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流-第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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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风自从那天被道明臣两师徒当众羞辱以后,压根就没心思去过什么重阳节了,而是选择了韬光隐晦,架势堂的龙头大哥刘思甜还没有回来,架势堂自己内部也有点拿不定主意,毕竟和黄帮大规模开战,没有龙头的首肯,这也是谁都不敢抗的大锅,南风是最郁闷的一个,有仇不能报,谁都有点郁闷不是。
天都人有个习惯,就是“白天皮包水,晚上水包皮”,当时的天都虽然算是比较大的城市,娱乐生活也远比其他城市丰富,但这个传统却一直保留着。白天,人们总喜欢泡壶好茶,在茶楼里美美吱溜着,再点上一只夹牛肉的大火烧,摆摆龙门阵;晚上的时候,天都人喜欢去浑堂泡一把澡,洗洗风尘。浑堂就是澡堂,天都人喜欢这么叫。
这样的生活是每个土生土长的天都人都喜欢的,南风也很喜欢。每天的下午五点左右,他都喜欢去一家浑堂里好好泡上一泡,小睡片刻,然后再去该去的地方溜溜。
事情就发生在浑堂里。南风是和两个马崽在五点半左右进的浑堂,这比以往要稍晚一些,因为今天又有点事给耽搁了,他的儿子在学校伙同几个一般大的孬小子把一个漂亮的女孩用麻袋蒙着了头,想拖到学校后面的树林里给轮了,没想到给学校的一个老师看见,几个小子从地上抠了几块砖头把老师脑袋上开了几个洞,被送到了派出所。南风去把这件事给平息了下去,所以耽搁了一段时间。令南风有点恼火的是,自从前几天被道明臣硬吃的事情发生以后,所有的人看他的目光明显变了,变的特别的暧昧起来,就连以前关系特别铁的派出所所长也不例外。
南风很不满意。其实他从别人的眼色里已经充分的感觉到这一切,都是那个道明臣惹出来的,南风在心里咬牙切齿了一番。
浑堂里的人都知道南风,一个一个亲热地和他打着招呼,南风从他们的眼睛里看出了点异样,这时的浑堂是最忙的时候,座位一般都已经全满了,但每次南风来的时候总是有人主动的起身让座。今天他发现居然让座的人犹疑了一下,虽然眼神游弋的速度很快,还是被南风捕捉到了。这让他很是不爽。
两个马崽何等玲珑,还没轮到他发话,已经冲上前去,一个乒乓大连环,左右开工扇了对方几个八斤重的大嘴巴子。“傻B,起身没说快点,你他妈长在床上啦!”马崽吼道。两个马崽都是两劳释放人员,长的魁伟雄壮,剃着怕人的平顶头,鬓角刮的铁青,就象山林中刚刚窜出的豹子,眼睛里全是邪恶和嗜血。被打的人当然忍气吞声地赶快下躺椅来,老老实实抱着衣服去了别的地儿,紧靠着的两张比邻的两张位置上的人也赶紧爬了起来,给他们让座。
南风鼻子哼了一下。什么也没说,脱了衣服和两个马崽下了焦池,所有的人脸上都写着不满,目送着南风那张还有道红色划痕的光滑的屁股消失在焦池的木门后。
“妈的,有什么了不起,有本事找月经哥狂去!”刚刚被打的人摸了摸脸小声嘀咕道。
“嘘、、、、、、、”跑堂的一脸的担心,“你小声点,哪个如果把话替你传到他耳朵里,你还不知道怎么个死法呢。”
刚刚被打的人穿好了衣服,正在系鞋带,听到这句话,手抖了一抖,起身赶紧的走了。
南风没有多泡一会,关键还是腰上被小贝那玻璃瓶捅了一家伙的缘故,玻璃瓶虽然捅的不深,创口却大的很,南风那天被绞了七针,前几天医生关照尽量不要下水,但这几天,他实在有点忍不住了,还是来用莲蓬头冲了冲。反正腰上用塑料纸包住了,在焦池上的木格坐了会儿,想起医生的嘱咐,南风和两个马崽打了招呼,自己就先出来了。
跑堂的马上沏了壶好茶给递过来。一般这样的茶叶是跑堂的自己喝,但今天明显南风有点火气,跑堂的也不敢怠慢,把自己的私藏拿了出来客串了一把共产。
滚热的毛巾敷在了南风的脸上,浑堂里一下子变的安静了起来,刚刚还在说话的人一个个都跟没话说了似的,全都保持着沉默。南风虽然脸上捂住了毛巾,但还是一股得意情不自禁涌现出来。是啊,只要把那次的颜面挽回来,他还是这一方的霸主,这是谁也替代不了的。一个修脚师傅赶过来替南风修脚了,这是他每次在这里的必备节目,是不用吩咐的。跑堂的象修脚师傅打了个手势,意思就是你今天不要收他的钞票了,修脚师傅傻笑了一下,也不知道听懂了没,跑堂的在心里叹了口气。
“老大,你不再去泡会了?”马崽出来关切地问了一句。
南风把脸上的毛巾拎开,汨了口茶,“你们怎么不去泡了,还早呢。”
“我们出来透会气,里头有点闷人。”马崽湿碌碌地坐在了躺椅上。
全浑堂的人都在偷偷地看着三个人身上的文身。架势堂的人的文身很特别,都是纹在下面的,看起来就晓得是“白相人”。两个马崽一个下面纹的是一只大象的脑袋,象鼻子嘛不消吩咐便是那天生的了。还有个马崽纹的是个齐天大圣,手里那只金箍棒也是现成的,这有个名堂,叫做“金猴奋起千均棒”!(原谅我主席!)南风纹的更加特别,他在胯下纹了个古代的仕女,而且是裸体的,双手正在高举着,象补天一样托着南风的两颗蛋蛋。这也有个名堂,叫做“仙女托蟠桃”,据说还是文身师傅根据莫高窟的“飞天”萌生出来构思。彼时尚无创意这一说。(原谅我张大千大师!)
两个马崽感觉到了别人注视的目光,都得意地把裤裆叉的老大,还用手不停地拨弄着,他们这种人把这样的目光理解为“崇拜”。
“道明臣这小子的帐我得赶快算,要不然你看看,连这些傻B看我的目光都变了。他妈的。”南风把打火机拿了出来,点了支烟,屁股上又传来似乎那火辣辣的痛楚。
“哥,刘思甜要再不回来,咱们就自己干吧,找两个民工,城西我们自己不能去,被人认出来大概不知道怎么死,找两个民工,半路堵他,那些民工认钱不认人,力气又大,让他们拿个船场的八磅的铁锤,一锤下去废了丫的。”身上纹象头的马崽说道。很多浑堂里的水虱子们突然发现,那个人的象鼻子在遇到冷空气后,开始慢慢变的小了。水虱子们都相视一笑,心里有了种报复的快感。
“不大好吧,我听西城的以前一起玩的一个人说,那小子身边都带这“走动”的,都是东北虎,看样子就凶悍,估计民工不是这些人的对手吧。”另一个马崽喝了口茶,摇头否定了这个建议。
“那四个“走动”就是那天打我儿的,都是他妈的混蛋,我连他们一起要给点颜色。”南风愤愤地吐了口口水,摇头看了看四周,压低声音说道:“实在不行,就等刘思甜回来吧,他这次是去广州接两个人,你们猜猜是谁。”
“是谁?”两个马崽都异口同声地问道。
“是“二王”兄弟俩。”南风的脸颤抖了一下。
“什么?”两个马崽倒抽了口冷气,“居然是他们?他们不是全国犯案吗?宰了十几个雷子吗?怎么被刘思甜给弄到了?”
当时“北有二王,南有双丁”,二王的名号的确是威镇大江南北,两兄弟一个是部队的校枪员,长的身高马大,一个是两劳释放人员,戾气满身。早年兄弟俩从沈阳大北监狱里盗了三把手枪,在部队当过兵的弟弟利用校枪员的职务便利,在退伍前盗窃了大概四百发左右的子弹和五枚手榴弹,回家和做过牢的二哥一起有预谋地实施了疯狂的杀人、抢劫、盗窃的大肆敛财的亡命生涯。因为有海外关系,两人一直希望能逃到海外,只可惜不是那么好出去的,于是他们在武汉岱山检查站又抢了一把手枪,真正开始亡命起来。期间曾经打死打伤过十几名追捕他们的警察和群众,甚至和警察发生过枪战,每次都能仗着枪法好逃过一劫。
“刘思甜疯了?这样的人也敢收留?”马崽瞪大了眼睛。毕竟混混不是那种亡命,两者还有很大区别。
“声音小点。”南风光火地说道;“你他妈懂个屁!你以为呢,刘思甜那么傻,找两个傻瓜回来,供在那儿,他是用他们来铲除异己的,这两个人,说穿了就是刀尖上翻跟头的主,是杀手你明白不?其实哪个大哥手下没有几个这样的,老坝头那有,菜刀队的宰将军也有,连那个道明臣手下的那几个红胡子也不是什么好货!”南风的神情似乎大有自己没两个这样的亡命徒而悻悻然的味道。
两个马崽也感觉到了,尴尬地笑笑;“我的呱呱隆地冬!这两个混世魔王来到天都,岂不是那个道明臣死定了?”
“那是。”
“到时候把他老婆弄来到我们场子里,专门演实战,还是现场的那种,欧必斯拉奇,我还没尝过傻子的味道呢,听说那妞特别水灵。”一个马崽舔了舔嘴唇。
“你小子现在不是在勾搭那个茶叶店的苏州女孩吗?怎么样了?”
“那小妞老是骂我。去他妈的,反正我听不懂,骂的就象唱歌一样,什么时候带你们一起去听吧。”
“去你妈的,什么时候找个不认识的兄弟把她诓出来,拖到没人的地方,先给轮了再说,她要是不肯,咱们就抽到她自己肯脱裤子为止。”
“好,可以放到四个现代化建设的纲领里面去。”
三个人爆发出一阵肆无忌惮的狂笑,边上的水虱子们一个个听见了也只好当听不见,省的一个疑惑的眼神给自己惹来一阵拳脚伺候。
“哥,咱们再下去泡会儿。”
两个马崽得意地哼着小调又消失在那道木门后。
南风用脚踢了踢扬州的修脚师傅,“喂,十三点,你不要再修了,给我捶两下腿撒。”
修脚师傅傻傻地笑笑道:“你们天都真是好听,刚刚你们说的就跟唱歌似的。”
“我们刚刚说什么你听见啦?”
“我就是听你们象唱歌一样觉得好玩。”
“那今天的修脚钱你别想要了,我刚刚唱过歌给你听过了,两相抵冲。”
修脚师傅这时恨不得自个儿踹自个儿一个窝心腿。
“跑堂的,拿个热毛巾过来。这茶再续点开水。快点!!”南风骂道。跑堂屁颠屁颠跑过来,给弄了个大毛巾把子,又蓄上了水。
“看前面黑洞洞,定是那贼巢穴,待俺提枪上前,杀他个淫水涟涟、、、、、、、”南风把毛巾盖住脑袋,唱起了黄色京剧。
跑堂的朝他做了个鬼脸,一回头,差点撞上一个人。厚布做的门帘还被掀在了手里,跑堂的刚刚想说句“不好意思”,一看这人的脸,又把话咽了回去,不是不想说,而是实在没勇气再挡住他的路。
门帘卷处,又进来四个小伙,都是象一个模子里刻的,全是十七八的年纪,左边脸上写着轻狂,右边脸上写着不羁,眼睛里是深邃的冷漠;薄薄的嘴唇上都刚刚长出一层淡淡的绒毛,但给人的感觉却有着不协调的苍老。(苍老的少年!)打头的那个,也正是把跑堂的吓的闪在了一边的那个,剃了个光头,头上疤痕林立,不过看上去更显得他的威武不凡,唯一的遗憾就是走路一瘸一拐的,怕是个跛子。五个年轻人手里都拎着头盔,一看就知道是骑摩托车的,当时的摩托头盔都是战场那种钢盔,戴起来特牛。
水虱子们都带着佩服的眼光看着五个小青年,个个都以为他们是什么纨绔子弟,因为他们每人脚上都蹬着一双皮靴子。那时的人看多了电影,看见电影里盖世太保和保卫塞拉热窝的民兵都是蹬着双大皮靴,觉得特好看,个个也都想有一双。由于当时的大环境,皮靴对于正常人来说,毕竟还是稀罕;于是很多人便将雨天穿的那种套鞋拿出来蹬着脚上,冒充一下皮靴,过过干瘾。这几个年轻人的皮靴可不是那种穿五分钟脚就会臭的套鞋,很多人都看到了皮靴的良好的皮质在灯光下闪着光,套鞋是不会有这样的光芒的。
甚至有人暗暗打定了主意,等没人的时候,我趁不主意给他偷一双走。
接下来发生的事让所有有这个念头的人彻底打消了这个念头。
“几位小老板,这边暂时没了位置,你们能不能先歇会,弄口茶润下嗓子。”跑堂的看看领头的年轻人的脸色一沉,赶紧又改口道;“这样吧,你们先下池子,衣服放在我的柜子里,有座我给你们留着。”
“没座位了?”领头的小伙挑了挑眉毛说道:“不会吧?”
“要不您先等等?马上有人要走了。”跑堂的说句心里话,看到这几个小祖宗,着实有点心里发毛,至于为什么,他也不晓得,反正就是心里发毛。
“我可不管,我兄弟几个不能杵在这儿,你给我让几个人起来、、、、”
“这不好吧,小老板、、、、、、、”跑堂的不说话了,眼睛直勾勾定了光,几个年轻人把衣角掀了起来,蓝幽幽的军刺在灯光下狞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