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流-第44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王宗玮一阵狂笑,把手里的五四挥了挥,“现在女人胆子真大啊,老子过衡阳时差点折在个女人手里,现在又出来个不怕死的。”他旁边的王宗坊仍然自顾自地在吃,没拿枪的手上吃的全是油,两只中山装袖子上揩的全是污渍。
道明臣一把拨开了护在身前的青衣,站起了身子,侵略的眼神毫无顾忌地盯住了王宗玮,“小赤佬,我不管你从哪儿来,到哪儿去,你今天拿枪指着我,你有没有想过后果?”
“后果?”王宗玮狞笑道,“老子杀公安那会就不想什么叫后果了,少他妈废话,赶紧把身上的钱给我掏出来放在桌上,我知道你们这种人身上有钱。牙齿里敢崩出个不,老子的枪可不认你。”
“哈哈哈、、、、、、、、”道明臣一把扯开中山装,腰带上整整齐齐一排军刺和斧头。“你来的时候,让你来的那人也应该告诉了你,我是什么样的人;你们就俩人,我们这儿这么多人,你开枪能打倒几个?”道明臣的眼睛微微瞟向了刘思甜。刘思甜眼神逼开了他。
小贝也回过了魂,什么二王不二王的,他的眼睛也红了,腰里衣服一翻,两把斧头斩在红木桌子上。红胡子们和大牛全站了起来。
“我们兄弟俩敢来,还真没把各位放在眼里。”王宗玮把手里的枪掂了掂,“你们这几把斧头能吓住谁?”
“那你就开枪试试看。老子越南人枪林弹雨闯了过来,还真不信能死在你们两个傻B的手里头。”道明臣干脆坐了下来,拿起了根牙签掏起了牙齿。
王宗玮做梦也没想到,居然有人催促他开枪,以前都是在生死相博的情况下,不开枪不行。现在的情形好象是被控制住了,但是却没人有印象中的那种“应该”有的紧张感觉;面前的这么一帮人明显都不是什么善类,想象中的害怕的表情基本上在他们的脸上都看不到。青衣从背后慢慢拔出了一把风钢锯条磨制的钢刀,用手帕在手腕缠了缠,两只眼死死盯住了二王兄弟。王宗坊已经停住了嘴,他也发现了气氛的异样,手里的枪都在胡乱不停的指来指去。
王宗玮突然发觉,原来这个包厢是这么的狭小,一旦开枪,恐怕也只有一枪可发的机会,然后真的有可能被这帮人砍死在这里,因为彼此间的距离真的是太近了。渐渐地,游弋的目光开始有了一丝忧郁和担心。他从对方的女孩的眼睛里都捕捉到了自己照镜子时常常看到的那种目光,他的心隐约有点觉得沉了下去。
“妈的,都呆着别动!”王宗玮把手中的枪在小贝身上抵了抵。小贝在悄悄的转身,幅度很隐蔽。
“不要害怕,也不要紧张。”道明臣把自己身上的衣服全脱了下来,王宗玮眼睛睁大了,他看到了这个男人肚皮上的蜈蚣状疤口中间
有个鼓起的疤痕,曾经是部队校枪员的他知道这肯定是枪伤。
“知道这是什么吗?小赤佬!”道明臣嚣张地看着他,“这是被苏联的AK近距离扫到后的后果,知道机枪子弹在你耳朵边滑过的声音吗?你居然敢拿把五四就来吓我?”
王宗玮看到了对方的眼神象在看白痴一样的不屑。
“妈我嘣了你丫的。”王宗玮咆哮了起来,手枪一下子顶在道明臣的脑门上,他在希望对方求饶,他在渴望对方求饶。他从来没象现在这样希望对方能求饶过,以前的他最喜欢的事就是在对方绝望的眼神里,轻轻抠动扳机,但是这次,手枪抵住的脑袋下的那双眼睛里,只有嘲讽和不屑,还有对生命的漠视,那是真正的漠视,对自己的生命和别人的生命都一样的漠视。
“手不要发抖。”道明臣慢慢说道,慢慢地把手伸了过来,把枪口轻轻地移了下来,含在了嘴里,“慢慢地,你一抠扳机,就会看到我的脑浆在你的面前飞溅,看别人的脑浆飞溅其实是件很有趣的事,五四手枪有这样的威力。”道明臣的嘴由于含了枪,有点口齿不清。
王宗玮的喉咙里发出了受伤的野兽般的声音,在场的人全都盯住了他的手,这一瞬间,他有种虚脱的感觉,他几乎已经没办法知道自己下一步能干什么,王宗坊也频频地在回头,他拿着枪的手也在发抖。王宗纬几乎绝望了,他发现对面的文文静静的女孩都比他更安详平静,虽然拿着刀的手上的骨节已经用力过度捏的泛白。
王宗玮有种想逃的冲动,离开这里,不要看见眼前的这个疯子。
“不敢开枪了?”道明臣把王宗玮手上的枪慢慢地拿了过来,王宗玮想反抗,但是眼睁睁地却看着枪被道明臣拿在了手里,自己却一点力气也提不起来。王宗坊的脸上的肌肉在痉挛,嘴角也出现了白色的泡沫,拿枪的手象中风一样在抖动,他的眼睛看着道明臣,目光里只剩了惊惧。
“噗嗤”刀光一闪,就在他回头看着道明臣的这一个瞬间,王宗坊拿枪的手已经被青衣砍得只剩层皮粘连在一起。惨呼都没来的及发出,大牛已经把一瓶西凤酒塞在了他嘴里,清澈的酒液咕嘟咕嘟地往王宗坊的喉咙中灌去,王宗坊另外一只手还想挣扎,青衣已经又是一刀扎了他的肋间。风钢锯条磨制的钢刀,锋利无匹,但是没有血槽,捅进去就拔不出来了,因为人体也有压力内。每个人都看到了王宗坊挣扎时,喉咙里的气泡和酒液在西凤酒瓶里作的愤怒的融合、翻腾,西凤酒瓶里象炖了锅开水一样在翻腾着。青衣没有拔刀,小贝上来一把揪住了王宗坊的头发,锋利的斧头一下子抹开了他的喉咙,喷溅的血液被一块餐布堵住了,所有人眼怔怔看着西凤酒瓶里的酒液在“咕嘟咕嘟”翻腾中变成了红色。
所有的人都呆呆地看住了小贝和青衣,连喘气都在小心翼翼。“妈B,我再不出江湖了,这个江湖已经不是我们玩的江湖了。”老坝头面色煞白。
刘思甜面如死灰。
王宗纬痴痴地看住面前的这一幕,眼神涣散。道明臣把枪在手里潇洒地转了转,轻轻敲了敲王宗纬的脑袋;王宗纬清醒了过来,求生的念头让他一下子跪在了地上,“大哥,我眼睛瞎了,我是被人指使的,饶我一命吧。”王宗纬磕头如捣蒜。两个红胡子拿着斧头架住了他,另外两个拉开了架势开打,包厢里又响起了令人窒息的闷响和骨头断裂的声音,没有惨叫,红胡子已经把他的下巴卸了下来。
道明臣熟练地拉动枪机,黄澄澄的子弹从枪膛出弹口飞快的跳了出来,落在了地毯上,声音很钝。“好枪!保养的不错。”道明臣夸道。小贝王宗坊的断手拣了起来,把上面的手枪拿了下来,仔细地把玩起来。
大牛把王宗坊的包裹打开了,“哥,里头还有五颗手榴弹呢,乖乖!726子弹起码二三百发。还有两把五四手枪。”
“你们没事的人就先走吧。”道明臣挥了挥手。大部份人都站了起来,准备赶紧离开这个是非之地。“我说,你们不会出去乱说吧?”道明臣把手枪举起来,向他们瞄了瞄。
“不会不会!”好多人都在摆手,每个人都竭力在脸上表现着真诚。
“谅你们也没这个胆。”道明臣把手枪插回了裤腰,侧了侧头,所有的人都向门口涌了过去。
王宗纬已经被两个红胡子打的面目全非了,弯着腰,大口大口往外吐着血块。“老管,去拿两个大箱子给我。”道明臣对管凌云说道。
“哦!哦!”管凌云机械地答应着,赶紧出去拿箱子,道明臣打了个颜色,一个红胡子也跟着出去了。
“这枪有四把,张枫不在,不过肯定有一把得给他,大牛你拿一把。”道明臣说道。
“我呢,师傅?”小贝急道。
“你又不会用,要了干什么?”道明臣撇了他一眼,“这一把给青衣。”
“给我?”青衣很意外,荷花正在牵着她的手晃来晃去。
“就凭你敢替我挡枪口,我也得这么对你。”道明臣笑了笑,“我说,你一小丫头,怎么有那个胆子的?”
“我、、、、、我不知道。”青衣的脸有点红,耳朵在发热。
“二位,我也不留你们了。今天的事,最好当什么都没发生过好吗?”道明臣端起酒杯和老坝头、刘思甜碰了碰,一饮而尽。
老坝头和刘思甜都硬着头皮喝了下去。
“不会转头就去公安那儿拆我的台吧?”道明臣笑着问道,笑的很有内涵。
“这哪能啊。”刘思甜笑的有点牵强。老坝头被酒呛了一下,咳嗽的很剧烈。
“其实去也不要紧,这俩货杀了全国这么多公安,我就说自卫把他们干掉的,料想花点钱也没什么大事的。”道明臣冷笑道。
“宿云微你呢?”道明臣回头盯住了黄帮的“白纸扇”。
“咱们是自己人、、、、、、、、、”
道明臣粗暴地打断了他的话音,“那就好!”
“招待不周,下次再慢慢聊。”道明臣拉开了包厢门,作了个“请”的手势。
刘思甜走出门时,看到道明臣的眼光象火一样在他身上烧,赶紧加快了脚步。老坝头本来还想和道明臣商量派人去火车站做扒手的事的,这下,想来想去没敢再提,赶紧走人。
天都黑道的新一轮势力划分随着枪械的出现,开始了微妙的转局。天都的黑恶势力也开始由冷兵器向热兵器过渡了。
那一夜,很多人都没能睡着觉。
道明臣也是。
兴奋的。
第四十二章 落毛凤凰不如鸡
骆四拿着一瓶四两装的分金亭,一边走,一边喝,脚步有点踉跄,后面的马崽跟的不敢太紧,生怕挨他的骂。骆四喝高了就喜欢没事找事,大家都晓得。
“酒入愁肠,化作相思泪!”骆四唱着走调的天剧,天剧是天都的一种地方戏,类似于黄梅戏。
骆四这两天很不快活。
自打上次栽在了小贝的手里,被一把筷子捅倒以后,每个人看他的眼光都开始变了,变的很怪。原本接手齐和尚的地盘是个好机会,可以把自己的势力更加巩固,事与愿违的是居然禹王宫菜场的朝鲜族人会跳出来。妈的个巴子!
鲜族人很厉害。
以前禹王宫菜场的地头蛇是回族人,回回是我们五十六个民族中少有的凝聚力强,能打架爱打架的民族(阿拉伯人都这样!),他们在禹王宫菜场霸占着肉市这一块,进进出出的肉贩子、蔬菜贩子都要给他们上供,风头一时无俩。每个回回都喜欢戴那种只能挂在脑袋尖上的那种小白帽子,腰里是一把小弯刀,不长,很锋利,用来宰羊子的,没走到人跟前,身上就有一股让人呕吐的羊膻味传过来。
汉族人在禹王宫菜场一直是说不上话的。不要看这里是天都,没用,往往汉族人越多的地方,越是汉族人最没能耐的地方。这不是我说的,这是禹王宫的回回们说的。他们长年霸占着肉市,控制着羊肉的买卖权和地皮税,用回回原先的话说,钱就跟大风刮来一样的。
这样的日子安安静静地过了几年,直到朝鲜族人蹦了出来,鲜族人刚刚开始很不起眼,因为个个穿着素白服装,天都人都爱喊他们叫“白衣民族”。妇女穿着短衣长裙,叫“则高利”和“契玛”饶口名字。男人都穿着短上衣,外加坎肩,裤子宽大,睡觉乘凉时不留心家伙就从裤筒走火;鲜族人刚刚来时就牵着几匹马,在菜场外安了个大锅子煮起了马肉做起生意,每天四五点有人起来撒尿什么的,就能看见朝鲜女人穿着那种乳房下面勒根带子的古怪衣服,坐在那里扇火,“咕嘟咕嘟”翻腾的大锅里是香喷喷的马肉和茴香的味道。这放到现在有城管肯定是不行的,但当时没有城管这一说,鲜族人也就呆了下来。鲜族女人非常听话,朝鲜族男人很暴躁,喜欢吃狗肉,更喜欢打老婆,打起来毫不留情,女人们永远只会低着头垂泣,任由泪水把胸口的金达莱花打湿,露出胸口的黑色蓓蕾头。
朝鲜族男人平时是不怎么干活的,基本上都是女人做事,男人好象整天都无所事事的很,用咱们汉族的话来说,那叫游手好闲!也可以称作“二流子”、“瘪三”、“赤佬”!
这一幕倒是很让汉族男同胞们羡慕。怎么咱们的生活整个和他们调了个儿呢?(尤其是怕瓦落地老兄)
朝鲜族在天都虽然不是很多,但在海州市,也就是紧靠天都的那个城市,却是有个很大聚居点,国家对少数民族的扶持一向是不遗余力的,但是令人感到奇怪的是,这些少数民族依然还是穷!海州与南韩的一个岛隔海相望,很多的朝鲜族人都想办法偷渡去了韩国讨口饭吃,毕竟那里的人说话、写字都和他们是一样的,当然也有的朝鲜族人不愿去那么远,于是就想到别的大城市去碰碰运气,这样一来,天都慢慢成了个不错的选择。
逐渐地朝鲜族人就一步一步地渗透到了天都的禹王宫菜场,他们的马肉也的确好吃,等他们做大以后,摊子也开始转到了菜场里头的档口上来,一举革掉了门口烧大锅的命。天都人吃东西没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