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历史在民间-第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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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显出为难的样子,说他虽然是开发住宅的,但在图纸阶段都已定价售出了。
我说:“那我不管。师恩不可忘。何况并非要,只不过是借。老师的家址,总归是要动迁的。我担保,以后还你就是。”
碍于我的情面,他答应了,但答应得很是勉强。此后一拖再拖,并不兑现承诺,也使我不再好意思督促他。
有一件事尤其使我生他的气。哈尔滨市作协主席林予,当年广受好评的《雁飞塞北》一书的作者,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北大荒文学的创始人之一,是我的文学师长,也是我忘年交。哈尔滨市作协定级低,林予主席是正处级干部。按市里规定,处级以上干部才可以公款安装电话。一位市作协主席,家里没有电话成何体统?但林予老师受迫害多年,牢狱生活早已损害了他的健康。“文革”后其实没再发表多少文章,无稿费收入,经济状况拮据。若自费五千多元安装电话,对他是一笔大支出,一时是凑不足的。我让他放心安装,之后去找吴振海请求资助。为此我当面向吴振海提过二三次,并写过一封长信给他,向他指出,这样的善事义举,一家经济实力不弱的大公司,是一定要做的。我甚至曾建议他,每年从利润中拿出五万,设一项慈善基金,命秘书平时看报,一旦发现需要救助之人之事,及时寄些钱去。少则几百,多则几千,济世扶贫,何乐而不为呢?
他却只是笑笑。
后来我知道,连林予老师的电话安装费,他都没给报。答复人家说:财会有制度,没名目下账。文人小说下载
我拨长途电话将他骂了一通,因为他每每请人吃一顿饭就几千元的啊!而且常动员我这个最不愿做陪客的人为他做陪客!
在那之后我有相当长的一段时期不理他,见了面也很冷淡。
后来林予老师病重,我分两次请人捎回哈尔滨五千元钱。第二次的三千元捎回哈市时,林予老师恰在前一天去世。
……
获知他的公司被查封的消息时,我对他的气还没完全消呢。
半夜十二点左右,电话骤响——是他打来的。见后知道是用手机打的。
问他在哪儿?
说在我单位的门口。
让他到我家里来。
他说太晚了,到家里不方便。
我只好穿上衣服去见他。正是冬季,夜里很冷。他在一辆出租车里。我刚一坐入,他即命司机开车。我仿佛被劫持到了他住的宾馆。究竟哪一家宾馆,到现在我也想不起来。
我问他:“你究竟犯了什么罪?”
他大叫冤枉,说何罪之有!
又问他:“把我带到这儿来干什么?”
他说,请我帮他写申诉材料。
我正希望细听端详,于是他说我记。他是信誓旦旦,我是半信半疑。
我说:“吴振海,我不信对你采取的行动完全是打击报复。”
他说:“等真相大白了你就信了。”
天亮后,他仓皇离开宾馆,说要避一避。
我说:“既然你自恃清白,又避什么呢?大摇大摆回哈尔滨去,法庭上见分晓嘛!”
他说:“好汉不吃眼前亏。”
我也得打的才能回家啊,可身上连一分钱都没有。
他掏出了一沓钱塞给我。
我板起脸说:“振海你这是干什么?”
他大窘,连道:“没别的意思,没别的意思……”
我从没见他那么失魂落魄过。
我从那沓钱中抽出一张,眼望着他坐的出租车从视野里消失。
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他。
我大约也是他在北京见到的最后一人。
当时我怎么也不会想到他从此逃亡国外。我以为,起码他对家人和亲人会承担起主要责任的。
后来他家被抄,弟弟、弟媳、妹妹、妹夫、姐姐、姐夫、女儿、女婿纷纷被传讯、拘审。
此后两年内,流言种种,他的案子也在流言中忽轻忽重。一个时期有人说,他的家人、亲人就要全释放了,吴振海也可以从国外回来了;一个时期又有人说,案子更大了,已通过国际刑警在缉拿他。
总之,两年内,他的家人和亲人中,几乎只有他老母亲是自由之身。
两年内我没回过哈尔滨市,但逢年过节,一定嘱别的同学们,千万代我去看看那老人家。对犯了经济罪的人与那些流氓、歹徒、杀人犯、强奸犯、以恐怖行径危害社会的罪犯,我一向是持区别对待的态度的。而对犯了经济罪的人,贪污、受贿、勒索、坑骗百姓钱财者,其中我尤憎的是坑骗百姓钱财者。我一直推想吴振海犯的肯定不是这方面的罪,推想他大概也不至于贪污、受贿和勒索。因为此前我一直以为,哈克森公司是属于他和他弟弟的“家族公司”,进而认为,他可能只犯两种罪——走私和行贿。
后来走私似乎也被排除了。
那么只剩下了行贿。
我又深知他的小气和抠门儿,心想他为了达到什么目的而行贿,数目也一定是很小的。
然而最近的事实是——他的弟弟已被判死缓,他的姐姐、姐夫、妹妹、妹夫被通缉,亲人作鸟兽散。
他整日形影相吊、孑然一身的老母亲,已经七十多岁了。
我常常忆起,在他的公司迁往新落成的雄伟的哈克森大厦那一天,场面何其宏大,泱泱千人之众。后来甚至连马路上的许多过客,都混进去大快朵颐,白吃白喝。
那一天,他的老母亲,在他妹妹的搀扶之下,到处找我。找到了我,就和我避开热闹,蹲在走廊的一角儿,一人手里端一只小盘儿,只不过一边吃着几片瓜果,一边儿聊从前往事。
如今我才明白,哈克森集团公司并非像人们以前所说是“吴氏兄弟的家族公司”,它在原始法权上仍姓“公”,因而也仍姓“共”。
如果这一点确凿,那么吴氏兄弟的罪名,当然也就不止“行贿”一条了。
对他弟弟的宣判,主要根据的是“贪污”和“受贿”的数目。
在吴振海和哈尔滨市的公检法之间,我似乎很难相信他本人的完全无辜和冤枉了。
但是我又真的常常惦念他的老母亲。
毕竟,那一直是一位好老人家啊!
大约在我写这篇文章的前一个月,吴振海的女儿突然出现在我家。她说来北京看病,向我借钱。
我问她需借多少?
她说出的数目使我大愕。
我怔了良久,才低声说:“女儿啊,叔叔非是大款,非是什么老板,非是当年的你父亲。我上有老,下有小,每月的工资条上只七百多,在哈尔滨的弟弟妹妹都下岗,生活都需周济。而我除了工资,额外的收入仅仅稿费罢了。我虽勤奋,但不善经营自己,属于多年低价的作家。你要借的数目把我吓着了!”
我给了她所要“借”的数目的五分之一。
面对以前有自己的跑车,有自己的住房,不需要工作而又奢侈惯了的这一个年纪轻轻的晚辈,我不禁又说:“女儿啊,从现在起,你必须学会节俭度日。叔叔给你的钱,是叔叔爬格子所得的心血钱。这钱来得可不像你父亲过去的钱来得那般容易。你不要嫌少。今后到了急需钱的地步,还可以来找叔叔。叔叔不忌讳你是通缉犯的女儿。但是你得明白——你接到手里的这笔钱,能救助多少上不起学的穷孩子啊!叔叔此刻心里就是这样想的。如果叔叔知道你不节俭着花,叔叔今后不会再帮你渡难关了!”
我相信我和吴振海此生还会再见面的。但在什么情况之下见面,则很难想象的了。有一点几乎是肯定的,在他的老母亲活着的时候,他大约不可能再见到她了。我想,我今年夏季若回哈市,主要的事之一,当是代他这个儿子去看望看望那位很好的老人家。
吴振海是我所熟悉的同代人中,更进一步说,是当年全班五十四名中学同学中,获得过最巨大的成功的人,也是和我曾有过亲密关系的人中第一个被通缉的人。雄伟的哈克森大厦已经易主。逃亡之前,他有次从国外回来,送给我妻子一条金项链,送给我儿子一个计算器。那是他第一次到我家。计算器还在,项链却已被我妻子丢了。我曾给他买过一套木刻八仙,价值比一条金项链还略贵些,它们还在他豪华气派的办公室的柜上摆着。八仙们并没能保佑他一帆风顺。我常想回哈市时将八仙们带回北京。我的作品《年轮》中的男主人公叫刘振兴,就是由吴振海的名字演化来的。吴振海当然没有刘振兴那么好,刘振兴身上寄托着我对某些平民儿子们的理想和希望,那理想和希望也是最初我从吴振海身上似乎看到过的。吴振海一度实现了它,也最终破灭了它。他令我感到的遗憾也是相当巨大的。
二。商业时代从我的亲情“领地”掳去的人
我和吴振海的关系大至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中学时期。呈现在我记忆底片上的色调永远是友好温馨的,尽管中学时代的他,绝非是每个同学都喜欢的。事实上有些同学极不喜欢他,有的同学甚至很反感他,而我在班里是一个无人反感的同学。我和普通的男同学友好,和他之间的友情也就不奇怪。
第二阶段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后期,他已是大老板,我已是小说家。他似乎格外尊敬我,但我知道他内心里其实是不大瞧得起小说家的。我想,可能任何一个人,无论扬扬得意到什么程度,总归还是希望这世界上有某一个人能多多少少地对自己拥有些批评资格的。这也许属于一种心理需要,会从另一侧面备感自己的社会存在的的确确是重要的。他的弟弟、姐姐、姐夫以及老母亲,对他来说,似乎都不能承担起如此特殊的角色。于是他选择了我这个他可以接受并且不至于使他感到羞辱的人扮演这种需要的角色。而我曾一度很愿意扮演这一角色,不觉得有什么不好,同时自己也获得一种满足。不是每个大公司的老板都随随便便地给予别人可以诤言批评和告诫自己的权力。也许我常替他扼腕叹息,恰因他曾给过我这种权力?
有几次他当着客人们介绍我时,竟搂着我的肩说:“大作家!我中学最好的同学!全国著名!全世界也有名气!”
往往搞得我瞠目结舌,恨不得当众推开他,狠狠扇他一大嘴巴子,使他从此变成结巴,不再能那么顺口就胡说八道。
然而那时又是他较可爱的时候。
他可爱的时候往往是他真诚地表达与一个人友情深厚的时候。那时对他而言,夸大其词的程度恰恰和真诚的程度成正比。
他每次见面都必向我讨书。讨了去就摆入书架。永远也不会翻一下,但会指给别人看。
而另一些时候,往往是只有我们两个人的时候,他又常对我说:“晓声,拉倒吧!别当作家了!整天写什么呀?给我当位副经理来吧!我保证你下半辈子生活幸福不就得了嘛!”
那时他这位大老板显出对一位作家的生活状态的极大的怜悯。
而这常常惹我暗自恼火。
我则反唇相讥:“你弟弟振庆是经理,让我看振庆的眼色办事?”
他就会红了脸,接着自语:“唉,振庆……振庆……你要是我弟弟就好了。你他妈怎么就不是我弟弟呢?”幸亏我不是他弟弟。果而是,我今天的下场不堪想象。
第三个阶段就是从他逃亡国外至今了。那些日子似乎将我们的关系一刀斩断了,斩断为“法”和“情”两半。我不可以不受法的制约而一味儿地重情义。我必须对法保持一个公民应有的敬畏。但我又没法儿对他在国内的亲人们的命运完全漠视,使“情义”二字在我这儿变得一钱不值。
他使我处于两难之境。
那些日子也仿佛将吴振海这个人剁为三截了。一截是他的中学时期,留给了我,留给了当年我们初三九班的五十四名同学,留给了我们的老师以及母校;一截记载着他从创业到发达、到逃亡的履历,留给了中国的商业时代,以及某些曾和他发生过极具金钱色彩的利益关系的人的回忆;第三截留给了我的家乡的公检法,毕竟因他的逃亡案子还没画上最后的句号,它总归是要画上一个句号的。
而我常想,留给我的那一截,是否被我过分浓重地温情化了呢?也许只不过就是一些谁都经历过的片片断断的仿佛小猫小狗间的友爱,被我这个小说家太理想化、太诗化了。然而我又是那么的不愿轻论留给我的这一截。因为我总感觉到我必须为自己保存某些哪怕是被自己理想化了、诗化了的东西。现实已不怎么可能向我提供这些东西,我只能从过去找到,并倍加看重。我没法儿不以仁义对待之。然而我又非常清楚,这仁义万不可延伸入第三个阶段;否则,我自己也将走向反面了。那么所谓仁义也就该站在被告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