。
    谁知道还没等自己摆出一个高难度的公主POSS,他就伸出了狼爪,抓住了她滑嫩的小手,大学一年多来,虽然无数人给自己递出过情书,并用或明示或暗示的方法向自己表达了爱意。
    可自己从来就没给过他们机会,连一好脸色都没有给过,因为自己心里还有个大哥哥,虽然现在还不知道他在哪里。可是自己相信一定能找到他的。
    谁知道自己二十一年来保留的清白之躯,就被眼前这个家伙玷污了,她那双只被父亲和大哥哥两个男性拉过的小手,竟然被一个土包子拉住了,这怎叫她不怒。
    谁知道,当她挥出久经磨练的防狼神掌后,另外一只小手竟然又被对面的那个土包子抓住了,怎叫她不抓狂。
    然后她又试图用她水汪汪的大眼睛,瞪出一个极具杀伤力的眼神,谁知道对面人的脸皮如此之厚,竟然无视了她堪比美国飞毛腿导弹似的攻击(只有她自己才这么想,谁看到美女瞪着自己,都会不自觉的向好的方向延伸思维),怎叫她不郁闷。
    最后,他的狼嘴竟然向自己诱人的小嘴伸过来,难道她的另一个圣洁的地方又要被玷污了吗?不行,如果让这个色狼得逞,她怎么对得起自己的父母,怎么对得起党和人民这么多年的栽培,最重要的是她怎么对得起她的大哥哥,所以她作出了决定,她要反抗。
    可是当她看到那个土包子一闪即漠的温柔眼神时,她犹豫了。就在犹豫的这一刻,扑面而来的男性气息瞬间将她二十一年来未曾跳动过的少女芳心挑逗得扑腾扑腾的,剧烈跳动着,她都开始怀疑她那柔弱的胸腔怎么承受的住,如此激烈的撞击。
    看着越来越近的年轻脸庞,她的IQ呈几何倍下降,只有跟着感觉走了。脑子里也是一片空白。想着两人亲嘴的画面,羞的闭上了她美丽的大眼睛,等待着上帝的降临。
第九章 佳人初吻
        比较齐小佳,向阳天现在的内心世界又是另一番光景了,看着这个刚才还飞扬跋扈的火暴小妞,此刻在自己面前竟柔顺的像个小绵羊,男性尊严得到了极大的满足,想想她也没什么错,就是脾气暴了点,正准备放过她。
    当看到她温顺的表情,突然想起了那个笑话,他的脑子里又开始思考起自己到底是该做个禽兽,还是做个禽兽不如的人了。(笑话精简版,男女一起住,女道:做,禽兽。男没做,清早,女起,巴掌,道:禽兽不如)
    向阳天转头看向待宰的小羔羊,她那颤抖的睫毛,那秀气的俏鼻,那诱人的小嘴,无不是诱人犯罪的致命凶器。
    这些年来什么权势滔天,什么富可敌国自己没享受过,都不过是过眼云烟罢了,到现在都快忘光了,可食色性也,饭自己修炼了还可以不吃,可美色这一关,自己却始终过不了。
    这些年来自己一直在找写那本书的人,希望结束这飞升无法,求死不能的境地,寻找到自己的妻子们,过那只羡鸳鸯不羡仙的生活。各方查询,几乎翻遍了所有的史料,只有一个人跟自己的进况比较相近。
    他就是前周朝的开过丞相姜尚姜子牙。可是遍寻大山,就连西昆仑山自己也去闯过,依然没有发现他的踪迹。结果自己也就只有顺其自然,停止了修炼,在人间醉生梦死了。
    甩了甩头,抛开愁绪,看了看眼前诱人的水蜜桃,宽松的白色运动衫,包裹住了她青春律动的娇躯,毫无瑕疵的漂亮脸蛋,配上晶莹如玉的滑嫩皮肤,披肩的秀发,简直就是从仙界掉落人间的仙女。
    于是,向阳天做出了一个决定,那就是他要作禽兽不作禽兽不如。深深的埋下头,与美人来了个长长的法国式湿吻。那清新的气息,滑嫩的小舌,无不带给自己强烈的快感。
    良久,向阳天恋恋不舍的离开那仿佛是堕落深渊的小嘴,深深的吸了口气,闻了闻唇间的留香,舔了舔嘴唇,闭上眼睛,露出一个极其淫荡的表情,久久的回味那异样的快感。
    啪,响亮的声音回荡在林荫小道间,美人的指纹深深的留在了向阳天的脸上。张开回味的眼睛,看向美人,向阳天露出了一个委屈至极的表情。
    美人气急,掩泪而走。摸了摸脸上的掌痕,向阳天露出了一丝苦笑,本想占了别人便宜,挨一巴掌就算还了,可谁知道那丫头不知轻重,竟然打的这么重。
    看来下次见了一定要再吻一次,把这丢了的场子找回来。想罢,一脸回味走向美人离开的方向,是该去找找报到的地方了。
第十章 姻缘天定
         不知在林荫小道跑了多久,齐小佳累坏了,靠在树上,呼呼的喘着粗气。她此刻的心情难以形容,四分羞怯,三分恼怒,两分后悔再加上一分窃喜,总之五味杂陈,不足而一。
    想到刚才那人对她的轻薄,脸上火烧火烧的,不知道刚才那下把他打疼了没有,呸呸,自己想那坏人干什么,打死了才好呢。可是刚才那感觉太特别了,特别得自己都舍不得抽离。
    可是自己那个现在都不知道在哪里的大哥哥,如果让他知道自己和别的男人做那样的事,不知道他会怎么想。想到这里,心里又不禁有泛起了丝丝酸苦。
    想到心酸处,又回忆起那个大哥哥当年与她相识的情景,十多年前,自己因为贪玩,离家出走。在路上碰到人口贩子,差点就被别人卖了,幸好碰到个好心的大哥哥,帮自己打跑了坏人。还给她买好吃的,带她去玩,那段时间,是自己从小到大最开心的日子。
    从此这个厉害又温柔的大哥哥就在她心里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后来被家人接回,自己对这个大哥哥的思念不但没有减少,反而是越来越强。
    大哥哥不知道,在十年前分手那次自己就决定将来要作大哥哥的新娘,因为爸爸妈妈说,只有亲人和夫妻才能永远在一起。可是十年之后自己再去找他时,却被他隔壁的邻居告知,他早已搬离。
    当时自己都不知道是怎么回家的,只觉得天都塌下来了。虽然失去了大哥哥的消息,可是自己却从来就没有放弃过对大哥哥的找寻。今天就有个跟大哥哥同名同姓的新生报到。
    虽然机会渺茫,三十多岁的大哥哥不可能再到大学来当学生,但自己还是忍不住要去看看这个跟大哥哥一样叫向阳天的新生。谁知道在路上就碰到了那个愣头青,把自己保留二十多年的处女握和初吻给葬送掉了。
    不过那家伙跟自己的大哥哥长的到真有七八分相像,不然号称冰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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