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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2章

我在服刑那些年-第15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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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这并不妨碍我们成为朋友,用他自己的话说,天下大道,殊途同归,没事交流一下也是好的。况且,读是一回事儿,写出来又是一回事儿。

他很谦虚,也很热心,每天我们都要在交谈中度过整个上午的光阴。那段时间我真的还是从他那里学到很多东西,我们的关系也迅速升温。

就在我病休的第二个星期,我见到了一件很夸张的事儿。他虽然不是 灵异事件,但是却比灵异事件更加让外人不寒而栗,以至于我后来整个在主监期间都不敢半夜一个人上厕所。

2001年的夏天格外的热。小暑之后,已经十几天没下过雨了,身上从早到晚都是湿漉漉的,衣服贴在身上极为不舒服,号舍楼里反正是不可能来女警的,所以在生活区楼上的时候,我们都是光着膀子,下身就穿着一条大裤衩,有的人家里没有人管,买不起大裤衩,就只有穿着三角内裤,各种各样的内裤在身边晃来晃去,时不时传来的骚味能让你把隔夜饭吐出来,有的人的内裤是那种尼龙的保险裤头,上面还带着着一个拉链小兜,尊严都没有了,不知道他们有什么更加珍贵的东可以往那里面藏起来的。

耗子最为夸张,整天叫嚷着热的活不下去了,甚至在气温最高的时候,就直接赤裸着下体,后来被张义看见,狠狠地骂了一顿,他才又不情不愿地拉上那块遮羞布。

这虽然是件小事儿,但却在我心里引起了震动,人与动物之间的区别,往小了说,其实就是一件衣服的差距,那不是布料,而是礼貌和廉耻。究竟是什么,能让人连最后的一块遮羞布都放弃了?难道仅仅是因为热吗?我想不是的。这是一种潜意识里的放弃,一种对囚禁生活另类的潜移默化,在很多人的心中早已经没有将自己当成是一个完整的人看待了。

我属于比较胖的人,所以也有胖人的通病,那就是怕热,所以我也和大家一样,早早的就让家里送来几条大裤衩,每天穿着在号舍里招摇过市。知道张义家里早已经对他几乎是不管不问,所以我偷偷塞给了他一条,虽然我知道凭着张义的地位,有的是人巴结他,但是在这些生活小事关心一下,有时候的效果反而更好。

果然,他很高兴,脸上露出了难得的笑容。不是他贪图这点小恩小惠,而是他感到被人惦记的的温暖。我不禁为之自己的明智之举而感到得意。

当我和张义穿着同样款式的大裤衩,出现在大家面前的时候,大伙纷纷笑我们穿的是情侣装,只有林剑铁青着脸,一言不发。

他知道,我和张义麦虎之间的关系已经是很牢固了,以后他想轻易的收拾我恐怕就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儿了。

我的腰身很粗,裤子才穿了一天就把皮筋绷断了。我也没有针线,故而懒得管它,任由裤衩松垮垮的挂在腰上,张义看见了。用手扯扯我后面的裤腰,笑着说:“你看,你半个屁股蛋子都露在外面,要是被那边的那些人看见了,小心有被撬了包包的危险哟!”

我顺着他手指方向看去,原来他说的和我们同住一层楼,公用一个水房一个厕所的四分监区。

说实话,虽然四分监区恶名昭著,但我本人对此没有太多的个人感觉,并不是我冷血,而是在我心中一个人有没有危险和威胁,是要看到他现在作恶的土壤和条件,强奸犯是罪大恶极,令人生厌,但是现在在监狱,有强大的国家机器监管着,又没有女人,他们还能干什么?

与他们相比,我更加觉得暴力犯罪的人,常常会为了一点鸡毛蒜皮的事儿,就拔拳相向,反而危险更大!

我下队时间也不算短了,虽我因为心里厌恶,没有主动打听过,但是毕竟在一个楼上,厕所又在一起,所以我还是发现了他们很多跟我们不一样的地方,这种差别体现的最为明显的是,他们对性的追求,显得是是那么的理直气壮,那么的理所应当!

说来恶心,我经常会在厕所碰见一些正手拿着杂志封面,看着上面的美女照片,挺腰提跨,手部不停动作,自己跟自己较劲的人,我还是第一次见到这种原本只能在被窝里干的事,被人拿在光天化日下操作,不由的鄙视当中带着几分佩服。

最为令我感到不能接受的是,我本想,要是看见有人进来,最起码要避一下吧?哎!就算是你神经线条坚韧,毫不避让,那你最起码也要停一下吧?

但是事实正好相反,面对我惊诧而又略带探寻的目光,人家不但没有不好意思,反而对我怒目而视,好像因为

我打扰了人家的雅兴而责怪我一样,令我顿生羞愧之心。

更有甚者,明知道有人在旁,依然不管不顾,继续享受,到关键时刻,还爽的大喊大叫起来。我蹲在那里起也不是,蹲也不是。完事之后,人家一边提着裤子,一边好奇地打量我,好像是我到厕所没有和五姑娘约会,只是专心排泄,才是一件很不正常的事。一时间竟让我生出几分我才是另类的恍然……

刚开始的时候,我极为的不习惯,还不好意将给我们队上的老犯人听,到后来我也慢慢的习惯,见怪不怪了。时间长了,当我见到他们的时候,反而还友善的笑笑,对方一般也点点头,还以一个微笑,然后,继续……

当我有一次将这件事儿当成趣闻告诉别人的时候,谁知道大家听了以后根本没有我意料中的反应,只是淡淡笑笑说一声:“怪事还多呢,以后你就慢慢知道了。”

但我一直以为他们是吓唬我的,所以并没有放在心中,反而认为,所谓魔鬼中队的人也不过如此,不就是爱自慰嘛!有什么呀?

所以我对张义的话根本没有放在心上,只是当做一句笑谈。

但是第二天我就见到了骇人的一幕!

翌日中午,刚刚吃过午饭,我们的大部队回到号舍,还没有开始休息,就看见楼道里有个老头开始在转悠。

这个老头我们所有人都知道,是四分监区扫垃圾的,平时我也没见过他言语,根本就没有把他放在心上,反而是其他犯人一见到老头叫笑骂道:“老鸡巴。今天有收成吗?”

老头憨憨地一笑,笑而不答。大家轰然一笑,便不再理会。

今天见他出来,大家又开始打趣他,老头今天显得很心不在焉,根本不理我们这边的人,眼睛不住瞅着水房门口一个正在接水的年轻小伙子。

我以为今天又和以往的每一次没有什么区别,老头等会离开。

但是就在这个时候,异端突起!

那个接开水的男孩子大概有十七八岁,长得眉清目秀,但是眉眼间隐隐透出一丝邪气,不过想想也正常,要是一身正气,也不会到监狱来,更不会是到4分监区来。

他和我的装束一样,也是赤裸着上身,下身仅仅穿着一条大裤衩。不过他和别人不同的是,他的裤衩特别的宽大,就那样斜跨跨的在腰上。

此时他正弯下腰,接着开水,所以裤衩就掉的更加低,甚至还露出一些屁股缝来。

老头紧紧盯着他的屁股,眼神里露出贪婪的目光。

好几个人都发现了老头那炙热的眼神,林剑淫邪地笑道:“老鸡巴,咋了,是不是又看上人家的小包包了?”

其他人紧跟着就是一阵哄笑……

说时迟那时快,之见大家眼前一晃,那个老头就没没了影!再一看,原来他是直奔那个小伙而去!

只见他犹如脱兔般的窜到那个小伙子身边,猫腰躬身,麻利地一拉,那个小伙的裤衩就被他一把扯到了脚踝处。

小伙子正在关水壶的龙头,突然受到这个袭击,惊吓之余,一下子叫出声来。

但是已经晚了,那个老头一下退下自己的裤子……

等到我们上去劝阻的时候,人家那边队上已经来了好多人了,好几个人上前,掰手的掰手,拽腿的拽腿,想把那老头弄下来,但是事实证明,小宇宙爆发这种事是真实存在的……

我个人认为这要比廉颇能不能吃饭这种问题,生动多了。

至此,我方知张义所言非虚。直接的后遗症,就是每当我半夜内急的时候,都要一忍再忍……

那天的事儿,没有引起什么风波,因为在所有人的眼里,4分监区出这样的事儿,那是很正常的,没有事儿才不正常呢!

但是我却在想一个问题,究竟是什么,让劳吉发会做出如此的举动?难道仅仅只是为了贪图那一时的快乐吗?更多的恐怕还是人性地扭曲,或者说一种渴望被关注,体现自己存在的极端表现把。

当然,监狱的许多人都习惯将这类事情归为心里有病。我却不是这样认为,我想,即使是一个正常人,常年累月呆在4分监区这样的环境里,思想,心理,行为,恐怕也会慢慢的发生改变吧?这就像是一个精神病院的看护久而久之,自己也就会变得像神经病一样,当他已经完全认同,习惯这几种生活的时候,他或许会觉得,身边的病人才是正常人,二外面的世界才是一个危险荒唐的所在……

分类关押,究竟是对还是错?或者说,究竟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那个时候我就在思考这个问题,后来没过多久,监狱真的基本取缔了分类关押的方式,着实令我感到即在预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

时间如水流逝,太阳每天照常升起,日子过的波澜不惊。但是,2001年的7月,注定是个不平常时间,因为就在月中的一天,我得知,第二天李文华要分下到12分监区来!

听到这个消息,我整个人都有些发蒙,沉默良久,唯有摇头苦笑。

难道李文华真的就要和我的改造生活纠缠在一起吗?从这一天起,我有些相信所谓的命运了。

我曾经认为李文华,必死无疑!杀人越狱,足够他吃枪子的了。我根本没有想到我会还见到活着的他。

但李文华就是李文华,他,最终还是活了下来。听说他的案子审理已经结束,调查证明,狡猾的他虽然从头到尾参加了一系列的行动,但是在杀人这些关键问题上却没有动过手。而且,他还有重大立功表现。

他检举了王强在外面的重新犯罪!具体是什么罪,当时就没有打听的很仔细,但是估计也离不了抢劫之类的事儿。原因很简单,他们需要钱!

有的人会说,提前准备一笔不就行了?说这话的朋友一定没有少看美剧,实际情况根本不是这样子的。

那个年代,监狱和外界联系,基本还控制警察的监督之下,因为来往包裹信件都要检查,加之通讯工具还不是很普及。手机,一来贵,二来没有几个能带的进来。所以在犯人当中还算是稀罕物。犯人和外界传递消息,还要靠接见时想办法,通过递纸条等最原始的方式来达到目的。

此外就是使用个别警察的电话,但是警察能让你用,只有两个原因;1。你现在对他有用,或者将来对他有用。2。他已经用过你,并且发现很好用,还有继续使用的意向。除此之外,你想都别想!

所以准备钱是根本不现实的!就算是自己画钞票,那也要从外面送材料啊?这也就是监狱对私藏手机处罚力度不断加大的原因。它是一切重大违纪的前奏和桥头堡。

即使你成功了,跑的很远,那你对金钱的需求也是很渴望的。所以我估计按王强的罪,最有可能就是因为抢劫,他自知抓回来也难逃一死,还不如痛痛快快的认了!

所以李文华也得以保住了性命,并且因为有工厂电气焊,钣金工的资格证,所以才又得以分到我12分监区!

开始我很鄙视他,以为他是靠出卖别人才拿到免死金牌。但是后来我才知道,这个活命的机会是王强主动牺牲自己送给他的,用自己的话说,反正自己终究是个死字,还不如让李文华去检举了。这样,最起码还能保住一个人。

越狱被抓的,好歹人家还在外面转了一圈。越狱未果的下场也是十分悲惨的。因为这毕竟是监狱头等忌讳。无论是警察警察之间,还是犯人和犯人之间,就算是关系再好,也不会拿这件事开玩笑。除了学习集会等场合,平时提都没有人会提到这个字眼。可见大家对其的忌惮和畏惧的程度。

越狱犯,俗称脱逃犯,无论成功与否。被抓回来之后,都要经过武警,警察,和禁闭室犯人的几重折磨。挨打都是轻的,大家会极尽手段,对其进行百般折磨和摧残。批斗会自然是少不了的,这所监狱文化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不会那么轻易丢掉的,为了达到震慑他人以儆效尤的目的,批斗会会一个一个中队的进行,让那些心怀鬼胎的人都看看,听听,想要逃避改造,是一件后果多么严重的事儿!

除了批斗,还要游监!所谓游监,就是让你脖子上挂上一块很沉的贴牌,上书脱逃犯XXX的名字。狱政科的人前面拿着高音喇叭开道,后面跟着武警,死死地按住你的脖子,驾着你往前走。最后面还有一个警察亦步亦趋地跟着照相,记录着被游之人屈辱的时刻!

或许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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