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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3章

东北往事-第9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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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两口酒】

丁小虎请赵红兵喝酒是有原因的。因为,赵红兵曾经请他喝过两口酒。这两口酒,是丁小虎这辈子印象最深刻的两口酒。丁小虎和赵红兵的交情始自号子里——他俩关在一起。那年,丁小虎在斗殴中手持枪刺扎翻了两个人,入狱。

春节,赵红兵弄到了满满一大茶缸白酒,原浆,70多度。在监狱里能喝上这么一大茶缸白酒,忒不容易了。沈公子究竟花了多少钱让赵红兵在号子里面喝上酒,这个二狗也不清楚。但是二狗多年以前在天涯那个著名的“周公子大战易烨卿”贴中看到,周公子提到价值一万三千美元的拉菲受到易烨卿的质疑时,周公子说:我说的是价值,不是价格,这个酒是不卖的。二狗笑了,二狗想起了赵红兵那年春节在号子里喝的那一缸白酒。就是号子里的这一缸70多度的散白酒,可能价格和价值都超过周公子过年喝的那瓶拉菲。同样,这个酒在号子里也是不卖的。

尽管这个酒只是当地1994年出品的价格七毛多一斤的原浆白酒,不是法国1986年的拉菲。谁过年不吃顿饺子?谁过年不喝两口酒?赵红兵盘腿坐在铺上身体倚着墙,怀里抱着这个大茶缸。监狱生活枯燥乏味,赵红兵总用喝酒打发时间。

“过年了,兄弟们,每人来一口!”赵红兵对号子里的几个兄弟说。虽然平时赵红兵偶尔也能喝上酒,但赵红兵多数都是自己喝——自己喝都不够,怎么能给别人喝呢?这天是春节,赵红兵想让号子里的每个兄弟都能喝上一口酒。

如果是在外面,赵红兵绝对不和别人同用一个杯子。监舍里的每个兄弟都喝了一口,满眼都是感激。

丁小虎是最后一个。“红兵大哥,我能在监狱里喝上一口酒,这是我的荣幸,能认识你,更是我的荣幸!”丁小虎喝了一大口,对赵红兵说。赵红兵始终觉得丁小虎这孩子比较可爱,听丁小虎假装成人说这些话,赵红兵觉得挺有趣。

“小虎,没喝够吧?没喝够就再多喝一口。”赵红兵笑着看着丁小虎说。

“谢谢红兵大哥。今天我喝你一口酒,等我出去天天请你喝酒!”丁小虎比赵红兵还好酒,纯粹的酒篓子一个。

“哈哈!”赵红兵乐了。赵红兵在外面什么时候缺过酒喝?

“出去以后,我跟你混吧,红兵大哥!”丁小虎端着杯子,说得一本正经。

“混啥混,跟我有啥混的。你快喝吧!”赵红兵急着想把杯子要过来喝,催丁小虎。

“反正我以后就跟你混了!”

“行啊,你快喝吧!”

“那我干了!”丁小虎一大口把一大茶缸原浆全喝了。

包括赵红兵在内的监舍的人全看傻眼了:我操!这酒赵红兵还一口没喝呢,就被你丁小虎喝光了!丁小虎一口把这酒喝光后,自己也觉得不妥:对不起,红兵大哥,忘了给你留了。赵红兵真是气不打一处来。赵红兵日后曾对丁小虎说:如果不是当时看你太小,早一脚把你踹飞了。“红兵大哥……等咱们都出去了,我请你喝酒。”倚在墙上的赵红兵看着那个被丁小虎喝得一滴不剩的茶缸,一肚子火,又不知道该说什么。

“对不起啊……”

“没事儿!”赵红兵气得说不出话,倒头蒙上被子睡了。

后来,在赵红兵和丁小虎在号子相处的日子里,俩人关系相当好。

只要赵红兵对别的犯人说一声:“你别得瑟!”丁小虎肯定冲上去就是一通组合拳。

“操,我没让你打他啊,我只是让他别得瑟!”

“他在你面前得瑟那他就是找打呢!”

“操!你快歇会儿吧!”看着丁小虎,赵红兵头疼死了。

赵红兵算是明白了,又一个小号的张岳出现了,纯粹浑人,浑不吝。虽然他对赵红兵是绝对的赤胆忠心,但是犯了浑,赵红兵也劝不住。

几年后,赵红兵和丁小虎先后出狱,丁小虎早出来几个月。

丁小虎始终记得那两句话:“今天我在监狱里能喝上酒,那是我的荣幸,能认识你,更是我的荣幸;等出去以后,我请你喝酒。”

“红兵大哥,出去以后我跟你混了。”虽然赵红兵和丁小虎的交情已经很深厚了,早就不需要喝几顿酒来加深感情了。但是丁小虎还是要履行诺言。

“红兵大哥,还记得那年过年,我一口把你一茶缸白酒喝光的事吗?”

“操,我当时气得差点没踹你,你还好意思提?”赵红兵也没忘这事儿呢。

“那时我就说了,等你出来我要请你喝酒。结果,你一出来我还没等见到你,你就去北京了。咱们今天一定得多喝点。”

“少喝点吧。我老婆回来了,我喝多了回家肯定要被她归拢。”

“谁敢归拢你我削死谁!”丁小虎没听清楚赵红兵说要被谁归拢,瞪着眼睛敲着酒杯咬着牙说。

“我老婆要归拢我!”

“哦,那……”

“咱们都少喝点吧!”赵红兵总是这样,在没喝酒之前总是挺矜持,推说不能喝或者是建议少喝。但是二两酒下肚以后,谁不让他喝他跟谁急。

“红兵大哥,给你介绍我的两个朋友,从小跟我一起玩儿到大的,这是先儿哥,这是大耳朵,都是我们西郊的。”西郊混子的质量全市闻名,丁小虎和他的这两个朋友更是西郊混子中的极品。

“红兵大哥,你不认识我们,但是我们认识你。我们兄弟俩敬你一杯!”先儿哥和大耳朵站了起来。

“呵呵,坐下吧!别那么拘束,肩膀齐,为兄弟,别那么客气!”赵红兵说。

“好,肩膀齐为兄弟,听你的!”这俩小子一口干了三两三的白酒。

赵红兵一咬牙,也把酒干了。

“你出来了,我们就跟着你混了。”

“跟我混啥?有啥混的?要么你们去跟张岳玩儿去吧,我给你们介绍。张岳在社会上比我玩儿得好,真的。你看他的那几个兄弟,个个开着车挂着粗金链子。要么跟费四玩儿去,他混得也不错。你们跟我玩儿也玩儿不出来什么。”

“张岳混得是好,费四也挺有名,但是社会上谁不知道,他们都是你的兄弟。”

“不算是我兄弟,我们都是朋友。”

“反正不管怎么说,我就跟你混了!我绝对不去做别人的小弟,就给你当小弟心甘情愿。”

“红兵大哥,出来以后,想做什么生意?”

“没谱呢。沈公子说包个小区防水防漏的工程,我也不认识做这个东西的……”

“先儿哥的表哥就是做这个的,正好啊!”

“是吗?有时间介绍出来认识认识,吃顿饭。”

“好!”

就这样,赵红兵混了这么多年,终于有了小弟,三个小弟,被逼无奈收的。

士为知己者死。士为知己者死中的“死”未必是悲剧,而是“士”的理想。知遇之恩,就是以死相报的。

二狗清楚,丁小虎愿为赵红兵去死,只愿意为赵红兵一个人去死。

前几天,二狗曾看到一句话:“崖山之后,已无中国。”崖山,是值得中国人牢记的一个地方,在这里,中华第一次彻底地沦陷。陆秀夫困守崖山,无路可遁,怀抱南宋少帝跳海后,十万南宋军民跟随陆秀夫壮烈蹈海,泰然赴死。中华亡,亡于蒙古。这句话的意思就是:有骨气有气节的中国人都已经跟随宋帝蹈海了,剩下的,都是亡国奴。亡国奴的后代,不要妄谈中华文明,更不要妄谈道德与气节。但二狗不这样认为。二狗认为:一个文明如果有持久的生命力,绝不会仅仅依靠DNA来延续和传递,而且DNA也无法完成延续和传递。杨康的儿子可以是杨过,宋远桥的儿子可以是宋青书。宋亡不足百年以后有明,明亡二百多年后有“中华民国”。中华文明,总有那种让人留恋且撼人心魄的力量,绵延不绝。“士”的精神更是中华文明中一颗璀璨的明珠。

什么是“士”?

是田横墓前自刎的五百条汉子。

是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诸葛亮。

是把大腿肉送给重耳的介子推。

是把自己项上人头当礼物的樊於期。

甚至是孟尝君门下的鸡鸣狗盗之徒。

什么是“士”的精神?

“士”分很多类:谋士、辩士、勇士……虽然类别很多,但他们具备同一种高贵的品格:忠诚。忠诚于自己的主公,主公以国士待之,士即以国士报之。所以二狗认为:判断一个人是否是“士”,最重要的并不是能力,而是品格。

中华文化数千年不亡,“士”和“士的精神”仍然活在我们普通人的身边。“士”并非都高居庙堂,更多的“士”就在市井之中。

在以后的十年里,丁小虎对赵红兵的做法,就充分诠释了“士”品格的精髓。毕竟丁小虎是个江湖中人,不像二狗一样靠忽悠吃饭。如果当时把丁小虎换成二狗,二狗一定跟赵红兵转上几句,必须转:“弟,丁小虎,塞外布衣。生于改革开放之盛世,却混迹于草莽之中。”注意语句抑扬顿挫。

“虎本聪颖,文采斐然,洋文术数无所不通,初有志于学,欲考取功名以兼济天下。然天不从人愿,西元一九九三年,虎年方十五,忿师极尽偏袒之能事,乃辍学,入江湖。”悲恸些,再悲恸些,略带忏悔,对,就是这样。

“虎虽弃圣贤之书于学堂,束诗词歌赋于高阁,但仍不敢忘《春秋》大义也!”慷慨激愤些。

“虎年十六,已名动江湖,怀七寸之利器,凭满腔之热血,快意恩仇,快哉!”目光炯炯忆往昔。

“然善恶终有报,西元一九九五年,虎锒铛入狱。古人有云:塞翁失马,焉知非福?虎南冠之日,幸逢红兵大哥谆谆教诲虎处事之道,消虎一身之戾气,虎甚为感激,遂有心愿:红兵大哥出狱之日,虎必当以美酒相待,虎必当效犬马之劳。”

“江湖中人何止千万?红兵大哥可用之人何止万千?虎今效三千宾客中毛遂一荐,偕先儿哥、大耳朵兄弟二人,愿追随红兵大哥。赴汤蹈火,肝脑涂地,在所不辞!”

“愿红兵大哥不弃!”热泪盈眶,掷地有声。

且说丁小虎请赵红兵喝了这一顿酒以后,还真的和先儿哥一起帮赵红兵去联系做防水防漏的小建筑队去了。

赵红兵当时关于承包工程的事儿也就这么一说,自己倒没太当回事儿,看见丁小虎忙活得这么热闹,赵红兵也开始着急了。

“沈公子,你上次说的那个工程的事儿,现在还有没有信儿啊?”

“有啊!今天早上还打电话了呢。”

“怎么说?”

“我跟他说了咱们想把这个工程揽下来的事儿,他好像没什么意见。说是要和咱们好好谈谈。他挺信任我的。”

“那就谈呗!”

“只是……”

“沈公子你什么时候也学会说话吭吭哧哧了?有啥话快说!”

“最近我听说这个老板社会关系挺复杂的,省城的那些黑社会,他认识不少。”

“认识黑社会又怎么了?咱们还怕黑社会?干好咱们的活儿不就得了?”

“嗯,是……”

“再说,他认识再多的省城黑社会有什么用?别忘了,他这工程是在咱们这里,不是在省城。”

“那我就约他了。”

“约吧,没事儿。现在做生意的,谁跟社会人没点关系?”

第十六章 生存

〔沈公子认识的这个开发商在当地已经开发了两个比较大的小区。虽然他是省城的,但是和当地的一些主要领导关系相当不错,总能拿到好地,我们就称之为吴老板吧。〕

【七、李武的生意】

二狗后来见过吴老板,个子不高,身材偏瘦,脸上没什么肉,一双骨碌碌的大眼睛透着一股精明劲。虽然吴老板是腰缠万贯的开发商,但是从言谈举止到衣着打扮却是一身的江湖味。吴老板脖子上挂着根金链子,和李四同样只留一层青茬的发型,夹着个黑色夹包,夹包里一盒软中华,一个一次性打火机,一个烟嘴,一个手机,还有一大沓子钱。典型的东北“社会人”打扮。

二狗前段时间和同事一起出差到东北做项目,同事是个从小没怎么出过上海的好孩子,别说黑社会了,就连地痞流氓他也一个都不认识。某天晚上,二狗和他在沈阳太原街附近的一个饭店吃饭,饭店档次还不错,路过一个包间的时候,包间的门开着,里面坐着六七个三十多岁上述造型的人。

“看见了没?里面坐着那几个,都是江湖中人。”二狗说。

“我怎么没看出来?”

“俺们东北社会人都这造型。”

“啥造型?说来听听。”二狗开始为同事讲解东北江湖中人的造型及举止——千万不要认为文个身就是黑社会,二狗认识的黑社会没一个文身的。

⒈抽烟用烟嘴。虽然正常人不知道为啥,但东北社会人普遍认为有烟嘴才能体现地位。就算是没烟嘴,那也要注意拿烟的姿势。正常人抽烟是食指和中指夹着烟,东北的社会大哥是用大拇指和食指捏着烟,而且只抽软中华。软中华是身份的象征,别的烟再好抽也不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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