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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吸血鬼史诗:犹大之裔-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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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我握住她的手,在手背印上一吻。让她承受我的情绪并不公平。“我们走吧。”

她眉开眼笑,在前头迈开大步,带我走进格斗场。

我思考着那笔特别投注金。有人投注如此庞大的赌注,而且临时换掉对手,也许是偶然——不过,发生在这圈子?我已有心理准备,疯人应该藏了一些不怀好意的惊喜。如果活动负责人背地里搞鬼,不守规则,下半辈子将不会好过。

和以往一样,大厅座无虚席,大约挤进千名观众。不变的是,观众不外乎水准以下的暴发户、有钱的社会败类与彻底沉沦者,他们唯恐天下不乱,喜欢见血、闻血。那个不知名的拜金名媛也来了,跟着她的老奥兰多·布鲁,这次她穿了一件印上我名字的闪亮衬衫。他们隐没在黑暗中时,我会很开心。

我看向铁丝网,上面挂着前几场打斗留下的毛发与破皮,其他东西散落在格斗场内与四周。我大感惊讶,因为有人稍微修改规则,使用的辅助工具中出现了钻孔机与钉枪。危险性比往常还要高。而且四周就像冰上曲棍赛场,安装了树脂玻璃墙,以防观众受伤。

谭雅跟我一样讶异。“我去打听那究竟是什么意思。”她怒吼道。“要拒绝这次比斗吗?”

灯光暗淡,只剩格斗场中仍晕着光。我的情色幻影合唱团的歌曲停了,换上卡通歌似的音乐,快速、尖锐刺耳,听起来像快转的儿歌和慌慌张张跳兔子舞的曲子。

一个年轻男人穿着精神病患者的约束衣,衣服没绑住,蹦蹦跳跳进来,过长袖子上的带子像鞭子一样在空中弹飞,甚至轻微作响。他用十分诡异的方式,把自己的武器带进场。

疯人猛力一蹬,一个灵巧前滚翻,跃入场中。他顶个三分头,让我骇然想起二十世纪初期仍存在的疯人院病患。

“敌人来了。”扩音器传来狂热的声音,在大厅回荡。“让我们欢迎新手——疯人!”群众拍手鼓噪,再度让我了解老是赢不见得是好事。失败也能引起好感。

“不用,谭雅。”我从容不迫说。“女神绝不会退缩。不过,比赛完我要去拜访某人。”

我观察对手。如果他在场内表现还可以,对待我也友善,或许就让他把我打出场外。为了我的赌注比率与得到更多喜爱而输——不过,面对赌我落败的一千万,好胜心反而被激起。能让那个人倾家荡产,会让我乐不可支。“来吧,疯人。”我喃喃自语,“我只能说,你的处境很不妙。”

他冷不防动作,顿个两三秒后又开始蹦跳、翻筋斗。亚麻外套轻轻呼啸过我,接着坐下。

只要看一眼疯人的眼睛,我便清楚认出这个对手真的疯了!赭色探照灯打在他身上。他眼神穿透我,落在身后某一点,像个酩酊醉鬼又跳又哧哧笑。

我动动脚,感觉到匕首。疯人这个人不一样,除了疯狂以外,还有别的。

“他能摧毁我们的冠军吗?”主持人问道,嘘声轻轻漫起。随后立即传来格斗开打的讯号。

我慢慢进攻,绕着疯人走,他动也不动坐在地上,像个刚在尿布里大便的小孩。他没留心我,行为完全被动。灯光从他顶上落下,在面部形成许多长长阴影。如果那引起什么感觉,我会说:毛骨悚然。

他的企图非常明显:想刺激我先发动攻势。“不行。”我跟自己说,然后在他面前站定,双手在胸前交盘。我也能等。

震耳哨音响起,塑胶杯穿破黑暗,朝我们掷来,不过弹在树脂玻璃墙上。观众终于按捺不住,要看到首波行动与伤口。该死的马戏团。

“怎么了,疯人?”我问他,“没兴趣吗?”

他垂下眼帘,哼起歌,上半身像个钟摆左右晃动,接着双手撑在地板一跃而上——就像个地板体操选手——整个人倒立。他移动重心,只用单手保持平衡。仍不觉得有必要看着我。

我很确定这是遭遇过的对手中最奇特的表演。可惜观众对这种肢体协调动作不买账,但他至少让我印象深刻。

他弯曲支撑在地的那只手,直到鼻尖碰触污秽的地板,让表演臻至高潮。接着用力一推,像个绷紧的弹簧弹射,再放松身体,抛入空中,而后一个转身——双手蓦地向我攻来!

疯人着实让我吃了一惊。长长的带扣打到我,一个正中额头,在面具上划出一道裂缝,另一条带子从侧飞至,在我脖子上绕了两圈后用力一抽,把我拉过去在太阳穴上踹一脚。

这个男人很清楚怎么踢能让人痛不欲生。我肺部的空气仿佛被抽光,神经系统中断了三秒,人往后飞越格斗场,砸在铁丝网上。我痛苦不已,完全搞不清楚他如何解开脖子上的带子,还在我右手腕铐上手铐。谁知道他夹克下还藏了什么东西。

群众欢呼尖叫,声音在我耳里低低闷闷的。铁丝网上的刺唤醒了我,痛楚再度活化感官。可是我快脚突进一步,却膝盖发软,只能眼睁睁看着疯人冲上前来,像忍者电影中的武士飞踢而至。

我避开那一脚,想从旁给他颈部拐个肘子,他却在空中变换方向!我仅能靠直觉敏捷反应,保护自己躲掉落在脸上的一踢。他紧贴我头顶飞过,朝我肩上就是一脚,我撞飞到角落柱子上。

疯人落在我身后,站在铁丝网边,重新挥动鞭袖,大步迈前。他的速度与我势均力敌。而事实上,那应该不可能。

除非……

带扣咻咻飞至,不过此次我已准备万全。我拽住两条带扣,反手回射,逼他接招,但只有空荡荡的夹克朝我而来。我太有自信能够踹到他,没料到他绕至侧边。我挡掉进攻,感觉手腕上的手铐被碰了一下,手臂无法行动:疯人已将我铐在铁丝网上。

他发出咯咯笑声,上半身裸露,站在场中央。他身上没有打洞,也不见刺青,却布满无数的手术伤痕。

我眉头紧皱。

缝线像尸体解剖的痕迹,而且线仍陷在肉里面!灯光更加暗淡。

观众喧哗亢奋。大型屏幕出现他的身体特写,血从缝线渗出来,不过观众认为那是装饰。但我清楚:那不是表演。

我把夹克丢到地上,盯着他。“你是谁?”

“疯人,”他咯咯回答,然后在胸前拆开一条线,“疯人。”他像拉开伞索那样扯出线,被割开的皮肤像软弱无力的窗帘垂落,底下露出断掉的骨头与内脏,被脏污的胶带就地粘住。

嗜血的群众更加躁动喧闹!在他们眼中,那纯粹是特殊效果,因为没有一个活人能熬得过那种伤害。而他们爱死了眼前的景象。

疯人又对我说了些话,但刺激观众嘶喊的扩音器声音太大,我几乎听不见。树脂玻璃上袭来重重敲击声。他露出狞笑,转身背对我。探照灯打亮刻在肩胛骨上的文字:好好享用,老妹。

我瞬间明白是谁把对手送到我面前,下了那样的赌注。

在我挣脱开手铐前,疯人急速旋转,手里多了一把速射手枪。一定是从空腹腔中挖出来的,那是不死人藏东西的完美地点。他扣了好几次扳机。

我闪躲射出的子弹,尤其不能被打中头。

移动中我发现,枪口完全没有对准我。子弹击中玻璃墙,有几颗弹开,其他射穿玻璃。观众席传来一声大叫,有人抗议这种造成观众肉体疼痛的格斗表演。

灯光换成绿色紧急照明,观众轮廓清晰可辨。最后一层防护崩落,每个人暴露在外成了箭靶。

疯人狂笑跳出场外,飞冲玻璃屏障,玻璃应声破裂,弹射进群众群中。突出的玻璃边缘划破疯人皮肤,他站在第一排座位前,并在途中拿出第二把滴血的速射手枪。

他扣扳机的速度飞快,轻脆枪响成了唯一的声音。冲上来的保安先遭殃,子弹在大厅横飞四射,不长眼睛。

原本的亢奋暴风已转变为集体惊声尖叫。前面站着的观众明白发生什么事情,早就蹲在别人后面躲藏,或者趴倒在地,以免被流弹波及。四处弥漫着血的味道。

我费劲心思不要去注意那随着一呼一吸而更加浓烈、饱满、金属般的香醇气味。

长久被压抑、克制、击退的渴望在我体内蠢蠢欲动。节欲在复仇反动,就像有人提供药虫一年的毒品或是给酒鬼一瓶特大的酒。以前我偶尔快速偷舔对手伤口上的血,但仅止于此。是有节制的,只是尝味道留作纪念。

疯人这次引起的事有不同的质与量。

我与本能渴望搏斗。我扳倒它,尽全力不让它有机会赢。我动也不动,神志恍惚,眼看疯人丢掉射光子弹的枪,冲入新聚拢的人群中。绿色灯光让一切更显虚幻不实。疯人一把捉住拜金名媛,手指残酷地掐进她的右肩。女孩发出惨叫。

她的男伴抓紧疯人的手,想把他拉开。但疯人另一掌捏住他脸,收拢成拳,脸皮被扒下,大拇指戳进眼洞里造成严重伤害,连鼻子也被扯掉。受害者大声尖叫,跌落后面一排座位,血喷射而出。没人敢接住他,全都闪避躲开,只想逃离那个神经病。

香甜气味更加浓郁,飘入我鼻中,召唤出往日景象,那时我也像疯人一样沉浸在血海里。不可以,不可以!我不断告诫自己。必须等我确定自己不会加入疯人的行列大肆啃吮人类后,才能解开手铐。否则在此之前,我不会是救世主。

疯人把女孩扯近自己,完全不理会落在身上的拍打痛殴。血红手指抵住她额头往后推,一嘴咬向后仰的脖子,撕下一口肉,嘴巴大开接住喷出的血,仿佛在喝饮水机的水。他仰天长笑,将年轻女孩丢到座位间,追猎四下逃窜的人。

他咬碎打扮入时的女子柔软的脖子,残暴凶狠地打烂她们男伴的脸,还一边扯掉身上的缝线,让皮肤剥落,看起来就像褪色的老旧红外套。

我不可以再等下去!

我用没被铐住的手殴打自己的鼻子,血急射而出,痛得我眼睛噙满泪水。不过,自己血液的气味遮掩了其他人血的味道,让我对抗欲望稍微容易些。

我把铁丝网从支柱上扯掉,跳跃过伤患与死者,却失足滑倒在地板那片血海上。我努力保持注意力。疯人不属于我们,只是个普通的吸血鬼,巫皮恶,有些人也叫他们“浮滓”。马瑞克把一个怪物丢到无辜者当中,究竟想做什么?

网络摄像机的绿色闪光仍旧清晰可见,控制中心持续转播。我估计,最新二十秒内的收视率应该急速破表。

这场骚动必须尽速解决。我终于不再费劲克制欲望,三蹦两跳大步缩短与疯人的距离,同时拔出靴里的匕首。黑色大理石花纹的大马士革刀刃将毫无滞碍取走吸血鬼的性命。

我停在距离他两米处,抓起一把椅子朝正扑向金发女子的疯人掷去。他用右手撕破女子咽喉,温热的生命之液远远喷出。椅子飞弹,让两人摔落。我越过美好的红色喷雾,迅捷向前。

那气味、那团云雾对我造成很大影响。我以为被排拒多年后而被战胜、沉入克制之海的东西,短短几秒内就像充了气的救生艇浮出表面。是我的幻觉吗?世上没有任何意志可以压制我的冲动。

压不住这个冲动。

我跳越美味的喷雾,血滴打在面具与皮肤上淌流而下,也流过我嘴唇。在我能控制舌头之前,它已冷不防窜出尝到美味。

如生命般甜美,有金属味道。

疯人现身我眼前,劈掌击来,我闪躲一旁,抬膝向上直撞他胸部,没有防护的骨头因为只用绷带绑着,咔嚓塌陷,整个位移。

疯人蹒跚后退,我一刀刺出。

刀刃没入缝隙,快速滑移,切开巫皮恶的心脏。他惊恐万分,发出刺耳嘶叫,右手护住胸,另一只手想推开我的手臂。

那反而促进他的衰败。刀身割开肌肉,巫皮恶边呻吟,边扑倒在他的受害者身上,蜷缩成一团。

军靴里有鞋头钢片罩,我拿出来,在扭断他颈脖子时,给他头部补上重击,发出咔嚓声。他不再蹦跳躁动。不过,我从以往的经验中学到许多教训,所以又在疯人身边蹲下,匕首起落间,将他头颈分离。不死人已永无复活的机会。

“救救我。”一旁有个女子喉咙发出呼噜,她也是疯人的受害者。她右手绝望地捂着脖子,鲜血从修长的指间流出。那样按着,也堵不住伤口。

我瞪着那血红,感觉舌头上的滋味。想象力迷惑着我,血一升一升流经咽喉进入胃部,我喝了又喝,喝了又喝,直到内脏将近撑破。

但我纹丝未动。

“喔,天啊,请帮帮我!”她呻吟不已,泪流满面,声音很虚弱,眼睑不住抖动。她倾尽最后之力抬起手,乞求地向我伸出血红手指。

被血染红的指尖在我面前几厘米处晃动……

【一六七六年十一月十六日】

【鄂图曼特里布兰】

席拉坐在床上侧耳倾听。马蹄声与马车辘辘声逐渐接近磨坊,最后停在大门口,马儿鼻息嘶响,马具铿锵撞击,泄漏出它们的躁动。内容不明的谈笑声零零落落传到她这里来,而后响起许多男人与一位女子的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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